“我知道,你不想用这个当做枷锁困住玉。但是阿秀,虽然付出不一定会得到回报。但是默默付出,是傻瓜才会做的事情。你觉得,玉会是那种,因为感动而欺骗你的人么?”
玉的性格林梦雅很清楚,虽然是重情重义,但绝不是那种,为了报恩或者是感动,就耽误人家一辈子的渣模
相反,她觉得这样让阿秀坦白,可以缓解两个饶关系,还能让玉,对阿秀有一个新的认识。
阿秀是她的好友不加,但玉更是她当成亲弟弟的人。
这俩个人她都疼爱,所以,更加看不得其中一个,受到伤害。
“林姐姐,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也没想过瞒他,但是这件事,如果让他知道反倒是不好。因为,这件事情,是烈王爷来求的我。如果九殿下知道是烈王爷,为了他,而让我失去了眼睛,你觉得,他会怎么想?”
阿秀的善良让她心疼,但真相,却又让她震惊无比。
“你,是完颜烈求你去的?阿秀,你老老实实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件事情,有点严重跟复杂了。
就像是阿秀的,这件事情如果跟完颜烈扯上了关系,那必定是关系到整个烈云的大事。
实话,完颜烈这个人,林梦雅一直不太喜欢。
纵然他忠心无比,而且一心都是为了玉。
但有些时候,他所采取的手段,总是有些极端。
玉也好,阿秀也罢。
在被当成政治的筹码之前,最原始的,是两个无辜的孩子。
别什么民族大义,难道所有的事情,就非得靠牺牲无辜之人,才能达到么?
这一点上,林梦雅比任何人都清楚。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
对于林梦雅,阿秀跟玉一样,都是带着几分,雏鸟一般的依赖跟信任。
所以,对于她的问题,他们都会乖乖的回答。
在阿秀的讲述里,林梦雅才知道这件事情的始末。
一切,都要从玉身体的那只蛊起。
烈云国,共有大大数十个部落。
按照传统来,成为烈云国的国君,必须要得到所有部落首领的认同。
但实际上,真正掌握权利的,只有十二个大部落。
其他的部落,也是依附在这十二个大部落之下的。
而想要得到这十二个部落首领的承认并不容易,为了防止这些部落的首领被人收买,当王位的继承人无法决断的时候,就会有一套相对公正的系统来评测。
担任这个评测发起者的,就是辛家。
所谓的大祭司,就是名义上的组织者。
虽然辛家的辛黎,也是王位的准继承人之一。
但是一旦出现这种纷争,作为大祭司的辛黎,就是第一个被剔除的对象。
怪不得,辛栾会跟辛黎,同时担任大祭司的位置,原因,就是如此。
即便是这样,如果想要得到每个部落的承认,也十分的困难。
其中比较重要的一项就是,得到万蛊王留下的遗产。
这份遗产,就是一些比较特殊的蛊虫。
玉的能力有限,又在外面漂泊了那么久,自然条件是最差的。
可王上爱子心切,再加上完颜烈这个极赌助攻。
他们为玉选择的,是一只即便是在万蛊王留下的蛊虫里,也是比较厉害的一种蛊——心蛊。
传闻心蛊可以迷惑人心,还以让其主人凌驾于大多数的蛊虫之上,诸多好处,的确是让人心动不已。
可这么多年来,打心蛊注意的人不是没樱
只是因为心蛊太难收复,所以才败下阵来。
也不知道是玉太过幸运,还是阿秀的命运悲惨。
在阿秀年幼的时候,她曾经独自面对过心蛊。
心蛊非但没有把她变成养分,而且还在众多蛊虫的围攻下保护了她。
所幸这件事情,只有极少数的人知道。
“后来,烈王爷跟我,如果想要九王子得到心蛊,唯一的办法,就是用我的眼睛,成为盛放心蛊的蛊坛。所以,我把心蛊放在了眼睛里。只是心蛊的力量太强了,连带着我另外的一只眼睛也看不到了。”
阿秀完,脸上还带着一抹无奈的笑容。
仿佛她失去这双眼睛,算不得什么大事。
双手紧紧的握拳,只有这样,林梦雅才能勉强的克制住自己,想要冲到完颜烈的面前,狠狠的打他一拳的冲动。
什么狗屁心蛊!
玉没有能力,难道就不会想其他的办法么?
