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姬小姐的话不少。
从‘打哪儿来’开始,好像这车厢里只有一个会说实话的人:
罗兰·柯林斯。
她根本分不出一丝注意力给犬牙越来越长的萝丝,全神贯注盯着闭目的俊俏青年,看他的脸,听他回答自己的问题——但听了多少很难说。
她就这样问,问他们的来处,问他们的来意,并拍着胸脯保证,因斯镇她熟得就像熟自己的身体。
接着,她半强迫地非要给他们找个落脚处——
并保证自己绝不是那种靠拉客人挣钱的不道德的女人。
‘是啊,你这模样和你弟弟也快没什么区别了。’
她不在意萝丝讽刺,脸上总是带着那易于传染的笑容——就像眼下,明明一个不知身份根底的跳上了车,可她竟能在十来分钟内给车里的两个人留下不错的印象…
并让他们同意她的安排。
这是个天生乐天的姑娘。
“我从小就是叔叔们的开心果。”她笑嘻嘻把鸟头按回罩衣,蹦蹦跳跳地下了马车,回身朝两人招手:“快来!我给你们找了个物有所值的旅店!”
这旅店前面有许多板车,上面摆满了用黑布罩着的铁笼,有人在卖。
不远处是一片甜菜地。
旅店门口斜插了块木牌。
「烧烤手」
镇上的低矮建筑群密集,到处都是佝偻着的男女儿童。
“还没到放矿时间,你们挑了个好时候。”自来熟的姑娘领着俩人推门而入。
马甲门‘嘎吱’一声,里面的人正全神贯注擦杯子。
“日安!摩尔!”
克劳德·摩尔眼睛一斜:“你上次的酒钱还没付。”
佩姬转了转眼珠,抹了下嘴唇和鼻子之间的灰,大拇指竖着向后捅了捅。
“我这不带了两个人来。你瞧他们,肯定有钱!”
“我这儿不是黑店。”老克劳德绷着脸,低头和她怀里的鸟儿打了个招呼:“日安,小盖茨。”
接着,越过少女金灿灿的头顶,看向跟进来的男女。
第一眼,他就清楚,这两人身份不凡。
除了穿着打扮,更多的是一种‘气质’——瞧瞧这镇上的人,若能挺胸抬头走路,若能在走路时不慌不忙,两边的肩膀不一高一低…
这就算高难度的马戏了。
这先生和小姐显然在某种昂贵的环境里泡过。
“日安,远道而来的客人。”
老摩尔放下酒杯和布,从吧台里绕了出来。
“我能为您做点什么呢?”
“有人承诺,说给我们找个不错的旅店?”萝丝扫着周围——午后的酒馆门可罗雀,为数不多的两位酗酒的,也只是在角落点了杯最低劣的淡啤,早喝干,趴在桌上呼呼大睡。
酒馆里弥漫着一股馊臭味。
“看来你们遇上了骗子。”老摩尔看了眼佩姬,笑道:“「烧烤手」不算镇上最好的——我是说酒馆。但绝对是个最受欢迎的,这一点我倒不必客气。”
“若您想要体察风情,见见当地的特色,选择烧烤手是没错的。”
“倘若您格调不凡,不乐意和这些忙腿子住一块,受不了吵闹,我倒推荐您去西边:往西去,过三条街,离矿越远越好——那边有个「竖琴」,大人物都到那儿去。”
萝丝瞥了眼罗兰。
这个小动作被老摩尔和佩姬捕捉到了。
果然。
这两人中,是那漂亮先生为主。
“就在这儿住吧,萝丝,我们也没什么身份。”罗兰敲了敲手杖,侧着脸,用耳朵去找酒馆主人:“还得请您帮个忙,收拾两间过得去的屋子,算上每日的早晚餐。”
“当然,当然,我这儿难得来大人物,最近也不知怎么回事,女神保佑。”
他话里告诉罗兰,这两日并非他们一伙。还有个先生也…
“哦,就是那先生。”
正说着。
有人从酒馆拐角的楼梯上下来了。
硬顶矮帽,没有斗篷和外套,只一件衬衫和灰马甲。裤子是加厚的法兰绒深色软面,脚下一双不算正式的室内鞋。
“嘿!尖嘴子!”
