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潮1980
中西方商业文化存在着显着的差异,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儿。
究其原因,还是文化历史不同发展方向,所导致的价值观的差异。
西方人的历史短暂,又长期靠宗教解决精神需求,对于人性的研究和理解比较肤浅。
尤其西方发达国家的辉煌无不建立在殖民主义,烧杀掳掠的基础上。
尝到了霸凌甜头,他们在商业活动中也就一直都倾向于成就取向。
重功利,也信奉个人主义,充满了野蛮的侵略性。
而华夏是拥有五千年文化的文明古国,没有神权对国家统治进行干预的土壤。
为统治者掌控国家便利,所有的经史子集几乎都是对人性和人心的理解。
所以就连我们的封建帝王都把自我节制,戒急用忍,当成必要的功课。
非常懂得“和”字之重要,在**上运用权术,追求的是一种平衡状态。
何况华夏大地的经济基础又是建立在农业文明上的。
华夏的老百姓生活比较稳定,能够较长享受太平年月的安居乐业。
所以华夏民众对政令调度和执行,也远比西方人顺从。
集体主义在潜移默化中早已深入民心。
为此,传统的华夏商人,在商业活动里往往更看重声誉地位和关系背景等因素。
重视与人合作,保持同业和谐,会主动行善举,可以称作归属取向。
至于孰优孰劣?
如果抛开其他因素的干预,只分析商业模式的性价比和对社会的影响,这其实完全就是一目了然的事儿。
但很可惜的是,由于曾经科技水平落后和国家发生动荡的原因,华夏的商业伦理在当代基本泯灭。
已经不再为人所知,不再为人看重了。
而用强盗的方式取得巨大成功的西方商业伦理却被世人推崇,好像成了唯一的真理。
这不能不说,真是人世间的莫大笑话!
不过好就好在,共和国已经恢复了国家稳定,在商业领域也放开了管束,终于为华夏传统商业文化的复苏提供了条件。
像宁卫民就是在不知不觉中,走在这条路上。
他不是不懂得可以用专利去胁迫别人。
要是上辈子的他,肯定毫不犹豫就这么干了。
可这辈子所见所闻,所知所学,已经彻底改变了他的想法。
他反而认为这种行事方法是一种急功近利,为自己埋雷的愚蠢选择。
因为他已经体会到真正的商业市场,不论成熟与否,都是复杂环境,受到不同的制约。
任何企业都脱离不开外部环境的影响,绝不能只专注自身的壮大。
尤其是对于产品性能差不多,很难做到明显优势的行业,就更是如此。
最终一个企业能否做大做强,起决定性作用还是外部关系和谐与否。
说白了,虽然内部外部的关系对企业都很重要。
但内部管理理顺比较容易,而维持阿浩外部关系是特别难啊!
西方人的着眼点,完全是本末倒置,给整反了。
而像曾宪梓这样有能力,有才干,又有道德的合作伙伴,完全可遇而不可求的。
正所谓强扭的瓜儿不甜,他干嘛非得在人家心里埋上一根尖刺呢?
