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行之起于微末 第43章 投名状

小说:凌云行之起于微末 作者:甘鹊 更新时间:2024-12-22 02:56:21 源网站:2k小说网
  “烤红薯就是要趁热吃,放凉了就不好吃了。”

  见凌云有放下的心思,小桃赶忙阻止道。

  撕去红薯外面那层黑乎乎的外壳,一股甜甜的焦香味扑鼻而来。

  这香味,让凌云不禁眼前一亮:

  “好香!”

  从撕开的外壳处看去,些许焦黄**的红薯肉就露了出来。

  看起来格外得吸人眼球,让人食欲大震。

  “好烫,真好吃!”

  一口咬下去,甜甜糯糯,绵软软,甜丝丝。

  特别是外面那一层焦香,更是别有一番风味。

  这是她上一世所在的现代社会,用烤箱和炉子烤出来的红薯无法比拟的。

  味道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而凌云身旁的小桃,正一边吃着烤红薯,一边给她科普着烤红薯的基础知识:

  烤红薯也是有讲究的。红薯大小要均匀,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

  红薯太大,外面熟了,里面还是生的。

  太小,容易烤焦,焦了就没得吃了。

  烤红薯时,要把红薯放在灶膛边的柴灰堆里慢慢的煨,不能直接放在明火上。

  烤红薯所用得柴灰,以好木头烧的柴灰为最佳,煨出来的红薯才好吃。

  像什么杂草啊……,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烧出来的柴灰,煨的红薯,里面会有一股怪味。

  那样的红薯,不但味道不佳,还破坏了红薯自身的口感。

  不好吃!”

  小桃一边吃着烤红薯,一边和她说着烤红薯时得要诀。

  啧啧!

  真看不出来……

  这还是妥妥的,吃货一枚啊!

  烤红薯诀窍,都让她摸得这么透彻。

  吃着手里香甜软糯的烤红薯,凌云的思绪也随之飘远……。

  其实,上一世,她也吃过这样烤的红薯……原汁原味的烤红薯,不但吃过烤红薯,还吃过烤玉米……。

  不是用烤箱,也不是用铁炉!

  那是,奶奶还在世时,用家里的土灶,给自己烤的红薯。

  凌云吃着吃着,眼泪就止不住得往下流。

  “哎,你怎么了?

  怎么哭了!

  是不是红薯太烫,烫着嘴了?”

  坐在旁边,吃着红薯,正兴致勃勃的说着闲话的小桃,看到凌云此时的样子,突然就急了。

  凌云轻轻得擦了擦眼泪,颇为不好意思的道:

  “没烫着……,只是有些想家了而已。”

  自家奶奶,小时候也给她做过这类的吃食,也跟她说过类似的话。

  那时候的自己,太小,只知道疯玩,傻吃,什么也不懂。

  现在大了,奶奶也不在了……!

  “你也是被卖到邓家来的吗?

  我也是,很小的时候,就被卖到邓家来了,都不知道自己得家在哪里!

  也不知道……家是一种什么样得感觉。

  张大娘子对她的孩子可好了。

  父母都会对自己的孩子很好的,是吧?

  要是我也能再见到我的爹娘,该多好啊!”

  小桃说着说着,也停下了吃红薯的动作,低着头,默默的坐在那里发起神来。

  凌云看着,因自己,也变得伤感起来的小桃,心中颇有些内疚。

  她动了动嘴唇,很想跟对方说:

  “不是每一对父母,都会对自己孩子好的。”

  最终,她什么也没说出口。

  人活着,有时候,有一点念想也挺好。

  “你们这两个小东西,躲在这里,吃啥好吃的?

  吃的一张脸像个小花猫似的!

  哟哟哟!

  怎么还流起猫尿来了,是红薯不好吃,还是怎么的?”

  张大娘子进来时,正好看到两个小丫头,并排坐在那里。

  手中各自拿着半个烤红薯,既不吃,也不说话, 就那样静静地坐在那里。

  一张好似花脸猫得脸上,还有泪痕残留。

  “张大娘,凌云她想家了!

  我也想我爹娘了!

  你说……我爹娘会想我吗?”

  张大娘子顿时神情微微的有一丝恍惚。

  短暂的愣怔过后,她缓步上前,一只手搂着一个,拍了拍两个小丫头的后背,安慰道:

  “好了,好了!

