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不去打扰初三,万一吓到那只大狗怎么办?是她们家的怎么也走不了,晚上回去要给初三多做点,没见到初三这两天都饿瘦了吗?
不过那只大狗怎么会出现在那个小树林那边?那边她记得已经是属于清水村的最西边了,再往西就是隔壁的杨家村了。
她来清水村这么久了,从来没有去过清水村以外的地方。但是平时听别人提起过,杨家村以前和清水村这边差不多,都很穷,其余的就再也不知道了。
刚刚远远地看那只大狗,洛桐觉得还好啊,起码那只大狗还是挺好的啊,看上去状态也不错。
不过该怎么和初三说呢?洛桐一边琢磨着,一边和路上遇到的大爷大娘们寒暄。
晚上吃饭的时候,大家一进来,就见到后厨的桌子上放着一个小篮子,篮子里是一个大大的不锈钢饭盆。
饭盆里装着满满的米饭肉骨头,都冒尖了,还散发着腾腾热气。
“这怎么单独放这边啊?”
几乎每个进来的人都会问一句,洛桐也只是神秘地笑,什么都不说。
为了能够交待好初三,就连甜甜的晚饭洛桐都是让盛栖梧去送的。
初三是第二批过来吃饭的,它照旧只吃了一半,剩下的准备带走。
洛桐忽然叫住了它:“初三,这个给你,将你自己的晚饭吃完!”
初三停下来,大眼睛看了洛桐以及她提着的小篮子一眼,从善如流地将自己饭盆里的晚饭吃得干干净净。
吃完后,初三将自己的饭盆往篮子里一放,叼着篮子的提手就走了。
“初三是没吃饱吗?”
爷爷奶奶们看了半天热闹,等初三走了,这才问道。
洛桐笑而不语,直说以后大家就知道了。
再说,这洛桐给初三准备饭菜的事情,一直持续了有一个星期,一日三餐餐餐不落。
这天,洛桐拉着又叼着篮子的初三:“初三你也该将它带回来了吧?总不能一直待在外面吧?”
初三大眼睛盯着洛桐看了许久,尾巴甩了甩,头也不回地走了。
晚饭时,初三还没有过来。洛桐一边给狗狗们分食物,一边心不在焉地看着外面。
她中午和初三说了一嗓子,也不知道初三到底会不会将那只大黄狗带回来。
这等啊等的,等到大山和黑背都已经吃过晚饭离开了,还是不见初三的身影。
洛桐都有点失望了,正准备去吃晚饭时,初三站到了后厨那边。它向前走了一步,然后犹豫地回头看了眼,忽然又停下了脚步。
看初三这样子,是来了?洛桐精神一震,也不敢就这么出去,生怕将初三的小媳妇儿给吓跑了。
“初三,快带它进来啊!马森今天做了很多好吃的,都这个点了,肯定饿了对不对?”
洛桐看着初三,轻声地说着。初三回头又冲着后面叫了两声,慢慢地一只毛色金黄蓬松的大狗走到了初三身边。
看着洛桐,它还有一点瑟缩,初三嘴巴拱了拱它的耳朵,示意它进去。
洛桐笑眯眯地看着它,大狗进来后,就在洛桐面前坐下了,看着有点拘谨。
洛桐将特意给它准备的饭盆往大狗面前推了推,“吃吧,肚子饿了是不是?多吃一点,以后这里就是自己家了。”
初三将饭盆往大狗那边拱了拱,低头自顾自地吃饭。大狗耳朵动了动,终于专心地吃着饭盆里的晚饭了。
只要狗狗肯吃,洛桐心里就放下了大半。
洛桐蹲在大狗的对面,托腮看着大狗。她就是远远的见过一次,这还是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见这只金黄色的大狗。
大狗显然很警醒,吃几口就要抬头看看四周,显然来到了这么一个陌生的环境让它很不安。但是对面又有一个让它很想亲近的人,大狗就有点犹豫。
这只大狗全身都是金黄色的,只有在它的耳朵尖尖处是两簇白毛,看上去就像是戴了一对白色的耳钉一样,格外的神气。
这只大狗虽然在外面待了很久,可是除了身上的毛发略微的凌乱了一点,其余都是干干净净的。它应该也属于大型犬的范畴了,洛桐这边的狗狗都是大型犬,几乎就没有个头小的。
这只狗狗体型要比初三要小上一些,但是在田园犬里能够长成这样,估计它也是一个串串,因为一般的田园犬真的长不到这么高。
见到大狗将饭盆里吃完,洛桐招呼来初三:“这是你带回来的,你可要好好照顾它,带它去果园休息吧,明天要带它过来吃饭哦!”
