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张晨提过很多次极光,最早的时候,我们还在读小学。
他嘲笑我土包子,特矜持的劲儿。
我们规划好了路线,拎着陈安就踏上了旅行,一路上倒没有什么不适应的,下属们尽可能地让我们过得舒心一些,等真的看见极光的时候,陈安很兴奋,我和张晨都很淡定。
我甚至转过身,帮张晨掖了掖围巾,我总怕会冻出感冒来,也有些后悔要出来看,倒不如在温暖的房间里,喝一杯奶茶。
我们拍了些照片,又叫人帮忙拍了一张合照。
我抱着张晨,张晨抱着陈安,压得我有点想笑,又很无奈。
摄影师抓拍到了这张照片,向我竖了下大拇指,我凑过去看,才发现张晨比了个飞吻的姿势,当然是对着我。
晚上陈安早早睡了,我和张晨面对面在一个足浴桶里泡脚,他现在能用脚踩踩我的脚了,力气也不大。
我初始还忍着他,但他越来越过分了,我就也踩他的,他也不知道怎的,哈哈哈地笑个不停,逼得我抬起手去捏他的脸。
他就握住了我的手,用力去拽,我任由他拽过去上身,他的吻果然落在了我的嘴唇上。
他的眼睛亮晶晶的,我的眼睛也亮晶晶的,有点童心未泯的味道。
我们亲了一会儿,又默契地分开了,他的脚丫踩了我的脚背一下,像是有点抱怨我的离开,我扯下了干浴巾,托出了他的脚,说:“回床上再闹。”
“明儿还得早起,闹什么闹。”
“张晨,你一把年纪,满脑黄色废料。”
“陈和平,你想哪儿去了,我看你才是满脑子淫/秽/色/情。”
我正想反驳他,抬起头,却发现他在冲我笑。
柔和的灯光洒在他的身体上,温情脉脉又暧昧不清。
他舔了舔嘴唇说:“我就好你这一口。”
我把他的脚擦得干干净净,连细小的脚趾甲缝都没有放过,对自己的脚却粗鲁得多。
我穿上了拖鞋,一把抱起了张晨,他像树袋熊一样地挂在我的身上,一点不好意思的情绪都没有,甚至偷偷地舔我的耳垂。
我们第二天果然没有早起成功,陈安发了微信,表示大人们可以继续去睡,他要自己看动画片。
张晨躺在柔软的棉花里,夸我是“禽兽”,我回敬了一句“老妖精”,他就翻滚到了我的怀里,又开始不安分。
我抓着他的手和脚,告诉他要“休养生息”,他反问我是不是“精尽人亡”,我用硬热的**证明“精神抖擞”,他舔了舔粉红的唇回一句“任君采撷”。于是我清醒发疯,在他的身体各处留下印记,他猝不及防吞进了我诸多子孙,却也没有什么反感的情绪,只在我亲吻他的脸颊的时候,轻声地说:“我很爱你。”
在我想说什么的时候,他吻上了我的唇,并不想听我说什么。
我也不知道我的执拗还会坚持多久,它摇摇欲坠,或许在下一秒就会全线溃败,缴械投降。
张晨这个人,真的是我的克星。
我们玩了半个月,终于动身回国,刚到公司,就被数不清的工作淹没。我叫张晨来帮些忙,他却美滋滋地半躺在沙发上,拿美容仪做脸。
我在累积的文件上确认签字,他在挖甜品吃。
我在听视频报告并予以反馈,他在打游戏玩。
我在制定新一年的工作计划,他在撸别人的猫。
真正意义上践行了“花瓶美人”、“娇弱无力”。
我从不觉得工作辛苦,但他偏偏要在我面前自由自在,逼得我在工作的间歇扔下笔,凑过去亲吻他,撩得他身子变软,再抽身离开继续工作。
他擦了擦嘴唇,骂了句“草”,又紧急地转过头看一眼门,生怕陈安回来听到了。
我强忍住了笑。
春天来临的时候,我和张晨又去母校里走了走。
他还是要走走停停,实在不行就坐轮椅被我推一段。
他很喜欢这里,一直在说当年的事。
他说:“陈和平,我站在灯光下,看你看我的那眼神,我就知道,你喜欢我。”
我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权当是给当年的自己报仇了。
他又说:“有一天,我就站在这里,你和一群人从图书馆里走出来,但你没看到我,我就眼睁睁地看着你走了。”
“怎么不喊我的名字?”我问他。
“你和周围的人聊得很开心,没有看到我。”
“嗯。”
“那时候我就想,我下次一定要让你看到我,最好在人群里,你只能看到我一个。”
“……你这,真幼稚。”
“不是幼稚,”张晨顿了顿,仔细思考了一下,“是偏执吧。”
“偏执?”
