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婶子,这家里就你自己呀?”
“美凤带着妞妞跟着红姐他们去城里逛集市了,这不是借你和程风的光吗,自从有了卷烟这个活,这大家的手里也都有了钱了,时不时的这些小年轻的就去城里逛集市。”
看着冷冷清清的家里,尚汐道:“婶子,要不你们去南城陪我陈叔吧,那哥几个都去汴京干活了,玉华也去了奉营,那边就我陈叔一人,连洗衣服的人都没有。”
“不去,这么一摊子的事呢,我和美凤都不能去。”陈婶子突然压低了声音:“我在家卷烟,可不比你陈叔赚的少,我呀比他赚的还多呢。”
尚汐一听就笑了,合着陈婶子是个财谜:“那让我陈叔回家跟你卷烟,你们这一家分了这么多的地方,相互都没个照应。”
“哼,你陈叔就是个官迷,在矿上管点人把他神器坏了,他还能回来,不给他工钱他都不带回来的,那里吃的好,还每日住在城里,他说只要山上有煤矿,他就不回来了。”
尚汐这一看,陈家的老两口一个比一个主意正,并且谁都不听谁的。
两个人一边做饭一边话家常,尚汐这边烧火,陈婶子就给她研究出了四个菜,不早不午的,尚汐就把饭吃上了。
陈婶子吃了几口就放下了筷子,然后去柜子里面翻出了一个小包裹,“尚汐,我给程攸宁做了几双鞋。”
尚汐一看就知道这鞋小了:“婶子,程攸宁的大脚丫子长的可快了,你这鞋怕是穿不上了。”
“穿不上吗?我这还往大了做的呢,想着今年你们肯定能回来,这鞋正合适。”
尚汐翻来覆去地看了看:“婶子的针线活是真好,可惜小了点。”
“那我不是白做了吗,这身边也没这么大脚的孩子呀。”
尚汐说:“鞋子我带走,给芙蓉家的孩子穿,或者给钱老板的孩子穿,总之有人穿。”
“哎呀,钱老板和万大小姐也有孩子了?”
“在肚子里面呢,八个月了,不然他们早就搬回南城了。”
“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吗?”
“应该是个女孩。”
陈婶子艳羡地开口道:“女孩也好呀,我们陈家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从来没干过缺德事呀,三个大儿子,老大老二都成亲好些年了,就一个妞妞。”
“婶子,顺其自然,这儿女呀有的是来报恩的,有的是来讨债的,没儿没女就当没有债务纠纷了。”
陈婶子笑了起来,“尚汐,就你会开解人,其实婶子就喜欢你家程攸宁那样的大胖小子。”
尚汐道:“他呀除了气人不会别的,也不知道他这样是随了谁了。”
陈婶子道:“肯定不随程风,程风是我看着长大的,程风这孩子从小到大都没惹过祸,比村子里面的其他孩子都强,反倒是我家这哥几个三天两头的被你陈叔打。”
“那也是随了他们老万家了。”尚汐想到万敛行,就一肚子的气。
陈婶子却说:“幸好你们回了万家,不然就这一个刘大兰你们小两口都招架不住。”
尚汐嘟囔一句:“要是有选择,还是不回万家的好。”
陈婶子道:“别生在福中不知福,有万家在后面给你们撑腰,谁敢忍你们呀,回万家怎么说都是好事。”
尚汐想说,他们这一家的脑袋能不能在脖子上待稳了还不一定呢,照万敛行这样作死下去,这些人的脑袋迟早得搬家。
陈婶子不知道尚汐心里所想,又道:“你们要是没回万家,这刘大兰能把你们两个啃的骨头渣子都不剩,有件事你还不知道吧。”
“什么事呀?”
“荷叶,到底还是被刘大兰给卖了,她这个做**心狠吧。”
“荷叶不是精神不太好吗?”