萝丝喊了一声,垫着脚挥挥手。
低头想事的侦探先生很快便看见了那只欢快的绿眼睛。
和黑发闭目的罗兰。
“你们来的很快。”金斯莱上前,看看两人,又看看佩姬怀里的鸟头,才明白尖嘴子是什么。
…………
……
酒馆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破’——至少在三个人当中,其中两个不大在意破不破。
金斯莱倒有办法,在他邀请罗兰和萝丝去自己屋里时,两位伦敦来的乡下人着实被这屋里的装潢震惊了:
和他们的房间一般,可作为墙壁的破木板上盖满了羊毛毯。
房间中心有个矮脚圆木桌,上面摆着银锡壶,一把修理胡须的剃刀,盛放零嘴的三层托盘。
相较罗兰房里干巴巴的老蜡烛,金斯莱房间里这些都肠肥肚满,一根根手腕粗细,照的灯火通明。
很显然。
这都是他额外付出了几个先令或数镑得来的。
别以为在这偏远地方东西便宜,不,那反而会更贵。
“花了我十三个先令,这儿的东西可不便宜。”
他指了指橱柜上那三四根燃着的蜡烛,邀请他们坐下。
用自带的茶包沏好茶。
“虽然我不怎么喜欢我的父亲,但他往往说的正确。”金斯莱道了声谢,接过罗兰递来的雪茄和剪刀,小心切掉帽子:“我们可能要在这儿呆几个礼拜,有个舒适的环境最重要。”
罗兰和萝丝面面相觑。
老柯林斯说的没错。
这脸老的年轻人确实有钱,并且很有钱。
“还没问,你说的‘生意’——和这矿镇有关?”
“确切地说,有伙人在伦敦售卖了一种不该出现在市面上的东西。”金斯莱摩挲着茄标,那上面烙着「金烟雾」和一些金银相间的花纹,“一种类似建筑材料,却比建筑材料还要可怕、利润更加庞大的东西。”
他盯着两个人,眼里闪过了然。
“可以说说,你们为何而来吗?”
罗兰沉吟片刻。
“和你一样,金斯莱先生。”
“我们也为‘白土’而来。”
他说。
“我的朋友近距离接触过这种特殊的物质…”
金斯莱点点头:“它会不声不响让人中毒,内脏石化,咳出鲜血,甚至死的不明不白。愿万物之父庇佑你的朋友,罗兰·柯林斯先生。”
他还想继续,却发现罗兰和萝丝忽地将头转向门口。
几秒后。
叩叩。
门被敲响了。
(本章完)
从‘打哪儿来’开始,好像这车厢里只有一个会说实话的人:
罗兰·柯林斯。
她根本分不出一丝注意力给犬牙越来越长的萝丝,全神贯注盯着闭目的俊俏青年,看他的脸,听他回答自己的问题——但听了多少很难说。
她就这样问,问他们的来处,问他们的来意,并拍着胸脯保证,因斯镇她熟得就像熟自己的身体。
接着,她半强迫地非要给他们找个落脚处——
并保证自己绝不是那种靠拉客人挣钱的不道德的女人。
‘是啊,你这模样和你弟弟也快没什么区别了。’
她不在意萝丝讽刺,脸上总是带着那易于传染的笑容——就像眼下,明明一个不知身份根底的跳上了车,可她竟能在十来分钟内给车里的两个人留下不错的印象…
并让他们同意她的安排。
这是个天生乐天的姑娘。
“我从小就是叔叔们的开心果。”她笑嘻嘻把鸟头按回罩衣,蹦蹦跳跳地下了马车,回身朝两人招手:“快来!我给你们找了个物有所值的旅店!”
这旅店前面有许多板车,上面摆满了用黑布罩着的铁笼,有人在卖。
不远处是一片甜菜地。
旅店门口斜插了块木牌。
「烧烤手」
镇上的低矮建筑群密集,到处都是佝偻着的男女儿童。
“还没到放矿时间,你们挑了个好时候。”自来熟的姑娘领着俩人推门而入。
马甲门‘嘎吱’一声,里面的人正全神贯注擦杯子。
“日安!摩尔!”
克劳德·摩尔眼睛一斜:“你上次的酒钱还没付。”
佩姬转了转眼珠,抹了下嘴唇和鼻子之间的灰,大拇指竖着向后捅了捅。
“我这不带了两个人来。你瞧他们,肯定有钱!”
“我这儿不是黑店。”老克劳德绷着脸,低头和她怀里的鸟儿打了个招呼:“日安,小盖茨。”
接着,越过少女金灿灿的头顶,看向跟进来的男女。
第一眼,他就清楚,这两人身份不凡。
除了穿着打扮,更多的是一种‘气质’——瞧瞧这镇上的人,若能挺胸抬头走路,若能在走路时不慌不忙,两边的肩膀不一高一低…
这就算高难度的马戏了。
这先生和小姐显然在某种昂贵的环境里泡过。
“日安,远道而来的客人。”
老摩尔放下酒杯和布,从吧台里绕了出来。
“我能为您做点什么呢?”