“想让你看到我,想让你离不开我,想让你属于我。”
“你这么说,我还挺想打你的。”
“不止是偏执,”张晨很聪明,他知道我为什么想要打他,于是不慌不忙地说,“更重要的是,我爱你。”
“你不是说过,你那时候不懂爱情么?”他说过的话,我总是记得那么清楚。
“我是不懂爱情啊,”张晨笑了起来,眉眼弯弯的,看起来特别单纯,“我曾以为,爱一个人就是让他快乐,自己快不快乐、要不要在一起都无所谓。”
“然后你变了。”我真的有点生气了。
“当我发现你可能会喜欢我,可能会同我在一起的时候,我就变了,”
他伸手抓住了我的手,握得紧紧的,“开始想和你在一起,变得贪婪。”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我有很多的话语,可以破坏这一刻的温情,叫他与我都来得清醒一些。
但我的心变得异常柔软,手心传来的温度烧灼得脸发烫。
“陈和平,对不起啦。”
“……”
“哥?”
“……没关系。”
下一秒,张晨抱住了我。我猜他想像曾经那样,抱起来我转上几圈。但客观条件有限,他只能抱着我,枕在我的肩膀,嚎啕大哭。
我想说一把年纪了,哭起来太难看,但我也忍不住有点想哭,还得拍着他的后背,同他说“别哭了”。
他哭得凶,好得也快, 没过多久又开始跟我讲他在哪里哪里看到我,我们发生了什么事,说得倒是如数家珍。
到最后他坐在轮椅上,我推着他走,他说:“等下次放假,我们去爷爷家住住吧?”
爷爷的小区前几年重新翻修过,我也一直派人打扫着,就回了一句:“好。”
我们出校门的时候,正好碰见一位阿姨,在做棉花糖,张晨瞅了一眼那棉花糖,特别自然地扭过了头,说:“叫车过来吧。”
我捏了一把他的耳朵,却将他推到了阿姨的棉花糖小车前,看了一眼介绍,说:“来一个大号的草莓味的棉花糖。”
阿姨看了一眼我,又看了一眼张晨,大概是没看到这么大了还爱吃糖的人,但还是麻利地做了一个大号的,递给了我。
我将棉花糖塞到张晨的手中,用手机付了钱,推着张晨往下属的方向走。
张晨咬了一大口棉花糖,却说:“买这个干嘛,吃了蛀牙的。”
我强忍住笑,问他:“下不为例?”
