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乡绅虽继承家业。
但在其手上,发扬光大,自有几分城府和手段。
这梁成,虽是他李府自己人。
但下人,终究是下人。
平日里可当个人来使。
本质上……
却是一个物件儿。
若是为了一个物件儿,恶了财神爷,这就不值当了。
李乡绅一眼便看出了林铮没有消气,冷哼一声道:
“来人,梁成怠慢我贵客,平日里,又是多嘴多舌,我数次忍让。”
“眼下他却是奴大欺主,以下犯上……拖下去,给我狠狠地打!”
“抽上三十鞭,给他长长记性!”
三十鞭?
梁成吓得面色煞白,双腿一软,直接跪在地上,身子不断哆嗦。
这天气儿,摔一跤都能疼半宿。
李府的马鞭,又是老牛皮特制,一层层编制,外表粗糙。
一鞭子下去,连皮带肉,生剐下来一块,深可见骨。
三十鞭子……即便是他能挺下来,也半条命没了!
“林叔……哦不,林爷……”
“老爷,老爷,饶了我,下次我不敢了……”
梁成磕头,砰砰作响,额头都是血。
但林铮不言语。
两个下人,将梁成拖走,声音越来越远。
“林兄,可还满意?”
李乡绅笑着问林铮。
“嗯,李老爷果然赏罚分明,林某佩服。”
“林某年岁大了,如此小人倒也不放心上,只不过,我那不成器的儿子……”
“年轻气盛,若是心里不痛快,难免走山之时,出工不出力。”
林铮也面露惭愧之色。
“明白,明白。”
“人无钢骨,安身不牢。有能耐的人,自然也有心气儿,贤侄又如此年轻,气盛算什么?我年轻之时,比他可差多了!”
李乡绅看林铮给了一个台阶,急忙托了一手:
“这孩子,我心里欢喜,得空了,让他来李府坐坐。”
“你我兄弟相称,他唤我一声叔叔不过分,也让我照拂一二,尽一尽叔叔的本分。”
林铮满口笑道:
“好好好,一定!”
账房送来二十一两白银。
林铮收下。
李乡绅一路送到门口。
二人兄友弟恭,相见恨晚。
离别之际。
李乡绅害怕林铮携带如此多财物,怕被人劫道。
还让两个下人,持了武器,护送林铮离开。
林铮上了牛车,与之李乡绅行礼道别。
二人身影拉开数百米,渐渐消失在对方视线中。
二人那上扬的嘴角,都放了下来。
李乡绅长嘘一口气,喃喃道:
“但愿,那小子,真有能耐吧。”
林铮则是自顾自抽着旱烟,心里盘算:
“老都老了,又害了腿,本不想和小人计较,但这厮前些日子,竟还讥讽过我儿,此事若是忍了,我还算什么父亲?”
“也好,敲打李乡绅一下,立一立威风。”
林铮吐出烟圈,想到儿子,又有几分得意:
“这兔崽子,志向远大,想成武者。”
“咱老林,也和武者老爷打过交道,欲修武道,需心头先养三分恶气,再修七分侠气。”
“做老子的,总要教教他,万万不能太心慈手软了。”
林铮坐在牛车上,摇头晃脑,怡然自得。
出门一趟,赚了二十一两白银。
说出去,只怕别人要冒出红眼病咯!
林铮当了这么多年猎户,猎的山兽,自然也不少。
但这寻棒槌憋宝的能耐,却不如林轩。
一趟赚这么多银子。
饶是林铮,也感觉有些恍然如梦之感。
……
这一切。
林轩自然不晓得。
此刻的林轩,还在山中狩猎。
入夜。
紫雾山的猎户,纷纷下山。
而林轩和老黄,则是精神抖擞。
入夜瘴气。
因人而异。
他人之砒霜,林轩之蜜饯。
“汪汪!”
老黄突然抬起头,对着林轩压低声音吠了两声。
“有猪宝?”
林轩明白了老黄的意思,心中一动。
急忙施展出“闻香识途”的神通。
丝丝缕缕的气味,跃入口鼻。
林轩立即定位到了紫雾山核心地区,一只狂暴,强壮,浑身骚味的野猪,正在横冲直撞。
那野猪显得极为暴躁,所过之处,牛嚼牡丹,大片大片糟蹋和破坏。
野猪虽然是杂食,什么都吃。
但山中入冬之后,食物逐渐减少。
枝叶和树皮,浆果和坚果,菌子之流,虽还能找到。
但营养成分太低。
这头野猪腹中饥饿难耐,正在向紫雾山外围进发,若是在外围,还寻不到食物,少不得要下山去霍霍百姓。
“好一头跑山猪!足有六百斤了,堪称是……野猪王!”
“体内有猪宝的气息,俨然是成了气候。”
“成了武者,也该和这等猛兽碰一碰了!”
林轩眼神灼灼,财帛动人心。
这等机会,林轩自然不会放过!
山兽,可分野兽和猛兽之流。
事出反常,比寻常物种强大,便是猛兽。
诸如老黄,远非寻常猎犬可比,便是猛兽之列。
而紫雾山有野猪出没,横竖也就是两百斤到四百斤之间。
这头野猪,却足足有六百斤,超出物种极限,便是猛兽。
“走!”
