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最快更新我的阁楼通异界最新章节! 接连说完几个不可思议后,弗里曼又沉默了下来,因为他要思考。
查理是作为纽约分公司的经理,也是从编辑升上来的,当然也有自己独到的眼光。
仅仅看完五万字后,他觉得这本书非常非常好。
甚至是无比惊艳的。
但他也要思考,究竟是哪里好。
“首先,这本书的背景放在中国,尤其故事开始的在几十年前的中国,科技水平非常低,给人感觉非常不科幻,给人感觉土味十足,一点都不先进。”弗里曼道:“但正是因为这种土味和不先进,加上宇宙和外星文明,两种东西柔和在一起,有一种非常独特的气质。”
“对,对,对。”查理道:“这种独特的气质,给人感觉更加真实,也更加神秘。一种极度土味的时髦,一种让人着迷的魅力。”
弗里曼道:“时尚本就是一个非常肤浅的词语,在这种土味环境下,和磅礴大气的宇宙科幻背景,进行了强有力的冲击,反而诞生了最最先进的时髦。所以这本书在气质上,完全可以征服最挑剔的西方读者,因为他的格局背景,都是超一流的。”
查理道:“还有一点,一本书最最重要的是未知,神秘感,期待感。有些书前面的几千字写得精彩纷呈,但我们作为最专业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整本书最最精彩的部分已经结束了,接下来已经很难有惊喜了。而这本书我可以说,我们看到的仅仅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尽管后面的内容我没有看到,但我肯定会越来越惊艳,越来越精彩。因为我感觉到了那股神秘的气质,我仿佛透过一个小孔? 看到了一个无比神秘离奇的世界。”
弗里曼道:“对,科幻文学最重要,最让人着迷的是想象力? 逻辑自洽的想象力? 最后点缀于人性。而这本书? 前面五万字我已经看到这些特质了。”
查理道:“所以,一部超级经典的作品诞生了,不是吗?”
弗里曼道:“这真是一场灾难? 至少对于今年的美国科幻作家来 这是一场灾难。”
查理道:“哈哈哈哈,我现在是一个商人,商人没有祖国。”
弗里曼道:“而且美国的这些作家? 一个个思维已经禁锢了? 还充满了无限的傲慢? 能够扇一下他们的耳光? 再好不过了。恭喜你查理? 这部作品会成为了职业生涯中精彩的一笔。”
………………
查理和弗里曼再一次回到房间。
再一次见到王欢正在疯狂地打字? 只不过这一次是英文。
无数的英文单字,如同暴风骤雨一般迸发而出。
这个时候查理和弗里曼才惊觉过来,刚才的是英文版,而且好像没有任何障碍。
这可是一个中国人写出的英文版?
这……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之前看到王欢疯狂地码字,一分钟三百字? 他们只觉得无比的荒谬。
而现在……
完全惊如天人。
“王欢先生? 我的团队依旧在您的身边? 为您做任何服务。”查理道:“但是他们不会干扰您的任何创作? 只是为您服务而已。”
王欢道:“这位先生不用给我代笔了?”
查理道:“请您原谅我刚才的愚蠢,您也必须原谅我,因为我只是一个可怜的凡人。”
弗里曼道:“王欢先生? 我是一个非常成熟的作家,我拥有非常娴熟的技巧。但我也是一个失败的作家,一个枯竭的作家。我是一个最好的枪手,但我是一个糟糕的创作者,因为我没有了灵感,也没有了激情。但我觉得这种状况很快会改变了,等我看完您的书之后,我觉得我的写作或许会获得新生。”
接下来,两个人不再打扰王欢的创作,静静地离去。
……………………
王欢这边进行了闭门创作。
而外面的舆论,已经再一次炸开了。
王欢第一次向美国发出挑战,就已经非常嚣张。
而第二次,更加荒谬。
一个月内,闭门造车近百万字。
用中国最弱的科幻文学,去挑战美国最强的科幻文学,而且不再指名某一个作家,而是不惧任何对手,挑战任何一个美国顶级作家。
最关键的是整个作品,还都用中国社会背景。
真是太可笑,太荒谬了。
所有人都不了解中国,也不在乎中国。
这个世界上有一个最大的谎言,民族的就是世界的。
狗屁啊!