难道日后还要让皮尔卡顿公司永远防备金利来会回捅一刀,那这样的合作又能维持多久呢?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对的。
虽然表面上他已经放弃了胁迫的方式,但这种可能性终究是客观存在的。
拥有专利的皮尔卡顿公司始终是占有主动性的一方,能够对金利来的选择形成足够的威慑,即便是达成合作后也是如此。
而且曾宪梓也不能不为此深感承情。
再加上金利来由下及上的商业方向和皮尔卡顿由上及下的商业方向,相向而来。
双方可以合作基础和项目简直太契合了。
任何一方都能从中获得莫大的好处,谁都实难舍弃。
于是当曾宪梓在得到充分的时间,对这份合作计划书仔仔细细,认认真真的研究之后。
接下来的正式谈判进行的非常顺利,也非常高效。
完全不同于西方人谈判时经常会出现的场面。
没有唇枪舌剑,没有人摔杯子砸碗,没有歇斯底里的拍桌子咒骂。
双方的参与者都知道怎么给面子,怎么维护彼此的体面。
所以几乎是在一团和气里,仅仅花费了一两天的谈判时间,双方就签订完成了大部分的合作条款,可谓成果巨大。
具体说来,双方首先约定共同出资二百万元,组建易拉得领带公司。
由于皮尔卡顿占据专利优势,宁卫民要求出资八十万,占据百分之六十的股份。
而金利来也对此表示认可,答应出资一百二十万,占有四成的股份。
然后双方都达成一致,易拉得领带会以新品牌的独立专柜形式进入京城、沪海、花城、深圳的大商场里进行售卖。
同时还确定了金利来专门负责高端易拉得领带生产,皮尔卡顿用京城的生产渠道负责低端领带生产的分工。
以及未来共同打击假货,跟各级**沟通,维护共同权益的约定。
另外,鉴于皮尔卡顿此时在内地的名气实在是太大,双方在专营店的经营成本和铺货渠道上的互惠互利又太大。
曾宪梓为了换取在内地彼此的广告上标注对方为战略合作伙伴的权力。
甚至自己破了不替别的企业生产贴牌货的规矩。
答应为皮尔卡顿生产几款高端领带和皮具,而且承诺不会外流,只在皮尔卡顿的专营店里进行销售。
可以说,这已经完全实现了宁卫民心中的谈判预期了。
更别说金利来在广告方面的投入是非常有魄力,很有眼光的。
由于知道皮尔卡顿公司占有《新闻联播》前的五十秒广告,曾宪梓主动询问起了这件事,讨论起这个黄金广告时段的性价比。
宁卫民甚至还把《新闻联播》前的五十秒广告切了十五秒,以二百万一年的价钱转卖给了金利来。
这就更得说是双方一拍即合,你情我愿的意外收获了。
至于曾宪梓本人,最后回到港城,反而纠结在了一个难以做出选择问题上——是否要把自己的专柜也摆进皮尔卡顿在内地的专营店?
好处是立竿见影的,肯定能借着皮尔卡顿的名气和渠道,提升金利来的品牌地位,提升销售。
但无疑也会让内地的顾客产生一种误解,多半会认为金利来是覆盖在皮尔卡顿羽翼下的子品牌。
不过对于这一点,宁卫民就爱莫能助了。
这只能由曾宪梓自己分析利弊得失,做出判断和选择。
总而言之,从宁卫民发出合作信号开始,仅仅十一天的时间,皮尔卡顿就和金利来完成了合作协议的谈判。
而且双方还通过谈判增加了互信与情感,为日后的团结协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这样的效率和成果简直是奇迹。
如果不是双方都是华夏人,都有同样的商业伦理和思维模式,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
所以不用说,宁卫民事后又因此获得了两位大老板的表彰。
这份合作协议的条款对于皮尔卡顿公司有多么合适,所代表的长远利益有多么丰厚,完全是肉眼可以看得见的。
尤其宁卫民能把广告时段切分,且以如此的高价卖出去,在两位老板的眼里简直干的太漂亮了。
说白了,等于收了金利来一年的广告费,就把当初皮尔卡顿在广告时段上的全部投入都回收了,其他的是干赚啊。
合着宁卫民不但让皮尔卡顿公司白落易拉得公司的股份,还一下子就把奖励给他的百万法郎都替皮尔卡顿给赚回来了。
这样能干的下属,哪儿找去?
但如此一来,皮尔卡顿也不免感到有点坐蜡了,怎么奖赏啊?
这不就显得给宁卫民的经济补偿又薄了吗?
最终,还是宋华桂出面替大老板解决了这个问题,亲自去找了宁卫民一趟。
甭废话了!你小子赶紧给我升职吧!
到底是运营部一把手还是二把手其实无所谓,反正工资待遇必须得给你涨上去。
你还别觉得薄待了你,你出国也有补贴。
到时候你去了日本,日本皮尔卡顿公司,会每月给你发二十万日元。
于是宁卫民还能怎样啊?
面对这样的强权,他也就只好勉为其难的低头了。
不过这小子还真没少在背后犯滴咕呢。
哎,资本家忒不讲理啊!咱想低调点都不行!
没辙,谁让咱端人家的碗呢?那就得服人家的管啊!
