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立姆看起来不太疲惫,但是有细细的血流顺着他小麦色的胳膊向下淌。我可没见过这幅情景,顿时有些惊诧。幸好我不晕血。
“德帕。西帕蒂娅。”他对着我们点点头,把两枚金币放在了帐篷左侧的桌子上。德帕用法杖给他治疗之后,给他交代我的事。
“情况就是这样,我无法治愈她,恐怕她要重新学一身本领,才能在现在的勇者城好好地生存下去。在此之前,或许你愿意让她暂住一小段时间?”
“对对对,”我连忙说,“这段时间的房租就当我欠着的,等我学到本事赚了钱,一定还给你!”虽然我心里也对自己在这个世界的能力没底,但是眼下我总不能去睡大街,连忙请求。
最终,弗立姆同意我暂住他们家,同时在德帕的协助下商定好了每月的房租——十五个金币,外加饭费每月五个金币,一共是每月二十个金币。其他的物资费用,也都先记着。
要离开的时候,弗立姆拉开帐帘。我回头问德帕:“你住这里吗?”
德帕眨了眨她那深邃的眼睛,回答说:“是。”
于是我与她道别,出了帐篷。
我和弗立姆已经走远后,帐篷内,德帕看着桌上仅有的金币,这是今天她全部的收入。
“抱歉,弗立姆,我知道现在大家都不容易,但是思来想去,勇者城内最有钱的一家,总会比别人更适合收人暂住。”她若有所思,“而且这位女士……很不一样。说不定会有惊喜发生。”
——
天快黑的时候,我和弗立姆已经到了勇者城的城门了。弗立姆对我说:“说起来,我们这里改名叫勇者城,还是因为那位传奇勇者就是我们这里的人。”
“那他现在在什么地方?”德帕倒是没跟我聊到这个。
“已经隐居了。据说斩杀魔龙的后几年还在,后来几年民众发觉日子越来越不好过的时候,他不免听到些质疑声,又过了几年,他就隐居了。现在没人知道他在哪儿。传闻说,是在最后那片未被人族开发的魔物森林里。”
“没人去找他?”
“没人敢去找他。那是一片可怕的地方,去的勇者没有回来的。最后人族的高层决定,不到最后生死存亡的时刻,不会去闯入那片森林。那片森林里的魔物,相当于‘最后的食物’。”
这时,城门开了。伴随着一点点日光,一幅仿佛中世纪欧洲一般的街景展现在我的眼前。石头铺成的路还算平整,房屋不算太高,明显的一砖一瓦砌起来的痕迹;大多只有两三层,更高的也就是四五层;颜色以白色和棕黄色为主,要么就是干脆不涂色,就是石头本来的颜色。但是房子挨着房子,除了中间这一条主道,其他的楼与楼之间的走道窄极了。我双眼发出闪亮的光:穿越之前没去过欧洲,穿越后也算是体验过欧洲风情了。街上人不少,穿得也像中世纪欧洲的老百姓。我跟着弗立姆,才发现他早就把脸蒙住了;倒是有不少人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大概是我穿的衣服很不“对劲”。最终,我们停在主街尽头的房前。
这房子大概有五层,还比一路走来绝大多数的房屋都宽。
“大款啊……”我心想,“怪不得要蒙住脸。有种村里土豪的儿子的感觉……”
“德帕。西帕蒂娅。”他对着我们点点头,把两枚金币放在了帐篷左侧的桌子上。德帕用法杖给他治疗之后,给他交代我的事。
“情况就是这样,我无法治愈她,恐怕她要重新学一身本领,才能在现在的勇者城好好地生存下去。在此之前,或许你愿意让她暂住一小段时间?”
“对对对,”我连忙说,“这段时间的房租就当我欠着的,等我学到本事赚了钱,一定还给你!”虽然我心里也对自己在这个世界的能力没底,但是眼下我总不能去睡大街,连忙请求。
最终,弗立姆同意我暂住他们家,同时在德帕的协助下商定好了每月的房租——十五个金币,外加饭费每月五个金币,一共是每月二十个金币。其他的物资费用,也都先记着。
要离开的时候,弗立姆拉开帐帘。我回头问德帕:“你住这里吗?”
德帕眨了眨她那深邃的眼睛,回答说:“是。”
于是我与她道别,出了帐篷。
我和弗立姆已经走远后,帐篷内,德帕看着桌上仅有的金币,这是今天她全部的收入。
“抱歉,弗立姆,我知道现在大家都不容易,但是思来想去,勇者城内最有钱的一家,总会比别人更适合收人暂住。”她若有所思,“而且这位女士……很不一样。说不定会有惊喜发生。”
——
天快黑的时候,我和弗立姆已经到了勇者城的城门了。弗立姆对我说:“说起来,我们这里改名叫勇者城,还是因为那位传奇勇者就是我们这里的人。”
“那他现在在什么地方?”德帕倒是没跟我聊到这个。
“已经隐居了。据说斩杀魔龙的后几年还在,后来几年民众发觉日子越来越不好过的时候,他不免听到些质疑声,又过了几年,他就隐居了。现在没人知道他在哪儿。传闻说,是在最后那片未被人族开发的魔物森林里。”
“没人去找他?”
“没人敢去找他。那是一片可怕的地方,去的勇者没有回来的。最后人族的高层决定,不到最后生死存亡的时刻,不会去闯入那片森林。那片森林里的魔物,相当于‘最后的食物’。”
这时,城门开了。伴随着一点点日光,一幅仿佛中世纪欧洲一般的街景展现在我的眼前。石头铺成的路还算平整,房屋不算太高,明显的一砖一瓦砌起来的痕迹;大多只有两三层,更高的也就是四五层;颜色以白色和棕黄色为主,要么就是干脆不涂色,就是石头本来的颜色。但是房子挨着房子,除了中间这一条主道,其他的楼与楼之间的走道窄极了。我双眼发出闪亮的光:穿越之前没去过欧洲,穿越后也算是体验过欧洲风情了。街上人不少,穿得也像中世纪欧洲的老百姓。我跟着弗立姆,才发现他早就把脸蒙住了;倒是有不少人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大概是我穿的衣服很不“对劲”。最终,我们停在主街尽头的房前。
这房子大概有五层,还比一路走来绝大多数的房屋都宽。
“大款啊……”我心想,“怪不得要蒙住脸。有种村里土豪的儿子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