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最快更新明骑 ! 奥斯曼骑兵,大明骑兵因为作战思想和实战经验的差异,骑兵的制式武器和杀敌动作完全不同。奥斯曼骑兵世世代代使用的骑兵武器,是适于劈砍的弯刀,而大明骑兵的
标准武器却是适合刺杀的直刀。奥斯曼弯刀的优势是劈砍时会留下巨大伤口,很容易动摇敌方军心,冲锋时,砍杀动作容易连续完成,便于反复冲杀,缺点是劈砍容易致伤不易致死。对甲胄精良的大明
铁骑,往往无法做到有效杀伤。而大明铁骑装备的直刀,优势是虽然造成的伤口不大,但刺中躯干或头面几乎必死,缺点是快速冲锋时刺中对方后不易拔出,不利反复冲杀。到底该用弯刀还是直刀,这
在历史上也是曾经激烈争论的。最终,大明骑兵选择了更适合马上刺击的直刀,针对直刀刺击后不易拔出的缺点,大明帝国给出的解决方法,给骑兵多配几把刀就是了。故此,一名开原铁骑通常配备两
到三把马刀,左右都是拿钱堆出来的铁骑,也不差多配几把马刀。
“出!”
呼喝声中,骁将邓承志一骑当先,三千开原铁骑蜂拥而出。此时,邓承志将自己捆成了一只大粽子,头戴铁盔,内穿轻薄的锁甲,外罩一件精良的大红棉甲,前胸,后背都加装了防箭板。防箭板,是取代了东方骑兵护心镜的一种
设计,防护力比护心镜更强。他马背左侧的褡裢里,搁着两只家传铁锏,右侧则挂着两把马战直刀,手里还抄着一杆尖细的破甲枪。胯下战马,更是素质极高的改良辽东马,身后还牵着一匹驮马。他
这一身装备加起来值多少钱呐,超过两万块龙元。两万块龙元是个什么概念,足够一家五六口人,十年吃喝无忧了。开原铁骑作为辽王马城一手建立的起家部队,享受的待遇,装备自然是最好的,这便是一支生生拿钱堆
起来的精锐骑兵军。马城自起兵以来一直有个愿望,就是拿龙元将敢于反抗帝国统治的敌人,统统砸死,如今这个愿望终于达成了。两万块龙元穿在身上,金光闪闪的,那怎么可能不凶猛,
不精锐,不犀利呐。
嘈杂的马蹄声中,三千铁骑以托马代步,牵着健壮的战马,向前出发。开原铁骑单兵素养极高,在集团作战时更是恐怖。作为一支近代骑兵,开原铁骑在集团作战时,在两翼,中队配置了大量军官,士官,这样做的好处是冲起来势不可挡,
大批作战意志顽强,素养高超的军官率队冲锋,冲起来便是雷霆万钧。然而,缺陷也不是没有,因为军官都冲锋在前,一旦冲起来便停不下来。于是乎,这就对普通士卒的战术素养,纪律性,作战意志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作战时普通士卒需
要紧跟军官,乱军中万万不能失去建制。即便失去建制了,也要第一时间重新集结起来,否认便会陷入被围剿的险恶境地。故此,建设这样一支骑兵野战常备大军的难度有多高,可见一斑。将是骁将,兵是精兵
必然得要求做到全军上下,俱是精锐。
凌晨时分,突厥斯坦城外,东南方。嘈杂的马蹄声中,邓部三千铁骑抵达战场,面前便是灯火通明的奥斯曼人联营,那数十里联营中人声鼎沸,嘈杂。夜间正在调动兵力换防的奥斯曼人,竟疏于防范,这便
给邓部铁骑提供了绝佳的战机。
“换马!”
“整备军械!”
军官的低喝声中,三千铁骑纷纷翻身下马,默默的整理起行装,兵器,将驮马仍在原地,翻身骑上养精蓄锐多日的优良战马。
甲胄响动,兵器撞击声中,响起一声低喝:“诸位!”邓承志翻身上马,三四十斤的负重压在马背上,精挑细选的改良辽东战马,竟纹丝不动,反而难耐的喷着响鼻。良种蒙古马与阿拉伯马混血,繁育的第二代,第三代改良
马,日渐表现出血统的优势,兼具阿拉伯马的爆发力,蒙古马的出色耐力。更别提这位邓帅胯下战马,可是精挑细选的良种,更加优良。
“建功立业,当在此时,出!”
