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两兽,一顿猛干。

  林轩食量惊人,老金和老黄也不甘示弱。

  好在这两日,老黄除了修行疯狗拳之外,倒是空闲。

  擒了不少野兔。

  待林轩和老金醒来,正好大快朵颐。

  吃饱喝足。

  林轩让老黄和老金在山中自由行动。

  猎山货,寻山宝。

  自己则是离开紫雾山,向着临川县出发。

  一路上,林轩看到一个个村子,残破不堪,残垣断壁,尸首遍地,烟尘四起。

  有人哭,有人发呆,有人一语不发。

  埋葬亲人,默默忍受生活不公。

  县里的衙役,捕快,时不时遇到一个。

  但那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野狼帮土匪,早已消失干净。

  野狼帮消失,也是从紫雾山走。

  不过,林轩这两日练武所在的真人庙,却并非是从山北逃离到山南的必经之路。

  故此,倒也没有受人叨扰,从而惹出麻烦。

  “父亲,月妹……匪患已除,安全了,咱家……”

  “回家!”

  林轩回到客栈,寻到林铮和林月二人,开口说道。

  看到父女二人无事,林轩悬着的心,也放到了肚子里。

  林铮和林月,记得林轩的叮嘱,这几日,尽量少走动,徒增烦恼。

  回家路上,林轩特地雇了一辆马车。

  临川县雇马车,倒也不算贵。

  仅是一里地,起步便要十文钱。

  加上又采买了不少粮食等物,增加了重量。

  几十里路程,花费了一百文。

  倒是比入城税还少了不少。

  回家之后,黎村明显冷清了不少。

  那残破如同炼狱一般的场景,吓得林月不敢吱声。

  此番若是没有林轩,以林月的姿色,土匪入村,那就惨了。

  不少村民看到林家人归来。

  心生好奇,可碍于林轩那一袭武者劲装,不敢盘问。

  家家户户,几乎每户都死了人,忙着收殓尸体,自然也没空去盘算林家。

  “老林啊,你可算回来了?你去临川县探亲,这日子,还真巧啊!”

  “咱们村,遭土匪了……那叫一个惨啊!”

  “黎村长一家都死了!”

  陈叔老泪纵横,身后跟着惊魂未定的一家人,拉着林铮感慨。

  “老陈,你们家没事吧?”

  林铮关切问道。

  “没事,没事……山神爷显灵,竟然来了一只妖怪,救了我们。”

  “当时我都吓傻了,现在想想,一定是山神爷派来的。”

  “打算立个像,晨昏一叩首,早晚一炷香,日日祭拜那山神爷使者!”

  陈叔说到这里,老泪纵横,唏嘘不已。

  “那就好,那就好!”

  林铮松了一口气。

  他曾叮嘱过林轩,若是有余力,当保陈叔一家平安。

  眼下看陈家无恙,心里石头也落地了。

  黎村之中,看轻林家的居多。

  但陈叔对他们,着实不错,就连林轩猎到山货,也是借陈家的牛车。

  至于陈叔口中,什么妖怪。

  林铮倒也没当回事。

  兴许是林轩易容乔装。

  陈家人虽然没事,但家中财物损失严重。

  林轩给了陈叔五两银子,又免租金一年,租给了陈叔一家五亩地。

  陈叔千恩万谢。

  心中也暗自感慨——

  好在和林家关系好,要不然,只怕一家人都在死在这个寒冬。

  当日李乡绅送了二十亩地。

  林轩和林铮商量一番,分别租给了其他村民。

  老金和老黄,因为体型太过庞大,太过奇特。

  林轩则是将两兽放置在紫雾山之中。

  每隔一段时间,林月和林铮,便可到特定的位置,取得山货。

  暗中变卖到李乡绅家。

  林铮腿脚渐渐利索,装模作样,每日往山里走一遭,倒也不至于引人怀疑。

  而林铮和林月,早就知晓,老黄已通了灵性,可独自走山。

  只不过,此事太过容易惹人眼红。

  父女二人见识到了土匪入村的惨状,各自都有心眼,从来不提。

  办完这一切。

  林轩安心不少。

  “老金可暗中保护父亲和月妹。”

  “老黄走山,家中倒也富足。”

  “惶不论,还有田地出租……”

  林轩心中暗忖。

  踏上马车,前往临川县。

  ……

  逐鹿堂。

  人头攒动。

  数十个年轻人,皆身穿武者劲装,佩戴白色逐鹿堂腰牌,在逐鹿堂外等候。

  其中,自然也包括林轩。

  “我本在思索,我这二品修为,如何解释,才能不引人注目,如今看来……倒是多虑了。”

  林轩观摩了一阵,感觉不少学徒,气血充沛异常。

  强者,甚至足有一品巅峰。

  但这些人,大部分是皮肤白皙,面带傲气。

  显然不似林轩这般穷苦出身,是地地道道“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苦命人。

  “这位师兄,可还记得我?上次问你借了钱,今日趁着学徒点卯,特来还你!”

  林轩看到上次招风耳看门武者,再度施展老招数,送上二钱碎银,笑着打招呼。

  “是你啊!石忠师兄的义弟!”

  招风耳也喜笑颜开。

  石忠在逐鹿堂,名头颇为响亮。

  林轩又特别会来事。

  招风耳自然欢喜。

  林轩趁机,也询问了这学徒之中,不少人已是武者之事。

  “害!我还以为什么事呢……”

  “摸骨传功,纹银二十,对于咱们来说,是一笔负担。”

  “但自古以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临川县,最不缺的,便是大户人家。”

  “不少人自行请武者摸骨,得知有习武根骨,私下里购买一些粗浅武学,交于自家孩子学习,甚至……请县里武师教导,都不是什么稀奇事儿。”

  招风耳对林轩,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武者习武,若是年龄太小,根骨尚未长全,则以锻炼为主。

  但过了十六岁,身子骨已长结实。

  有钱人家,便会试试自家孩子根骨。

  若有希望,耗费巨大代价,提前培养,实乃情理之中。

  至于武学……

  在黎村那种地方,确实罕见。

  但在临川县,获取却不至于如此艰难。

  只不过,耗费钱财,能够寻觅到的武学,通常也就是“疯狗拳”这种不入流的武学。

  真正高超武学,还在各门各派之中。

  越是名望高的门派,其武学越是精妙。

  逐鹿堂,济和堂之流,便是如此。

  故此,林轩杀了癞皮狗,才能得了疯狗拳。

  若是逐鹿堂之中的武学,哪怕是癞皮狗得了,也会扔了。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各门各派,通过武学掌控阶级,巩固自己统治。

  寻常人,偷学门内武学或者私自流传出去,轻则废了武功,重则一命呜呼。

  “欲求武艺,役于宗门。”

  林轩心中叹息,感觉底层人,欲走武道,出人头地,太过艰难。

  人,从出生那一刻开始,便被分为了三六九等。

  有钱有势之户,即便是在武道路上,也走得比寻常人轻松。

  “不过……习武重资源,林某有走山赶海之能……”

  “这才是最大的不公平!”

  林轩双目灼灼,面色坚定。

  逐鹿堂,更大的舞台!

  且听龙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