  两个小哭包,别难过了。

  天下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父母……

  你们的爹娘也肯定在那里想着你们呢!

  好了,没事儿了……你们就出去,玩会儿吧。

  要是不想玩,就给我干活去!

  找点事情做,就不会东想西想了。”

  小桃一听到张大娘要给自己安排活计,顿时抛弃了悲伤的情绪。

  猛的一下跳了起来,拉起凌云就往外跑去。

  边跑还边嘻嘻哈哈的说道:

  “我们才不要干活呢!

  我们要出去玩儿。”

  看着两个又瞬间满血复活,活蹦乱跳的小姑娘,张大娘子摇了摇头:

  “依我说,还是太闲!

  有事做,就没时间去想那些不开心的事了。”

  一晃数日过去,凌云慢慢的也就习惯了厨房的生活。

  这一日,中午,厨房里众人忙完后,坐下来吃午饭之时。

  管红案的,那位一向看凌云不太顺眼的王大娘子,神神秘秘的从橱柜里,端出了一个瓷碗。

  放到凌云的面前,别有深意得道:

  “凌丫头,这是大娘今天专门给你熬的燕窝羹,你把它喝了吧,补补身体。

  我看你这孩子也怪可怜的,瘦成这样!

  一看就是在家里没好好养,亏着了。”

  原本热热闹闹,说说笑笑的厨房众人,突然就安静了下来。

  齐刷刷的看向了两人。

  整个厨房的氛围,顿时陷入了一种诡异的安静之中。

  凌云有些诧异的看着这位王大娘。

  这位大娘子可不是简单的人物。

  虽不是厨房的总管事,平日里……却总是端着总管事的款儿。

  一般人,根本就入不了她的眼。

  虽说凌云有邓宇这一层关系,这位王大娘对待她时,有那么一丝丝的收敛。

  但那一丝得收敛也有限!

  还是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

  总感觉,对方看她时,眼里总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不满。

  今天,这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这位居然关心起凌云是瘦,还是胖,身体是好,还是歹来了。

  王大娘子见凌云迟迟不动,面色就沉了沉,眼神更是直勾勾的盯着她。

  其内有一种说不出的瘆人感,溢了出来。

  王大娘子在直勾勾的盯着凌云,而凌云也在细细的打量着对方。

  这人的眼神不对,周围众人的表情也有些怪异,这碗燕窝羹,有猫腻!

  给她一个烧火丫头,准备燕窝羹……这件事本身也透着蹊跷!

  即使她有邓宇这一层关系在,邓母赏下这一方面的吃食,那也是另一回事。

  这位,有些越俎代庖了!

  而且,从对方刚才的话中可以听出,这件事,不是邓母授意的!

  那对方这样做得,目的是什么?

  而且,以这位平日的作态,怎么着,也不像,那会屈尊降贵,亲自为凌云炖燕窝羹的主。

  突然,脑海中有一种猜测,似那闪电划破长空……

  凌云扬起脸,挤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来,对着王大娘甜甜的一笑道:

  “我还没有吃过燕窝羹呢,谢谢大娘子为我想的周到!”

  说完,她就不再犹豫,端起碗,低头喝了起来。

  不经意间,凌云注意到,周围众人的表情,似乎……好像大大松了一口气的样子。

  这些人的表现,让凌云证实了自己的猜测。

  这碗燕窝羹,不简单啊!

  是她融入这里,融入厨房这个大家庭的……

  投名状!

  这些日子以来,因为凌云得特殊身份,让厨房里的许多人,都感觉到了不便。

  她是邓夫人亲自安排来的,无形之中,就让这些人有了忌惮。

  再加上,年龄又小,众人深怕她为了一点小事,就去邓夫人面前告密。

  这些人,一直忍耐着,忍耐了这么多天,已经到了极限。

  所以,最沉不住气的王大娘子,今日,当了一回急先锋,对凌云进行了一番试探。

  接下来的日子里,厨房里的大娘们,今日,这位拿走了主家用剩,不要的边角料猪肉。

  明日,那位大娘子也顺手把放久了,不能用的鸡蛋带出去扔……。

  种种迹象表明,凌云喝下那碗燕窝羹之后,才算是真正得融入厨房这个大家庭,算是其中得一份子了。

  难怪,十个厨子九个胖!

