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街似江海,行人若潮流。
林霄到城卫署出示照身帖报名后,仿若一叶扁舟随波逐流,领略着州会郡城的繁华与喧嚣,却成了这一夜街道上最靓的崽,回头率高达百分百。
只因为林霄的身上背着好几个包袱。
此时已经是入夜,林霄将所有家产都带在身上,比如白鸟剑,至于星流剑林霄倒是采取和金光天痕剑同样的方法用黑布包起来与金光天痕剑一般背在身后,因为林霄推测,一剑门的人或许是知道温景曦有星流剑,自己随身携带星流剑,一旦被看出来,岂不是说自己就是杀死温景曦的凶手。
就算不是,也与凶手有关。
原本林霄是打算如之前一般,将一些不方便携带的东西放在酒楼客房里的,但想了想又觉得不够安全,这东极郡太大了,万一出现个什么意外的话,岂不是要亏死。
左右只是逛街么,又没有做其他,那就带着呗,可都是老值钱的宝物呐,绝对不允许有半分差错,能带着那就随身携带着。
如此一来,林霄就被人给当做了包袱客,那种带着一身包袱,包袱里装着零零散散物件准备去摆摊的人。
“嘿,朋友,你也要去摆摊吗?”旁边有一个肤色黝黑的青年靠近,咧嘴招呼道。
林霄看过去,便也看到对方身上背着七八个包袱,比自己的多,并且大,念头一转顿时笑着回应道:“不,我听说这里有一条鸟虫街,打算去长长见识。”
“那走啊,我带你去,那地方我熟得很。”黝黑青年笑道,他就是要去鸟虫街摆摊。
鸟虫街,林霄是从林江枫那听到的,是一处闹市,有花鸟虫鱼的店铺、古玩店铺,也有不少包袱客的摊位,售卖一些七七八八的杂物,应有尽有,那些杂物有的是作假的古物,也就是做旧的东西,有的则是真正的古物。
林霄还记得林江枫当时说过,曾有些人在鸟虫街的摊位上捡漏到宝物,狠赚百倍千倍的,既然来了东极郡,距离青园会开始也还有三天时间,不如到鸟虫街逛一逛,说不定能捡漏。
毕竟,自己可是拥有外挂的……天命……主角啊……
主角天生就有捡漏的命,是时候捡漏去了,如果到时候没有捡到漏的话,那只能说明……没有漏可捡,一定是这样的。
黝黑青年修为不算高,内练圆满而已,但走南闯北背着包袱四处行,练就一身非凡口才,十分健谈。
“朋友,这里就是鸟虫街了。”黝黑青年带着林霄从宽阔街道拐入一条巷子再前行数百米后又是一拐,指着眼前那并不算怎么宽阔却十分热闹的街道笑道:“我要去摆摊了,先走一步。”
萍水相逢,不攀交情,不因为带路而要对方来自己的摊位上买东西。
很舒服。
林霄挥挥手,看着那黝黑青年迅速的钻入鸟虫街内,飞奔离去,好像是要抢摊位的样子,顿时笑了笑,旋即背着几个包袱慢悠悠的走入鸟虫街内。
鸟虫街有八里长,历史悠久超过两百年,两百多年下来不知道养活了多少人,数不胜数,也有人在这里倾家荡产,也有人在这里发家致富,流传下无数的故事,一传十十传百,最后越传越夸张。
也是因为种种的故事传说,使得更多人来这里博运气。
自古以来,妄想一步登天的人大有之,或者是一夜发财,或者是一夜登顶等等。
当然,想要武道一夜登顶,那是不可能的,但一夜发财却存在,比如捡漏捡到什么宝物之类的,卖出去一下子翻倍百倍千倍乃至万倍的价值,自古以来就有过,只是较少而已。
但碰运气,素来是人的天性。
有时候花费几两银子,来一个以小博大,亏了无非就是几两银子,赢了那起码能赚几十两、几百两乃至几千两,又上演一个捡漏的故事,代代流传下来就变成了几十万两甚至几百万两的夸张说法。
“朋友,这里摆不下了。”有摊主看到林霄背着好几个包袱走过来停顿脚步,立刻满脸警惕的冷声说道,他误以为林霄是要来抢占摊位的。
鸟虫街的摊位可不是固定的,谁先摆了就算谁的,之前不知道发生过多少次因为摊位而发起的争夺乃至离开鸟虫街后的打斗撕杀,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摊位,对于包袱客来说,就是生计、就是钱财。
你要抢占我的摊位,那就是要断了我的生计我的钱财我的身家性命。
“误会,我是来看你摊位上有没有合眼的东西。”林霄微笑着回应道。
“请看请看,我这些可都是老物件,你看着铜壶,有六十年的历史了,再看看这一块木头,香气幽沉,乃是百年沉香木……”这摊主仔细看了看林霄后,立刻露出满脸热情的笑意,为林霄讲解起来。
林霄也没有半分的不耐烦,就这么听着对方讲解,十分有耐性的样子,一边还慢慢的看着。
看完之后,林霄却也没有购买,因为没有看到满意的,不过还是客气的给对方感谢一番。
那摊主也没有什么不满,他们这种包袱客摆摊,有时候几天都未必能卖出一件东西,但有时候一天却可以卖出好几件东西。
林霄就在这鸟虫街上闲逛起来,慢悠悠走着,一边走一边凭着敏锐的目光细细打量着摊位上的东西。
“小子,我们来一场一本万利的生意吧。”林霄的脑海当中,忽然有嬉笑声响起,正是第五剑主。
听到那声音,林霄立刻警惕起来,这货又要来坑自己的战绩了吗?