又一声低喝,杀气腾腾的三千铁骑蜂拥而出,开始有些散乱,很快便形成三列纵队,往灯火通明的数十里连营,杀气腾腾靠了上去。五里,明亮的灯火已近在眼前,喧闹声不绝于耳。邓承志驱策着战马踩着小碎步,挺着尖细的破甲长枪,面前有几座高大的箭楼,密密麻麻的牛皮帐篷,洞开的营门近在
眼前了,一队队奇装异服的域外蛮人正在调动,行走。
对这些域外蛮夷,邓承志打心底里厌恶:“杀不尽的蛮夷!”
“驾!”一声低骂,又是一声低喝,虽久疏战阵,他心中热血竟沸腾了起来。一时间不闻人声,便只有战马加速时发出的轰鸣声,不久城下东南方便尽是奔腾的战马,大地随之颤
抖了起来,威势无双。邓部铁骑可说是狂妄之极,以三千骑击二十万,竟人人奋勇,求战心切。也是大家伙在远东憋坏了,如今重临中亚再度披挂上阵,那一双双眼睛竟赤红,森然,无法形容
的铁骑无双,在奥斯曼人面前露出了狰狞的钢铁獠牙。战马疾驰中,各营,各哨军官纷纷越众而出,将雪亮的马刀拔了出来。马蹄声隆隆,既是闪击偷营又是夜袭,三千铁骑便保持着三列纵队,向着洞开的营门疾驰而去。营
门外,此时正有大股兵力调动。首当其冲,一支倒霉的奥斯曼近卫骑兵,正要出营,迎头撞上了蜂拥而来的红色铁骑。
黑夜里,大地震颤了起来,疾驰中的铁骑滚滚而来。
“啊!”几声惊叫,这支倒霉的近卫骑兵队竟目瞪口呆,失了神,瞧着黑夜里红色的骑兵从天而将,席卷而来。噗,尖细的破甲长枪刺翻一骑,撒手,弃枪,邓承志一伸手将左侧褡裢里的两根家传铁锏,抄在手中。那两根铁锏久经战阵,饱尝了鲜血,竟早已变成了暗黑色。
标准武器却是适合刺杀的直刀。奥斯曼弯刀的优势是劈砍时会留下巨大伤口,很容易动摇敌方军心,冲锋时,砍杀动作容易连续完成,便于反复冲杀,缺点是劈砍容易致伤不易致死。对甲胄精良的大明
铁骑,往往无法做到有效杀伤。而大明铁骑装备的直刀,优势是虽然造成的伤口不大,但刺中躯干或头面几乎必死,缺点是快速冲锋时刺中对方后不易拔出,不利反复冲杀。到底该用弯刀还是直刀,这
在历史上也是曾经激烈争论的。最终,大明骑兵选择了更适合马上刺击的直刀,针对直刀刺击后不易拔出的缺点,大明帝国给出的解决方法,给骑兵多配几把刀就是了。故此,一名开原铁骑通常配备两
到三把马刀,左右都是拿钱堆出来的铁骑,也不差多配几把马刀。
“出!”
