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夜游神 第1章 两脚羊

小说:日夜游神 作者:青山尽墨 更新时间:2024-12-19 05:15:27 源网站:2k小说网
  井国,平水府,白云胡同。

  一辆黄包车,停在白云胡同口,车夫小心翼翼提醒着卧在车里熟睡的客人。

  “先生,白云胡同,到了。”

  云阿四被车夫叫醒,看了眼胡同,摸了张零票,递给对方后,提着自己的皮箱,下了车。

  白云胡同很幽静。

  胡同两侧没有墙皮,砌墙青方砖之间交错的纹路,清晰无遗的暴露着。

  这会儿已经傍晚了,天淡淡的黑,胡同里有些勤快的小姐已经开始上工了。

  她们穿着旗袍,戴着自己压箱底的首饰,靠在砖墙上,露着丰腴白嫩的腿,等候客人们挑货。

  “四哥,回家了?”

  “四哥,上我家玩一趟,家里进了台收音机,能听节目,蛮有情趣的呀。”站墙小姐吸了口女士香烟,调戏阿四。

  聊天的时候,云阿四的皮箱滴着血。

  他不动声色,拿出手帕,抹掉血迹后,稍稍弯着腰,扬着手,跟小姐们边打着招呼,礼貌拒绝对方的邀请,边往胡同的深处走。

  白云胡同146号,

  到家了。

  云阿四进了屋,脱去大褂,拿毛巾洗脸,擦手擦脖子。

  他的太太郑玲子,此时帮他整理着皮箱。

  箱子打开,里面除了换洗的衣物,几个牛皮纸质的文件袋,从酒店顺来的未开封的香皂浴巾外,还赫然躺着一只——带血的羊。

  羊不大,从头量到尾,顶多半米,肚子被剖开,内脏已被摘掉,皮肉的血迹还未干涸。

  羊不算稀奇,但稀奇的是,这只羊的眼睛被一条黑布蒙着,嘴巴被密密的针脚缝了起来,

  四只蹄子上,穿着婴儿穿的黑色虎头鞋。

  郑玲子痴痴的望着羊流口水,但她没有去动羊。

  每次出差,云阿四都会带回来一只羊,这羊的滋味也真的鲜美,可处理羊,必须得阿四亲自动手。

  曾经有一次,郑玲子想自己去洗羊烹羊,才伸手,就被云阿四扇了一耳光。

  所以,现在即使郑玲子再想吃羊,也只能忍着,她把带血的衣物、文件袋都清理了出来。

  衣物拿水泡着,文件袋把文件掏出来,袋子丢掉。

  清理期间,郑玲子终于听见洗完脸的云阿四说:“阿玲,我去做羊。”

  她期盼许久了,但为了不显得自己馋嘴,刻意不动声色的说:“嗯,多放点葱。”

  “好。”

  云阿四抱着羊,走到卧室门口,忽然回过头问:“对了,玲子,和我结婚以来,你经常吃我带回来的羊,对吧?”

  “嗯。”

  “吃多少只啦?”

  “十二只,怎么了?”

  “没……没什么,蛮好,蛮好。”

  云阿四终于把羊抱到了厨房,他发现家里醋用完了,便重新穿好大褂,去胡同对面的“李记杂货铺”打醋。

  郑玲子则对着穿衣镜,可怜起自己的身条来。

  “早知道阿四今天回来,昨天就不该约小姐妹吃红烧狮子头,腰又要粗了。”

  ……

  云阿四打完醋,回到家开始做羊。

  他先将蒙在羊眼上的黑布解开。

  羊的眼睛极有特点,是横瞳,左右宽,上下扁,人与羊对视,容易产生眩晕恶心的不适感。

  但此时砧板上的羊则不是。

  若是郑玲子在厨房,以她肉眼就能分辨自己涨了几两肉的感知力,一定能发现,这只羊的眼睛很奇怪。

  “眼睛倒是蛮好看的。”