我们压根就不了解你们社会,也不了解你们文化背景,你还要用你们的文化来征服我们?
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看看任天堂,看看卡普空,同样是东亚社会。
为了全球市场,他们都选择了西方社会背景做游戏。
紧接着,无数人开始好奇,开始呼吁。
美国有哪些作家出来迎战?
首先站出来的是保罗·巴奇加卢皮,他宣布会迎战王欢,会在同一日发行自己的作品《发条女孩》
在我们世界这部作品是2009年发行,囊括了星云奖,雨果奖等等,而且这个大神是2005年崛起的,《发条女孩》这部作品曾经获得时代杂志年度十大作品。
但是在王欢这个世界,保罗大神已经是享誉世界多年的超级大神,已经三次获得雨果奖,四次获得星云奖,是美国最顶级的科幻作家。
这个大神曾经旅居中国,主修的就是东亚文化,在昆明和北京都学习过中文。
所以,他的作品很多都有东方文化的色彩。
拥有非凡的气质和独特的个性。
无数的美国人还来不及惊呼。
另外一个超超超级巨神出现了。
奥森·斯科特·卡德!
这是美国科幻文坛的绝对传奇,一个成名了几十年的超级BOSS。
雨果奖,星云奖是幻想文学的诺贝尔文学奖,是世界最顶级的文学奖项。
一直都有一个说法,没有人能够在两年时间内,连续获得两次雨果奖和星云奖。
而这位奥森大神做到了。
1985年,他的作品《安德的游戏》,1986年他的《死者代言人》,征服了雨果奖和星云奖。
创造了空前绝后的奇迹。
然而,这仅仅只是他传奇的开始。
接下来,他获得了24次雨果奖和星云奖的提名。
总之,这是美国文坛的巨匠。
真正的传说级人物。
他的经纪人宣布,新作品《安德的影子》将在一个月后发行。
虽然没有点名王欢,但发行日期也在同一天。
瞬间,整个美国彻底炸裂了。
《安德的游戏》在美国整整陪伴了一代人,是无数人的经典记忆。
而现在,又一部正统续作要诞生了。
美国读者,怎么能不翘首以待,怎么能不如饥似渴。
………………
随着两个超级大神的迎战。
全世界的新闻媒体,再一次轰动。
又是一场世纪之战。
美国最强大的两个科幻作家,迎战王欢一人。
前所未有的悬殊之战。
谁输谁赢?
还有悬念吗?
无数人,翘首以待一个月之后。
将有三部作品,同时面世。
………………
负责王欢作品出版的查理,再一次和弗里曼碰面。
“怎么办?你觉得能赢吗?”查理问道。
“绝无可能。”弗里曼道:“保罗和奥森,实在是太太强大了,王欢的作品虽然无比惊艳,但也绝对不可能会赢。”
查理道:“帕瓦罗尼也很强,世界第一。”
弗里曼道:“这是不一样的,王欢和帕瓦罗尼的歌剧比赛,仅仅只是很短时间就完成了,所有人都是受众。但是发行是完全不一样的,王欢在美国文坛没有任何底蕴,没有任何读者。而保罗和奥森,都是超级名家,他们的书一旦发行,绝对会有惊人的销量,这是靠实力无法扭转的。”
查理认同这个观点。
弗里曼道:“决定输赢总共三个排行榜,美国读书社交网,纽约时报书籍销量排行榜,纽约点评杂志,而这里面最最权威的,就是纽约时报书籍销量排行榜,王欢必输无疑,这甚至和实力无关。”
查理也认同这个观点。
完全是不争的事实,甚至是无法用实力改变的。
就算你的书写得再好,再天花乱坠也没有用。
保罗和奥森这两个超级大神,自带销量。
弗里曼道:“查理,你想要赢吗?”
查理道:“当然?”