呼喝声中,骁将邓承志一骑当先,三千开原铁骑蜂拥而出。此时,邓承志将自己捆成了一只大粽子,头戴铁盔,内穿轻薄的锁甲,外罩一件精良的大红棉甲,前胸,后背都加装了防箭板。防箭板,是取代了东方骑兵护心镜的一种
设计,防护力比护心镜更强。他马背左侧的褡裢里,搁着两只家传铁锏,右侧则挂着两把马战直刀,手里还抄着一杆尖细的破甲枪。胯下战马,更是素质极高的改良辽东马,身后还牵着一匹驮马。他
这一身装备加起来值多少钱呐,超过两万块龙元。两万块龙元是个什么概念,足够一家五六口人,十年吃喝无忧了。开原铁骑作为辽王马城一手建立的起家部队,享受的待遇,装备自然是最好的,这便是一支生生拿钱堆
起来的精锐骑兵军。马城自起兵以来一直有个愿望,就是拿龙元将敢于反抗帝国统治的敌人,统统砸死,如今这个愿望终于达成了。两万块龙元穿在身上,金光闪闪的,那怎么可能不凶猛,
不精锐,不犀利呐。
嘈杂的马蹄声中,三千铁骑以托马代步,牵着健壮的战马,向前出发。开原铁骑单兵素养极高,在集团作战时更是恐怖。作为一支近代骑兵,开原铁骑在集团作战时,在两翼,中队配置了大量军官,士官,这样做的好处是冲起来势不可挡,
大批作战意志顽强,素养高超的军官率队冲锋,冲起来便是雷霆万钧。然而,缺陷也不是没有,因为军官都冲锋在前,一旦冲起来便停不下来。于是乎,这就对普通士卒的战术素养,纪律性,作战意志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作战时普通士卒需
要紧跟军官,乱军中万万不能失去建制。即便失去建制了,也要第一时间重新集结起来,否认便会陷入被围剿的险恶境地。故此,建设这样一支骑兵野战常备大军的难度有多高,可见一斑。将是骁将,兵是精兵
必然得要求做到全军上下,俱是精锐。
凌晨时分,突厥斯坦城外,东南方。嘈杂的马蹄声中,邓部三千铁骑抵达战场,面前便是灯火通明的奥斯曼人联营,那数十里联营中人声鼎沸,嘈杂。夜间正在调动兵力换防的奥斯曼人,竟疏于防范,这便
给邓部铁骑提供了绝佳的战机。
“换马!”
“整备军械!”
军官的低喝声中,三千铁骑纷纷翻身下马,默默的整理起行装,兵器,将驮马仍在原地,翻身骑上养精蓄锐多日的优良战马。
甲胄响动,兵器撞击声中,响起一声低喝:“诸位!”邓承志翻身上马,三四十斤的负重压在马背上,精挑细选的改良辽东战马,竟纹丝不动,反而难耐的喷着响鼻。良种蒙古马与阿拉伯马混血,繁育的第二代,第三代改良
马,日渐表现出血统的优势,兼具阿拉伯马的爆发力,蒙古马的出色耐力。更别提这位邓帅胯下战马,可是精挑细选的良种,更加优良。
“建功立业,当在此时,出!”
又一声低喝,杀气腾腾的三千铁骑蜂拥而出,开始有些散乱,很快便形成三列纵队,往灯火通明的数十里连营,杀气腾腾靠了上去。五里,明亮的灯火已近在眼前,喧闹声不绝于耳。邓承志驱策着战马踩着小碎步,挺着尖细的破甲长枪,面前有几座高大的箭楼,密密麻麻的牛皮帐篷,洞开的营门近在
眼前了,一队队奇装异服的域外蛮人正在调动,行走。
对这些域外蛮夷,邓承志打心底里厌恶:“杀不尽的蛮夷!”
“驾!”一声低骂,又是一声低喝,虽久疏战阵,他心中热血竟沸腾了起来。一时间不闻人声,便只有战马加速时发出的轰鸣声,不久城下东南方便尽是奔腾的战马,大地随之颤
抖了起来,威势无双。邓部铁骑可说是狂妄之极,以三千骑击二十万,竟人人奋勇,求战心切。也是大家伙在远东憋坏了,如今重临中亚再度披挂上阵,那一双双眼睛竟赤红,森然,无法形容
的铁骑无双,在奥斯曼人面前露出了狰狞的钢铁獠牙。战马疾驰中,各营,各哨军官纷纷越众而出,将雪亮的马刀拔了出来。马蹄声隆隆,既是闪击偷营又是夜袭,三千铁骑便保持着三列纵队,向着洞开的营门疾驰而去。营
门外,此时正有大股兵力调动。首当其冲,一支倒霉的奥斯曼近卫骑兵,正要出营,迎头撞上了蜂拥而来的红色铁骑。
黑夜里,大地震颤了起来,疾驰中的铁骑滚滚而来。
“啊!”几声惊叫,这支倒霉的近卫骑兵队竟目瞪口呆,失了神,瞧着黑夜里红色的骑兵从天而将,席卷而来。噗,尖细的破甲长枪刺翻一骑,撒手,弃枪,邓承志一伸手将左侧褡裢里的两根家传铁锏,抄在手中。那两根铁锏久经战阵,饱尝了鲜血,竟早已变成了暗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