一人一狗,这些天配合默契。
猫着身体,借着气味,靠近那头巨大野猪。
二人穿过紫雾山外围,逐渐接近核心地区。
核心地区,也就意味着危机四伏。
古木参天,幽林蔽日。
怪石嶙峋,溪涧潺潺。
一阵窸窣之声,只见一只体重逾六百斤的野猪王赫然现身。
此猪皮糙肉厚,宛若坚甲,獠牙修长,寒光闪烁,尽显凶残之相。
其双目赤红,散发着狂暴之气。
此刻,它正埋头于地,大肆啃食着根茎。
那粗壮的脖颈奋力扭动,獠牙翻搅着泥土,粗壮的四肢踩踏之处,草叶纷飞,大地微颤,仿若这山林都在其狂暴之下瑟瑟发抖。
“咻!”
林轩弯弓搭箭,对准野猪,便是一箭。
借着夜色,这一箭,悄无声息,一声闷响,射中野猪王鼻子上。
“嗷嗷!”
那野猪王吃痛,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走山客有言,一猪二熊三老虎。
山中野猪,性情暴躁,攻击性强,并且时不时会下山进入人族生活区,对人展开攻击,其凶猛程度,比熊和虎还要猛几分。
同时,野猪为了给身体止痒,防止寄生虫。
喜欢蹭树皮,树脂落在身上,干燥之后,会形成天然的“铠甲”。
除了蹭树皮之外,还喜欢在泥浆里面打滚,久而久之,越是活得久,体型大的野猪,防御力更为惊人。
林轩抬手一箭,攻击野猪王口鼻,算是要害,最为脆弱的地方!
“呼呼!”
一股腥臭的风声刮来。
野猪王嗅觉和听觉,极为灵敏,立即察觉到林轩的位置。
此刻林轩正爬到一棵树上,居高临下,对野猪王放冷箭。
野猪怒不可遏,直接冲向林轩!
“咻!”
“咻!”
“咻!”
……
林轩心中竭力保持冷静。
一连三箭!
但野猪王在奔跑之时,速度太快,极难命中。
两箭击在背部,箭矢直接被弹飞。
一箭命中嘴部,造成伤害有限。
转眼间,那野猪王已冲到树下!
“嗷嗷!”
“轰!”
一阵惊天之声传来。
大碗粗细的树桩,承受不住,吱呀作响。
中间开裂,林轩只觉得周遭风声不断呼啸,身子不断下探……
但在其手上,发扬光大,自有几分城府和手段。
这梁成,虽是他李府自己人。
但下人,终究是下人。
平日里可当个人来使。
本质上……
却是一个物件儿。
若是为了一个物件儿,恶了财神爷,这就不值当了。
李乡绅一眼便看出了林铮没有消气,冷哼一声道:
“来人,梁成怠慢我贵客,平日里,又是多嘴多舌,我数次忍让。”
“眼下他却是奴大欺主,以下犯上……拖下去,给我狠狠地打!”
“抽上三十鞭,给他长长记性!”
三十鞭?
梁成吓得面色煞白,双腿一软,直接跪在地上,身子不断哆嗦。
这天气儿,摔一跤都能疼半宿。
李府的马鞭,又是老牛皮特制,一层层编制,外表粗糙。
一鞭子下去,连皮带肉,生剐下来一块,深可见骨。
三十鞭子……即便是他能挺下来,也半条命没了!
“林叔……哦不,林爷……”
“老爷,老爷,饶了我,下次我不敢了……”
梁成磕头,砰砰作响,额头都是血。
但林铮不言语。
两个下人,将梁成拖走,声音越来越远。
“林兄,可还满意?”
李乡绅笑着问林铮。
“嗯,李老爷果然赏罚分明,林某佩服。”
“林某年岁大了,如此小人倒也不放心上,只不过,我那不成器的儿子……”
“年轻气盛,若是心里不痛快,难免走山之时,出工不出力。”
林铮也面露惭愧之色。
“明白,明白。”
“人无钢骨,安身不牢。有能耐的人,自然也有心气儿,贤侄又如此年轻,气盛算什么?我年轻之时,比他可差多了!”
李乡绅看林铮给了一个台阶,急忙托了一手:
“这孩子,我心里欢喜,得空了,让他来李府坐坐。”
“你我兄弟相称,他唤我一声叔叔不过分,也让我照拂一二,尽一尽叔叔的本分。”
林铮满口笑道:
“好好好,一定!”
账房送来二十一两白银。
林铮收下。
李乡绅一路送到门口。
二人兄友弟恭,相见恨晚。
离别之际。
李乡绅害怕林铮携带如此多财物,怕被人劫道。
还让两个下人,持了武器,护送林铮离开。
林铮上了牛车,与之李乡绅行礼道别。
二人身影拉开数百米,渐渐消失在对方视线中。
二人那上扬的嘴角,都放了下来。
李乡绅长嘘一口气,喃喃道:
“但愿,那小子,真有能耐吧。”
林铮则是自顾自抽着旱烟,心里盘算:
“老都老了,又害了腿,本不想和小人计较,但这厮前些日子,竟还讥讽过我儿,此事若是忍了,我还算什么父亲?”