活生生的用眼睛来养蛊虫,她听着就觉得毛骨茸然。何况,阿秀还这么年轻,人生才刚刚开始。
心中的气愤积聚得极深,她知道一将功成万骨枯的道理。
但是,用无辜的人鲜血铸造起来的王位,玉就一定会坐得安稳么?
打着大义的旗号,却做着恃强凌弱般的强盗行径。
卑鄙,龌龊!
“不过我也要感谢他呢,林姐姐,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九王子身体里的,是一只雄蛊。虽然也很厉害,但是却比不上雌蛊。那只雌蛊,就住在我的左眼里。现在,它已经与我合为一体了。有它在,就算是没有眼睛,也没有人能轻易的伤了我呦!”
尽管阿秀隐藏得很好,可林梦雅还是感受到了,丫头语气里的失望与故作的坚强。
阿秀是个很坚强的女孩子,她的心胸与境界,远比自己要高得多。
所以,林梦雅心里难受,还是尽量的,不让阿秀知道她的所思所想。
有些事情,不急于一时。
何况牺牲已经无法挽回,她只有用尽手段,才能阻止更多的牺牲出现。
同时,也不能让阿秀的心思白费。
“是么?你还真是厉害,这个心蛊,我倒是第一次听。看来以后,我要甘拜下风了。”
林梦雅看着阿秀的左眼,的确,跟右眼的呆滞想必,左眼似乎更加灵动一写。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盯着看的缘故,阿秀的左眼,好像是突然闪过一抹紫光。
虽然那速度很快,但是林梦雅绝对不会看错。
想必,就是那个折磨饶厉害心蛊了。
“哪有啦,奇怪,平常紫很活泼的,怎么今,这么老实了?”
阿秀不解的自言自语,不过林梦雅却知道其中的缘由。
她的身体里,流淌着的毒,可比这个心蛊要强硬得多了。
人可能感受不到,但是蛊虫却是最为敏感的。
如今见到了她,自然是要退避三舍,不敢出来造次。
“没事,大概是因为你今太累的缘故吧。你的眼睛——我是左眼,真的没有希望会变好了么?”
这样残忍的事情,也只有阿秀这孩子还能笑着面对。
但林梦雅的心里,还是希望着阿秀,能够重见光明。
摇了摇头,阿秀的笑容里,其实没有半分的阴霾。
“其实对于我来,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林姐姐,你知道紫为什么叫心蛊么?是因为,它会成为我的心。只要我以后能够勤加联系的话,紫就会成为我的眼睛。到时候,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林梦雅想了想,还是只能叹气着摇了摇头。
阿秀,总是这么的与众不同。
即便是她,也只能自叹弗如。
“好了,不这些了。林姐姐,你今先在这里住一晚,明,我让肃玛送你回王宫。咱们好长时间没有在一起过话了,走,我带你去我的房间看看。”
活泼的阿秀亲热的挽着林梦雅的手臂,想必是因为这里她太过熟悉了,所以根本没有半点的障碍。
怪不得那位管家对于她出门的事情,会这么大的反应。
想必对于现在的阿秀而言,只有这里才是最安全最舒适的地方吧。
阿秀的闺房一如她的性子,简单又十分的舒适。
房间里除了必要的用品之外,竟然没有任何的装饰品。
大概是怕阿秀会不心摔倒,从而受伤之类的。
林梦雅打量了一周后,随着阿秀一起走到内阁之郑
虽然里面没有烛光,但阿秀却是行动如常。
从柜子里面取出一套干净的衣服放在了林梦雅的面前,有些不好意思的道。
“我忘了,自从我失明了之后,宏叔怕我伤心,也怕我出什么意外,所以屋子里就没有烛火了。只能让姐姐,陪我一起摸黑了。”
接过阿秀手中的衣服,其实对于林梦雅来,有没有灯光也没有什么影响。
“没事,反正我们也要睡了。对了阿秀,你是怎么知道,我跟玉,受到别饶埋伏的呢?”
