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列车停靠两站,他们的旅途行过半时,房门又被敲响了。
萝丝正和老柯林斯下那包厢茶几下放着的棋。
两个人你一下,我一下的探讨规则,猜测这棋子究竟有什么作用,愚蠢的不亦乐乎。
房门就在这时响起。
是那位被萝丝评价为‘笨侦探’的年轻男人。
金斯莱。
他没有披斗篷,白衬衫外只有一件灰色马甲。
拎着一瓶红酒。
“午安,先生,小姐。”
他扯了扯两侧的肌肉,不尴不尬的笑容实在没法柔滑脸上凌厉的线条——他天生就该不苟言笑,也不善和人打交道。
“我带了一瓶红酒来。”
他举了举。
老柯林斯好像清楚他要做什么,没多问,只哼了一声,把路让了出来。
四杯酒,配上不怎么高级的碎肉和烘过的蛋卷,勉勉强强的一餐——对于金斯莱说是,但其他三人倒吃的火热。
他们的身份似乎和这车厢不大搭配。
金斯莱下意识开始揣测这三个人的目的,来历,家境,当他看到茶几上那盘乱七八糟的棋后,更加笃定,他们不属于这车厢。
他很好奇。
“我能不能请教,您究竟是怎么清楚,那女人是窃贼的?”
罗兰的法子他能明白,倒是这姑**‘直觉’实在古怪,她怎么清楚那女人是窃贼的?
“我?”
萝丝放下叉子,用布点了点嘴角:“因为我发现她撒了谎。”
“您是怎么发现的?”
“我也不知道,金斯莱先生,也许和人打交道多了,就自然学会了?”萝丝掌握着这门特殊的技巧,但她没法用言语明确表达,“要么,您试试?”
金斯莱捏着酒杯:“试试?”
“让我问几个问题吧,当然,您可以选择说谎,或者不。”
萝丝正了正坐姿,双手叠在腿上:“您会下棋吗?”
“你是说这东西?”金斯莱瞥了眼茶几,“当然。”
萝丝:“哦,那么您也喜欢饮酒?”
金斯莱:“当然。”
萝丝:“您热爱查案,比起生活,侦探这职业更是一种爱好?”
金斯莱点点头。
萝丝又问:“您出生在哪?”
金斯莱的回答稍有停顿:“…利物浦。”
萝丝:“您还记得之前我们下去的站台,有几盏路灯吗?”
“…五盏。”
“您喜欢打猎,还是乐意看拳赛,或者赛马?”
“…拳赛。”
问题结束。
“您撒了两个谎,对不对?”少女狡黠一笑:“您大概不是出生在利物浦,同时,也不喜欢拳赛。”
金斯莱惊讶极了。
这老相的年轻男人怎么想也想不通,两条眉毛快要连在一起:“我的动作,还是语气,让您看出了破绽?”
他试图还原整个过程。
“哦,这是一个我以前总结出来的法子,教给您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萝丝说。
很简单。
首先,你要对你选的人,提出一些‘几乎不会撒谎’的问题——注意,是几乎不会,所以,这问题必要简单,并且让他没有说谎的必要。
“您要观察这个人。”
萝丝向前探了探,宝石色的眼底映出金斯莱苍白的脸。
“观察他,观察他不说谎时的小动作和语气,他的一切反应。”
她说。
之后。
再问一些需要脑袋的问题。
“什么叫需要脑袋的问题?”金斯莱插话。
“比如,之前的站台,有几盏路灯?”她用指尖敲了敲太阳穴:“您总要回忆,思考,对吗?”
但人一开始回忆、思考,就很难控制自己的动作和语气。“您思考后给出了正确的答案,”莉莉安说:“可当我问您,您的出生地在哪时——”
金斯莱的反应和之前完全不一样了。
他有了新的小动作。
语气也多了些变化。
“拳赛也是。”
萝丝说完,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我不知道这办法有没有人发现。我认为好用极了——许多时候,人们都骗不过我的眼睛…”
除非,是一个极擅长撒谎的人。
金斯莱听完,摇晃着酒杯里的赤色软布,沉默了很久。
道理没问题。
但金斯莱如果没记错,这小姐第一眼见到那三个人,就辨识出谁是无辜者,谁是窃贼了——当时可没人说话。
这和她讲的‘法子’不一样。
所以,每个人都有秘密。
罗兰也不开口,只掐着雪茄,陷在舒服的沙发里闭目养神。
大概过了五分钟?
金斯莱突然放下酒杯,起身后退了几步。
他深深朝罗兰和莉莉安鞠了一躬:这行礼方式可绝不能和绅士的抚胸礼或淑女的屈膝礼相提并论——这幅度的躬除了表示尊重外,还会多出一丝对他人的敬意。
理论上讲,地位相差不大的,或非正式场合,不会有人行这样的礼。
“先生?”