弗里曼道:“保罗的《发条女孩》是另一家出版巨头发行的,但奥森《安德的影子》也是你们集团出版的啊。”
查理道:“负责《安德的影子》发行正好是我的死对头,也是我在集团内最大的竞争对手,所以我当然想赢。”
弗里曼道:“哪怕王欢是中国人?”
查理道:“能够给我带来利益的都是天使,你会在乎天使是哪一个国家的人吗?”
弗里曼道:“当然不会,王欢的作品想要战胜这两个人,实在是太难太难了,他在文坛上的基础太差了,尽管歌剧比赛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名声,《歌剧2》拥有非凡的传唱度,但是你也知道,喜欢看电视和喜欢看书的,其实是两拨人。”
查理道:“是啊,这太糟糕了。”
弗里曼道:“甚至在美国读者心中,王欢是一个充满负面的名字,因为很多看书的人,尤其看科幻书籍的人,都非常排斥流行娱乐。尽管王欢是在歌剧这个高雅艺术上战胜了帕瓦罗尼,但真正让他声名大噪的,还是在庸俗的流行娱乐上。”
查理也完全认同这个观点。
因为当天晚上王欢和帕瓦罗尼的歌剧比赛,真正观看的人很少,也没有主流电视台进行直播。
真正让王欢大红大紫的是王欢声音震碎玻璃杯和水晶灯这件事情。
还有许多明星传唱《歌剧2》而引起的潮流,归根结底还是庸俗的流行娱乐。
而喜欢科幻文学的读者,很多都有极客精神,最排斥的就是庸俗的流行娱乐。
查理道:“王欢缺乏的文坛的名声,所以我要在一个月时间内,疯狂炒作他的名声。”
弗里曼道:“对!”
查理道:“而且不能正向炒作,而是要反向炒作。”
弗里曼道:“太对了。”
在这个世界,正向炒作是没用的,你的夸奖都只会被人排斥。
只有贬低,才能吸引眼球。
查理道:“反向炒作,那实在是太容易了。”
弗里曼道:“确实很容易,王欢先生这一个月的写作生涯,就充满了绝对的槽点。”
………………
接下来,查理对王欢的疯狂炒作就开始了。
王欢在酒店创作时期的临时秘书,向电视台提供了一段偷拍录像。
在录像里面,王欢疯狂地打字,双手如同暴风骤雨,完全看不到残影。
快到了极致。
然后,她曝光出来。
王欢一分钟写三百个字。
短短几个小时内,就写出了五万字。
他不但写中文版,还写英文版。
也就是说,他半天时间内,就写出了十万字。
这个消息一旦爆出。
许多人也要疯了。
一分钟写三百字,一小时写一万多字。
这……这还是写作吗?
比脸滚键盘都不如吧?
这种疯狂的速度,怎么可能写得出好书来?
甚至连贯的句子都做不到吧。
接下来,兰登书屋立刻开除了这个女秘书。
紧接着,前著名作家弗里曼透露,他已经看过了中国运动员王欢的书。
他只用了一句话。
“简直就是一场灾难,我简直无法想象,这种书是怎么写出来的,太荒谬了。”
紧接着,负责王欢的编辑道:“我们已经为他准备了最好的翻译团队,但是他固执地拒绝了,完全坚持自己进行英文版的创作。而更加荒谬的是,英文创作,他一分钟也是三百字。”
所有人再一次惊绝。
王欢来到美国后,根本就不懂英文啊,从头到尾都需要翻译的。
而现在,他竟然自己进行英文创作?
拜托,你认识几个单词啊?
更加疯狂的是,一分钟三百个字,一小时一万多字,还是英文?