“有人承诺,说给我们找个不错的旅店?”萝丝扫着周围——午后的酒馆门可罗雀,为数不多的两位酗酒的,也只是在角落点了杯最低劣的淡啤,早喝干,趴在桌上呼呼大睡。
酒馆里弥漫着一股馊臭味。
“看来你们遇上了骗子。”老摩尔看了眼佩姬,笑道:“「烧烤手」不算镇上最好的——我是说酒馆。但绝对是个最受欢迎的,这一点我倒不必客气。”
“若您想要体察风情,见见当地的特色,选择烧烤手是没错的。”
“倘若您格调不凡,不乐意和这些忙腿子住一块,受不了吵闹,我倒推荐您去西边:往西去,过三条街,离矿越远越好——那边有个「竖琴」,大人物都到那儿去。”
萝丝瞥了眼罗兰。
这个小动作被老摩尔和佩姬捕捉到了。
果然。
这两人中,是那漂亮先生为主。
“就在这儿住吧,萝丝,我们也没什么身份。”罗兰敲了敲手杖,侧着脸,用耳朵去找酒馆主人:“还得请您帮个忙,收拾两间过得去的屋子,算上每日的早晚餐。”
“当然,当然,我这儿难得来大人物,最近也不知怎么回事,女神保佑。”
他话里告诉罗兰,这两日并非他们一伙。还有个先生也…
“哦,就是那先生。”
正说着。
有人从酒馆拐角的楼梯上下来了。
硬顶矮帽,没有斗篷和外套,只一件衬衫和灰马甲。裤子是加厚的法兰绒深色软面,脚下一双不算正式的室内鞋。
“嘿!尖嘴子!”
萝丝喊了一声,垫着脚挥挥手。
低头想事的侦探先生很快便看见了那只欢快的绿眼睛。
和黑发闭目的罗兰。
“你们来的很快。”金斯莱上前,看看两人,又看看佩姬怀里的鸟头,才明白尖嘴子是什么。
…………
……
酒馆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破’——至少在三个人当中,其中两个不大在意破不破。
金斯莱倒有办法,在他邀请罗兰和萝丝去自己屋里时,两位伦敦来的乡下人着实被这屋里的装潢震惊了:
和他们的房间一般,可作为墙壁的破木板上盖满了羊毛毯。
房间中心有个矮脚圆木桌,上面摆着银锡壶,一把修理胡须的剃刀,盛放零嘴的三层托盘。
相较罗兰房里干巴巴的老蜡烛,金斯莱房间里这些都肠肥肚满,一根根手腕粗细,照的灯火通明。
很显然。
这都是他额外付出了几个先令或数镑得来的。
别以为在这偏远地方东西便宜,不,那反而会更贵。
“花了我十三个先令,这儿的东西可不便宜。”
他指了指橱柜上那三四根燃着的蜡烛,邀请他们坐下。
用自带的茶包沏好茶。
“虽然我不怎么喜欢我的父亲,但他往往说的正确。”金斯莱道了声谢,接过罗兰递来的雪茄和剪刀,小心切掉帽子:“我们可能要在这儿呆几个礼拜,有个舒适的环境最重要。”
罗兰和萝丝面面相觑。
老柯林斯说的没错。
这脸老的年轻人确实有钱,并且很有钱。
“还没问,你说的‘生意’——和这矿镇有关?”
“确切地说,有伙人在伦敦售卖了一种不该出现在市面上的东西。”金斯莱摩挲着茄标,那上面烙着「金烟雾」和一些金银相间的花纹,“一种类似建筑材料,却比建筑材料还要可怕、利润更加庞大的东西。”
他盯着两个人,眼里闪过了然。
“可以说说,你们为何而来吗?”
罗兰沉吟片刻。
“和你一样,金斯莱先生。”
“我们也为‘白土’而来。”
他说。
“我的朋友近距离接触过这种特殊的物质…”
金斯莱点点头:“它会不声不响让人中毒,内脏石化,咳出鲜血,甚至死的不明不白。愿万物之父庇佑你的朋友,罗兰·柯林斯先生。”
他还想继续,却发现罗兰和萝丝忽地将头转向门口。
几秒后。
叩叩。
门被敲响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