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前兆 第九十一章自私一次

小说:死亡前兆 作者:涯情 更新时间:2024-09-25 13:37:26 源网站:2k小说网
  白天并不是招鬼的时间段,所以我们只有等到天黑。

  在这期间吴才急的在房间内转圈圈,因为没有时间了,如果他不能在今天午夜十二点之前将那厉鬼带回来或者没有将其除掉的话,那么他就坏了规矩,其后果也就不用我多说了。

  “这勾魂曲会吹吗?”

  我将勾魂笛拿在手里问他。

  他笑了起来。笑容看起来大气,充满自信。

  “这都是师父留给我的。他并没有教过我。”

  但结果呢?

  还好我的承受能力比较强大,不然真的可能会被他给气死。

  没有师父教就不能自己学了?真的是白瞎了这么多的好东西。我在心里抱怨了一番。要是我有这么多好东西就不会出这么多事了。

  不过从这里也看的出来我选择帮他并没有帮错,他是一个有大气运的人,以后应该能帮得上我的忙。

  这勾魂曲不算复杂,我以前在音乐这一方面也有一点造诣,所以在短时间内学会应该不是难事。

  有时候优秀并不需要表现出来,因为我已经优秀到了骨子里。

  晚上十一点的时候我们出门,这个时间段无疑是招魂的最好选择,一个小时也足够把这厉鬼给带走或者是除掉。

  这个时候村子里已经很少有人外出,我们来到了李雅的家门前。

  不过看样子这勾魂曲算是白学了,因为那厉鬼就在门前等着我们。

  在看清他的状况后我连忙将吴才护在了身后。

  这厉鬼已经不再是原来的那个厉鬼了,他有着两张重合的面孔,一张是一个男人的,另一张就是李雅的。

  这种情况叫做共生!

  共生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人当宿主,提供躯体的同时每日以自己鲜血供养鬼魂,最后双方以血液作为桥梁达成共生。这样的共生并不会发生排斥,因为鬼魂每日吸取宿主的血液,与宿主可以说是同出一脉。

  这很像以身养鬼,但实质上却是不同,因为鬼魂是以一个灵体与形式与宿主共生。换种更简单的方式来说就是宿主充当一个纳魂铃的作用,这样也不会给宿主带来伤害,但共生要分一个主次,这就要看双方达成的是怎样的协议了。

  而另一种就是鬼魂充当宿主。但这种共生我还没有听说过,因为哪里有人愿意牺牲自己的一切活在一个鬼魂的身上。一般都是鬼魂有求于人。

  现在我眼前的这种共生明显是前者,但我不敢掉以轻心。因为我不能确定这具躯体中是谁占主导作用。

  这样邪乎的事情我也是头一次见,所以受到的冲击不可谓不大。

  “弄成这样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对你来说有什么好处?”

  我这话问的是李雅。

  “没有什么好处,不过却是能达成他的心愿。”

  那是李雅的面孔。她轻轻的点了点头,冲我笑了笑。

  她的确不是被逼的。因为共生必须是得由双方同意,所以我想不通。

  “他跟你有什么渊源?”

  我现在唯一能想到的也就是这么一种可能。如果那厉鬼和李雅没有什么渊源的话,她怎么可能会自愿与其共生?

  但是她摇了摇头。

  现在吴才能不能将那厉鬼带回去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一旦达成共生就代表他自己放弃了投胎的机会。

  “我要看你们的共生契约!”

  我当然担心,现在因为她与那厉鬼共生我已经看不见她头上的数字了。鬼话连篇这个词也并不是说说而已,我怕李雅会被那厉鬼给骗了,最后落得一个非常不好的下场。

  李雅犹豫了一下,脸上突然升腾起一阵绯红。随后她转过身去脱下衣服。

  我这才突然想起契约一般是写在背上的,我这样做的确有些唐突了。

  此时吴才也将头凑了过来。看向李雅背上的契约。

  我看完后才松了口气,也就收回了目光。

  “这契约还真是。很白啊!”

  吴才突然来了这么一句,我在他的后脑勺来了一巴掌。这才将他给扇回来,白了他一眼后看向已经穿好衣服的李雅。

  “那你这样做又是为了什么?”

  但我还是想不通,契约上写的很明白,李雅和这厉鬼并没有什么渊源,她也没有什么想要图的,可为什么就要跟一个没有任何渊源的鬼魂共用一个躯体呢?

  “为了同一个人!”

  李雅的面孔变得很模糊起来。此时这话是那个厉鬼说的。

  这给我的感觉很不好,就像是在变戏法。

  同时我瞬间就明白了。说不惊讶是不可能的,但仔细想了想这又在清理之中。

  他所说的那个人应该就是李雅的丈夫了,这厉鬼和李雅的丈夫有很深的渊源,所以李雅才能在吴才的店里将其带走,之后的事情也很容易想清楚,一个情字便就能够说明白。

  那厉鬼对李雅丈夫的情和李雅对她丈夫的情!

  我沉默了一会儿,最后做出了一个决定,这才抬起头看向他们。

  “我不管你们之间有什么渊源,共生这样的事情被我看见了那就是不可能不管的,你们之间的共生契约必须作废!”

  还是那一句话,人鬼殊途,人与鬼共生本就坏了规矩,更是禁忌,就算那厉鬼承诺过不会害人,我也不会让这件事继续下去。

  此刻我的内心很是矛盾,因为那厉鬼已经承诺不害人了,并且这是李雅自愿的,他们都是为了同一个人才达成的共生契约,这是他们共同的心愿。但共生这样的禁忌在我的契约内容之内,若是不管的话我就坏了规矩,所以我打算自私一次。

  共生的危害是潜在性的,这就像是冰与火的交融,最后会成一个什么东西我都不知道。在短时间内是看不出危害的,但只要时间一长,那时是人影响鬼还是鬼影响人就说不清楚了。

  更何况这鬼还是一只厉鬼。

  这是实话,但也可以当成是我为自己说的托辞,这一回我不得不这样做。

  我手里升腾起业火,随后朝李雅扔去。业火在我的主导下并不会伤害李雅和那厉鬼,只是朝李雅的背后爬去,将那契约给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