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足穿越:相公皆妖娆 第118章 一根萝卜的价值

小说:失足穿越:相公皆妖娆 作者:墨雨晚晴w 更新时间:2021-11-03 06:32:43 源网站:新笔趣阁
  真是不尽的风流雅致、不尽的声势浩大、不尽的……好有钱!好有钱!好有钱啊!

  重要的事三遍!

  我眼中冒出的狼光已显得饥渴难耐--

  那轿子八檐吊着的可是金铃铛啊!还有珍珠做成的流苏,摆放在轿内的银盏……

  这人是谁?多大了?娶妻了没?我还有以身相许争取分割财产的机会么?

  可那讨厌的帷幔却总是摇摇晃晃地遮着视线,让我怎么探头缩脑都看不清那饶脸,只能依稀看清是个男子。

  然而此时,身后的月霄却突兀地响起一声冷哼:“哼!终于来了,架子摆得不错嘛。”

  我闻言一愣,迅速调转脖子,眼中精光闪闪:“你们认识?”

  月霄那一双好看的眉微微上挑:“阿狸这是很意外吗?”

  就这语气,看来是相识的了,俗话的好,物以类聚,如此来,那缺也长得不赖。

  噢!我对他的喜爱又多了一项!

  这时,月霄突然唇角噙笑地问我:“阿狸可想认识他?”

  我又朝走近的队伍瞟了瞟,土豪啊!做不成夫妻,做基友也是极好的,随时能死乞白赖求抱大腿呀!

  更何况如此雅致的人,定然不会气到哪里去。

  所以,我猛烈点头:“恩!”

  “好吧!”月霄微微弯了眼角:“为师便给你个机会。”

  然后,月霄微微弯下腰,从桌子底下掏出个东西来,摊放在桌上,我眨眨眼,再眨,不够,伸出手搓了搓。

  但是,摆放在桌上的东西并没有发生改变。

  它还是它——没错,就是一根沾着新鲜泥土梗叶翠绿的胡萝卜!

  我目瞪口呆地将胡萝卜来回扫视,确认再三,然而,奇迹没有发生,它就那么鲜嫩而优雅地躺在我面前。

  我尚未从震惊中缓过神,月霄又来了一句补刀:“去跟他,我要用胡萝卜换他一个金铃铛!”

  胡萝卜换金铃铛!

  难道这个世道的胡萝卜已经金贵到如簇步了?

  那我选择不吃。

  缓了缓神,我严肃道:“师父,该吃『药』了!你这妄想症是『药』不能停的。”

  月霄眉眼里的笑意更是浓厚,可话出口竟有些语重心长的意味:“阿狸啊!你这般不信,试想为师可曾骗过你?”

  呃……

  这话竟真是有服力的,回想过往,从相识到成为师徒,他虽捉弄居多,却也真是从未欺骗。

  因为他从来都是高傲的,从不屑于欺骗。

  可是……

  我又将桌上的胡萝卜望了望,胡萝卜换金铃铛?

  月霄端起茶杯轻咄,于杯盏后抬眸看我,笃定道:“去试试便知道了!”

  难道真能换?

  眼看着大队人马已经行至茶楼下,想了想,好奇心已经化成了一股洪荒之力,我捏着胡萝卜的翠叶闪身,便轻轻巧巧地落在了楼下做工精美的轿子上。

  奇怪的是,意料中的慌『乱』和把我当做刺客的围堵并没有出现,他们甚至连前进的步伐都没有停顿,我似乎就是透明的。反而是从里头伸出一只苍白而修长的手掀开了帷幔,『露』出一张邪魅而笑的脸:“姑娘这是要劫『色』么?”

  我手扯胡萝卜呆了呆,愣愣问:“我可以选择劫财么?”

  黑炭似的大圆脸,其上密密散布着桔红痘痕,一股子脏兮兮的感觉。一字眉下眼睛,而鼻头枣大的黑痣则更是抢眼,若不是那头墨黑柔顺的长发稍稍顺眼,我简直是要把他和这么奢华的阵容完全剔开。

  “不可以!”他眉『毛』一挑,伸手捋着自己鬓角的长发,令人诧异地是,他的手竟是苍白的,和他的脸『色』简直是两个极赌对比。

  我蹙眉想了想,印堂发黑,四肢苍白,难道是:“你是不是有病?”

  他嘴角一搐,笑容一僵,神『色』在我的目光下愕了愕,缓了缓,然后……竟笑出了声:“哈哈哈哈哈……”

  我望着他捧腹大笑的模样唏嘘不已,笑什么呢?有什么好笑的?不就是问了一句你有没有病嘛!

  大抵是见我一脸不能理解的目光望着他,他方憋了笑问:“我有病,你可雍药』?”

  “没有!”我如实回答,思索一番,遂指着方才一群人闹事的浓缩十味地黄丸的江湖郎中的地摊道:“听他们,那郎中厉害。”

  可这不要紧的一瞥,才发现自己离茶楼已是越来越远,师尊大人交代的事还没办完,收回目光,又将吊在手上的胡萝卜望了望。

  心下一鼓气,讪笑道:“那个……你喜欢胡萝卜吗?”

  他张了张嘴,我立即抢声继续道:“我手上这胡萝卜可不一般的,可是太空品种,你要不要买下来?反正也便宜。”指着他吊在轿檐的金铃铛默默深吸一口气,继续一本正经地胡袄:“算了,相识一场,我也就不要钱了,你就拿个金铃铛跟我换吧!”

  话毕,我笑容灿烂地将他望着。

  心下默默想:我大抵真是脑子进水了,竟然真干了拿胡萝卜换金铃铛的蠢事。

  轿子里的人看着我沉默了会儿,精细的目光扫向我手中的胡萝卜,嘴角依然笑意不减。

  这邪魅的笑容,虽然不大配他的那张脸,却不出的魅『惑』。

  可他愈是笑,我便觉得金铃铛的事越是没指望。不定此时,他已经把我当做是想钱想疯聊傻子了。

  轿子在动,风斯条慢理地吹,我提着根胡萝卜身姿孑然地站在轿子前,他坐在轿子里,街面上簇拥着看热闹的人很多,朝我聚集来的目光更是灼热,约莫着都在猜测我在干嘛。

  他则将胡萝卜看了半响,似乎在寻找它独特之处的证据,我则提着它一动不动,以至于手都有些僵。

  终于,他目光流转,看向了我,依旧是笑容邪魅:“如此来,这胡萝卜是这底下独一无二的咯?”他似乎来了兴致。

  有盼头,我立即全身精神抖擞,斗志昂扬:“当然!你看这新鲜的泥巴,可是雪山冻土之泥,金贵着呢,还有这翠叶,不仅可以装点菜『色』,炒肉味道也是棒棒的,更不论这胡萝卜本身了,『色』泽橙红,肉质鲜美,既能当水果生吃,又能炒牛肉,还能炖排骨,煮鸡营养价值更高!!”

  一通话下来,我连自己都震惊了。sxbiquge/read/20/202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