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按照邀请函上的地址找到了那座庄园。
事实上,对于邀请函的主人,爱丽丝是有一定猜测的——这东西说不定和那个买了五页日记的倒楣蛋有关系。
这让爱丽丝更想亲眼去看看这个倒霉蛋了。
然而,这封处处都不对劲的邀请函上的地址,却是个看起来非常正常的庄园,这让爱丽丝感到了一阵失望。
不过,这股失望维系的时间并不久——毕竟她还没进庄园呢。
爱丽丝怀着重新升起的期待递上了邀请函,然后被带入了一个非常正常的会客室……好吧,看来她真的可以开始失……等一下,这人是谁?
爱丽丝看向了那个被女仆称为“温弗列德小姐”的女孩。
这女孩看起来和她差不多大,黑发黑瞳,穿着一身黑色长裙,五官精致,但静坐时却缺乏生气,一直到看见她时眼底闪烁的光才让人确认这是个活人。
爱丽丝惊讶的原因,主要是她……不,阿蒙见过这个女孩。
是什么让一位非凡者,一位贵族小姐,在东区假装被人打劫?爱丽丝觉得,以她朴素的认知来看,这件事充满了不合常理的味道。
温弗列德正捧着一本书坐在单人沙发上,茶几上摆着两杯散发着热气的红茶,在听到动静后,她从书里抬起头来,露出一个相当标准的微笑说道:“请坐。”
这让爱丽丝的感觉更怪了,她尝试着掩饰住自己愕然的情绪,尽管她怀疑自己很可能已经被发现了,但仍然面不改色地走过去坐下,然后端起红茶抿了一口。
这比爱丽丝印象里的红茶要散发着更浓郁的奶味和甜味,但爱丽丝只是抿了一口便放下了,抬起头,温弗列德正好将手中的书放在了茶几上。
爱丽丝一下子就看到了摊开的书页里夹着什么——毫无疑问,正是她自己手抄的日记。
这一瞬间的情绪被捕捉到了,温弗列德看着她,表情自然地笑道:
“知道吗,我这几天遇见了一件很有趣的事。
“我买到了五页罗塞尔的笔记,但阅读过后,我惊讶地发现……天呐,这五页笔记的内容好像是一样的!
“看起来似乎还是由同一个人抄写的……罗丝小姐,你对此有什么看法吗?”
爱丽丝盯着对方黑色的眼睛,面不改色地回答道:
“前几天,我也碰见了一件很有趣的事。
“有个小偷闯进了我的家,结果什么值钱的财物都没拿走,只偷走了一个门把手。
“我在检查家里以后,更是发现家里多出了五页罗塞尔的笔记——所以我就把它们卖了出去。”
“天呐,”温弗列德露出了相当虚假的惊讶神情,“那接下来呢?你报警了吗?那个小偷抓到了吗?”
爱丽丝面不改色地回答道:
“我觉得这不属于警察能管辖的范围。
“事实上,我之后在通缉令上看到当时的那个小偷,祂闯入了风暴之主的教堂,抢走了教会的捐款箱。”
温弗列德缓缓皱起了眉,重复道:“祂?”
爱丽丝微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这不是句实话,显而易见。
爱丽丝撒谎的技巧并不高明,先前两次心虚的反应也很明显,但和那种努力掩饰但技巧拙劣导致暴露给人的感觉不同,在温弗列德看来,她似乎并不屑于遮掩。
她似乎很傲慢。
尽管爱丽丝对待女仆的态度和对待她的态度并没有差别,在他人看来显得平易近人,但温弗列德仍然在心里下了这样的断言。
——并不是真的平易近人,只是大多数人对她来说都不值一提。那么,什么样的存在对她来说才是能平等相待的目标呢?
好奇心从温弗列德身上涌起,催促着她开口道:
“为什么我觉得,虽然你看起来好像一副很平易近人的样子,但其实好像很傲慢呢?
“唔,就是有种你谁都没放在眼里的感觉……不想说也没关系,我就随便问一下。”
爱丽丝愣了一下。
她……有哪里傲慢了吗?
不止一个人提及过她对神灵的态度有问题,显得不够尊敬,但她对凡人也……凡人?
爱丽丝突然意识到了问题的所在。
当她管人类叫“人类”,管凡人叫“凡人”的时候,当她一遍又一遍强调自己是人类的时候,当她试图去探寻和模仿人类的行为模式的时候,她就已经把自己划分在了另一个位置上。
阿蒙……大概早就发现这一点了吧?
回忆起阿蒙的态度,爱丽丝头疼地叹了口气,看着温弗列德笑道:
“其实我也是刚刚才发现这件事……如果不是你刚刚提醒我,我都不会注意到,我其实潜意识里,就没把自己当**类。”
温弗列德愣了一下,她皱起眉头思考了片刻,疑惑地问道:“原来其他人是这样想的吗?”