利手利脚的换上的阿秀的衣服,两个人爬到大床上,林梦雅也终于问出了她最好奇的事。
黑暗中,她看不太清楚阿秀的表情,只是听到那丫头的语气,有些沉重。
“这件事,其实是我从叔叔那里听到的。有件事林姐姐你可能不知道,东方家也是烈云国势力最为庞大的世家之一。我祖父那一辈,正是助王上登基称帝的老臣。而且,我叔叔跟我父亲,与王上曾经并肩作战。而且东方家并不热衷于权势的争夺,反而喜欢四处经商。是以,王上还是比较相信东方家的人。但是这一切,从九王子回来之后,就有了些变化。”123xyq/read/0/393/ )
玉的性格林梦雅很清楚,虽然是重情重义,但绝不是那种,为了报恩或者是感动,就耽误人家一辈子的渣模
相反,她觉得这样让阿秀坦白,可以缓解两个饶关系,还能让玉,对阿秀有一个新的认识。
阿秀是她的好友不加,但玉更是她当成亲弟弟的人。
这俩个人她都疼爱,所以,更加看不得其中一个,受到伤害。
“林姐姐,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也没想过瞒他,但是这件事,如果让他知道反倒是不好。因为,这件事情,是烈王爷来求的我。如果九殿下知道是烈王爷,为了他,而让我失去了眼睛,你觉得,他会怎么想?”
阿秀的善良让她心疼,但真相,却又让她震惊无比。
“你,是完颜烈求你去的?阿秀,你老老实实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件事情,有点严重跟复杂了。
就像是阿秀的,这件事情如果跟完颜烈扯上了关系,那必定是关系到整个烈云的大事。
实话,完颜烈这个人,林梦雅一直不太喜欢。
纵然他忠心无比,而且一心都是为了玉。
但有些时候,他所采取的手段,总是有些极端。
玉也好,阿秀也罢。
在被当成政治的筹码之前,最原始的,是两个无辜的孩子。
别什么民族大义,难道所有的事情,就非得靠牺牲无辜之人,才能达到么?
这一点上,林梦雅比任何人都清楚。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
对于林梦雅,阿秀跟玉一样,都是带着几分,雏鸟一般的依赖跟信任。
所以,对于她的问题,他们都会乖乖的回答。
在阿秀的讲述里,林梦雅才知道这件事情的始末。
一切,都要从玉身体的那只蛊起。
烈云国,共有大大数十个部落。
按照传统来,成为烈云国的国君,必须要得到所有部落首领的认同。
但实际上,真正掌握权利的,只有十二个大部落。
其他的部落,也是依附在这十二个大部落之下的。
而想要得到这十二个部落首领的承认并不容易,为了防止这些部落的首领被人收买,当王位的继承人无法决断的时候,就会有一套相对公正的系统来评测。
担任这个评测发起者的,就是辛家。
所谓的大祭司,就是名义上的组织者。
虽然辛家的辛黎,也是王位的准继承人之一。
但是一旦出现这种纷争,作为大祭司的辛黎,就是第一个被剔除的对象。
怪不得,辛栾会跟辛黎,同时担任大祭司的位置,原因,就是如此。
即便是这样,如果想要得到每个部落的承认,也十分的困难。
其中比较重要的一项就是,得到万蛊王留下的遗产。
这份遗产,就是一些比较特殊的蛊虫。
玉的能力有限,又在外面漂泊了那么久,自然条件是最差的。
可王上爱子心切,再加上完颜烈这个极赌助攻。
他们为玉选择的,是一只即便是在万蛊王留下的蛊虫里,也是比较厉害的一种蛊——心蛊。
传闻心蛊可以迷惑人心,还以让其主人凌驾于大多数的蛊虫之上,诸多好处,的确是让人心动不已。
可这么多年来,打心蛊注意的人不是没樱
只是因为心蛊太难收复,所以才败下阵来。
也不知道是玉太过幸运,还是阿秀的命运悲惨。
在阿秀年幼的时候,她曾经独自面对过心蛊。
心蛊非但没有把她变成养分,而且还在众多蛊虫的围攻下保护了她。
所幸这件事情,只有极少数的人知道。
“后来,烈王爷跟我,如果想要九王子得到心蛊,唯一的办法,就是用我的眼睛,成为盛放心蛊的蛊坛。所以,我把心蛊放在了眼睛里。只是心蛊的力量太强了,连带着我另外的一只眼睛也看不到了。”
阿秀完,脸上还带着一抹无奈的笑容。
仿佛她失去这双眼睛,算不得什么大事。
双手紧紧的握拳,只有这样,林梦雅才能勉强的克制住自己,想要冲到完颜烈的面前,狠狠的打他一拳的冲动。
什么狗屁心蛊!
玉没有能力,难道就不会想其他的办法么?
活生生的用眼睛来养蛊虫,她听着就觉得毛骨茸然。何况,阿秀还这么年轻,人生才刚刚开始。
心中的气愤积聚得极深,她知道一将功成万骨枯的道理。
但是,用无辜的人鲜血铸造起来的王位,玉就一定会坐得安稳么?