他却不应这句话,反而举起了棉花糖,说:“你要不要也来吃一点。”
我低下头,咬了一口,很甜,依旧不是我喜欢的味道,但那一瞬,却莫名安宁和愉悦。
我看着这个正在啃棉花糖啃得毫无形象的老坏蛋,还是觉得他很好看。
然后在那一瞬间,我意识到,我不是因为他好看而爱他,而是因为爱他而觉得他好看。
纵使他白发苍苍、满脸褶子,我恐怕还会觉得他好看。
风风雨雨那么多年,纵使曾爱恨交织,依旧庆幸,余生相伴。
张晨一路上都在吃棉花糖,棉花糖很大很大,他一个人吃不完,下了车还舍不得扔。
等进了楼梯间,上了楼,陈安开了门,张晨就很机智地把棉花糖塞到了儿子的手里,还要加上一句:“爸爸特地给你带回来的。”
陈安一点也不傻,但他还是接过了棉花糖,说:“谢谢爸爸。”
我帮张晨换上家居服,陈安就在小口小口地吃棉花糖,乖得简直不像话。我知道陈安也不爱吃糖,想了又想,就过去抢了一半,跟着一起吃。
张晨这个坏家伙,就推着轮椅,盯着我们看,还要拿手机拍下一张照片。很快我们就在朋友圈里发现了这张照片,配字是“我男人和我儿子”,附赠了一个非常酷炫的叼烟图。
我正斟酌着要怎么怼他一句,就看见陈安顶着他的卡通头像点了个赞,还特别一本正经地说:“我们一家人。”
我揉了一把陈安的脑袋,也在下面回了一句:“摄影人:男人的男人,儿子的爸爸。”
张晨回了儿子一个摸头,回了我一个亲亲,又开始私信我一堆图片,主角全都是他自己,末了来了一句:“帅哥,约么?”
我抬头看了一眼厚颜无耻的他,刚想回复一句“老不正经”,想了想,又回了他一句“约,约一辈子吧。”
“啪叽——”
张晨的手机掉了,陈安小跑着过去帮忙捡,一抬头,却转过头喊:“爸爸,爸爸好像哭了。”
“你看错了,你爸爸是眼睛里进沙子了,”我走了过去,揉了一把陈安的后脑勺,“去给你爸爸拿点纸过来,去一下12楼,找陈姐姐?”
“好的。”
小孩子还是好哄,一哄就听话地离开了。
我弯下腰,双手捧着张晨的下巴,用舌头舔舐他的脸颊,说:“更年期犯了?这么多愁善感,可一点都不像你了。”
“滚——别惹我哭。”
“那我真走了?”
我刚说了这一句话,张晨就伸出手,抓住了我的衣角,说:“你别走。”
“我不走,我不走,我会一直在这里的。”
“我刚刚截图了。”
“嗯?”
“截图为证。”
“噗,放心吧。”
张晨现在有时候跟个小孩子似的,但我能怎么办,我只能哄哄他。
他慢慢的就不哭了,然后说:“我这辈子,没什么遗憾了。”
“好。”
“陈和平。”
“你爱我?”
“嗯。”
“我也爱你。”
他的瞳孔瞬间放大,我却捧着他的脸吻上了他的嘴唇,缠绵悱恻又凶狠霸道。
我的兄弟是一个人渣,但我偏偏爱上了他。
我大概上辈子做了很多很多很多的错事,这辈子才遇上了他。
但我知错不改、无可救药,实在是,没有办法。
就让我们,就这么过下去吧。
安度余生,白头偕老,此生相伴,至于下辈子,我们再仔细考虑一下。
(番外完)
后记
写完这一篇文的时候,我仰天长叹一声,我终于写完了。
这是我自写文以来,最长的一篇,也是最连续的一篇。
九十一天,无存稿无大纲,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撑下去的。
但写这篇文的时候,一点也没有犯卡过,很顺畅,陈和平和张晨,仿佛真的活着。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在写这篇文的时候,又哭了很多次,而且哭得很凶。
太惨了,怎么可以那么惨,一边哭一边在键盘上码字,支撑我走下去的,是这篇文的每一个读者。
你们的评论我一直有看,无论是微博评论里的,私信里的,还是在文章评论区的,大家争吵的时候,我也在静静地看着。
但是不太敢回复,我觉得读者有评论的自由,正如作者有创作的自由,大家给彼此一个互相理解的空间。
况且我也说不出要站攻还是要站受的话来。
我啊,就是一个讲故事的人。
这个故事到现在的结局,还不够完美,但已经讲完了。
我爱陈和平,也爱张晨,我怀着很深的爱在写他们,以至于现在已经因为不舍难过得哭了出来。
很多人都在问我,为什么不BE呢?