“是呀,要是正常,她就给她嫁人了,赔本的买卖她可不做。”
尚汐心想,这个刘大兰真是什么时候都能干出让人出乎意料的事情,反正荷叶是她自己的女儿,她愿意卖就卖吧,她想干缺德事就干吧,反正这样的人迟早得遭报应。
……
远在奉营的太守府门口。
沧满兴冲冲的把马车停了下来,他把几个女子的包袱往地上一放,对他们几个道:“你们自己进去吧,你们想见的人都在里面呢。”
玉华道:“沧满,这就是侯爷住的地方吧,听说侯爷可厉害了,还是你把我们几个送进去吧。”
“你们几个也不是没长腿,自己往里走呗。”沧满又对看门的喊了一嗓子:“这三个女人是万家的贵客和亲戚,你们给她们带带路。”
说完沧满逃也似的跳上了马车,芙蓉从轿厢里面伸出脑袋道:“要不我进去见一面尚汐吧,我这好久没见她了,这心里怪想的。”
沧满道:“什么时候不能见,你看咱们儿子困的,你也乏了,赶紧回家歇着。”
芙蓉拧不过沧满,只得跟着走了,马车跑的飞快跟后面有老虎追赶一样。
此时万家的大门口站着三个女人一个丫鬟,几个人面面相觑,只好跟着看门的往里走。
几个人一路被送去了厅堂,正在厅堂里面坐着的万夫人一眼就看见了她的侄女韩念夏,不意外是不可能的。
“呀!死丫头,你怎么来了?你是怎么找来的呀?”
韩念夏嘿嘿一乐:“姑妈,我是跟着沧满他们来的。”
“大老远你来这里做什么呀?”
“我想姑妈了。”
“我信你个鬼,你还能想我,说实话,你怎么来了?”
“姑妈,我和我娘吵架了,我一气之下带着丫鬟离家出走了。”
万夫人伸手拧上韩念夏的耳朵,“你个死丫头,你还学会离家出走了,你要急死你爹娘呀。”
“姑妈,你松手,这么多人看着呢,你给我留点面子。”
“你犯浑,我还给你留面子,你爹娘知道你来我这里吗?”
“沧满让人给我爹娘送信了,他们知道我来这里了,姑妈,你快松手,我的耳朵要被你拧掉了,你不会是不欢迎我吧。”
“美凤带着妞妞跟着红姐他们去城里逛集市了,这不是借你和程风的光吗,自从有了卷烟这个活,这大家的手里也都有了钱了,时不时的这些小年轻的就去城里逛集市。”
看着冷冷清清的家里,尚汐道:“婶子,要不你们去南城陪我陈叔吧,那哥几个都去汴京干活了,玉华也去了奉营,那边就我陈叔一人,连洗衣服的人都没有。”
“不去,这么一摊子的事呢,我和美凤都不能去。”陈婶子突然压低了声音:“我在家卷烟,可不比你陈叔赚的少,我呀比他赚的还多呢。”
尚汐一听就笑了,合着陈婶子是个财谜:“那让我陈叔回家跟你卷烟,你们这一家分了这么多的地方,相互都没个照应。”
“哼,你陈叔就是个官迷,在矿上管点人把他神器坏了,他还能回来,不给他工钱他都不带回来的,那里吃的好,还每日住在城里,他说只要山上有煤矿,他就不回来了。”
尚汐这一看,陈家的老两口一个比一个主意正,并且谁都不听谁的。
两个人一边做饭一边话家常,尚汐这边烧火,陈婶子就给她研究出了四个菜,不早不午的,尚汐就把饭吃上了。
陈婶子吃了几口就放下了筷子,然后去柜子里面翻出了一个小包裹,“尚汐,我给程攸宁做了几双鞋。”
尚汐一看就知道这鞋小了:“婶子,程攸宁的大脚丫子长的可快了,你这鞋怕是穿不上了。”
“穿不上吗?我这还往大了做的呢,想着今年你们肯定能回来,这鞋正合适。”
尚汐翻来覆去地看了看:“婶子的针线活是真好,可惜小了点。”
“那我不是白做了吗,这身边也没这么大脚的孩子呀。”
尚汐说:“鞋子我带走,给芙蓉家的孩子穿,或者给钱老板的孩子穿,总之有人穿。”
“哎呀,钱老板和万大小姐也有孩子了?”