中西方商业文化存在着显着的差异,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儿。
究其原因,还是文化历史不同发展方向,所导致的价值观的差异。
西方人的历史短暂,又长期靠宗教解决精神需求,对于人性的研究和理解比较肤浅。
尤其西方发达国家的辉煌无不建立在殖民主义,烧杀掳掠的基础上。
尝到了霸凌甜头,他们在商业活动中也就一直都倾向于成就取向。
重功利,也信奉个人主义,充满了野蛮的侵略性。
而华夏是拥有五千年文化的文明古国,没有神权对国家统治进行干预的土壤。
为统治者掌控国家便利,所有的经史子集几乎都是对人性和人心的理解。
所以就连我们的封建帝王都把自我节制,戒急用忍,当成必要的功课。
非常懂得“和”字之重要,在**上运用权术,追求的是一种平衡状态。
何况华夏大地的经济基础又是建立在农业文明上的。
华夏的老百姓生活比较稳定,能够较长享受太平年月的安居乐业。
所以华夏民众对政令调度和执行,也远比西方人顺从。
集体主义在潜移默化中早已深入民心。
为此,传统的华夏商人,在商业活动里往往更看重声誉地位和关系背景等因素。
重视与人合作,保持同业和谐,会主动行善举,可以称作归属取向。
至于孰优孰劣?
如果抛开其他因素的干预,只分析商业模式的性价比和对社会的影响,这其实完全就是一目了然的事儿。
但很可惜的是,由于曾经科技水平落后和国家发生动荡的原因,华夏的商业伦理在当代基本泯灭。
已经不再为人所知,不再为人看重了。
而用强盗的方式取得巨大成功的西方商业伦理却被世人推崇,好像成了唯一的真理。
这不能不说,真是人世间的莫大笑话!
不过好就好在,共和国已经恢复了国家稳定,在商业领域也放开了管束,终于为华夏传统商业文化的复苏提供了条件。
像宁卫民就是在不知不觉中,走在这条路上。
他不是不懂得可以用专利去胁迫别人。
要是上辈子的他,肯定毫不犹豫就这么干了。
可这辈子所见所闻,所知所学,已经彻底改变了他的想法。
他反而认为这种行事方法是一种急功近利,为自己埋雷的愚蠢选择。
因为他已经体会到真正的商业市场,不论成熟与否,都是复杂环境,受到不同的制约。
任何企业都脱离不开外部环境的影响,绝不能只专注自身的壮大。
尤其是对于产品性能差不多,很难做到明显优势的行业,就更是如此。
最终一个企业能否做大做强,起决定性作用还是外部关系和谐与否。
说白了,虽然内部外部的关系对企业都很重要。
但内部管理理顺比较容易,而维持阿浩外部关系是特别难啊!
西方人的着眼点,完全是本末倒置,给整反了。
而像曾宪梓这样有能力,有才干,又有道德的合作伙伴,完全可遇而不可求的。
正所谓强扭的瓜儿不甜,他干嘛非得在人家心里埋上一根尖刺呢?