我也在扪心自问,倘若我遇到了张晨这样的人渣,一定要快刀斩乱麻,有多远跑多远。
但在这个故事里,他们的纠缠太深了,感情线密密麻麻,我就知道,他们是会HE的。
但是写太长的调理分析,或者说服读者他们在一起也没有那么坏,我总觉得是在仗势欺人。
那么私心来说,我是觉得,一个HE,或许能够叫写文的我,看文的你们,都能在寒冷的冬天里暖暖心。
况且,陈和平,实在是个烂好人,而张晨,也太聪明。
我爱他们,也爱点开这篇文的你们。
你们的点击、评论、争吵、愤怒,你们的收藏、海星和玉佩,你们投喂的牛肉饭,我都看在眼里。
第100章的时候,我说干杯,不止敬勇气,更想敬情谊。
谢谢一路相伴,希望我们下篇文再见。
——
※※※※※※※※※※※※※※※※※※※※
微博要不要关注一下,叫老婆大人家的葡萄干。
真的要说再见啦。
额,有缘会和陈和平、张晨再见的,我们暂时say goodbye啦。
本文会陆续修文的,回头放个自制txt出来。
他嘲笑我土包子,特矜持的劲儿。
我们规划好了路线,拎着陈安就踏上了旅行,一路上倒没有什么不适应的,下属们尽可能地让我们过得舒心一些,等真的看见极光的时候,陈安很兴奋,我和张晨都很淡定。
我甚至转过身,帮张晨掖了掖围巾,我总怕会冻出感冒来,也有些后悔要出来看,倒不如在温暖的房间里,喝一杯奶茶。
我们拍了些照片,又叫人帮忙拍了一张合照。
我抱着张晨,张晨抱着陈安,压得我有点想笑,又很无奈。
摄影师抓拍到了这张照片,向我竖了下大拇指,我凑过去看,才发现张晨比了个飞吻的姿势,当然是对着我。
晚上陈安早早睡了,我和张晨面对面在一个足浴桶里泡脚,他现在能用脚踩踩我的脚了,力气也不大。
我初始还忍着他,但他越来越过分了,我就也踩他的,他也不知道怎的,哈哈哈地笑个不停,逼得我抬起手去捏他的脸。
他就握住了我的手,用力去拽,我任由他拽过去上身,他的吻果然落在了我的嘴唇上。
他的眼睛亮晶晶的,我的眼睛也亮晶晶的,有点童心未泯的味道。
我们亲了一会儿,又默契地分开了,他的脚丫踩了我的脚背一下,像是有点抱怨我的离开,我扯下了干浴巾,托出了他的脚,说:“回床上再闹。”
“明儿还得早起,闹什么闹。”
“张晨,你一把年纪,满脑黄色废料。”
“陈和平,你想哪儿去了,我看你才是满脑子淫/秽/色/情。”
我正想反驳他,抬起头,却发现他在冲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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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晨躺在柔软的棉花里,夸我是“禽兽”,我回敬了一句“老妖精”,他就翻滚到了我的怀里,又开始不安分。
我抓着他的手和脚,告诉他要“休养生息”,他反问我是不是“精尽人亡”,我用硬热的**证明“精神抖擞”,他舔了舔粉红的唇回一句“任君采撷”。于是我清醒发疯,在他的身体各处留下印记,他猝不及防吞进了我诸多子孙,却也没有什么反感的情绪,只在我亲吻他的脸颊的时候,轻声地说:“我很爱你。”
在我想说什么的时候,他吻上了我的唇,并不想听我说什么。
我也不知道我的执拗还会坚持多久,它摇摇欲坠,或许在下一秒就会全线溃败,缴械投降。
张晨这个人,真的是我的克星。
我们玩了半个月,终于动身回国,刚到公司,就被数不清的工作淹没。我叫张晨来帮些忙,他却美滋滋地半躺在沙发上,拿美容仪做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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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制定新一年的工作计划,他在撸别人的猫。
真正意义上践行了“花瓶美人”、“娇弱无力”。
我从不觉得工作辛苦,但他偏偏要在我面前自由自在,逼得我在工作的间歇扔下笔,凑过去亲吻他,撩得他身子变软,再抽身离开继续工作。
他擦了擦嘴唇,骂了句“草”,又紧急地转过头看一眼门,生怕陈安回来听到了。
我强忍住了笑。
春天来临的时候,我和张晨又去母校里走了走。
他还是要走走停停,实在不行就坐轮椅被我推一段。
他很喜欢这里,一直在说当年的事。
他说:“陈和平,我站在灯光下,看你看我的那眼神,我就知道,你喜欢我。”
我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权当是给当年的自己报仇了。
他又说:“有一天,我就站在这里,你和一群人从图书馆里走出来,但你没看到我,我就眼睁睁地看着你走了。”
“怎么不喊我的名字?”我问他。
“你和周围的人聊得很开心,没有看到我。”
“嗯。”
“那时候我就想,我下次一定要让你看到我,最好在人群里,你只能看到我一个。”
“……你这,真幼稚。”
“不是幼稚,”张晨顿了顿,仔细思考了一下,“是偏执吧。”
“偏执?”