萝丝手忙脚乱,求助似的望向罗兰——她还没学到这一课。
“不,这是您们应得的。”
金斯莱鞠躬后,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板起脸,重新坐了回来。
“我得向您,范西塔特小姐,以及,向这位柯林斯先生道歉。”
他说。
“粗鄙的出身使我看不清真相,美酒和甜肉让我去了忧愁,变得傲慢无礼——我对您的性别,您的身份,包括柯林斯先生的长相,有着无比愚蠢的庸常判断。”
那是报纸上的看法,金斯莱啊金斯莱。
你若追随报纸,和多数蠢人有什么区别呢?
从家里跑出来,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可不是为了学着用下巴看人。
“我认为您不会拥有常人的逻辑,”他盯着莉莉安,说完,又转向罗兰:“我认为您大概是个软杆子,并不聪明,只油腔滑调,身娇体弱,靠着谄媚维生。”
他说。
“要我相信您和您的朋友比常人更有智慧,不如要我相信章鱼在草坪上漫步。”
金斯莱面无表情,腔调却坦诚极了:“我曾这样想,可您和您的朋友给我展现了什么是真正的智慧和经验——所以,先生,小姐,我要郑重道歉。”
“为我的无知和傲慢。”
萝丝眨眨眼,有点受不了这男人没有表情的‘郑重其事’,揪了揪罗兰:“我现在不怎么讨厌他了。”
罗兰无奈:“你可以大大方方的说,萝丝,他就在你对面。”
姑娘羞恼地踩了他一脚。
“这很正常,金斯莱先生,我劝您别放在心上。言语伤人是最愚蠢的做法,不仅平添了敌人,同时,还伤不到他分毫。”罗兰笑了笑,从桌旁拉过一个皮盒,掀开。
“抽一支吗?”
他邀请道。
“…我父亲经常抽,我算不上经验丰富。”金斯莱犹豫片刻,还是拿起一支,“您刚才说,言语伤人最愚蠢,恐怕许多人都不会认同。”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罗兰不管他,让他自己剪开,点火。
“那么您是‘沉默派’?”
“我是行动派,金斯莱先生。”罗兰向萝丝那侧偏了偏头:“我们都是。”
金斯莱。
「这人的业务能力不提,人倒算不坏。」
-
有偏见,但知晓错误后,敢于坦然面对。
这已经远超他见过的太多人了。
太多人,即便他那玩意放进马**里时被整个伦敦城的人发现,他都要高声呐喊:“老天!是我脚滑了!”
——即便整个伦敦的人,以及那匹马,都清楚他不是。
所以,金斯莱先生还挺有趣的。
板着脸的男人,年龄似乎不算大,就是长得…有些老成?
“您要去哪?”
“兰开夏郡。”金斯莱学着罗兰的模样,吸了口,在嘴巴里漱几次,一段一段吐出来,“兰开夏郡,因斯镇,您知道吗?”
(本章完)
萝丝正和老柯林斯下那包厢茶几下放着的棋。
两个人你一下,我一下的探讨规则,猜测这棋子究竟有什么作用,愚蠢的不亦乐乎。
房门就在这时响起。
是那位被萝丝评价为‘笨侦探’的年轻男人。
金斯莱。
他没有披斗篷,白衬衫外只有一件灰色马甲。
拎着一瓶红酒。
“午安,先生,小姐。”
他扯了扯两侧的肌肉,不尴不尬的笑容实在没法柔滑脸上凌厉的线条——他天生就该不苟言笑,也不善和人打交道。
“我带了一瓶红酒来。”
他举了举。
老柯林斯好像清楚他要做什么,没多问,只哼了一声,把路让了出来。
四杯酒,配上不怎么高级的碎肉和烘过的蛋卷,勉勉强强的一餐——对于金斯莱说是,但其他三人倒吃的火热。
他们的身份似乎和这车厢不大搭配。
金斯莱下意识开始揣测这三个人的目的,来历,家境,当他看到茶几上那盘乱七八糟的棋后,更加笃定,他们不属于这车厢。
他很好奇。
“我能不能请教,您究竟是怎么清楚,那女人是窃贼的?”
罗兰的法子他能明白,倒是这姑**‘直觉’实在古怪,她怎么清楚那女人是窃贼的?
“我?”
萝丝放下叉子,用布点了点嘴角:“因为我发现她撒了谎。”
“您是怎么发现的?”
“我也不知道,金斯莱先生,也许和人打交道多了,就自然学会了?”萝丝掌握着这门特殊的技巧,但她没法用言语明确表达,“要么,您试试?”
金斯莱捏着酒杯:“试试?”
“让我问几个问题吧,当然,您可以选择说谎,或者不。”
萝丝正了正坐姿,双手叠在腿上:“您会下棋吗?”
“你是说这东西?”金斯莱瞥了眼茶几,“当然。”
萝丝:“哦,那么您也喜欢饮酒?”
金斯莱:“当然。”
萝丝:“您热爱查案,比起生活,侦探这职业更是一种爱好?”
金斯莱点点头。
萝丝又问:“您出生在哪?”
金斯莱的回答稍有停顿:“…利物浦。”
萝丝:“您还记得之前我们下去的站台,有几盏路灯吗?”
“…五盏。”
“您喜欢打猎,还是乐意看拳赛,或者赛马?”