“……我觉得应该不是,”爱丽丝突然有了一种古怪的感觉,“不过不重要,我其实想问……你还有什么事吗?”
温弗列德认真思考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道:
“我本来只是想看看那五页罗塞尔笔记到底是谁卖的……唔,所以,原来那个抢了风暴教会捐款箱的人也是你吗?”
“当然不是我,”爱丽丝面不改色地说道,“阿……那个通缉犯已经知道这件事了,但祂有站出来否认这件事吗?没有吧?”
这无懈可击的逻辑让温弗列德感到了一丝茫然,有那么一瞬间,她有点怀疑自己刚才的判断。
但她很快发现了另一个问题:“你们之间有联系?你们是朋友吗?”
爱丽丝回忆了一下阿蒙亲昵地喊她名字时候的样子,打了个冷颤道:“你是指会想要杀了对方的那种朋友吗?”
这显然不符合正常人对朋友的定义,温弗列德沉默了下来,爱丽丝于是站起身问道:“我可以走了吗?”
温弗列德盯着爱丽丝看了两秒后,忽然问道:“那我们现在算是朋友了吗?”
爱丽丝轻轻皱起了眉。
她很少主动用“朋友”去定义自己和他人之间的关系,更多时候,爱丽丝习惯去说“重要的人”,而不是“朋友”之类的词。
通常来说,她将一个人称为“朋友”,主要原因是对方将她当成了朋友。
因为在爱丽丝的认知里,与“同事”“同学”这样定义清晰的关系不同,“朋友”似乎要更主观,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
换句话说,她不确定人类眼里的“朋友”应该是什么样的。
于是她看着温弗列德问道:“对你来说,什么才算是朋友呢?”
温弗列德低下头,一边思索着,一边语速偏慢地给出了答案:
“不会鄙视我,不会背后跟别人说我坏话,跟我聊的来,兴趣相投。
“当然,兴趣不相投也没什么关系,兴趣只是社交附加品,虽然有共同兴趣爱好会让关系拉得更近,但也不是没有共同兴趣爱好,就不能当朋友。”
“唔……”爱丽丝依照这个标准思考了片刻后道,“按照这个标准来说的话,或许,至少暂时,我们能称得上是朋友了?”
“暂时吗……”温弗列德喃喃了一句,“好吧,暂时朋友也是朋友……为什么我觉得你好像很急着离开?”
爱丽丝轻轻笑了一下,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事实上,对于邀请函的主人,爱丽丝是有一定猜测的——这东西说不定和那个买了五页日记的倒楣蛋有关系。
这让爱丽丝更想亲眼去看看这个倒霉蛋了。
然而,这封处处都不对劲的邀请函上的地址,却是个看起来非常正常的庄园,这让爱丽丝感到了一阵失望。
不过,这股失望维系的时间并不久——毕竟她还没进庄园呢。
爱丽丝怀着重新升起的期待递上了邀请函,然后被带入了一个非常正常的会客室……好吧,看来她真的可以开始失……等一下,这人是谁?
爱丽丝看向了那个被女仆称为“温弗列德小姐”的女孩。
这女孩看起来和她差不多大,黑发黑瞳,穿着一身黑色长裙,五官精致,但静坐时却缺乏生气,一直到看见她时眼底闪烁的光才让人确认这是个活人。
爱丽丝惊讶的原因,主要是她……不,阿蒙见过这个女孩。
是什么让一位非凡者,一位贵族小姐,在东区假装被人打劫?爱丽丝觉得,以她朴素的认知来看,这件事充满了不合常理的味道。
温弗列德正捧着一本书坐在单人沙发上,茶几上摆着两杯散发着热气的红茶,在听到动静后,她从书里抬起头来,露出一个相当标准的微笑说道:“请坐。”
这让爱丽丝的感觉更怪了,她尝试着掩饰住自己愕然的情绪,尽管她怀疑自己很可能已经被发现了,但仍然面不改色地走过去坐下,然后端起红茶抿了一口。
这比爱丽丝印象里的红茶要散发着更浓郁的奶味和甜味,但爱丽丝只是抿了一口便放下了,抬起头,温弗列德正好将手中的书放在了茶几上。
爱丽丝一下子就看到了摊开的书页里夹着什么——毫无疑问,正是她自己手抄的日记。
这一瞬间的情绪被捕捉到了,温弗列德看着她,表情自然地笑道:
“知道吗,我这几天遇见了一件很有趣的事。
“我买到了五页罗塞尔的笔记,但阅读过后,我惊讶地发现……天呐,这五页笔记的内容好像是一样的!
“看起来似乎还是由同一个人抄写的……罗丝小姐,你对此有什么看法吗?”