“想让你看到我,想让你离不开我,想让你属于我。”
“你这么说,我还挺想打你的。”
“不止是偏执,”张晨很聪明,他知道我为什么想要打他,于是不慌不忙地说,“更重要的是,我爱你。”
“你不是说过,你那时候不懂爱情么?”他说过的话,我总是记得那么清楚。
“我是不懂爱情啊,”张晨笑了起来,眉眼弯弯的,看起来特别单纯,“我曾以为,爱一个人就是让他快乐,自己快不快乐、要不要在一起都无所谓。”
“然后你变了。”我真的有点生气了。
“当我发现你可能会喜欢我,可能会同我在一起的时候,我就变了,”
他伸手抓住了我的手,握得紧紧的,“开始想和你在一起,变得贪婪。”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我有很多的话语,可以破坏这一刻的温情,叫他与我都来得清醒一些。
但我的心变得异常柔软,手心传来的温度烧灼得脸发烫。
“陈和平,对不起啦。”
“……”
“哥?”
“……没关系。”
下一秒,张晨抱住了我。我猜他想像曾经那样,抱起来我转上几圈。但客观条件有限,他只能抱着我,枕在我的肩膀,嚎啕大哭。
我想说一把年纪了,哭起来太难看,但我也忍不住有点想哭,还得拍着他的后背,同他说“别哭了”。
他哭得凶,好得也快, 没过多久又开始跟我讲他在哪里哪里看到我,我们发生了什么事,说得倒是如数家珍。
到最后他坐在轮椅上,我推着他走,他说:“等下次放假,我们去爷爷家住住吧?”
爷爷的小区前几年重新翻修过,我也一直派人打扫着,就回了一句:“好。”
我们出校门的时候,正好碰见一位阿姨,在做棉花糖,张晨瞅了一眼那棉花糖,特别自然地扭过了头,说:“叫车过来吧。”
我捏了一把他的耳朵,却将他推到了阿姨的棉花糖小车前,看了一眼介绍,说:“来一个大号的草莓味的棉花糖。”
阿姨看了一眼我,又看了一眼张晨,大概是没看到这么大了还爱吃糖的人,但还是麻利地做了一个大号的,递给了我。
我将棉花糖塞到张晨的手中,用手机付了钱,推着张晨往下属的方向走。
张晨咬了一大口棉花糖,却说:“买这个干嘛,吃了蛀牙的。”
我强忍住笑,问他:“下不为例?”