“别那么紧张,一本万利的生意,当然是你好我好,你赚我也赚。”嬉笑声再次响起,似乎能知道林霄的想法。
“你先说。”林霄沉吟一番后回应道。
“我帮你找出宝物,一件宝物一千战绩。”嬉笑声说道。
一千战绩一件宝物……林霄不由琢磨起来。
“什么样的宝物?”林霄反问道:“什么层次的宝物?”
总不能是有些价值就能算宝物吧,那样自己就太吃亏了。
“至少不会比所谓的传世名剑差。”嬉笑声回应道,林霄眼眸顿时有精芒绽射。
不会比传世名剑差!
用一千点战绩换取一件不会比传世名剑差的宝物,应该算划算的吧。
毕竟战绩自己可以刷,但传世名剑这等层次的宝物,可遇不可求啊,能得到那金光天痕剑,可是有着很大的运气成分在内的。
这样的生意,的确是称得上一本万利啊。
做了!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战绩没了还可以在刷,宝物却不容易得到。
与第五剑主商定好一桩大生意后,林霄继续逛起来,之前的逛是闲逛,是带着长见识而言的,能捡漏就捡漏,无法捡漏就算了的心态,但现在,可是要找宝物的,自己找不到,没关系,有人替自己找。
至于如何找,林霄不知道,反正就是这么滴。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绕了鸟虫街一圈,林霄也走过那黝黑青年的摊位,和他打了个招呼,顺便也看了看他所摆出来的东西。
“怎么样,有没有什么发现?”林霄反问道。
“左正数第二十七摊位。”好一会儿,第五剑主的嬉笑声方才响起,林霄依言走到那摊位处,摊位不大,卖的都是些看起来古旧的物件,当然,大部分其实都是用一些手段做旧的,看起来好像是几十年的老物件一样。
“把那个铜镯买下来。”嬉笑声再次提示。
林霄的目光一扫,落在几十个老物件之一上,那是一个看起来脏兮兮的镯子,勉强能看出是铜制,却有斑斑锈迹一样的东西覆盖着,就像是一层干涸的污泥,还散发出一阵刺鼻的土腥味。
就这玩意会是宝物?