这个世界太疯狂了吧。
查理进行了疯狂的炒作,但绝大部分的炒作,都是失效的。
最终疯狂流传的,还是一小段画面。
王欢的抽搐式打字。
看上去实在是太鬼畜了。
全身仿佛抽筋触电了一般,整个人都在发抖。
那速度,简直就是非人类的。
关于王欢的创作,最后凝聚成一句话。
王欢一天写十万字。
因为这一场文学大战,本来就吸引了整个文坛的注意力。
王欢一天写十万字消息一出。
所有的作家都要疯了,感觉自己的智商是受到了玷污。
原本王欢宣扬一个月要写近百万字,已经是非常荒谬了。
而现在一天写十万字,那简直就是……神经病了。
“这个人在玷污文学。”
“我无法想象,一天写十万字会是什么作品?这都不能用垃圾来形容了,文字垃圾,起码还有段落,这比复制黏贴还要恶劣,简直就是无数文字的胡乱排列组合。”
“保罗和奥森,应该非常懊悔,他们不应该迎战的,因为这一场文学大战也是对他们的羞辱。”
“我已经无比期待一个月后,究竟会有一部什么样的惊世大烂作诞生了。”
果然最简单的言语,才最容易流行。
接下来,所有的声音都凝聚成为一句话。
一个月后,惊世大烂作诞生,一天十万字的惊世大烂作。
查理立刻进行了病毒式的大营销。
王欢触电抽搐式的疯狂码字画面。
一天写十万字,一个月后,惊世大烂作。
抓住这两条内容,疯狂地传播。
把这两条内容,传播到任何一个可以传播到的地方。
而且还不需要花钱,因为这两条本身就自带炒作属性。
无数的网站,报纸,电视。
疯狂传播。
如果查理看过大腕的话,一定会说出那句话:我允许你不读,但我绝对不允许你不知道王欢要出书了。
在这种疯狂的病毒式营销下。
几乎每一个关心文学的人都知道了。
王欢要在文学上挑战整个美国,而且还是中国科幻文学。
王欢一天写十万字,他英文单词都认不全,却完全自己写英文版,英文版也是一个小时一万多字。
在这种舆论轰炸下。
无数人也涌起了巨大的期待。
王欢的作品究竟会烂到什么地步?
不仅仅喜欢读书的人关心,很多不读书的人,也无比关注。
这个世界,美的东西不一定会流行。
但是丑的东西,尤其是极度之丑的东西,经常会火爆,因为太吸引眼球了。
查理和兰登书屋的反向炒作,彻底成功了。
而且直接出圈了,再一次变成了社会流行现象。
接下来!
查理和兰登书屋在一些报纸上刊登了广告。
距离中国王欢的惊世大作,还有9天。
距离中国王欢的惊世大作,还有8天。
无数人的好奇心,简直被彻底吊起来了。
太有悬念了啊。
真的迫不及待了。
我们真的很想知道,一天十万字的惊世大烂作,究竟会烂到什么地步啊?
………………
这次王欢作品会在中美同时发行。
美国这边的舆论,自然也传到了中国。
中国这边是王欢的大本营,无数粉丝拥护。
美国这边对王欢新作品的极度讽刺,极度嘲笑,当然惹怒了中国粉丝。
无数粉丝纷纷上网谩骂,争辩。
但是看到王欢真的一分钟谢三百字,一个小时写一万多字的时候。
连粉丝也有些洗不动了。
这……这太疯狂了。
完全超过了认知,根本就不敢洗了。
这个时候,网络文学还没有发达,一个小时写四五千字的大神也没有出现。
对于文学所有人都有一个概念,一个作家,一年能写十万字都算了不起了。
曹雪芹,一辈子才写了六七十万字。
吴承恩,一辈子才写了一本《西游记》。
你王欢老大一天写十万字,真的洗不动啊。
很多作家也纷纷发表看法。
“我一年都写不到十万字,文字是需要精雕细琢的,是需要反复修改的。我虽然也非常崇拜王欢的运动成绩,但是……一天十万字,我完全无法想象。说一句不怕得罪人的话,我觉得一天十万字写出来的东西,甚至不能称之为文字垃圾,连句子通顺都很难。”
“一天十万字,还有英文版?我认同美国同行的话,这部作品是一个灾难,彻底的灾难。”
“我是王欢的粉丝,我想说的是,一天十万字写出来的作品,只要有故事,只要让人读得下去,那王欢就已经非常了不起了,或许他正在创造一个全新的写作流派,无意识流。”
真是粉到极致自然黑。
这个作家的表态,真的让人看不出来,他究竟赞扬还是讽刺了。
……………………………
“距离中国王欢惊世之作,还有5天。”
“还有4天。”
负责这本书的查理,浑身都在颤抖。
太激动了,太期待了。
这是他职业生涯来,最伟大的操盘。
这本书内容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依旧是绝对保密的。
但是,他已经看过了,弗里曼也看过了。
疯狂的王欢,仅仅用了二十天就抄完了三部曲。
不,是写完了三部曲。
整整九十万字。
而且还有英文版。
查理和弗里曼,几乎是不眠不休,看了整整两天一夜,终于看完了。
因为他们都看得非常认真。
看完之后。
两个人再一次被震惊了。
他们之前已经看过了五万字,所以知道这部作品会非常宏大,非常惊艳。
但也没有想到,会宏大到这个地步?