他却不应这句话,反而举起了棉花糖,说:“你要不要也来吃一点。”
我低下头,咬了一口,很甜,依旧不是我喜欢的味道,但那一瞬,却莫名安宁和愉悦。
我看着这个正在啃棉花糖啃得毫无形象的老坏蛋,还是觉得他很好看。
然后在那一瞬间,我意识到,我不是因为他好看而爱他,而是因为爱他而觉得他好看。
纵使他白发苍苍、满脸褶子,我恐怕还会觉得他好看。
风风雨雨那么多年,纵使曾爱恨交织,依旧庆幸,余生相伴。
张晨一路上都在吃棉花糖,棉花糖很大很大,他一个人吃不完,下了车还舍不得扔。
等进了楼梯间,上了楼,陈安开了门,张晨就很机智地把棉花糖塞到了儿子的手里,还要加上一句:“爸爸特地给你带回来的。”
陈安一点也不傻,但他还是接过了棉花糖,说:“谢谢爸爸。”
我帮张晨换上家居服,陈安就在小口小口地吃棉花糖,乖得简直不像话。我知道陈安也不爱吃糖,想了又想,就过去抢了一半,跟着一起吃。
张晨这个坏家伙,就推着轮椅,盯着我们看,还要拿手机拍下一张照片。很快我们就在朋友圈里发现了这张照片,配字是“我男人和我儿子”,附赠了一个非常酷炫的叼烟图。
我正斟酌着要怎么怼他一句,就看见陈安顶着他的卡通头像点了个赞,还特别一本正经地说:“我们一家人。”
我揉了一把陈安的脑袋,也在下面回了一句:“摄影人:男人的男人,儿子的爸爸。”
张晨回了儿子一个摸头,回了我一个亲亲,又开始私信我一堆图片,主角全都是他自己,末了来了一句:“帅哥,约么?”
我抬头看了一眼厚颜无耻的他,刚想回复一句“老不正经”,想了想,又回了他一句“约,约一辈子吧。”
“啪叽——”
张晨的手机掉了,陈安小跑着过去帮忙捡,一抬头,却转过头喊:“爸爸,爸爸好像哭了。”
“你看错了,你爸爸是眼睛里进沙子了,”我走了过去,揉了一把陈安的后脑勺,“去给你爸爸拿点纸过来,去一下12楼,找陈姐姐?”
“好的。”
小孩子还是好哄,一哄就听话地离开了。
我弯下腰,双手捧着张晨的下巴,用舌头舔舐他的脸颊,说:“更年期犯了?这么多愁善感,可一点都不像你了。”
“滚——别惹我哭。”
“那我真走了?”
我刚说了这一句话,张晨就伸出手,抓住了我的衣角,说:“你别走。”
“我不走,我不走,我会一直在这里的。”
“我刚刚截图了。”
“嗯?”
“截图为证。”
“噗,放心吧。”
张晨现在有时候跟个小孩子似的,但我能怎么办,我只能哄哄他。
他慢慢的就不哭了,然后说:“我这辈子,没什么遗憾了。”
“好。”
“陈和平。”
“你爱我?”
“嗯。”
“我也爱你。”
他的瞳孔瞬间放大,我却捧着他的脸吻上了他的嘴唇,缠绵悱恻又凶狠霸道。
我的兄弟是一个人渣,但我偏偏爱上了他。
我大概上辈子做了很多很多很多的错事,这辈子才遇上了他。
但我知错不改、无可救药,实在是,没有办法。
就让我们,就这么过下去吧。
安度余生,白头偕老,此生相伴,至于下辈子,我们再仔细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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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自写文以来,最长的一篇,也是最连续的一篇。
九十一天,无存稿无大纲,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撑下去的。
但写这篇文的时候,一点也没有犯卡过,很顺畅,陈和平和张晨,仿佛真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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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到现在的结局,还不够完美,但已经讲完了。
我爱陈和平,也爱张晨,我怀着很深的爱在写他们,以至于现在已经因为不舍难过得哭了出来。
很多人都在问我,为什么不BE呢?
我也在扪心自问,倘若我遇到了张晨这样的人渣,一定要快刀斩乱麻,有多远跑多远。
但在这个故事里,他们的纠缠太深了,感情线密密麻麻,我就知道,他们是会HE的。
但是写太长的调理分析,或者说服读者他们在一起也没有那么坏,我总觉得是在仗势欺人。
那么私心来说,我是觉得,一个HE,或许能够叫写文的我,看文的你们,都能在寒冷的冬天里暖暖心。
况且,陈和平,实在是个烂好人,而张晨,也太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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