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芳也开始积极的筹划起来了,这么大的事情,肯定是要仔细筹划的。此事的重点是如何骗过在宣府口外的黄台吉,还有完成袭击之后的撤出,马芳很清楚,自己此举可谓是狠狠的打了俺答的脸,俺答肯定会报复的,一旦被回师的俺答给咬住,那马芳部就危险了。
所以马芳认为,整个行动最危险的就是撤回的环节就是撤回来的时候,回撤途中有可能遭遇俺答和黄台吉的阻击,所以马芳认为,原路返回是不现实在,大军突袭板升城后,直取捷径回大同镇才是最方便的,这样就可以避开俺答的追击了。
这就需要协调宣府和大同两镇官军互相配合了,而且这事恐怕不是马芳一个宣府总兵能够解决的,宣大总督曹邦辅,甚至兵部尚书江东都需要参与进来。
马芳向嘉靖详细陈述了自己的意见,嘉靖将马芳的奏疏给了朱载坖,朱载坖看过之后,坚决支持马芳,认为不仅是大同镇和宣大总督曹邦辅,蓟镇和蓟辽总督欧阳必进也应该配合马芳。
而且朱载坖还顺势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就是在对南倭北虏的作战中,应该重将权。朱载坖认为,官军之所以屡战屡败,除了官军本身的各种问题之外,大明的体制制约官军也是很重要的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地方的督抚大员,尤其是总督,过度干涉总兵用兵教战,是极为不利的。按照大明制度,总督负责布置方略、调度兵马。这是地方总督的首要职责。大明设置地方总督的目的是以其中央钦差的身份统辖地方军政,以便于统一事权,完成预定的军事任务。统一事权说明地方总督握有军事指挥权,有权谋划军事方略,调度麾下兵马。
同时,总督还负有节制文武、举劾官员的权力。节制文武是指地方总督在征伐、镇守过程中,有权指挥调度所辖文武官员,而且对于总兵官来说,总督更是手握粮饷大权,使得总兵不得不俯首听命,积钱粮,粮饷是军务的一大重要内容。地方总督持有粮饷权,能够奏调、筹措粮饷。
使得总兵官根本无法独立行使指挥权,总督一般以兵部尚书或侍郎加都察院都御史衔出镇地方,同时持有王命旗牌,又手握粮饷大权,本来现在就文贵武**,地方督抚们更是捏住了总兵们的命门,总兵虽然号称总镇军门,但是在地方督抚的眼中如同牛马走狗一般。
若是像江东、杨博、曹邦辅这样知兵的大臣总督数镇的话还好,可怕的就是那些不知兵的人一旦担任督抚大员,胡乱指挥,就会导致官军大败,所以朱载坖认为,应当重将权,也就是提高总兵的权力,尤其是在军事指挥上权力。
镇守总兵官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边境安全。在战时,镇守总兵官要负责带领军队出征。在太祖、成祖、仁宗宣宗时期,总兵总揽军务,权力极大,而自正统以来,镇守总兵官的地位呈现出不断下降的趋势,与之相反的, 军镇内部镇内部的文官系统、宦官系统权力开始抬头,不断侵夺总兵官的权力。
嘉靖以外藩入继,与宦官的关系较为疏远,所以在继位之初,就惩处了一批在前朝恶迹昭彰的内官,作为树立威信的手段。加之自嘉靖二年以后,军镇中频繁发生士兵哗变的事件,镇守内官在军镇中侵占屯田、私役军士的恶行被公之于众,文官团体趁机发力,不断向嘉靖上疏,陈述宦官出镇之害。
