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之晨光 第三十二章 神降之火

小说:哈利波特之晨光 作者:金吾不禁夜 更新时间:2023-08-10 04:31:48 源网站:笔趣阁
  失踪代表很多意思,有可能那个人还活着,有可能那个人已经死了,汉娜的妈妈就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被狼人吃掉而失踪的人多不胜数,1981年10月31日神秘人“失踪”的那一天魔法界差点一起曝光,不过那不是神秘人做的,而是全体巫师一起做的,每个人都忙着上街庆贺,也不穿上麻瓜们的衣服,而且肯特郡还下起了流星雨,这种流星和丹地因为魔杖发出的光呈现的流星不一样。

  德达洛·迪歌是凤凰社的创始人之一,为了对付前来追杀的食死徒,他召唤了火雨,麻瓜界一直有一个“科学依据”,恐龙是因为一颗大流星撞击地球而灭绝的。

  那时的地球气候温暖,遍地都是茂密的森林,物种繁多、食物也很容易找到,所以恐龙在地球上统治了一亿年。biqμgètν

  陨石撞击后火山灰和毒气覆盖了地球,地上常年不见阳光和月亮,植物无法光合作用,大气含氧量极速降低,这是波莫娜从博物馆讲解员听到的。

  她那时忙着摆脱那些追踪魔法石的人,根本没空去了解世界末日是个什么样,但那天在肯特郡下的流星雨就让麻瓜们感觉到了世界末日,天文所说的流星雨要用望远镜去看,一个小时也难得碰到一颗,就算是这样也是比平时遇到流星的几率高多了。

  从1970年开始,厄运就光临了魔法界,几乎没有什么事是值得庆贺的。

  麻瓜界也不太平,到处都是动乱,哈利波特寄托了所有人的希望,对健康、平静生活的希望,一直活在和平阳光下的人感觉不到那种紧张感,詹姆波特一生都很顺遂,虽然他早死,可是他还是很顺,比起倒霉的西里斯和西弗勒斯要走运多了。

  将小孩子卷入战争不是她想看见的,除了格兰芬多,赫夫帕夫也有阵亡的小孩,她自己无所谓,小孩子死在她的前面才让人觉得痛心。

  在米勒娃眼里,西弗勒斯就是个孩子,可是他却走在了她的前面,这和她知道是西弗勒斯杀了邓布利多一样让人心碎。

  他给了他们一具尸体,埋了它,一切到此为止,西弗勒斯斯内普死了,谁也别来打扰他的清净。

  他和一个傻傻的女人在一个北方农民不要的房子里过了六年相依为命的生活。人类的未来、马尔福一家的命运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可以开心得做自己,想看书的时候看书,想亲热的时候就亲热,直到小矮星皮特拿着黑魔王的魔杖找上了门,将他的家和詹姆波特的家一样给变成废墟。

  那根紫杉木凤凰羽毛的魔杖是跟着伏地魔日子最久的,从他11岁到奥利凡德店里买了它,一直到他尝试用那根孪生芯魔杖杀哈利的时候都是它陪伴着他,没什么东西比它更适合做魂器了。

  伏地魔当然可以用无杖魔法,不过拿着魔杖可以作为他和麻瓜、哑炮、妖精的区别,这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小矮星皮特当时的表现很像是被操控了,就跟被汤姆的日记本操控的金妮一样。

  皮特倒在雪地里的时候看起来像是死了,她一碰他才醒过来,之后她就把他带进了家附近,给了他一点吃的,然后就让他走了,她没有领着他进家门,她都忘了自己家里也有个食死徒,他胳膊上的黑魔标记和皮特胳膊上的一样,如果魔杖真的是伏地魔的最后一个魂器,那么皮特怎么进入有赤胆忠心咒保护的房子就明明白白了。

  如果黑魔王回来了,她又要和哈利五年级时一样,跟他分开了。

  她缓缓睁开了眼睛,橘色的晨曦从窗户里透了进来,就像火焰的颜色,在她的面前是一双黑色的眼睛。

  他一直紧盯着她,那双暗淡的眼睛就像迷宫一样,在深处闪烁着幽蓝色的光。

  他真的一点都不俊美,可是看久了就会发现他也有可爱的地方,比如嘴唇很薄。

  “我想我找到最后的魂器是什么了。”她在他说出刻薄的话前说道“汤姆的魔杖,它比纳吉尼更和他心意相通,而且它也出现在谋杀莉莉的现场,我想那个时候他制造魂器已经很熟练了,比起附着在一个婴儿身上,附在魔杖上面更容易。”

  “我听说魔杖是不可以变形的。”他拢了拢她耳边的头发。

  “你把他的魔杖放哪儿去了?”

  “只有我知道的地方。”西弗勒斯冷笑着说“他一直避免我接触那些东西。”

  “虫尾巴用魔杖折磨我之后我就经常听到奇怪的声音,也许我会和金妮一样被操纵。”她想起了那个白茫茫的车站,还有椅子下面的小怪物,她不会无缘无故听到那些恶魔一样的低语的。

  “你要怎么办?”

