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转帝尊 第1145章 让人失望

小说:九转帝尊 作者:忘情至尊 更新时间:2021-10-25 08:26:42 源网站:新笔趣阁
  “主人,她叫做伊雪,是陆风华长老的女儿。”薛华的声音出现在楚尘的耳边。

  楚尘点了点头,关于如今在武玄大陆之中,那些圣玄宗的人,王极和薛华将他们所知道的事情,也基本上都告诉了楚尘。

  对此,他们两个根本不敢有丝毫的隐瞒,生死魂禁就掌控在楚尘的手上,如果他们胆敢欺骗的话,楚尘会感觉到的。

  所以楚尘早就知道有伊雪这个人,也知道圣玄宗目前在武玄大陆之中为首的人,是一个真神境修为的长老,叫做陆风华。

  聚集在这无名山峰周围的人很多。

  站在地上的暂且不提,修为连御空飞行都做不到,完全是听到风声跑过来看热闹的。

  大多数的人,实际上都是奔着楚尘那个轮回者与战王转世的名头而来,毕竟他上一世以战王之尊,横扫武玄大陆横推无敌手,铸就了不败的神话。

  环顾四周,灵魂力的感知散开。

  楚尘也看到了一些熟人,不过大多数他都记不得名字,有些与他曾经有过敌对的关系,参与过诸圣地的联手围攻。

  蓦然,楚尘感应到了一些熟悉的气息。

  他看到了大罗天道场的熟人,云无名和刘双双也来了。

  之前,云无名给他传讯,提醒他小心。

  而明知道有危险,他依旧来到了这里,这份心意也是说明了楚尘在对方心中占据的地位。

  “等一会打起来你们退的远一些,免得被波及到。”

  云无名和刘双双的耳边,传来了楚尘的声音。

  这让他们两人微微一愣,不过很快就明白了楚尘的目的。

  这是真的要大干一场的意思吗?

  在大罗天修炼多年,云无名和刘双双皆是这一代道场弟子中的佼佼者,云无名的修为达到了半步至圣级,刘双双也达到了大圣境后期,距离巅峰也已不远。

  真神遗留下来的本源空间的造化,让他们收获良多,突破至圣境也只是近几年就可以做到的事情。

  不过以他们这样的实力,依然是没有与楚尘并肩厮杀的资格,所以楚尘才提醒他们,一旦打起来就赶紧后退,不用想着帮忙。

  云无名和刘双双也明白这一点,也正是因为明白,才更加的体会到这里的危险性,眼中不由得浮现出担忧。

  五大道场所掌握的情报中提及,这个黑老极有可能是界外武修,倘若真的动用真神丹那种东西,爆发出来的实力无疑会非常的可怕。

  “黑宏何在?”

  背负双手,缓缓踱步,来到无名山峰的山脚下,楚尘轻声开口,声音不大,却清晰的回荡在空中,响彻在每一个人的脑海深处。

  伊雪的脸色不太好看,因为她感觉楚尘太过于目中无人了,根本就没有将她当回事,别说是理会她了,看都没有看她一眼,她在圣玄宗什么时候被人这般对待过?

  “楚王吗?老夫在这里等你一战!”山顶上传来沧桑的声音,带着决然的冷冽。

  “好,我送你上路!”

  楚尘眼睛微微眯起,身体一跃而起,犹如一道锐利的箭矢破空而去,落向那无名山峰的山顶。

  在楚尘的身影已经消失在空中的时候。

  他刚才站着的地方,这才轰隆一声,地面四分五裂,周围的地面都猛烈的震动摇晃,犹如发生了地震一般。

  周围看到这一幕的人,眼中皆都带着一丝的骇然。

  因为在刚才楚尘腾空而去的时候,并没有任何修为波动的气息,也就是说,楚尘并没有御空飞行而去,而是凭借纯粹的肉身一跃而起。

  凭借强横的肉身一跃而入天穹,这般肉身之力已经不是人类的范畴了……

  “起码也是神圣七重境以上的肉身。”伊雪的眸光一缩,心中同样惊诧万分。

  因为根据她所掌握的情报消息,楚尘这一世觉醒到现在,还不到十年。

  也就是说,他以修炼了不到十年的时间,就达到了这般惊世骇俗的地步,成长的速度堪称恐怖。

  这还是因为武玄界的资源有限,倘若是在环境更加优越的地方修行,比如光明界的话,那么他如今的修为境界又该会达到什么境地?

  身兼两大无上传承,不到十年修成神圣巅峰级灵魂力,神圣巅峰级肉身,同时领悟神圣级法则之力,这样的一个家伙堪称恐怖!

  如今最让圣玄宗这边摸不清楚的就是楚尘的具体修为了。

  如果他的修为也是神圣境,那么倒是不足为虑,因为一个神圣境的武者,身兼两大无上传承拥有这样的实力本就没有让人意外的地方。

  但如果的修为不到神圣境,有可能是虚神境的话,那就太可怕了。

  一个虚神境修为,实力就可以达到横扫真神以下的地步。

  那么他将来成长起来,岂不是有可能以神圣修为抗衡真神,以真神修为硬撼天神的地步?

  “轰!”

  就在这时,山顶传来一声轰鸣。

  楚尘的身体犹如从天而降的流星,轰然落在山顶上,踩踏的整个无名山峰摇晃起来,一道道巨大的裂痕蔓延开来,撕裂了山体。

  一脚踏山,战威无可敌!

  “轮回者吗?你终于来了……”

  山顶之上,一身黑衣的黑宏灰白色的长发在空中飞舞,一双浑浊的老眼在楚尘出现的瞬间迸发出炽烈的精芒,犹如太阳般刺目。sxbiquge/read/17/17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