嘉靖九年八月,巡按云南御史毛凤韶上疏, 请求裁撤云南镇守太监,获得批准。有鉴于此 ,各级官员纷纷上奏,请革内臣。 在得到嘉靖批准后,各地裁撤镇守宦官的工作陆续展开,直到嘉靖十八年五月, 朝廷下令,命所有镇守内官其尽数取回,自后永无遣之,镇守内官制度就此终结,九边军镇正式进入文官领导的时代。
现在不仅是总督凌驾于总兵之上,巡抚、巡按每于年终各开总兵武臣贤否揭帖,从兵部奏请考察,总兵官的去留很大程度上要受到巡抚巡按的影响。
朱载坖在给嘉靖的密疏中说道:今各边总兵、廵抚,遇一敌、出一军、赏一有功、 戮一不用命,皆不得自专,必须奏请,事由中制,而欲责之成功,不可得也。
不光如此,分守、分巡等官员的权力也得到加强,又有兵备道、督粮道等官,一个 不断调整、扩大、完善的文臣领导系统在九边地区确立, 形成总制、总督节制数边, 巡抚、总兵文武分制, 文官系统下设守、巡、兵备诸 “道 ”,武官系统 下设副总兵、参将、游击的格局。
而总兵官的地位就十分尴尬了,在上面,有督抚大员的直接领导,还有巡按御史的监督,而在下,副将、参将也对总兵形成了制约。
尤其是副将,是令总兵官最尴尬的存在,总兵而下又有副总兵,加以协守职衔,则事权隆重,则与总兵相等,本来按照朝廷制度,副总兵的职责,主要是协赞总兵整理军务,镇守地方,受总兵节制。但是实际上,总兵与副将之间互相争夺权力的事情是极为常见的。
原因也很简单,因为由于总兵、副总兵只是差遣,而非官职,而往往总兵与副将之间的官职几乎差不多,要想副将俯首听命,这就很难了,而且有时候朝廷还会故意制造这种职务差异,由都督同知充副总兵,而总兵的本官仅为都督佥事,这就会使得总兵与副将之间的上下级关系模糊。
朝廷希望副总兵能够去平衡总兵的职权,因此对于那些敢于争权的副总兵,通常是降敕训斥一番,或是调离该地区改派别处,不会进行严厉的处罚。这就更加刺激了副将们和总兵争权的欲望了,朝廷也可以借机削弱总兵的权力。
长此以往的后果就是总兵官威不振,官军屡战屡败。
所以马芳认为,整个行动最危险的就是撤回的环节就是撤回来的时候,回撤途中有可能遭遇俺答和黄台吉的阻击,所以马芳认为,原路返回是不现实在,大军突袭板升城后,直取捷径回大同镇才是最方便的,这样就可以避开俺答的追击了。
这就需要协调宣府和大同两镇官军互相配合了,而且这事恐怕不是马芳一个宣府总兵能够解决的,宣大总督曹邦辅,甚至兵部尚书江东都需要参与进来。
马芳向嘉靖详细陈述了自己的意见,嘉靖将马芳的奏疏给了朱载坖,朱载坖看过之后,坚决支持马芳,认为不仅是大同镇和宣大总督曹邦辅,蓟镇和蓟辽总督欧阳必进也应该配合马芳。
而且朱载坖还顺势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就是在对南倭北虏的作战中,应该重将权。朱载坖认为,官军之所以屡战屡败,除了官军本身的各种问题之外,大明的体制制约官军也是很重要的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地方的督抚大员,尤其是总督,过度干涉总兵用兵教战,是极为不利的。按照大明制度,总督负责布置方略、调度兵马。这是地方总督的首要职责。大明设置地方总督的目的是以其中央钦差的身份统辖地方军政,以便于统一事权,完成预定的军事任务。统一事权说明地方总督握有军事指挥权,有权谋划军事方略,调度麾下兵马。
同时,总督还负有节制文武、举劾官员的权力。节制文武是指地方总督在征伐、镇守过程中,有权指挥调度所辖文武官员,而且对于总兵官来说,总督更是手握粮饷大权,使得总兵不得不俯首听命,积钱粮,粮饷是军务的一大重要内容。地方总督持有粮饷权,能够奏调、筹措粮饷。
