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

  凉拌!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确实是一种美德和担当,

  但他们靠近之时,可以明显闻到一股浓郁的酒味,

  说明他俩都喝了不少酒,

  而且那女的不但穿着**,锁骨下方还有一块鲜红纹身,

  深“V”衣领很低,似乎生怕别人看不到她的纹身......

  所以,我决定按【酒店规则3】说的那样——不多管闲事!

  当然,

  如果她身穿校服或者向我求救,

  那我应该会想办法让她免受违背意愿的侵犯;

  俗话说得好,

  女人不醉,男人没机会,

  说不准人家是“周瑜打黄盖”呢!

  何况身为酒店的工作人员,明确规定不能泄露与相关客人的信息!

  嗯?

  不对!

  即使那女的是学生甚至向咱们求救也不能轻举妄动,

  因为这是初次见面,

  谁知道他们是不是从床底里出来的单位?

  万一那是一个诈......

  嘶!

  差点就着道了,太想当然了!

  溜了溜了,

  如果那女人不是自愿的,事后自己会报警处理,

  如果明天啥也没发生,那就说明......懂得都懂!

  于是,

  为了尽快找到相关规律,

  当晚我选择留在酒店分配的宿舍里过夜,

  根据钥匙上的编号找到对应的房间,

  开门前不忘敲三下门以及说句“不好意思,打扰了”,

  进门时同样以侧身的方式进入,

  这些都是细节,

  目前谁也不知道宿舍这边有没有那要求以及不这样做会怎样,

  但可以知道的是这么做除了麻烦点外不会有任何问题,

  相比其他学生,

  咱们的优势应该很大,可不能因为骄傲自大而翻车!

  进去一看,

  自带卫生间的普通小套间,

  洗刷一番便躺到床上,

  一边撸小白,一边查看各信息......

  夜深人静,

  睡得正香之际,

  突然被阵阵渗人的声音吵醒,

  听着就像有人在用手指甲使劲的刮木板,

  下意识仔细聆听,

  发现声源的位置很近,

  似乎就在床底之下,某东西正刮着我们的床板!

  我去!

  大晚上的,别这么吓唬人行不?

  那指甲刮床板的频率很均匀,完全听不出有什么规律,

  应该不是“摩斯密码”之类的暗号。

  难不成是那些所谓“床底的单位”?

  想到这,

  连忙把旁边的小白摇醒,

  同时竖起食指做着“嘘声”的手势,

  醒过来的小白眨了眨眼睛,接着用“幻听”交流,

  (主人,怎么了?)

  (你没听到床底下有声音吗?)

  (没有哦,我什么也没听到。)

  (那能感应到床下有什么东西吗?)

  (嗯......有一股淡淡的不满,不是很明显。)

  不满?

  这不是我的宿舍吗?

  它凭什么不满?

  【酒店规则9】说过:“留宿期间如果遇到怪事请灵活应对”,

  这个灵活......肯定不能探头下去看,

  要是在刚入学时遇到这样的情况我肯定会束手无策,

  但现在......简单,

  随手在【储物袋】里掏几只玩偶出来,

  操控它们跳到地板并顺势钻进床底......

  然而,

  玩偶们刚落到地上,

  那声音随之立马消失得无影无踪,

  在床底下来回搜寻也没能找到及看到别的东西!

  啥情况?

  幻听?

  不对!

  在玩偶的视角里,

  可以看到我**时脱的鞋子,

  此刻竟然都变成了鞋尖朝向床底的摆放方式!

  我可是清晰记得当时先坐到床上,然后再脱鞋子**,

  所以鞋尖应该朝向卫生间那边才对!

  换而言之,

  那不是幻听,刚刚确实是有什么东西!

  房门没被打开,

  窗户那边......也是处于近乎关闭的状态,

  那些玩意难道可以穿墙?

  还是说床底下有什么特殊通道?

  思考片刻,

  随即再掏出一只玩偶并给它一把小电筒,

  让它打开小电筒来到刚刚发出声响的位置仔细观察,

  果不其然,

  床板上有一道淡淡的刮痕,

  很淡,不认真分辨基本看不出来,

  由此可见,

  那玩意应该具备实体化的能力,

  也就是可以对咱们的肉体造成伤害!

  但刚刚我们熟睡的时候理应正是最好的下手时机,

  可它并没有那样做,并且只是“不满”而非“杀意”!

  (小白,那感应还在吗?)

  (还在!)

  (在哪?)

  (就在床底下!)

  床底下?

  我去!

  见鬼了?

  既然还在床底下,为什么玩偶们啥也看不到与摸不着?

  没办法,

  只好操控其中一只玩偶“开口”说话,

  “嘿,我知道你还在这,能不能聊聊?”

  话音刚落,

  房间内莫名刮起一阵冷飕飕的阴风,

  小白立即提醒道:(主人,它走了!)

  嗯?

  为什么要走?

  透过玩偶的视角可以看到我那双鞋子也恢复了正常,

  【酒店规则5】不是说“切记绝对不能让对方察觉你能发现它们”的么?

  这规则难不成是假的?

  亦或两者不是同一类存在?

  实在搞不懂!

  思索无果,

  只好继续睡觉,让玩偶们拿着手电筒守在床底......

  随后,

  一直到天亮也没有异常状况,

  稳妥起见,

  出门的时候我没有收回那些玩偶,

  让它们继续待在床底之下,

  接着打开门打算到本区主楼那边打卡上班,

  只是一拉开门就当即定在原地,

  门前的地毯上正躺着一张小纸条,

  如无意外,

  这应该是专门给我的!

  回顾【酒店规则7】......

  (7、走廊上的物品不要捡也不要碰,特别是现金,除非你有信心完成对方交给你的任务,按要求完成会有额外奖励;)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畏首畏尾的怎么成大事!?

  其实,我很好奇那额外奖励会是什么东西,

  难得遇到,没理由不试试吧,

  万一这次不理会,以后完全忽略我岂不是亏大了?

  打定主意立即弯腰捡起那对折的小纸条,

  打开一看,

  一行血字随之映入眼帘:

  “背负无辜性命之人,汝可信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