林霄倒也不是什么怀疑,因为自己根本就没有看出什么异常来,怎么看都是一件很普通的铜制品,仅此而已,不过,第五剑主虽然给自己的感觉相当的不靠谱,但也不是什么信口开河之辈。
如此,果断买下。
“公子好眼力,这金刚镯乃是从一座古代废墟内挖出来的,已经有一千多年的历史……”摊主立刻吧啦吧啦的说起来,将这铜镯说得天上地下绝无仅有,好像林霄不大出血一番就无法将之买下。
“你看看我身上的包袱。”林霄抖了抖身上几个包袱笑道:“明人不说暗话,我对这镯子有点感兴趣,想试试能不能也捡个漏,给个实价。”
摊主顿时惊疑不定起来,看林霄身上几个包袱,好像也是包袱客,但穿着打扮又不太像,难以分辨,不过听到林霄说捡漏,顿时暗笑不已。
捡漏哪里是那么容易的事,而且有许多真正抱着捡漏心思而来的人,反而不会直接说出来,而是藏在心底生怕被别人知道,就好像财不露白的道理一样。
“一百两,你拿走,我不亏也不赚,权当交个朋友。”摊主想了想后说道。
一百两,其实是贵了,但避免出现什么意外,出现什么有人争抢的情节,林霄还是爽快的取出一张百两面额的银票递给对方,拿走铜镯。
林霄到城卫署出示照身帖报名后,仿若一叶扁舟随波逐流,领略着州会郡城的繁华与喧嚣,却成了这一夜街道上最靓的崽,回头率高达百分百。
只因为林霄的身上背着好几个包袱。
此时已经是入夜,林霄将所有家产都带在身上,比如白鸟剑,至于星流剑林霄倒是采取和金光天痕剑同样的方法用黑布包起来与金光天痕剑一般背在身后,因为林霄推测,一剑门的人或许是知道温景曦有星流剑,自己随身携带星流剑,一旦被看出来,岂不是说自己就是杀死温景曦的凶手。
就算不是,也与凶手有关。
原本林霄是打算如之前一般,将一些不方便携带的东西放在酒楼客房里的,但想了想又觉得不够安全,这东极郡太大了,万一出现个什么意外的话,岂不是要亏死。
左右只是逛街么,又没有做其他,那就带着呗,可都是老值钱的宝物呐,绝对不允许有半分差错,能带着那就随身携带着。
如此一来,林霄就被人给当做了包袱客,那种带着一身包袱,包袱里装着零零散散物件准备去摆摊的人。
“嘿,朋友,你也要去摆摊吗?”旁边有一个肤色黝黑的青年靠近,咧嘴招呼道。
林霄看过去,便也看到对方身上背着七八个包袱,比自己的多,并且大,念头一转顿时笑着回应道:“不,我听说这里有一条鸟虫街,打算去长长见识。”
“那走啊,我带你去,那地方我熟得很。”黝黑青年笑道,他就是要去鸟虫街摆摊。
鸟虫街,林霄是从林江枫那听到的,是一处闹市,有花鸟虫鱼的店铺、古玩店铺,也有不少包袱客的摊位,售卖一些七七八八的杂物,应有尽有,那些杂物有的是作假的古物,也就是做旧的东西,有的则是真正的古物。
林霄还记得林江枫当时说过,曾有些人在鸟虫街的摊位上捡漏到宝物,狠赚百倍千倍的,既然来了东极郡,距离青园会开始也还有三天时间,不如到鸟虫街逛一逛,说不定能捡漏。
毕竟,自己可是拥有外挂的……天命……主角啊……
主角天生就有捡漏的命,是时候捡漏去了,如果到时候没有捡到漏的话,那只能说明……没有漏可捡,一定是这样的。
黝黑青年修为不算高,内练圆满而已,但走南闯北背着包袱四处行,练就一身非凡口才,十分健谈。
“朋友,这里就是鸟虫街了。”黝黑青年带着林霄从宽阔街道拐入一条巷子再前行数百米后又是一拐,指着眼前那并不算怎么宽阔却十分热闹的街道笑道:“我要去摆摊了,先走一步。”
萍水相逢,不攀交情,不因为带路而要对方来自己的摊位上买东西。
很舒服。
林霄挥挥手,看着那黝黑青年迅速的钻入鸟虫街内,飞奔离去,好像是要抢摊位的样子,顿时笑了笑,旋即背着几个包袱慢悠悠的走入鸟虫街内。
鸟虫街有八里长,历史悠久超过两百年,两百多年下来不知道养活了多少人,数不胜数,也有人在这里倾家荡产,也有人在这里发家致富,流传下无数的故事,一传十十传百,最后越传越夸张。
也是因为种种的故事传说,使得更多人来这里博运气。
自古以来,妄想一步登天的人大有之,或者是一夜发财,或者是一夜登顶等等。
当然,想要武道一夜登顶,那是不可能的,但一夜发财却存在,比如捡漏捡到什么宝物之类的,卖出去一下子翻倍百倍千倍乃至万倍的价值,自古以来就有过,只是较少而已。
但碰运气,素来是人的天性。
有时候花费几两银子,来一个以小博大,亏了无非就是几两银子,赢了那起码能赚几十两、几百两乃至几千两,又上演一个捡漏的故事,代代流传下来就变成了几十万两甚至几百万两的夸张说法。
“朋友,这里摆不下了。”有摊主看到林霄背着好几个包袱走过来停顿脚步,立刻满脸警惕的冷声说道,他误以为林霄是要来抢占摊位的。
鸟虫街的摊位可不是固定的,谁先摆了就算谁的,之前不知道发生过多少次因为摊位而发起的争夺乃至离开鸟虫街后的打斗撕杀,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摊位,对于包袱客来说,就是生计、就是钱财。
你要抢占我的摊位,那就是要断了我的生计我的钱财我的身家性命。
“误会,我是来看你摊位上有没有合眼的东西。”林霄微笑着回应道。
“请看请看,我这些可都是老物件,你看着铜壶,有六十年的历史了,再看看这一块木头,香气幽沉,乃是百年沉香木……”这摊主仔细看了看林霄后,立刻露出满脸热情的笑意,为林霄讲解起来。
林霄也没有半分的不耐烦,就这么听着对方讲解,十分有耐性的样子,一边还慢慢的看着。
看完之后,林霄却也没有购买,因为没有看到满意的,不过还是客气的给对方感谢一番。
那摊主也没有什么不满,他们这种包袱客摆摊,有时候几天都未必能卖出一件东西,但有时候一天却可以卖出好几件东西。
林霄就在这鸟虫街上闲逛起来,慢悠悠走着,一边走一边凭着敏锐的目光细细打量着摊位上的东西。
“小子,我们来一场一本万利的生意吧。”林霄的脑海当中,忽然有嬉笑声响起,正是第五剑主。
听到那声音,林霄立刻警惕起来,这货又要来坑自己的战绩了吗?