“…拳赛。”
问题结束。
“您撒了两个谎,对不对?”少女狡黠一笑:“您大概不是出生在利物浦,同时,也不喜欢拳赛。”
金斯莱惊讶极了。
这老相的年轻男人怎么想也想不通,两条眉毛快要连在一起:“我的动作,还是语气,让您看出了破绽?”
他试图还原整个过程。
“哦,这是一个我以前总结出来的法子,教给您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萝丝说。
很简单。
首先,你要对你选的人,提出一些‘几乎不会撒谎’的问题——注意,是几乎不会,所以,这问题必要简单,并且让他没有说谎的必要。
“您要观察这个人。”
萝丝向前探了探,宝石色的眼底映出金斯莱苍白的脸。
“观察他,观察他不说谎时的小动作和语气,他的一切反应。”
她说。
之后。
再问一些需要脑袋的问题。
“什么叫需要脑袋的问题?”金斯莱插话。
“比如,之前的站台,有几盏路灯?”她用指尖敲了敲太阳穴:“您总要回忆,思考,对吗?”
但人一开始回忆、思考,就很难控制自己的动作和语气。“您思考后给出了正确的答案,”莉莉安说:“可当我问您,您的出生地在哪时——”
金斯莱的反应和之前完全不一样了。
他有了新的小动作。
语气也多了些变化。
“拳赛也是。”
萝丝说完,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我不知道这办法有没有人发现。我认为好用极了——许多时候,人们都骗不过我的眼睛…”
除非,是一个极擅长撒谎的人。
金斯莱听完,摇晃着酒杯里的赤色软布,沉默了很久。
道理没问题。
但金斯莱如果没记错,这小姐第一眼见到那三个人,就辨识出谁是无辜者,谁是窃贼了——当时可没人说话。
这和她讲的‘法子’不一样。
所以,每个人都有秘密。
罗兰也不开口,只掐着雪茄,陷在舒服的沙发里闭目养神。
大概过了五分钟?
金斯莱突然放下酒杯,起身后退了几步。
他深深朝罗兰和莉莉安鞠了一躬:这行礼方式可绝不能和绅士的抚胸礼或淑女的屈膝礼相提并论——这幅度的躬除了表示尊重外,还会多出一丝对他人的敬意。
理论上讲,地位相差不大的,或非正式场合,不会有人行这样的礼。
“先生?”
萝丝手忙脚乱,求助似的望向罗兰——她还没学到这一课。
“不,这是您们应得的。”
金斯莱鞠躬后,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板起脸,重新坐了回来。
“我得向您,范西塔特小姐,以及,向这位柯林斯先生道歉。”
他说。
“粗鄙的出身使我看不清真相,美酒和甜肉让我去了忧愁,变得傲慢无礼——我对您的性别,您的身份,包括柯林斯先生的长相,有着无比愚蠢的庸常判断。”
那是报纸上的看法,金斯莱啊金斯莱。
你若追随报纸,和多数蠢人有什么区别呢?
从家里跑出来,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可不是为了学着用下巴看人。
“我认为您不会拥有常人的逻辑,”他盯着莉莉安,说完,又转向罗兰:“我认为您大概是个软杆子,并不聪明,只油腔滑调,身娇体弱,靠着谄媚维生。”
他说。
“要我相信您和您的朋友比常人更有智慧,不如要我相信章鱼在草坪上漫步。”
金斯莱面无表情,腔调却坦诚极了:“我曾这样想,可您和您的朋友给我展现了什么是真正的智慧和经验——所以,先生,小姐,我要郑重道歉。”
“为我的无知和傲慢。”
萝丝眨眨眼,有点受不了这男人没有表情的‘郑重其事’,揪了揪罗兰:“我现在不怎么讨厌他了。”
罗兰无奈:“你可以大大方方的说,萝丝,他就在你对面。”
姑娘羞恼地踩了他一脚。
“这很正常,金斯莱先生,我劝您别放在心上。言语伤人是最愚蠢的做法,不仅平添了敌人,同时,还伤不到他分毫。”罗兰笑了笑,从桌旁拉过一个皮盒,掀开。
“抽一支吗?”
他邀请道。
“…我父亲经常抽,我算不上经验丰富。”金斯莱犹豫片刻,还是拿起一支,“您刚才说,言语伤人最愚蠢,恐怕许多人都不会认同。”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罗兰不管他,让他自己剪开,点火。
“那么您是‘沉默派’?”
“我是行动派,金斯莱先生。”罗兰向萝丝那侧偏了偏头:“我们都是。”
金斯莱。
「这人的业务能力不提,人倒算不坏。」
-
有偏见,但知晓错误后,敢于坦然面对。
这已经远超他见过的太多人了。
太多人,即便他那玩意放进马**里时被整个伦敦城的人发现,他都要高声呐喊:“老天!是我脚滑了!”
——即便整个伦敦的人,以及那匹马,都清楚他不是。
所以,金斯莱先生还挺有趣的。
板着脸的男人,年龄似乎不算大,就是长得…有些老成?
“您要去哪?”
“兰开夏郡。”金斯莱学着罗兰的模样,吸了口,在嘴巴里漱几次,一段一段吐出来,“兰开夏郡,因斯镇,您知道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