爱丽丝盯着对方黑色的眼睛,面不改色地回答道:
“前几天,我也碰见了一件很有趣的事。
“有个小偷闯进了我的家,结果什么值钱的财物都没拿走,只偷走了一个门把手。
“我在检查家里以后,更是发现家里多出了五页罗塞尔的笔记——所以我就把它们卖了出去。”
“天呐,”温弗列德露出了相当虚假的惊讶神情,“那接下来呢?你报警了吗?那个小偷抓到了吗?”
爱丽丝面不改色地回答道:
“我觉得这不属于警察能管辖的范围。
“事实上,我之后在通缉令上看到当时的那个小偷,祂闯入了风暴之主的教堂,抢走了教会的捐款箱。”
温弗列德缓缓皱起了眉,重复道:“祂?”
爱丽丝微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这不是句实话,显而易见。
爱丽丝撒谎的技巧并不高明,先前两次心虚的反应也很明显,但和那种努力掩饰但技巧拙劣导致暴露给人的感觉不同,在温弗列德看来,她似乎并不屑于遮掩。
她似乎很傲慢。
尽管爱丽丝对待女仆的态度和对待她的态度并没有差别,在他人看来显得平易近人,但温弗列德仍然在心里下了这样的断言。
——并不是真的平易近人,只是大多数人对她来说都不值一提。那么,什么样的存在对她来说才是能平等相待的目标呢?
好奇心从温弗列德身上涌起,催促着她开口道:
“为什么我觉得,虽然你看起来好像一副很平易近人的样子,但其实好像很傲慢呢?
“唔,就是有种你谁都没放在眼里的感觉……不想说也没关系,我就随便问一下。”
爱丽丝愣了一下。
她……有哪里傲慢了吗?
不止一个人提及过她对神灵的态度有问题,显得不够尊敬,但她对凡人也……凡人?
爱丽丝突然意识到了问题的所在。
当她管人类叫“人类”,管凡人叫“凡人”的时候,当她一遍又一遍强调自己是人类的时候,当她试图去探寻和模仿人类的行为模式的时候,她就已经把自己划分在了另一个位置上。
阿蒙……大概早就发现这一点了吧?
回忆起阿蒙的态度,爱丽丝头疼地叹了口气,看着温弗列德笑道:
“其实我也是刚刚才发现这件事……如果不是你刚刚提醒我,我都不会注意到,我其实潜意识里,就没把自己当**类。”
温弗列德愣了一下,她皱起眉头思考了片刻,疑惑地问道:“原来其他人是这样想的吗?”
“……我觉得应该不是,”爱丽丝突然有了一种古怪的感觉,“不过不重要,我其实想问……你还有什么事吗?”
温弗列德认真思考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道:
“我本来只是想看看那五页罗塞尔笔记到底是谁卖的……唔,所以,原来那个抢了风暴教会捐款箱的人也是你吗?”
“当然不是我,”爱丽丝面不改色地说道,“阿……那个通缉犯已经知道这件事了,但祂有站出来否认这件事吗?没有吧?”
这无懈可击的逻辑让温弗列德感到了一丝茫然,有那么一瞬间,她有点怀疑自己刚才的判断。
但她很快发现了另一个问题:“你们之间有联系?你们是朋友吗?”
爱丽丝回忆了一下阿蒙亲昵地喊她名字时候的样子,打了个冷颤道:“你是指会想要杀了对方的那种朋友吗?”
这显然不符合正常人对朋友的定义,温弗列德沉默了下来,爱丽丝于是站起身问道:“我可以走了吗?”
温弗列德盯着爱丽丝看了两秒后,忽然问道:“那我们现在算是朋友了吗?”
爱丽丝轻轻皱起了眉。
她很少主动用“朋友”去定义自己和他人之间的关系,更多时候,爱丽丝习惯去说“重要的人”,而不是“朋友”之类的词。
通常来说,她将一个人称为“朋友”,主要原因是对方将她当成了朋友。
因为在爱丽丝的认知里,与“同事”“同学”这样定义清晰的关系不同,“朋友”似乎要更主观,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
换句话说,她不确定人类眼里的“朋友”应该是什么样的。
于是她看着温弗列德问道:“对你来说,什么才算是朋友呢?”
温弗列德低下头,一边思索着,一边语速偏慢地给出了答案:
“不会鄙视我,不会背后跟别人说我坏话,跟我聊的来,兴趣相投。
“当然,兴趣不相投也没什么关系,兴趣只是社交附加品,虽然有共同兴趣爱好会让关系拉得更近,但也不是没有共同兴趣爱好,就不能当朋友。”
“唔……”爱丽丝依照这个标准思考了片刻后道,“按照这个标准来说的话,或许,至少暂时,我们能称得上是朋友了?”
“暂时吗……”温弗列德喃喃了一句,“好吧,暂时朋友也是朋友……为什么我觉得你好像很急着离开?”
爱丽丝轻轻笑了一下,没有回答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