使得总兵官根本无法独立行使指挥权,总督一般以兵部尚书或侍郎加都察院都御史衔出镇地方,同时持有王命旗牌,又手握粮饷大权,本来现在就文贵武**,地方督抚们更是捏住了总兵们的命门,总兵虽然号称总镇军门,但是在地方督抚的眼中如同牛马走狗一般。
若是像江东、杨博、曹邦辅这样知兵的大臣总督数镇的话还好,可怕的就是那些不知兵的人一旦担任督抚大员,胡乱指挥,就会导致官军大败,所以朱载坖认为,应当重将权,也就是提高总兵的权力,尤其是在军事指挥上权力。
镇守总兵官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边境安全。在战时,镇守总兵官要负责带领军队出征。在太祖、成祖、仁宗宣宗时期,总兵总揽军务,权力极大,而自正统以来,镇守总兵官的地位呈现出不断下降的趋势,与之相反的, 军镇内部镇内部的文官系统、宦官系统权力开始抬头,不断侵夺总兵官的权力。
嘉靖以外藩入继,与宦官的关系较为疏远,所以在继位之初,就惩处了一批在前朝恶迹昭彰的内官,作为树立威信的手段。加之自嘉靖二年以后,军镇中频繁发生士兵哗变的事件,镇守内官在军镇中侵占屯田、私役军士的恶行被公之于众,文官团体趁机发力,不断向嘉靖上疏,陈述宦官出镇之害。
嘉靖九年八月,巡按云南御史毛凤韶上疏, 请求裁撤云南镇守太监,获得批准。有鉴于此 ,各级官员纷纷上奏,请革内臣。 在得到嘉靖批准后,各地裁撤镇守宦官的工作陆续展开,直到嘉靖十八年五月, 朝廷下令,命所有镇守内官其尽数取回,自后永无遣之,镇守内官制度就此终结,九边军镇正式进入文官领导的时代。
现在不仅是总督凌驾于总兵之上,巡抚、巡按每于年终各开总兵武臣贤否揭帖,从兵部奏请考察,总兵官的去留很大程度上要受到巡抚巡按的影响。
朱载坖在给嘉靖的密疏中说道:今各边总兵、廵抚,遇一敌、出一军、赏一有功、 戮一不用命,皆不得自专,必须奏请,事由中制,而欲责之成功,不可得也。
不光如此,分守、分巡等官员的权力也得到加强,又有兵备道、督粮道等官,一个 不断调整、扩大、完善的文臣领导系统在九边地区确立, 形成总制、总督节制数边, 巡抚、总兵文武分制, 文官系统下设守、巡、兵备诸 “道 ”,武官系统 下设副总兵、参将、游击的格局。
而总兵官的地位就十分尴尬了,在上面,有督抚大员的直接领导,还有巡按御史的监督,而在下,副将、参将也对总兵形成了制约。
尤其是副将,是令总兵官最尴尬的存在,总兵而下又有副总兵,加以协守职衔,则事权隆重,则与总兵相等,本来按照朝廷制度,副总兵的职责,主要是协赞总兵整理军务,镇守地方,受总兵节制。但是实际上,总兵与副将之间互相争夺权力的事情是极为常见的。
原因也很简单,因为由于总兵、副总兵只是差遣,而非官职,而往往总兵与副将之间的官职几乎差不多,要想副将俯首听命,这就很难了,而且有时候朝廷还会故意制造这种职务差异,由都督同知充副总兵,而总兵的本官仅为都督佥事,这就会使得总兵与副将之间的上下级关系模糊。
朝廷希望副总兵能够去平衡总兵的职权,因此对于那些敢于争权的副总兵,通常是降敕训斥一番,或是调离该地区改派别处,不会进行严厉的处罚。这就更加刺激了副将们和总兵争权的欲望了,朝廷也可以借机削弱总兵的权力。
长此以往的后果就是总兵官威不振,官军屡战屡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