“别那么紧张,一本万利的生意,当然是你好我好,你赚我也赚。”嬉笑声再次响起,似乎能知道林霄的想法。
“你先说。”林霄沉吟一番后回应道。
“我帮你找出宝物,一件宝物一千战绩。”嬉笑声说道。
一千战绩一件宝物……林霄不由琢磨起来。
“什么样的宝物?”林霄反问道:“什么层次的宝物?”
总不能是有些价值就能算宝物吧,那样自己就太吃亏了。
“至少不会比所谓的传世名剑差。”嬉笑声回应道,林霄眼眸顿时有精芒绽射。
不会比传世名剑差!
用一千点战绩换取一件不会比传世名剑差的宝物,应该算划算的吧。
毕竟战绩自己可以刷,但传世名剑这等层次的宝物,可遇不可求啊,能得到那金光天痕剑,可是有着很大的运气成分在内的。
这样的生意,的确是称得上一本万利啊。
做了!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战绩没了还可以在刷,宝物却不容易得到。
与第五剑主商定好一桩大生意后,林霄继续逛起来,之前的逛是闲逛,是带着长见识而言的,能捡漏就捡漏,无法捡漏就算了的心态,但现在,可是要找宝物的,自己找不到,没关系,有人替自己找。
至于如何找,林霄不知道,反正就是这么滴。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绕了鸟虫街一圈,林霄也走过那黝黑青年的摊位,和他打了个招呼,顺便也看了看他所摆出来的东西。
“怎么样,有没有什么发现?”林霄反问道。
“左正数第二十七摊位。”好一会儿,第五剑主的嬉笑声方才响起,林霄依言走到那摊位处,摊位不大,卖的都是些看起来古旧的物件,当然,大部分其实都是用一些手段做旧的,看起来好像是几十年的老物件一样。
“把那个铜镯买下来。”嬉笑声再次提示。
林霄的目光一扫,落在几十个老物件之一上,那是一个看起来脏兮兮的镯子,勉强能看出是铜制,却有斑斑锈迹一样的东西覆盖着,就像是一层干涸的污泥,还散发出一阵刺鼻的土腥味。
就这玩意会是宝物?
林霄倒也不是什么怀疑,因为自己根本就没有看出什么异常来,怎么看都是一件很普通的铜制品,仅此而已,不过,第五剑主虽然给自己的感觉相当的不靠谱,但也不是什么信口开河之辈。
如此,果断买下。
“公子好眼力,这金刚镯乃是从一座古代废墟内挖出来的,已经有一千多年的历史……”摊主立刻吧啦吧啦的说起来,将这铜镯说得天上地下绝无仅有,好像林霄不大出血一番就无法将之买下。
“你看看我身上的包袱。”林霄抖了抖身上几个包袱笑道:“明人不说暗话,我对这镯子有点感兴趣,想试试能不能也捡个漏,给个实价。”
摊主顿时惊疑不定起来,看林霄身上几个包袱,好像也是包袱客,但穿着打扮又不太像,难以分辨,不过听到林霄说捡漏,顿时暗笑不已。
捡漏哪里是那么容易的事,而且有许多真正抱着捡漏心思而来的人,反而不会直接说出来,而是藏在心底生怕被别人知道,就好像财不露白的道理一样。
“一百两,你拿走,我不亏也不赚,权当交个朋友。”摊主想了想后说道。
一百两,其实是贵了,但避免出现什么意外,出现什么有人争抢的情节,林霄还是爽快的取出一张百两面额的银票递给对方,拿走铜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