“在肚子里面呢,八个月了,不然他们早就搬回南城了。”
“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吗?”
“应该是个女孩。”
陈婶子艳羡地开口道:“女孩也好呀,我们陈家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从来没干过缺德事呀,三个大儿子,老大老二都成亲好些年了,就一个妞妞。”
“婶子,顺其自然,这儿女呀有的是来报恩的,有的是来讨债的,没儿没女就当没有债务纠纷了。”
陈婶子笑了起来,“尚汐,就你会开解人,其实婶子就喜欢你家程攸宁那样的大胖小子。”
尚汐道:“他呀除了气人不会别的,也不知道他这样是随了谁了。”
陈婶子道:“肯定不随程风,程风是我看着长大的,程风这孩子从小到大都没惹过祸,比村子里面的其他孩子都强,反倒是我家这哥几个三天两头的被你陈叔打。”
“那也是随了他们老万家了。”尚汐想到万敛行,就一肚子的气。
陈婶子却说:“幸好你们回了万家,不然就这一个刘大兰你们小两口都招架不住。”
尚汐嘟囔一句:“要是有选择,还是不回万家的好。”
陈婶子道:“别生在福中不知福,有万家在后面给你们撑腰,谁敢忍你们呀,回万家怎么说都是好事。”
尚汐想说,他们这一家的脑袋能不能在脖子上待稳了还不一定呢,照万敛行这样作死下去,这些人的脑袋迟早得搬家。
陈婶子不知道尚汐心里所想,又道:“你们要是没回万家,这刘大兰能把你们两个啃的骨头渣子都不剩,有件事你还不知道吧。”
“什么事呀?”
“荷叶,到底还是被刘大兰给卖了,她这个做**心狠吧。”
“荷叶不是精神不太好吗?”
“是呀,要是正常,她就给她嫁人了,赔本的买卖她可不做。”
尚汐心想,这个刘大兰真是什么时候都能干出让人出乎意料的事情,反正荷叶是她自己的女儿,她愿意卖就卖吧,她想干缺德事就干吧,反正这样的人迟早得遭报应。
……
远在奉营的太守府门口。
沧满兴冲冲的把马车停了下来,他把几个女子的包袱往地上一放,对他们几个道:“你们自己进去吧,你们想见的人都在里面呢。”
玉华道:“沧满,这就是侯爷住的地方吧,听说侯爷可厉害了,还是你把我们几个送进去吧。”
“你们几个也不是没长腿,自己往里走呗。”沧满又对看门的喊了一嗓子:“这三个女人是万家的贵客和亲戚,你们给她们带带路。”
说完沧满逃也似的跳上了马车,芙蓉从轿厢里面伸出脑袋道:“要不我进去见一面尚汐吧,我这好久没见她了,这心里怪想的。”
沧满道:“什么时候不能见,你看咱们儿子困的,你也乏了,赶紧回家歇着。”
芙蓉拧不过沧满,只得跟着走了,马车跑的飞快跟后面有老虎追赶一样。
此时万家的大门口站着三个女人一个丫鬟,几个人面面相觑,只好跟着看门的往里走。
几个人一路被送去了厅堂,正在厅堂里面坐着的万夫人一眼就看见了她的侄女韩念夏,不意外是不可能的。
“呀!死丫头,你怎么来了?你是怎么找来的呀?”
韩念夏嘿嘿一乐:“姑妈,我是跟着沧满他们来的。”
“大老远你来这里做什么呀?”
“我想姑妈了。”
“我信你个鬼,你还能想我,说实话,你怎么来了?”
“姑妈,我和我娘吵架了,我一气之下带着丫鬟离家出走了。”
万夫人伸手拧上韩念夏的耳朵,“你个死丫头,你还学会离家出走了,你要急死你爹娘呀。”
“姑妈,你松手,这么多人看着呢,你给我留点面子。”
“你犯浑,我还给你留面子,你爹娘知道你来我这里吗?”
“沧满让人给我爹娘送信了,他们知道我来这里了,姑妈,你快松手,我的耳朵要被你拧掉了,你不会是不欢迎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