会这样充满极致的想象力。
而更加让他们惊喜的是这本作品对人性的剖析,这一点是美国作家的最强项,他们对王欢作品其实是不敢抱有太大的希望的。
但……竟然如此让人惊喜?
如此之优秀?
这是一部世界殿堂级的作品。
当天晚上睡觉之后,两个人的梦境里面,都是宇宙,都是虚无,都是光怪陆离的降维打击等等画面。
第二天醒来之后,查理立刻给弗里曼打电话。
“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噩梦,我梦到太阳系变成二维的了。”
弗里曼道:“我也做噩梦了,我梦到我们的天上出现了三个太阳。”
接着,弗里曼道:“老朋友,恭喜你,你将获得前所未有的成功。”
…………………………
距离中国王欢惊世之作,还有3天。
还有两天。
无数人的好奇心,简直被勾到了极致。
甚至很多不看书的明星,也纷纷在博客上发表了看法。
我就是想要看一眼,究竟会是怎么样的惊世大烂作。
我真的很想知道,一天十万字的究竟会烂到何等地步?一个不懂英文的中国人,写出来的英文会是什么样的?里面会有多少个错误单词?
在查理的反向炒作,病毒营销之下。
王欢新作品的名声,完全不亚于保罗和奥森两个大神的作品。
只不过对于那两个大神,许多人对内容之优秀,故事之精彩充满了期待。
而对于王欢,纯粹就是对于究竟有多么烂充满期待。
不过也有一些人发表了疑问。
王欢在歌剧比赛上如此优秀出色,如果写出了一本京师大烂书,不怕毁掉自己的名声吗?
我无法相信,一个在歌剧表演上如此出色的人,会写出一堆毫无意义的文字垃圾。
我觉得,这可能是一种反向炒作。
不过,我对这本书的内容,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期待。
一天十万字,实在是太疯狂了。
只要内容通顺,只要还有故事可言,我觉得这已经很了不起了。
至于和保罗、奥森的文学之战?
我觉得王欢先生或许是想要在写作速度上战胜两位文学大师。
………………………………
距离中国王欢惊世之作,还有1天!
次日一早!
美国的无数书店开门了。
惊世之作《三体》正式发行。
摆放在每一个书店最最显眼的位置,堆得如同小山一样高。
与此同时,另外两个超级科幻大神,保罗的《发条女孩》,奥森的《安德的影子》这两部作品,也摆在书店最显眼之处,就在《三体》的左右两边。
书店一开门。
立刻涌进来了许多读者。
因为这一场文坛的世纪大战实在太有名了。
无数人的胃口实在被吊起得太高了。
他们真的很想知道,一天十万字写出来的作品,会烂到什么地步。
当然,凌晨来书店排队这种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
又不是苹果手机发布?嘿嘿……
但是全美无数家书店,都非常热闹。
许多不差钱的读者,冲进书店之后,直接就买走了王欢的《三体》。
真正的读者,直接把《发条女孩》、《安德的影子》、《三体》全部买走了。
而不是那么真正的读者,完全被炒作勾起好奇心的人。
甚至不买另外两本,只买《三体》。
就是想要尝一尝,传说中的屎究竟是什么味道得。
所以许多书店反馈过来的结果,吓人一跳。
一开始的销量,竟然是中国人王欢的《三体》更高一些。
至此。
轰动全美的文坛大战,正式爆发了。
…………………………
注:第二更送上,拜求月票,拜求支持,无比感激诸位恩公,谢谢您!