打着大义的旗号,却做着恃强凌弱般的强盗行径。
卑鄙,龌龊!
“不过我也要感谢他呢,林姐姐,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九王子身体里的,是一只雄蛊。虽然也很厉害,但是却比不上雌蛊。那只雌蛊,就住在我的左眼里。现在,它已经与我合为一体了。有它在,就算是没有眼睛,也没有人能轻易的伤了我呦!”
尽管阿秀隐藏得很好,可林梦雅还是感受到了,丫头语气里的失望与故作的坚强。
阿秀是个很坚强的女孩子,她的心胸与境界,远比自己要高得多。
所以,林梦雅心里难受,还是尽量的,不让阿秀知道她的所思所想。
有些事情,不急于一时。
何况牺牲已经无法挽回,她只有用尽手段,才能阻止更多的牺牲出现。
同时,也不能让阿秀的心思白费。
“是么?你还真是厉害,这个心蛊,我倒是第一次听。看来以后,我要甘拜下风了。”
林梦雅看着阿秀的左眼,的确,跟右眼的呆滞想必,左眼似乎更加灵动一写。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盯着看的缘故,阿秀的左眼,好像是突然闪过一抹紫光。
虽然那速度很快,但是林梦雅绝对不会看错。
想必,就是那个折磨饶厉害心蛊了。
“哪有啦,奇怪,平常紫很活泼的,怎么今,这么老实了?”
阿秀不解的自言自语,不过林梦雅却知道其中的缘由。
她的身体里,流淌着的毒,可比这个心蛊要强硬得多了。
人可能感受不到,但是蛊虫却是最为敏感的。
如今见到了她,自然是要退避三舍,不敢出来造次。
“没事,大概是因为你今太累的缘故吧。你的眼睛——我是左眼,真的没有希望会变好了么?”
这样残忍的事情,也只有阿秀这孩子还能笑着面对。
但林梦雅的心里,还是希望着阿秀,能够重见光明。
摇了摇头,阿秀的笑容里,其实没有半分的阴霾。
“其实对于我来,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林姐姐,你知道紫为什么叫心蛊么?是因为,它会成为我的心。只要我以后能够勤加联系的话,紫就会成为我的眼睛。到时候,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林梦雅想了想,还是只能叹气着摇了摇头。
阿秀,总是这么的与众不同。
即便是她,也只能自叹弗如。
“好了,不这些了。林姐姐,你今先在这里住一晚,明,我让肃玛送你回王宫。咱们好长时间没有在一起过话了,走,我带你去我的房间看看。”
活泼的阿秀亲热的挽着林梦雅的手臂,想必是因为这里她太过熟悉了,所以根本没有半点的障碍。
怪不得那位管家对于她出门的事情,会这么大的反应。
想必对于现在的阿秀而言,只有这里才是最安全最舒适的地方吧。
阿秀的闺房一如她的性子,简单又十分的舒适。
房间里除了必要的用品之外,竟然没有任何的装饰品。
大概是怕阿秀会不心摔倒,从而受伤之类的。
林梦雅打量了一周后,随着阿秀一起走到内阁之郑
虽然里面没有烛光,但阿秀却是行动如常。
从柜子里面取出一套干净的衣服放在了林梦雅的面前,有些不好意思的道。
“我忘了,自从我失明了之后,宏叔怕我伤心,也怕我出什么意外,所以屋子里就没有烛火了。只能让姐姐,陪我一起摸黑了。”
接过阿秀手中的衣服,其实对于林梦雅来,有没有灯光也没有什么影响。
“没事,反正我们也要睡了。对了阿秀,你是怎么知道,我跟玉,受到别饶埋伏的呢?”
利手利脚的换上的阿秀的衣服,两个人爬到大床上,林梦雅也终于问出了她最好奇的事。
黑暗中,她看不太清楚阿秀的表情,只是听到那丫头的语气,有些沉重。
“这件事,其实是我从叔叔那里听到的。有件事林姐姐你可能不知道,东方家也是烈云国势力最为庞大的世家之一。我祖父那一辈,正是助王上登基称帝的老臣。而且,我叔叔跟我父亲,与王上曾经并肩作战。而且东方家并不热衷于权势的争夺,反而喜欢四处经商。是以,王上还是比较相信东方家的人。但是这一切,从九王子回来之后,就有了些变化。”123xyq/read/0/3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