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大哥……”

  刀疤里里外外走了一圈,愣是没有找到人,心里不免泛起嘀咕。

  若非肉票还在客厅里绑着,他都要怀疑大哥是不是偷偷撇下自己单干了。

  “喂,我大哥呢?”

  刀疤回到客厅,冲着雷芷兰询问道。

  “不久前出去了。”

  雷芷兰怯怯地回了句。

  她虽然表现的过分慌张,不过刀疤并未在意,肉票面对绑匪,慌就对了,不慌才是真有问题。

  既然大哥不在,那就先喝着。

  至于雷小姐?

  等他吃饱再说,现在自己还饿着呢!

  看着刀疤毫无防备地转身进屋,程龙果断拔开麻绳,迅速取出储物栏中的电棍,朝刀疤捅了过去。

  滋滋……

  强烈的高压电流,袭遍全身。

  刀疤整个人就好像癫痫病突然发作一般,抖个不停。

  反杀过程,顺畅无比。

  可见潇洒过河拆桥,先后扎了程龙两刀,起了很好的迷惑性效果。

  当然,也不排除潇洒和刀疤过于业余。

  毕竟他俩绑架雷芷兰,完完全全是受到了某人的挑唆。

  “耶,成功了。”

  “哈哈,刺激,今天晚上实在是太刺激了!”

  “龙哥,真有你的,我果然没有看错你!”

  雷芷兰兴奋地跳了起来。

  一如程龙预料的那般,经历绑架的雷芷兰,并未和其他富家女那样,战战兢兢,后怕的瑟瑟发抖,而是开启了某种特殊属性。

  这他么就是一个疯丫头。

  不过程龙还蛮喜欢的。

  他就是喜欢雷芷兰这股疯劲,疯丫头和魔修,简直绝配。

  “雷小姐,我要做事了,麻烦你出去一下。”

  滋!

  程龙说话时,又电了刀疤一下。

  好不容易缓过来的刀疤,被电的直翻白眼,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为了保证能将人电晕,他购买电棍的时候,专程找了一位维修师傅,增强了电棍的威力。

  这根改装过的电棍,连牛都能电晕。

  “不去,我要看着伱做事。”

  雷芷兰的脑回路,果然和正经富家女不一样,这个时候想的竟然不是报警,而是掺一手。

  这种女人,真不常见。

  “你就不怕上了贼船下不来?”

  程龙嘴角微扬,露出一抹人畜无害的微笑。

  “不就是杀人吗,为民除害有什么害怕的?”

  雷芷兰一开始还是挺怕的,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不怕不行,这点从程龙反杀潇洒之后,雷妹妹性格大变样就可以看出苗头。

  从那时起,这女人就一直处于兴奋状态,直至刀疤回来才有所收敛。

  “是嘛?过来捅他一刀。”

  程龙收起电棍,反手取出一把**。

  从一开始设计铲除潇洒和刀疤那刻起,他就有拉雷芷兰入伙的想法。、

  毕竟这是一位可以为了劫富济贫、豁出命去干的千金小姐。

  若能将其发展成为下线辅佐自己,人财两得,真的是做梦都能笑醒。

  “啊这……”

  雷芷兰瞠目结舌,不可思议的看向程龙。

  反了反了,雷家的保镖噬主了!

  阿龙一个小保镖,竟然也敢教唆雇主伤人,简直就是在以下犯上。

  可她愣是气不起来,反而有种与人同流合污,共谋大事的兴奋感。

  “不敢?那就请你出去候着。”

  “谁说我不敢?”

  雷芷兰一把夺走**,雄赳赳、气昂昂地来到刀疤跟前,玉手一扬,就要挥刀子捅人。

  结果刀尖还没落到一半,就突然停了下来。

  “就知道你下不去手。”

  程龙刚准备拿走**,就见雷芷兰心一横,猛地扬起**,挥刀刺入刀疤腹部,一连捅了三四刀,适才停下。

  “雷小姐真是胆色过人,小弟深感佩服!”

  “不过您是千金小姐,随便捅几刀就好了,杀人这种脏活、累活还是让我来吧!”

  程龙拍了拍雷芷兰的香肩,雷妹妹很配合,不仅起身站到一旁,还主动将刀递了过去。

  许是担心刀疤受伤过重。

  程龙一拿到**,便往对方心口处扎了一刀。

  接着一股熟悉的暖流涌入体内。

  ……

  一分钟后。

  程龙用潇洒的衣服擦干净**上的血迹,扭头看向脸色潮红的雷芷兰。

  “雷小姐,虽然他们是无恶不作的劫匪,杀他们是为民除害,不过传出去,终究是个麻烦,所以我想一把烧火了他俩,你怎么看?”

  “听你的。”

  雷芷兰下意识回道。

  都上贼船了,她还能怎么看?

  龙哥怎么说就怎么做呗!

  她很乖的。

  达成共识后。

  程龙转身走出里屋,去客厅西南角拎来一桶汽油,一股脑的浇在潇洒和刀疤身上。

  浇好汽油,一切准备就绪。

  程龙扭头看向雷芷兰,提醒道:“雷小姐,你身上溅了汽油,快出去,我再看看有什么地方需要清理。”

  “嗯,我去外面等你。”雷芷兰应声跑了出去。

  汽油这玩意一点就燃,她不怕死,只怕白皙如雪的肌肤被烧,留下难看的疤痕。

  至于废弃小屋内怎么会有汽油?

  不用想也知道,是劫匪买来毁尸灭迹用的。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焚人者终被焚。

  得亏龙哥靠得住,今晚这一遭,若是换成之前那位健身教练,被淋上汽油的人,一定是她俩,想想都后怕!

  目送雷芷兰跑走废弃小屋,程龙随即取出嗜血珠,对着潇洒和刀疤的尸体催动了起来。

  伴随着丝丝缕缕的血雾升腾而起,地上的尸身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下去,不到十秒钟,潇洒和刀疤便化做成了两具干尸。

  “搞定,收功。”

  程龙麻溜地收起嗜血珠,抓起餐桌上的打火机和香烟,就往屋外走去。

  随后,点燃一支烟,转身弹进屋内。

  轰!

  烟头落在刀疤身上,火星子瞬间引爆汽油,轰地一声燃起熊熊火焰。

  程龙果断将手中的打火机和香烟抛进火堆,逃之夭夭。

  “快走。”

  程龙、雷芷兰先后上车。

  等到开出去好长一会,雷妹妹适才回想起龙哥的双腿好像被捅过,为什么刚刚怎么跑的比她还快?

  “阿龙,你的腿不是受伤了吗?刚刚怎么跑得那么快?”

  “你没有受过伤不知道,其实受伤的人,一开始是不会感觉到疼的,因为受伤的那一刻,人体会分泌大量的肾上腺素缓解伤痛,真正疼痛难耐的时候,反倒是去医院包扎之后。”

  “是这样吗?”

  雷芷兰歪了歪头,若有所思。

  当初上医学课的时候似乎学到过这项知识,可一个双腿受伤的人,还能跑的比她还快,终究有些不合逻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