查理是作为纽约分公司的经理,也是从编辑升上来的,当然也有自己独到的眼光。
仅仅看完五万字后,他觉得这本书非常非常好。
甚至是无比惊艳的。
但他也要思考,究竟是哪里好。
“首先,这本书的背景放在中国,尤其故事开始的在几十年前的中国,科技水平非常低,给人感觉非常不科幻,给人感觉土味十足,一点都不先进。”弗里曼道:“但正是因为这种土味和不先进,加上宇宙和外星文明,两种东西柔和在一起,有一种非常独特的气质。”
“对,对,对。”查理道:“这种独特的气质,给人感觉更加真实,也更加神秘。一种极度土味的时髦,一种让人着迷的魅力。”
弗里曼道:“时尚本就是一个非常肤浅的词语,在这种土味环境下,和磅礴大气的宇宙科幻背景,进行了强有力的冲击,反而诞生了最最先进的时髦。所以这本书在气质上,完全可以征服最挑剔的西方读者,因为他的格局背景,都是超一流的。”
查理道:“还有一点,一本书最最重要的是未知,神秘感,期待感。有些书前面的几千字写得精彩纷呈,但我们作为最专业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整本书最最精彩的部分已经结束了,接下来已经很难有惊喜了。而这本书我可以说,我们看到的仅仅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尽管后面的内容我没有看到,但我肯定会越来越惊艳,越来越精彩。因为我感觉到了那股神秘的气质,我仿佛透过一个小孔? 看到了一个无比神秘离奇的世界。”
弗里曼道:“对,科幻文学最重要,最让人着迷的是想象力? 逻辑自洽的想象力? 最后点缀于人性。而这本书? 前面五万字我已经看到这些特质了。”
查理道:“所以,一部超级经典的作品诞生了,不是吗?”
弗里曼道:“这真是一场灾难? 至少对于今年的美国科幻作家来 这是一场灾难。”
查理道:“哈哈哈哈,我现在是一个商人,商人没有祖国。”
弗里曼道:“而且美国的这些作家? 一个个思维已经禁锢了? 还充满了无限的傲慢? 能够扇一下他们的耳光? 再好不过了。恭喜你查理? 这部作品会成为了职业生涯中精彩的一笔。”
………………
查理和弗里曼再一次回到房间。
再一次见到王欢正在疯狂地打字? 只不过这一次是英文。
无数的英文单字,如同暴风骤雨一般迸发而出。
这个时候查理和弗里曼才惊觉过来,刚才的是英文版,而且好像没有任何障碍。
这可是一个中国人写出的英文版?
这……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之前看到王欢疯狂地码字,一分钟三百字? 他们只觉得无比的荒谬。
而现在……
完全惊如天人。
“王欢先生? 我的团队依旧在您的身边? 为您做任何服务。”查理道:“但是他们不会干扰您的任何创作? 只是为您服务而已。”
王欢道:“这位先生不用给我代笔了?”
查理道:“请您原谅我刚才的愚蠢,您也必须原谅我,因为我只是一个可怜的凡人。”
弗里曼道:“王欢先生? 我是一个非常成熟的作家,我拥有非常娴熟的技巧。但我也是一个失败的作家,一个枯竭的作家。我是一个最好的枪手,但我是一个糟糕的创作者,因为我没有了灵感,也没有了激情。但我觉得这种状况很快会改变了,等我看完您的书之后,我觉得我的写作或许会获得新生。”
接下来,两个人不再打扰王欢的创作,静静地离去。
……………………
王欢这边进行了闭门创作。
而外面的舆论,已经再一次炸开了。
王欢第一次向美国发出挑战,就已经非常嚣张。
而第二次,更加荒谬。
一个月内,闭门造车近百万字。
用中国最弱的科幻文学,去挑战美国最强的科幻文学,而且不再指名某一个作家,而是不惧任何对手,挑战任何一个美国顶级作家。
最关键的是整个作品,还都用中国社会背景。
真是太可笑,太荒谬了。
所有人都不了解中国,也不在乎中国。
这个世界上有一个最大的谎言,民族的就是世界的。
狗屁啊!