  剩下的一个,也是那种吃了山珍海味,都不长肉的人。

  每一行,都有它的规则,要么随波逐流,要么你就是那一位制定规则的人。

  要么,就是那天选之人,能够游离在规则之外,片叶不沾身。

  凌云有那个自知之明!

  知道……自己不是那天选之人,无法游离在规则之外!

  邓父和邓母对凌云的确非常得不错,按理说,厨房里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凌云应该维护他们的利益。

  但,凌云深知,水至清则无鱼。

  这些人的所作所为,并非一日养成,反倒像是一种长久以来的习惯。

  作为当家夫人的邓母,也许并不是不知情。

  只是,她有她的计划,她有她的安排。

  只要这些人能够掌握好那个度,不过分贪婪,不做伤害主家的事,一点点,小小的瑕疵。

  作为当家主母的邓母,还是能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佯装不知的。

  时光飞逝,日月如梭,不知不觉间,又是几个月过去。

  原本瘦弱矮小的凌云,在这些日子里,人长高了许多,身体也好了许多。

  这一日,凌云正坐在铜镜前,准备打散头发休息时。

  突然发现,两个丫髻上的玉梳少了一个。

  这对玉梳,凌云平日戴的也极为小心。

  只因为,这是过年时,邓母送给她的新年礼物。

  看着空空如也丫髻,她顿时有些着急起来。

  仔细的回想,今日去过了些什么地方,玉梳又最有可能落在了哪里?

  沉思了好一会儿之后,凌云才站起身来,点燃旁边的气死风灯,走出了门。

  在院子里寻了两圈后,并未见其踪影,只得选择去其他地方。

  又沿着小院一直朝着厨房行去,也没有!

  这让凌云陷入了深深的疑惑之中,不得不又把今日的行程,又捋了捋。

  平日里,没什么事,她都是两点一线,不是在自己居住的小院,就是在厨房。

  小院里没有!

  路上也没有!

  厨房也没有!

  难道是被什么人捡去了……?

  突然,她想到了一件事情。

  下午,去厨房后院拿柴火的时候,好像是被什么东西勾了一下头发。

  当时并未在意,现在仔细想来,玉梳应该就是,落在了那里。

  凌云提着气死风灯,踏着夜色,缓步朝后院走去。

  刚走到院子门前,就看到一个黄色的,毛茸茸的东西,在她得面前晃来晃去。

  天色太黑,风灯的光线又有限。

  一根长条状的,不知名的物品,好似某种怪物的触角一般,就那样在门边,晃来晃去,晃来晃去。

  乍然见之,不禁让人骇然。

  而陡然见到这种情况的凌云,也不禁打了一个冷颤,心脏得跳动也跟着停了半拍。

  她被吓了一大跳,以为自己是遇到什么邪物了!

  结果仔细一看。

  我去!

  是一条死狗……装神弄鬼!

  那只黄色的土狗,听到动静,转过身来,正好与凌云来了个四目相对。

  一人一狗,就这样,在这个黑漆漆的小院子中,深情对望着。

  土狗的眼睛里,满是戒备与警惕。

  而凌云的眼睛里,却是,被那只土狗叼在嘴里的玉梳!

  她得眼角一阵抽搐!

  这东西还能要吗?

  被狗咬过了,感觉,好恶心!

  她想转身就走,大气的挥挥手,对那只死狗说:

  这东西……

  我不要了。

  送你好了!

  可是,她又想到,当时邓母送这玉梳时,所说的那番话:

  这还是我小时候戴过得玉梳……

  嗯……你戴起来,很好看!

  可惜,我也没个女儿……

  这玉梳对于邓母来说,有非凡的意义。

  她要是对这把玉梳置之不理,扔给这死狗……

  那一日,邓母问起来!

  她该怎么回答?

  说丢了?

  显得不珍惜,不重视!

  要是实话实说……被狗叼走了?

  要是哪一天,邓母发现这东西出现在狗窝里……

  凌云郁闷的捂了捂脸!

  要命啊!

  她纠结得看着,被死狗叼在嘴里玉梳。

  那玉梳之上,还能看到从狗嘴里流出的晶莹唾液,让她一阵反胃。

  悲催啊!

  还要和一只狗抢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