  “我们要分开了,西弗勒斯,我和赫敏要住在桂华街的房子里,你和德拉科住在这边,戈德利克山谷距离埃克塞特很远,我们可以用壁炉联系。”biqμgètν

  “凤凰社的人知道那个安全屋吗?”

  “可能德达洛·迪歌知道。”事关生死,波莫娜也没有藏私了“他和埃德加伯恩斯、多卡斯·梅多斯掌握不同的秘密,他很强大,就是没什么脑子。”

  “至少我们这次可以不用装不认识,德拉科和赫敏都知道我们的关系。”

  “我不怕韦斯莱他们知道咱们的事。”波莫娜回忆着老孔雀的模样“可是卢修斯,我真的觉得我信不过他。”

  “他的儿子在我这儿,他不敢出卖我的。”他用一种平静的语气说恶毒的话“我是一个好教父,我教他怎么做一个男人,而不是唯唯诺诺听话的乖儿子,你觉得我做的对吗?”

  “你别忘了你的誓言,西弗勒斯。”她提醒道“你要保护德拉科不遭到伤害。”

  “我一直在提醒他,该放手的时候放手,而且不要投入太多。”他看着她的眼睛柔和得说“我确实在尽我最大的能力保护他不受伤害,你跟我说选择比努力重要,马尔福家训说做对的事情比把事情做对更重要,他自己做了选择,比起健康的潘西帕金森他更喜欢柔弱的阿斯托尼亚,你该尊重他的选择,教母。”

  “那是条死路。”波莫娜流着眼泪说。

  “不走到尽头你怎么知道不会有一线生机,这就是为什么人类要比魔法生物进步快的原因,不到最后一刻绝不放弃。”西弗勒斯笑着说“他比我走运,他投入的本钱没有我多。”

  “你投入了什么?”她明知故问地问。

  “所有的一切。”他用耳语一样的声音说“这就是为什么我获取收获的时候特别甘美的原因。”

  “我在想斯科皮的中间名。”在他又要吻她之前,波莫娜低声说“哈利用你的名字给他的儿子当中间名了,斯科皮就不能用你的名字了。”ъitv

  “那你想叫他什么?”

  “巨人。”她毫不犹豫地说道“最好是一位泰坦神的名字,要与太阳有关。”

  “你想让我思考么?”他翻过身,像大山一样压了过来。

  “很明显没有成功。”她叹了口气“那个标志,真的是一个麻烦,而且我觉得不是你把胳膊砍掉就能解决的。”

  “所以我让你没事就可以召唤我。”他将他的左胳膊露了出来,在黑魔标记的上面有一个皇冠纹身。

  “我的天。”波莫娜找不到语言形容,霍格沃兹的学生们要是知道爱抓违反校规扣分的斯莱特林院长居然自己带头纹身,那表情该多精彩。

  “这种痛,能治愈我。”他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晨曦的光让他的皮肤变得近乎透明,看起来像是随时消失一样“它能提醒我还活着,而且有人很需要我。”

  “我记住了,王子。”她的手脚就跟藤蔓一样缠到了他的身上。

  隔着门,她闻到了黄油的香味,显然德拉科比他们早起来了,蜜糖正在为他准备早餐。

  芙蓉说霍格沃兹的食物太油腻了,换做普通人早就恶心得快吐了,霍格沃兹的学生却要吃七年。

  他们是孩子,可是也有超凡的能力,因为他们是巫师,巫师是不能和普通孩子相提并论的。

  在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是人类的教师,凡是对人有用的,能够使得人类满意和幸福的都教给人类。

  可是人拒绝向宙斯献祭,于是宙斯拒绝给人类完成文明所需的最后一物——火,于是普罗米休斯盗走了天火,将它偷偷得给了人类。

  宙斯对他的这种肆无忌惮的违抗大发雷霆,于是他将普罗米修斯所在高加索山上,让一只鹰天天啄他的肝脏,而他的肝脏总是重新长出来,如同蝾螈的四肢一般。

  西弗勒斯斯内普手指上的火蝾螈戒指顺着他的手在女性美丽的酮体上游走,看起来非常丑陋并充满了罪恶。

  然而,智者曾言,凡人类所能享有的尽善尽美之物,必通过一种亵渎而后才能到手,并且从此一再自食恶果,冒犯上天,最终神会降下苦难,侵袭那些努力向上的人类。

  除了傻瓜废物之类的称呼外赫夫帕夫学院还是有名的好心学院。

  善良不代表不要防人之心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可忘了农夫与蛇的故事,忘了就要被蛇咬,被蛇吻不总是甜蜜的,也有可能致命,一如火药,可以制成美丽的烟火,也能做成炮弹,建立所谓征服者的伟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