初三的折耳抖了抖,向着金色的大狗低低的叫了一声,转身向着门外走去。在见到大狗没有跟过来时,初三又回头轻轻吼了一声。
洛桐弯腰摸摸大狗的脑袋:“去吧,初三会照顾好你的。”
对于洛桐的触摸,大狗瑟缩了下,洛桐也不以为意,顺势收回手,示意它跟着初三一起去果园。
大狗定定地看了洛桐一眼,这才跟着初三的脚步离开。两只出门的时候正好遇上了喂完甜甜回来的盛栖梧,看着两只并排着的狗狗,盛栖梧剑眉挑了挑。
“初三,你媳妇儿?”
相处地时间长了,盛栖梧就很难将这些狗狗们单纯地只当作动物来看待。受洛桐喜欢和动物们说话的影响,有时候盛栖梧觉得除了它们不会说话以外,狗狗和人也没有什么区别。
狗狗它只是不会说人类说的话而已,否则它们内部又是怎么交流的呢。见到盛栖梧,初三给面子地“嗷呜”了一声,好像是在回答他的问题。
盛栖梧弯腰要摸初三的脑袋,初三不给面子的让到了一边,狗狗也是有尊严的,怎么能够随随便便地就给捏人摸?
盛栖梧也不以为意,“去吧,带着你媳妇儿好好地熟悉下环境,明天记得过来吃饭啊!”
初三尾巴甩了甩,带着金色的大狗去了果园。
洛桐含笑站在门边,看着初三和大狗的背影,心里只有一个想法,要是其余的狗狗们都像初三这样,能够自己搞定自己的终身大事,那该有多好?
不过那只大狗怎么会出现在那个小树林那边?那边她记得已经是属于清水村的最西边了,再往西就是隔壁的杨家村了。
她来清水村这么久了,从来没有去过清水村以外的地方。但是平时听别人提起过,杨家村以前和清水村这边差不多,都很穷,其余的就再也不知道了。
刚刚远远地看那只大狗,洛桐觉得还好啊,起码那只大狗还是挺好的啊,看上去状态也不错。
不过该怎么和初三说呢?洛桐一边琢磨着,一边和路上遇到的大爷大娘们寒暄。
晚上吃饭的时候,大家一进来,就见到后厨的桌子上放着一个小篮子,篮子里是一个大大的不锈钢饭盆。
饭盆里装着满满的米饭肉骨头,都冒尖了,还散发着腾腾热气。
“这怎么单独放这边啊?”
几乎每个进来的人都会问一句,洛桐也只是神秘地笑,什么都不说。
为了能够交待好初三,就连甜甜的晚饭洛桐都是让盛栖梧去送的。
初三是第二批过来吃饭的,它照旧只吃了一半,剩下的准备带走。
洛桐忽然叫住了它:“初三,这个给你,将你自己的晚饭吃完!”
初三停下来,大眼睛看了洛桐以及她提着的小篮子一眼,从善如流地将自己饭盆里的晚饭吃得干干净净。
吃完后,初三将自己的饭盆往篮子里一放,叼着篮子的提手就走了。
“初三是没吃饱吗?”
爷爷奶奶们看了半天热闹,等初三走了,这才问道。
洛桐笑而不语,直说以后大家就知道了。
再说,这洛桐给初三准备饭菜的事情,一直持续了有一个星期,一日三餐餐餐不落。
这天,洛桐拉着又叼着篮子的初三:“初三你也该将它带回来了吧?总不能一直待在外面吧?”