  云阿四欣赏完后,拿筷子挑了羊眼珠子,用菜刀拍扁后,扔进了锅里。

  接着,他又将羊蹄上的虎头鞋脱下。

  将蹄子一一斩去后,云阿四划断了缝羊嘴的线。

  羊嘴是强行缝上的,内部原本就绷着劲,线一断,“噗嗤”自己就张开了。

  拔掉两排牙齿后,云阿四大刀阔斧的给羊改刀。

  一时间,厨房里剁得噼里啪啦响。

  云阿四经常处理羊,手脚很利索,大半个钟头后,一整只羊,分成了一块块大小均匀的羊肉,整齐的码进了砂锅,开煮。

  云阿四拿醋、香油、麻酱等调了个蘸汁后,便坐到沙发上看报纸。

  随着羊肉的香味越发的浓烈,郑玲子垂涎欲滴,云阿四收了报纸,进了厨房,配了一碗草药汤,然后端出了砂锅。

  羊肉是白水煮的,蘸点蘸汁,原汁原味。

  草药汤的汤色清亮,略带橙色,像饭馆里卖的橙子汽水。

  “羊经常吃,这汤,你还是第一次做。”

  “喝吧,我在明江府出差的时候学的,清凉解暑。”

  云阿四笑着说。

  郑玲子将信将疑,先尝了一小口,发现味道确实不错,鲜中带点甜,口感很细腻。

  她便一边吃羊一边喝汤。

  期间,她没劝云阿四吃羊,因为阿四不吃羊,说天生受不了羊膻味。

  但她不知道,阿四很喜欢吃羊,

  只是阿四不吃她吃的这种羊。

  一整只羊,吃了整整一个钟,吃得郑玲子打饱嗝。

  她轻抚着微微隆起的肚皮,打趣说:“阿四,怪你呀,明天上工,同事肯定嘲笑我是不是怀孕啦。”

  “呵呵。”

  云阿四瞧了一桌子的羊骨头和空空如也的汤碗后,饶有兴致的说:“阿玲,我在明江府出差,听说了一些趣闻,想不想听?”

  “听了些什么名堂?讲讲看?”郑玲子吃饱喝足,心情也很不错。

  云阿四说:“咱们世道里,有一个江湖,江湖很大,咱们平水府在江湖里,明江府也在江湖里,甚至井国的每一个州府,都在江湖里。

  江湖上有很多堂口,每一个堂口里的人,都有特殊的本事。

  这些人的本事,有的说自己是跟神明学的,有的说自己是跟邪鬼学的。

  跟神明学了本事的人,叫神人,跟邪鬼学了本事的人,叫阴人。

  我要说的趣闻,就关于一个阴人。

  那个阴人所在的堂口,叫——戏子!”

  郑玲子平时就爱听戏,云阿四出差的时候,她经常约小姐妹去听戏。

  手头不宽裕,听的自然不是什么大戏,无非是小茶社、小剧院里的戏。

  她爱听戏,听到“戏子”,便更有兴趣了,问:“这戏子,可是唱戏的戏子?”

  “比一般唱戏的要高明得多。”

  云阿四说道:“戏子勾魂,夺人心魄,从来不是谣言。

  他们师从邪鬼道,勾魂的本领,在平水府所有堂口里,数一数二高明。

  所以他们杀人,往往简单,只需通过演一折子鬼戏,便能把魂从活人的身体里勾出来,然后带到没有人的地方,用特殊的手段把魂杀掉。

  人的魂死了,身体纵然完好,也不过空壳子一个,行尸走肉罢了。”

  郑玲子听得浑身起鸡皮疙瘩,说:“阿四,那我经常去听戏,不会也被人把魂勾了吧?”

  “你不与人结仇,又不在江湖上行走,谁会勾你?”

  云阿四顿了顿,又说:“不过,对戏子来说,勾魂容易杀魂却不容易。

  因为杀魂之术,容易露出马脚,一旦被懂行的高人追查到,便能顺藤摸瓜,将杀魂的戏子找出。

  戏子想把杀魂做得不显山不露水,唯一的办法,就是‘养羊’。”

  羊?

