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都可以算得上是故意阻碍,但是面包车主人因为当时不在车里,对方停靠的地方虽然说是挡住了消防车前进,但实际上他是不是主观故意的,这个是无法判定的,因为谁也无法判断,当时就会发生火灾。
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面包车司机并不存在主观刻意行为,所以甚至对方连行政处罚都不需要承担,不需要罚款也不需要进行拘留,甚至这一名面包车司机还可以因为自己的车因为哄抬,被造成一些刮蹭和漆面的损坏,从而要求消防这边进行赔偿。
当然对方只是威胁要这么做,实际上并没有这么做。
与此同时,其实物业上也是有责任的。
一方面是小区的管理不到位,对方停在了不应该停靠的车道上。
最终导致消防车救援不及时,但是物业应该对这些车辆进行启动。因为小区内有专用的停车场,而且停车场里面的空位也很多,所以说这辆车是可以被清理到停车场上去的。
但是物业从来没有就此事对车辆进行过清理,整个小区内道路上停的车不仅仅是这一辆,只不过因为这辆车挡住了消防车的去路。
第2个方面就是小区的物业人员在引导消防车进入小区的时候选择的道路有问题。
虽然这条道路的路线就是消防车进入着火点的最近路线最佳途径,但实际上还有其他路线也可以让消防车通行,虽然绕远一些,但远比现在这种情况要好。
结果因为道路比较狭窄,消防车一旦进来之后遇到拥堵的这辆车没有办法再退出去,即便退出去之后再选择其他的道路,耗费的时间可能并不比挪走面包车要少。
虽然表面上看是面包车挡住了救援车辆的救援道路最终导致火灾无法进行最终的控制,而导致了里面的一名居住人员死亡。
但事实上这名人员的死亡原因可以说是多方面的,既有物业的责任也有。我还有那名面包车司机的过失。
当然这是理性的分析,而从外界来看的话,根本原因就在于面包车的司机把消防救援车的道路给挡了,如果对方没有挡这个道路的话,那么有可能就把伙食控制下来了,里面的人就不会死。
因为这些火灾就发生在高新区,所以王兆凯他们那边派人过来做了相应的检查,出具了死亡报告。
像这种事情是轮不到刑事案件的程度的,所以出具的死亡报告也只能是意外死亡,火灾导致人身死亡只能算是意外。
而这个案子实际上在网络上虽然引起了一些舆论,但是不过三五天的时间也就销声匿迹了。
不可否认的是互联网是有记忆的,但是正如互联网的特点更新快,有些事情即便热度很大,但也不过就是三五天的事情。
因为这个热度过去之后还会有其他的事情穿上热搜变成更加敏感的话题。
所以三五天之后,网络上已经不再出现关于这件事情的任何讨论。上武道伤害的只有死者的家属。
另外就是海州市确实比较大,作为一个大型城市,居住着接近千万的人口。可以说基本上每天都在发生火灾。
虽然并不是每一起火灾都能导致人员死亡,但是这个概率不能说是十之八九,也接近了十之二三。
海州市每年平均下来发生的火灾场数不少,有一些情况下也会导致人员意外死亡。
所以从这个事情来看的话,一起火灾导致一人死亡,实际上在整个海州市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大事情。
这件事情之所以有影响,就是因为面包车挡住了消防救援的道路,最终导致救援被阻,所以当时的伙食并没有完全的控制住,导致了后面的悲剧。。
而且现场的调查也表明这场火灾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就是致厨房着火之后以厨房为起始点蔓延到了整个房间。
实际上这些火灾发生的时候,如果房内的人员能够第一时间离开,也不会导致对方的死亡,但是就是对方在等着消防救援过来,结果错失了最佳的离开时间,因为烟雾过大被呛晕过去了,最后没能逃出火海。
过了一个星期之后,这件事情基本上就彻底淡忘了,除了事发小区还能看到烧损的房屋之外,其他的地方已经掀不起一点风浪了,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这个事情就此过去的时候,谁也没有想到又突然发生了那另一起火灾。
就在春节前一个星期。
依旧是凤舞花园小区。
罗城是一名经验非常丰富的消防救援人员。
他虽然服役的时间不长,但是经历过的大型火灾也不少,基本上每天不是在出任务,就是在去出任务的路上,火灾救援经验非常丰富。
实际上对于消防人员来讲,不同的人员是有不同的,分工的救援人员主要是进火灾现场救人。
除此之外还有灭火人员灭火人员是负责高压水枪或者是操作其他机械进行灭火的一些工作人员。
一般人只知道消防员都以为他们是干一个事的,反正就是灭火,但实际上这里面还有很细致的划分。
比如说战斗员,这是消防员群体当中的主力军,主要负责灭火和现场的救援,同时还要负责现场的评估人员的疏散等等一线救援工作全都是由战斗员来完成的。平时我们在影视剧上看到的,拿着水枪喷水的人进入火场救援的人员就是战斗员。
而除了战斗员之外,还有卫生员火场文书,驾驶员、通信员等等。
对于凤舞花园小区罗城还是比较熟悉的,因为就在不久前他们就来到过凤舞花园小区抢救过一场火灾,结果在进入火场的路上被一辆面包车挡住了去路当时就是罗成。招呼附近的看热闹的群众一起把这个面包车抬到路边去,最终消防车才过去。
这一次再次来到凤舞花园小区抢救火灾的时候,又是那条路又是那辆车。