“也好,敲打李乡绅一下,立一立威风。”
林铮吐出烟圈,想到儿子,又有几分得意:
“这兔崽子,志向远大,想成武者。”
“咱老林,也和武者老爷打过交道,欲修武道,需心头先养三分恶气,再修七分侠气。”
“做老子的,总要教教他,万万不能太心慈手软了。”
林铮坐在牛车上,摇头晃脑,怡然自得。
出门一趟,赚了二十一两白银。
说出去,只怕别人要冒出红眼病咯!
林铮当了这么多年猎户,猎的山兽,自然也不少。
但这寻棒槌憋宝的能耐,却不如林轩。
一趟赚这么多银子。
饶是林铮,也感觉有些恍然如梦之感。
……
这一切。
林轩自然不晓得。
此刻的林轩,还在山中狩猎。
入夜。
紫雾山的猎户,纷纷下山。
而林轩和老黄,则是精神抖擞。
入夜瘴气。
因人而异。
他人之砒霜,林轩之蜜饯。
“汪汪!”
老黄突然抬起头,对着林轩压低声音吠了两声。
“有猪宝?”
林轩明白了老黄的意思,心中一动。
急忙施展出“闻香识途”的神通。
丝丝缕缕的气味,跃入口鼻。
林轩立即定位到了紫雾山核心地区,一只狂暴,强壮,浑身骚味的野猪,正在横冲直撞。
那野猪显得极为暴躁,所过之处,牛嚼牡丹,大片大片糟蹋和破坏。
野猪虽然是杂食,什么都吃。
但山中入冬之后,食物逐渐减少。
枝叶和树皮,浆果和坚果,菌子之流,虽还能找到。
但营养成分太低。
这头野猪腹中饥饿难耐,正在向紫雾山外围进发,若是在外围,还寻不到食物,少不得要下山去霍霍百姓。
“好一头跑山猪!足有六百斤了,堪称是……野猪王!”
“体内有猪宝的气息,俨然是成了气候。”
“成了武者,也该和这等猛兽碰一碰了!”
林轩眼神灼灼,财帛动人心。
这等机会,林轩自然不会放过!
山兽,可分野兽和猛兽之流。
事出反常,比寻常物种强大,便是猛兽。
诸如老黄,远非寻常猎犬可比,便是猛兽之列。
而紫雾山有野猪出没,横竖也就是两百斤到四百斤之间。
这头野猪,却足足有六百斤,超出物种极限,便是猛兽。
“走!”
一人一狗,这些天配合默契。
猫着身体,借着气味,靠近那头巨大野猪。
二人穿过紫雾山外围,逐渐接近核心地区。
核心地区,也就意味着危机四伏。
古木参天,幽林蔽日。
怪石嶙峋,溪涧潺潺。
一阵窸窣之声,只见一只体重逾六百斤的野猪王赫然现身。
此猪皮糙肉厚,宛若坚甲,獠牙修长,寒光闪烁,尽显凶残之相。
其双目赤红,散发着狂暴之气。
此刻,它正埋头于地,大肆啃食着根茎。
那粗壮的脖颈奋力扭动,獠牙翻搅着泥土,粗壮的四肢踩踏之处,草叶纷飞,大地微颤,仿若这山林都在其狂暴之下瑟瑟发抖。
“咻!”
林轩弯弓搭箭,对准野猪,便是一箭。
借着夜色,这一箭,悄无声息,一声闷响,射中野猪王鼻子上。
“嗷嗷!”
那野猪王吃痛,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走山客有言,一猪二熊三老虎。
山中野猪,性情暴躁,攻击性强,并且时不时会下山进入人族生活区,对人展开攻击,其凶猛程度,比熊和虎还要猛几分。
同时,野猪为了给身体止痒,防止寄生虫。
喜欢蹭树皮,树脂落在身上,干燥之后,会形成天然的“铠甲”。
除了蹭树皮之外,还喜欢在泥浆里面打滚,久而久之,越是活得久,体型大的野猪,防御力更为惊人。
林轩抬手一箭,攻击野猪王口鼻,算是要害,最为脆弱的地方!
“呼呼!”
一股腥臭的风声刮来。
野猪王嗅觉和听觉,极为灵敏,立即察觉到林轩的位置。
此刻林轩正爬到一棵树上,居高临下,对野猪王放冷箭。
野猪怒不可遏,直接冲向林轩!
“咻!”
“咻!”
“咻!”
……
林轩心中竭力保持冷静。
一连三箭!
但野猪王在奔跑之时,速度太快,极难命中。
两箭击在背部,箭矢直接被弹飞。
一箭命中嘴部,造成伤害有限。
转眼间,那野猪王已冲到树下!
“嗷嗷!”
“轰!”
一阵惊天之声传来。
大碗粗细的树桩,承受不住,吱呀作响。
中间开裂,林轩只觉得周遭风声不断呼啸,身子不断下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