难道日后还要让皮尔卡顿公司永远防备金利来会回捅一刀,那这样的合作又能维持多久呢?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对的。
虽然表面上他已经放弃了胁迫的方式,但这种可能性终究是客观存在的。
拥有专利的皮尔卡顿公司始终是占有主动性的一方,能够对金利来的选择形成足够的威慑,即便是达成合作后也是如此。
而且曾宪梓也不能不为此深感承情。
再加上金利来由下及上的商业方向和皮尔卡顿由上及下的商业方向,相向而来。
双方可以合作基础和项目简直太契合了。
任何一方都能从中获得莫大的好处,谁都实难舍弃。
于是当曾宪梓在得到充分的时间,对这份合作计划书仔仔细细,认认真真的研究之后。
接下来的正式谈判进行的非常顺利,也非常高效。
完全不同于西方人谈判时经常会出现的场面。
没有唇枪舌剑,没有人摔杯子砸碗,没有歇斯底里的拍桌子咒骂。
双方的参与者都知道怎么给面子,怎么维护彼此的体面。
所以几乎是在一团和气里,仅仅花费了一两天的谈判时间,双方就签订完成了大部分的合作条款,可谓成果巨大。
具体说来,双方首先约定共同出资二百万元,组建易拉得领带公司。
由于皮尔卡顿占据专利优势,宁卫民要求出资八十万,占据百分之六十的股份。
而金利来也对此表示认可,答应出资一百二十万,占有四成的股份。
然后双方都达成一致,易拉得领带会以新品牌的独立专柜形式进入京城、沪海、花城、深圳的大商场里进行售卖。
同时还确定了金利来专门负责高端易拉得领带生产,皮尔卡顿用京城的生产渠道负责低端领带生产的分工。
以及未来共同打击假货,跟各级**沟通,维护共同权益的约定。
另外,鉴于皮尔卡顿此时在内地的名气实在是太大,双方在专营店的经营成本和铺货渠道上的互惠互利又太大。
曾宪梓为了换取在内地彼此的广告上标注对方为战略合作伙伴的权力。
甚至自己破了不替别的企业生产贴牌货的规矩。
答应为皮尔卡顿生产几款高端领带和皮具,而且承诺不会外流,只在皮尔卡顿的专营店里进行销售。
可以说,这已经完全实现了宁卫民心中的谈判预期了。
更别说金利来在广告方面的投入是非常有魄力,很有眼光的。
由于知道皮尔卡顿公司占有《新闻联播》前的五十秒广告,曾宪梓主动询问起了这件事,讨论起这个黄金广告时段的性价比。
宁卫民甚至还把《新闻联播》前的五十秒广告切了十五秒,以二百万一年的价钱转卖给了金利来。
这就更得说是双方一拍即合,你情我愿的意外收获了。
至于曾宪梓本人,最后回到港城,反而纠结在了一个难以做出选择问题上——是否要把自己的专柜也摆进皮尔卡顿在内地的专营店?
好处是立竿见影的,肯定能借着皮尔卡顿的名气和渠道,提升金利来的品牌地位,提升销售。
但无疑也会让内地的顾客产生一种误解,多半会认为金利来是覆盖在皮尔卡顿羽翼下的子品牌。
不过对于这一点,宁卫民就爱莫能助了。
这只能由曾宪梓自己分析利弊得失,做出判断和选择。
总而言之,从宁卫民发出合作信号开始,仅仅十一天的时间,皮尔卡顿就和金利来完成了合作协议的谈判。
而且双方还通过谈判增加了互信与情感,为日后的团结协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这样的效率和成果简直是奇迹。
如果不是双方都是华夏人,都有同样的商业伦理和思维模式,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
所以不用说,宁卫民事后又因此获得了两位大老板的表彰。
这份合作协议的条款对于皮尔卡顿公司有多么合适,所代表的长远利益有多么丰厚,完全是肉眼可以看得见的。
尤其宁卫民能把广告时段切分,且以如此的高价卖出去,在两位老板的眼里简直干的太漂亮了。
说白了,等于收了金利来一年的广告费,就把当初皮尔卡顿在广告时段上的全部投入都回收了,其他的是干赚啊。
合着宁卫民不但让皮尔卡顿公司白落易拉得公司的股份,还一下子就把奖励给他的百万法郎都替皮尔卡顿给赚回来了。
这样能干的下属,哪儿找去?
但如此一来,皮尔卡顿也不免感到有点坐蜡了,怎么奖赏啊?
这不就显得给宁卫民的经济补偿又薄了吗?
最终,还是宋华桂出面替大老板解决了这个问题,亲自去找了宁卫民一趟。
甭废话了!你小子赶紧给我升职吧!
到底是运营部一把手还是二把手其实无所谓,反正工资待遇必须得给你涨上去。
你还别觉得薄待了你,你出国也有补贴。
到时候你去了日本,日本皮尔卡顿公司,会每月给你发二十万日元。
于是宁卫民还能怎样啊?
面对这样的强权,他也就只好勉为其难的低头了。
不过这小子还真没少在背后犯滴咕呢。
哎,资本家忒不讲理啊!咱想低调点都不行!
没辙,谁让咱端人家的碗呢?那就得服人家的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