  听到这个字眼,郑玲子身体没来由的哆嗦了一下。

  她故作撒娇,说:“哎哟,阿四,你是不是看我刚刚吃羊,想吓唬我一下?”

  云阿四没有理会,自顾自的说:“把要杀的魂,以引魂之术的手段,引到羊的体内,再将这只羊养上七天,

  这只羊的身体,和人的魂就融在了一起。”

  郑玲子咂摸着阿四话中的羊,再和自己吃过的羊一对比,顿时……

  “呕!”

  她冲进了厕所,想要狂吐,可什么都吐不出来。

  云阿四像一道索命的亡魂,冰冷的声音,如刀般刺进郑玲子的耳朵。

  “养好了的羊,杀掉,魂魄尚未离体!

  自此,那魂便彻底死去,哪怕是道行通了天的高人,也再找不到这缕亡魂的下场。”

  郑玲子明白了,原来……原来……她根本不是云阿四的太太,而是阿四杀人之后的清道夫。

  “呕,呕!”

  郑玲子使劲的去抠嗓子眼,她想骂想逃,但最想做的,是先把自己刚刚吃进去的羊给吐出来。

  可是她的手指,根本伸不到自己的嘴里,低头一看,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自己的手指,竟然变成了蹄子!

  “啊?”

  郑玲子连忙去看镜子,发现自己的脸上,已经涌出了许多白毛,瞳孔也从圆形,变成了扁长,

  她哭了,哭得很绝望:“云阿……咩……你个……咩……生!”

  她一旦说到复杂一点的字眼,舌头就像打了结似的,气息到了嘴边,只顶出一声羊叫。

  她在变羊,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她喝了云阿四做的那碗像橙子汽水的草药汤。

  这碗汤她今天第一次喝,也是最后一次喝。

  “兽医配药做的汤,效果确实好。”

  云阿四抱住太太的头,轻轻吻了上去,说:“玲子,我真的舍不得你死,

  但是,这次我杀的人,叫周玄,周家班的少班主!

  周家有神人,我很怕他找到我,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只好委屈你了……”

  ……

  夜已经很深了,云阿四提着皮箱,走出了家门。

  胡同里站墙的小姐,依然热情的打招呼:“阿四,又出门啊!”

  “嗯,公司事情多,还要出差。”

  云阿四礼貌的欠身,打完招呼后,在胡同口叫了一辆黄包车。

  “去太平路。”云阿四上了车。

  到了太平路后,

  云阿四站在“嘉林西点铺”的门口。

  西点铺装了遮雨的门棚,一旦遇到雨天,搭电车的人,都在门棚下面等车。

  云阿四打开箱子,抱出一只半米的羊,等到电车离自己只有十来米的时候,将羊扔到了轨道上。

  呼啸而过的电车,从羊身上重重的碾了过去,像一脚踩烂了一颗白桃,果肉糜烂,汁水喷得到处都是。

  太平路的电车轨道穿过闹市区,这里电车撞死人都是常事,碾碎一只羊,又会有谁关注?

  ……

  云阿四去了一趟旅店,出来的时候,箱子已经扔掉了,他换了崭新的长袍,崭新的帽子,以及一张——崭新的脸。

  戏子不但擅长勾魂,也擅长变脸,

  最擅长的,

  当然还是演戏,云阿四在生活里除了是云阿四以外,他还有另外一张脸皮,另外一个身份。

  “黄包车。”

  “先生,去哪儿?”

  “去周家班。”云阿四上了黄包车便睡,这次他真的睡得很香甜。

  周玄的魂,已经处理得很干净了,甚至连吃魂的阿玲,也处理得很干净。

  这桩大事,算彻底做成了,

  暗地里,堂口的赏赐是不会少的,而明面上,他依然还是周家班里的师兄。

  工钱够高,也受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