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触感让程诺立马辨认出来,手里磨砂触感的玩意儿正是她需要的手电筒。

  按钮打开,射程近百米,周遭一切尽入眼底,恍若白昼。

  她是绑定了什么心想事成金手指吗?

  程诺难掩激动,为了确认心中猜测,她继续道:“要是……再有辆车就好了。”

  一秒、两秒……十秒过去,四周空无一物。

  “四轮没有,两轮的也行啊。”

  回应程诺的依旧是死寂,要不是手上凭空出现的手电筒,她甚至以为刚才的一切只是个错觉。

  程诺撇撇嘴,就知道这种好事不会落在她头上。

  半个时辰后,程诺踏入云溪村地界。

  孟家的砖瓦房在村落西边,张三的茅屋在东侧,她脚步没停,拐道去了另外几户人家。

  此时夜色已深,各家各户用了晚食早早入睡,整个村子静谧得宛若一汪秋水,只偶尔传来几声远处丛林惊鸟的鸣叫。

  黑色身影淹没在夜色中,矫健的身姿轻而易举,越过一道道形同虚设的泥巴栅栏,就这么堂而皇之在各家各户翻进翻出,无一人发现这个平凡的夜晚,自家进了“小贼”。

  晨光微露,云溪村从黑暗中展露出面容,阳光越过地平线,将这座安静的小村庄唤醒,袅袅炊烟盘旋在半空,一声声鸡鸣打破宁静。

  孟母习惯晚起,加上昨晚吃了邻里孝敬的两大碗猪蹄膀,半夜积食导致肠胃不适,竟吐了个干干净净,心疼的她后半夜捶胸顿足睡不着。

  这会儿五脏庙叫嚣起来,起床扫视一圈,扯着嗓子就开骂:“程四娘这个懒骨头,日上三竿还不起床给老娘端洗脸水,我看她是……”

  话说一半才想起来,程四娘偷人被她赶回娘家了,昨儿传来消息,在村口榕树上吊,也不知现在死没死。

  孟母嗤笑一声,死了才好,一了百了,她儿日后娶高门贵女,少了绊脚石岂不美哉,如果命大没死也不怕,那几个护短的哥哥一定会打上门来,她正好趁机发难博取同情,休了程四娘这个没用的蠢货。

  罢了,不提那丧门星。

  厨房还有半锅羊肉汤,将金黄酥脆的白馍泡进去,浸泡吸收了汤汁的精华,软糯可口的劲儿别提多鲜美,冬日早晨来上一碗,再也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了。

  心里想着,嘴里砸吧起来,她加快脚步往厨房走去,却发现厨房上空有炊烟飘起,空气里全是羊肉汤的香味。

  孟母一喜,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女儿懂事会下厨了?

  她激动地推开厨房门:“静儿啊,你起得真……”见到屋里的人,她的话瞬间堵在嗓子里,接着脸色大变:

  “你怎么在这儿?”

  程诺看向孟母,打了个饱嗝:“在厨房当然是吃饭,不然,如厕吗?”

  方桌上摆着一个大盆和一堆骨头棒子,因熬煮得够时间,羊肉汤色奶白,可惜只剩汤底浅浅一层,别说是羊肉,连羊肉渣滓都不剩。

  孟母发了疯似的冲上前,心疼不已,又想起昨晚吐掉的猪蹄膀,邻居送来给大郎的庆贺礼,她是一口没吃上啊!

  “程四娘,你个杀千刀的**妇,谁准你动我家吃食的?”孟母气得咬牙切齿,恨不得上前去扣程诺嗓子眼。

  程诺挑眉道:“你家?你儿子入赘我程家,这里的一砖一瓦,一盆一碗都姓程。”

  她声音不大,却铿锵有力,那似笑非笑的眼神透着一股令人心寒的凉意。

  孟母下意识咽了口唾沫,第一次在儿媳妇面前产生退意,很快她正了正神色,义正言辞道:“你背夫偷汉,村里都传遍了,等我儿回来立马休了你,你若是还要点脸,就应该龟在娘家少出来丢人现眼。”

  程诺含笑看着她:“老婆子,你搞错了吧,孟南洲赘婿一个,有什么脸休妻,嫁出去的儿子泼出去的水,要休,也是我程四娘休夫!”

  老、老婆子?

  程四娘是疯了吗?

  孟母拍案而起,扶着胸口喘粗气:“你、你……我儿子可是举人!”

  程诺只当没听见,撑着腰站起身,吃得有点多,得活动起来消化消化。

  原以为习惯了前世的营养药丸,她对吃食已经没什么兴趣,早上见到羊肉汤的瞬间,五感瞬间被调动起来。

  原来不是不喜欢,是鸡蛋羹寡淡,哪里比得上羊肉汤鲜美,一时嘴馋,吃多了些。

  女人一副餍足的模样落在孟母眼里,刺眼非常,撸起袖子就要拧她胳膊,这些都是从前做习惯的动作,专挑藏在里头露不出来的地方,力道狠又不至于留下疤痕。

  原主在丈夫面前抱怨过,被孟南洲一句“谁家媳妇不受婆母的气,偏你娇贵”怼了回来,好面子的她,不愿跟家里说,更不敢在外人面前提起,生怕打破辛苦维持的“幸福人设”,就这么熬了五六年。

  程诺可不受窝囊气。

  她趁孟母动手之际,另一只手扯过对方胳膊,动作迅速用力向前一拉,身体往侧面躲闪。

  “哎呀——”

  伴随哗啦倒地的盆碗和骨头残渣,孟母躺在其中,头发被汤汁浇湿,整个人狼狈不堪。

  “**蹄子!你敢推我!”

  从来只有程四娘吃瘪的份儿,何时轮到过孟母。

  程诺双手抱胸:“没事吧,要我扶你吗?”嘴上说得好听,没半点动作。

  孟母怀疑自己是不是没睡醒,如果不是做梦,程四娘为什么跟从前完全不同了。

  她气急攻心正要发作,门口突然传来一道尖细的喊叫声。

  “大伙儿快来看啊,儿媳妇殴打婆婆啦,请邻里街坊来给我娘主持公道!”

  孟母挣扎着要从地上爬起来,听到女儿的话,立马躺回地上,抱起膝盖大喊:“哎呦,疼死了,我的腿啊,怕不是断了……”

  十八九岁穿粉色袄裙的少女小跑进屋,少女头上梳着油亮的发髻,上头插着根精巧的银簪和淡粉色珠花,皮肤在红口脂的衬托下更显白皙,只是脸上的神色愤恨,一副要把程诺大卸八块的样子。

  孟南洲的妹妹孟思静,从前没少磋磨程四娘。

  仗着兄长是秀才,自认为高人一等,跟村里的姑娘们不一样,在十五岁女孩就能嫁人的乡下,生生拖到快二十还不愿许配人家。孟母宠爱女儿,想攀个贵婿,如今孟南洲高中,一家子觉得离孟思静嫁豪门的日子不远了。

  “程丑娘,我娘要是有个好歹,我哥不会放过你的!”

  孟思静看到一地的羊骨头,后槽牙咬碎了,都说羊肉汤有滋润皮肤,使肌肤光滑细腻的功效,她一滴没碰着,全被这个丑女人吃了,她是猪吗?

  程诺摊摊手,一脸无辜:“我可没动她。”

  闻讯风风火火赶来的四邻,很快将院子挤满。

  程诺视线在人群中一扫,果然有那日“抓奸”的几个长舌妇,甚至连懒汉张三都趴在泥墙垛上看热闹。

  很好,该来的全来了,好戏开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