开车的驾驶员显然已认出来了尾号458的面包车依然停在那个位置,依然挡住了消防救援车进入火场的通道。
这人……找死呢吧?!(本章完)
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面包车司机并不存在主观刻意行为,所以甚至对方连行政处罚都不需要承担,不需要罚款也不需要进行拘留,甚至这一名面包车司机还可以因为自己的车因为哄抬,被造成一些刮蹭和漆面的损坏,从而要求消防这边进行赔偿。
当然对方只是威胁要这么做,实际上并没有这么做。
与此同时,其实物业上也是有责任的。
一方面是小区的管理不到位,对方停在了不应该停靠的车道上。
最终导致消防车救援不及时,但是物业应该对这些车辆进行启动。因为小区内有专用的停车场,而且停车场里面的空位也很多,所以说这辆车是可以被清理到停车场上去的。
但是物业从来没有就此事对车辆进行过清理,整个小区内道路上停的车不仅仅是这一辆,只不过因为这辆车挡住了消防车的去路。
第2个方面就是小区的物业人员在引导消防车进入小区的时候选择的道路有问题。
虽然这条道路的路线就是消防车进入着火点的最近路线最佳途径,但实际上还有其他路线也可以让消防车通行,虽然绕远一些,但远比现在这种情况要好。
结果因为道路比较狭窄,消防车一旦进来之后遇到拥堵的这辆车没有办法再退出去,即便退出去之后再选择其他的道路,耗费的时间可能并不比挪走面包车要少。
虽然表面上看是面包车挡住了救援车辆的救援道路最终导致火灾无法进行最终的控制,而导致了里面的一名居住人员死亡。
但事实上这名人员的死亡原因可以说是多方面的,既有物业的责任也有。我还有那名面包车司机的过失。
当然这是理性的分析,而从外界来看的话,根本原因就在于面包车的司机把消防救援车的道路给挡了,如果对方没有挡这个道路的话,那么有可能就把伙食控制下来了,里面的人就不会死。
因为这些火灾就发生在高新区,所以王兆凯他们那边派人过来做了相应的检查,出具了死亡报告。
像这种事情是轮不到刑事案件的程度的,所以出具的死亡报告也只能是意外死亡,火灾导致人身死亡只能算是意外。
而这个案子实际上在网络上虽然引起了一些舆论,但是不过三五天的时间也就销声匿迹了。
不可否认的是互联网是有记忆的,但是正如互联网的特点更新快,有些事情即便热度很大,但也不过就是三五天的事情。
因为这个热度过去之后还会有其他的事情穿上热搜变成更加敏感的话题。
所以三五天之后,网络上已经不再出现关于这件事情的任何讨论。上武道伤害的只有死者的家属。
另外就是海州市确实比较大,作为一个大型城市,居住着接近千万的人口。可以说基本上每天都在发生火灾。
虽然并不是每一起火灾都能导致人员死亡,但是这个概率不能说是十之八九,也接近了十之二三。
海州市每年平均下来发生的火灾场数不少,有一些情况下也会导致人员意外死亡。
所以从这个事情来看的话,一起火灾导致一人死亡,实际上在整个海州市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大事情。
这件事情之所以有影响,就是因为面包车挡住了消防救援的道路,最终导致救援被阻,所以当时的伙食并没有完全的控制住,导致了后面的悲剧。。
而且现场的调查也表明这场火灾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就是致厨房着火之后以厨房为起始点蔓延到了整个房间。
实际上这些火灾发生的时候,如果房内的人员能够第一时间离开,也不会导致对方的死亡,但是就是对方在等着消防救援过来,结果错失了最佳的离开时间,因为烟雾过大被呛晕过去了,最后没能逃出火海。
过了一个星期之后,这件事情基本上就彻底淡忘了,除了事发小区还能看到烧损的房屋之外,其他的地方已经掀不起一点风浪了,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这个事情就此过去的时候,谁也没有想到又突然发生了那另一起火灾。
就在春节前一个星期。
依旧是凤舞花园小区。
罗城是一名经验非常丰富的消防救援人员。
他虽然服役的时间不长,但是经历过的大型火灾也不少,基本上每天不是在出任务,就是在去出任务的路上,火灾救援经验非常丰富。
实际上对于消防人员来讲,不同的人员是有不同的,分工的救援人员主要是进火灾现场救人。
除此之外还有灭火人员灭火人员是负责高压水枪或者是操作其他机械进行灭火的一些工作人员。
一般人只知道消防员都以为他们是干一个事的,反正就是灭火,但实际上这里面还有很细致的划分。
比如说战斗员,这是消防员群体当中的主力军,主要负责灭火和现场的救援,同时还要负责现场的评估人员的疏散等等一线救援工作全都是由战斗员来完成的。平时我们在影视剧上看到的,拿着水枪喷水的人进入火场救援的人员就是战斗员。
而除了战斗员之外,还有卫生员火场文书,驾驶员、通信员等等。
对于凤舞花园小区罗城还是比较熟悉的,因为就在不久前他们就来到过凤舞花园小区抢救过一场火灾,结果在进入火场的路上被一辆面包车挡住了去路当时就是罗成。招呼附近的看热闹的群众一起把这个面包车抬到路边去,最终消防车才过去。
这一次再次来到凤舞花园小区抢救火灾的时候,又是那条路又是那辆车。
开车的驾驶员显然已认出来了尾号458的面包车依然停在那个位置,依然挡住了消防救援车进入火场的通道。
这人……找死呢吧?!(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