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之晨光 第四十三章 离别之痛

小说:哈利波特之晨光 作者:金吾不禁夜 更新时间:2023-08-10 04:31:48 源网站:笔趣阁
  “这种药剂大概会使阿不思瘫痪,使他忘记他到这里来的目的,使他感到极度痛苦,无法集中意念,或者以其他方式使他丧失能力,但阿不思相信汤姆不会毒死他,或者说是所有来这个岛上的人。”波莫娜无奈地看着魔药大师斯内普“他怎么知道汤姆不会毒死来那个岛上的人?那些阴尸算什么?”

  西弗勒斯阴森地朝她笑着,露出他的满口黄牙。

  “怎么了?”她惴惴不安地问。

  “那显然不是贤者之石的半成品和忘川水的混合物,不是吗?”他阴阳怪气地说“你又对了。”

  “哦,西弗勒斯,我没觉得自己赢了你。”她疲惫地解释着。

  但他显然没有接受她的说法,他就像智力退化到了十几岁,还在读书的时候。

  男孩子遇上了成绩比他好的女同学就是他此时此刻的表情,赫敏也常被德拉科欺负。

  “你们白巫师,永远都做正确的选择,有错的永远都是我们。”黑巫师先生拿起酒瓶,给自己倒了一杯龙舌兰。

  黄油啤酒固然喝起来很暖和,口感甜甜的,可是那个和莉莉一起,在三把扫帚喝黄油啤酒,嘴唇上还留下白色泡沫“小胡子”的斯莱特林已经长大了。

  龙舌兰是一种烈酒,喝起来很有劲道,但是喝快了、猛了就会发疯眩晕。biqμgètν

  对波莫娜来说,成年之后的西弗勒斯就像龙舌兰,毒舌又辛辣,偏偏那种酒看起来就像水一样清澈透明。

  龙舌兰具有坚硬的生命力,纵然在相当贫瘠的土壤上生长也不会受到影响。

  她看着他手臂上隔着黑色外套也遮挡不住的肌肉线条,脑子里开始想入非非。

  那是他为了变强而辛苦锻炼来的,一般人锻炼都是在阳光下,皮肤会晒得很黑,他却是在密道和地窖里,皮肤惨白成那样,说好听了是大理石雕像,不好听就是阴尸,像他这样的“野兽”要是变成了那样滑腻的黑暗生物该多可惜啊。

  “你在看什么?”他得意洋洋地笑着说,将她不知道飞到哪儿去的魂给呼唤了回来。

  “没什么。”她将视线转向别处。

  “你和阿不思一样,都喜欢黑巫师。”他端着酒杯,慢悠悠地走了过来“为什么你们俩这么‘调皮’?”

  波莫娜觉得阿不思被西弗勒斯说成“调皮”肯定不会高兴,但她没有心情维护他。

  现在她紧张极了,手指搅动着靠枕上的流苏,没多久她就感觉自己旁边的沙发一沉,一股鼠尾草混合着龙舌兰酒味的气味扑面而来。

  “如果你喜欢,就要去争取,别学阿不思,如果他们能在一起,这世上就没有那么多悲剧了。”他将手放在了她的大腿上,然后使劲揉捏,她立刻惊慌地看着他。

  在他的黑眼睛里倒映着她的影子,她的眼睛看起来湿润极了,就像擎着泪水。

  “停下……”

  “你知道我不会停。”他轻柔,却不容拒绝得说“我不是僧侣,你也不是修女,那是个学校不是修道院,我们没有做错任何事。”

  和伏地魔那一池子阴尸相比,他们只是在学校里谈了场办公室恋情。

  但是她很清楚,不论用什么借口,“罪”就是罪,如果西弗勒斯能舍弃黑魔法,莉莉说不定会爱上他。

  “把它喝下去。”就在她犹豫的时候,西弗勒斯将一杯龙舌兰递到了她的唇边,就像岩洞里的哈利对阿不思做的一样。

  “我不想……”

  他抓着她的下颚,将酒灌进她的嘴里。

  她就像吞下火球一样,从嘴开始沿着喉咙一直燃烧。

  “阿不思在岩洞里使用的火神开道,非常无以伦比,如果他是老魔杖选中的人,你觉得他和黑魔王相比,哪个更强?”

  贾斯丁的爷爷说,没什么比残缺的灵魂更丑陋的了,即便是被炸弹撕扯得血肉模糊的身体。

  但是,她不知道他是否看到过阴尸,那种怪物和扭曲的灵魂比哪一个更丑陋?

  “你在想老魔杖吗?”她问到。

  “我只是想知道,为什么它不选我,还有黑魔王。”他将剩下的龙舌兰一口喝干了“是因为我们是混血吗?”

  “阿不思也是混血,他的母亲是麻瓜。”

  说完之后波莫娜才醒悟活来,也许老魔杖选择德拉科不是因为马尔福少爷是纯血。

  “那么是为什么?是我杀了阿不思邓布利多。”

  “我记得哈利说,是德拉科先用的除你武器。”

  “那所谓的死亡棒,也不过是根普通的魔杖。”他像个大坏蛋一样,一边摸她的大腿一边冲着她坏笑“你知道为什么我那么恨他吗?是他求我杀了他,也是他不留后路给我,他被人掘墓完全是活该。”

  波莫娜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90年代日本经济泡沫的时候,是银行职员求着人们借钱,那些抵御不了物质诱惑,自愿借贷的人不值得可怜,但是那些被人一再央求,最后一时心软借钱的人就和西弗勒斯的境遇是一样的。

  他是好心,却被人给坑了,从此之后要背上巨额的债务,连自己原本的产业也被抵押掉了。

  就像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东郭先生看狼可怜救了它,自己却差点被狼给吃掉了。

  “你为什么不直接告诉他你在乎哈利?”

  “我跟你说过,我不会让他再抓着我的把柄了。”他无比疲惫地叹了口气“他为了胜利什么都能牺牲。”

  “我从来没有想过他是gay。”波莫娜捂着自己大腿上的手,小时候的西弗勒斯手没有她的大,现在他的手已经和阿不思一样大了。

  “我也一样。”西弗勒斯低沉地说“阿不福斯说他擅长隐藏秘密。”

  “他真的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波莫娜想起了那个上门服务的伊莱,他倒是一看就知道是个gay,但波莫娜觉得他依旧在隐藏自己,因为他在时尚这一行,必须表现得“娘”别人才觉得他是“专业的”。bigétν

  如果男性的审美是左派,女性的审美是右派,那么同性恋人的审美就是中间,一种比阳刚柔美,比柔美阳刚的中性化审美,在博弈论中这种审美最符合纳什均衡,然而她还是喜欢有阳刚气的男人多一点,尤其是那种拥有不屈灵魂,又勇敢聪明的人,即便他长得不怎么好看。

  “你还想着他吗?”西弗勒斯问。

  “他那样的人,太难让人忘了。”波莫娜靠着他的肩膀说“给我一点时间。”

  西弗勒斯坐在那儿没有说话。

  “我不想杀他。”许久之后西弗勒斯说“但继续拖下去他会很痛苦的。”

  “我知道。”她捏着他的胳膊说“别说话了。”

  于是他们都安静了下来。

  不知多久,楼下传来了钢琴的声音,并不是巴赫,而是一曲圣歌。

  他们都感觉到了乐曲中的那种平静和圣洁,就像天使的羽毛从天际飘了下来,无意何方,只是随风自在地飘着,指引这人们走向一个宁静洁白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