初三大眼睛盯着洛桐看了许久,尾巴甩了甩,头也不回地走了。
晚饭时,初三还没有过来。洛桐一边给狗狗们分食物,一边心不在焉地看着外面。
她中午和初三说了一嗓子,也不知道初三到底会不会将那只大黄狗带回来。
这等啊等的,等到大山和黑背都已经吃过晚饭离开了,还是不见初三的身影。
洛桐都有点失望了,正准备去吃晚饭时,初三站到了后厨那边。它向前走了一步,然后犹豫地回头看了眼,忽然又停下了脚步。
看初三这样子,是来了?洛桐精神一震,也不敢就这么出去,生怕将初三的小媳妇儿给吓跑了。
“初三,快带它进来啊!马森今天做了很多好吃的,都这个点了,肯定饿了对不对?”
洛桐看着初三,轻声地说着。初三回头又冲着后面叫了两声,慢慢地一只毛色金黄蓬松的大狗走到了初三身边。
看着洛桐,它还有一点瑟缩,初三嘴巴拱了拱它的耳朵,示意它进去。
洛桐笑眯眯地看着它,大狗进来后,就在洛桐面前坐下了,看着有点拘谨。
洛桐将特意给它准备的饭盆往大狗面前推了推,“吃吧,肚子饿了是不是?多吃一点,以后这里就是自己家了。”
初三将饭盆往大狗那边拱了拱,低头自顾自地吃饭。大狗耳朵动了动,终于专心地吃着饭盆里的晚饭了。
只要狗狗肯吃,洛桐心里就放下了大半。
洛桐蹲在大狗的对面,托腮看着大狗。她就是远远的见过一次,这还是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见这只金黄色的大狗。
大狗显然很警醒,吃几口就要抬头看看四周,显然来到了这么一个陌生的环境让它很不安。但是对面又有一个让它很想亲近的人,大狗就有点犹豫。
这只大狗全身都是金黄色的,只有在它的耳朵尖尖处是两簇白毛,看上去就像是戴了一对白色的耳钉一样,格外的神气。
这只大狗虽然在外面待了很久,可是除了身上的毛发略微的凌乱了一点,其余都是干干净净的。它应该也属于大型犬的范畴了,洛桐这边的狗狗都是大型犬,几乎就没有个头小的。
这只狗狗体型要比初三要小上一些,但是在田园犬里能够长成这样,估计它也是一个串串,因为一般的田园犬真的长不到这么高。
见到大狗将饭盆里吃完,洛桐招呼来初三:“这是你带回来的,你可要好好照顾它,带它去果园休息吧,明天要带它过来吃饭哦!”
初三的折耳抖了抖,向着金色的大狗低低的叫了一声,转身向着门外走去。在见到大狗没有跟过来时,初三又回头轻轻吼了一声。
洛桐弯腰摸摸大狗的脑袋:“去吧,初三会照顾好你的。”
对于洛桐的触摸,大狗瑟缩了下,洛桐也不以为意,顺势收回手,示意它跟着初三一起去果园。
大狗定定地看了洛桐一眼,这才跟着初三的脚步离开。两只出门的时候正好遇上了喂完甜甜回来的盛栖梧,看着两只并排着的狗狗,盛栖梧剑眉挑了挑。
“初三,你媳妇儿?”
相处地时间长了,盛栖梧就很难将这些狗狗们单纯地只当作动物来看待。受洛桐喜欢和动物们说话的影响,有时候盛栖梧觉得除了它们不会说话以外,狗狗和人也没有什么区别。
狗狗它只是不会说人类说的话而已,否则它们内部又是怎么交流的呢。见到盛栖梧,初三给面子地“嗷呜”了一声,好像是在回答他的问题。
盛栖梧弯腰要摸初三的脑袋,初三不给面子的让到了一边,狗狗也是有尊严的,怎么能够随随便便地就给捏人摸?
盛栖梧也不以为意,“去吧,带着你媳妇儿好好地熟悉下环境,明天记得过来吃饭啊!”
初三尾巴甩了甩,带着金色的大狗去了果园。
洛桐含笑站在门边,看着初三和大狗的背影,心里只有一个想法,要是其余的狗狗们都像初三这样,能够自己搞定自己的终身大事,那该有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