我们压根就不了解你们社会,也不了解你们文化背景,你还要用你们的文化来征服我们?
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看看任天堂,看看卡普空,同样是东亚社会。
为了全球市场,他们都选择了西方社会背景做游戏。
紧接着,无数人开始好奇,开始呼吁。
美国有哪些作家出来迎战?
首先站出来的是保罗·巴奇加卢皮,他宣布会迎战王欢,会在同一日发行自己的作品《发条女孩》
在我们世界这部作品是2009年发行,囊括了星云奖,雨果奖等等,而且这个大神是2005年崛起的,《发条女孩》这部作品曾经获得时代杂志年度十大作品。
但是在王欢这个世界,保罗大神已经是享誉世界多年的超级大神,已经三次获得雨果奖,四次获得星云奖,是美国最顶级的科幻作家。
这个大神曾经旅居中国,主修的就是东亚文化,在昆明和北京都学习过中文。
所以,他的作品很多都有东方文化的色彩。
拥有非凡的气质和独特的个性。
无数的美国人还来不及惊呼。
另外一个超超超级巨神出现了。
奥森·斯科特·卡德!
这是美国科幻文坛的绝对传奇,一个成名了几十年的超级BOSS。
雨果奖,星云奖是幻想文学的诺贝尔文学奖,是世界最顶级的文学奖项。
一直都有一个说法,没有人能够在两年时间内,连续获得两次雨果奖和星云奖。
而这位奥森大神做到了。
1985年,他的作品《安德的游戏》,1986年他的《死者代言人》,征服了雨果奖和星云奖。
创造了空前绝后的奇迹。
然而,这仅仅只是他传奇的开始。
接下来,他获得了24次雨果奖和星云奖的提名。
总之,这是美国文坛的巨匠。
真正的传说级人物。
他的经纪人宣布,新作品《安德的影子》将在一个月后发行。
虽然没有点名王欢,但发行日期也在同一天。
瞬间,整个美国彻底炸裂了。
《安德的游戏》在美国整整陪伴了一代人,是无数人的经典记忆。
而现在,又一部正统续作要诞生了。
美国读者,怎么能不翘首以待,怎么能不如饥似渴。
………………
随着两个超级大神的迎战。
全世界的新闻媒体,再一次轰动。
又是一场世纪之战。
美国最强大的两个科幻作家,迎战王欢一人。
前所未有的悬殊之战。
谁输谁赢?
还有悬念吗?
无数人,翘首以待一个月之后。
将有三部作品,同时面世。
………………
负责王欢作品出版的查理,再一次和弗里曼碰面。
“怎么办?你觉得能赢吗?”查理问道。
“绝无可能。”弗里曼道:“保罗和奥森,实在是太太强大了,王欢的作品虽然无比惊艳,但也绝对不可能会赢。”
查理道:“帕瓦罗尼也很强,世界第一。”
弗里曼道:“这是不一样的,王欢和帕瓦罗尼的歌剧比赛,仅仅只是很短时间就完成了,所有人都是受众。但是发行是完全不一样的,王欢在美国文坛没有任何底蕴,没有任何读者。而保罗和奥森,都是超级名家,他们的书一旦发行,绝对会有惊人的销量,这是靠实力无法扭转的。”
查理认同这个观点。
弗里曼道:“决定输赢总共三个排行榜,美国读书社交网,纽约时报书籍销量排行榜,纽约点评杂志,而这里面最最权威的,就是纽约时报书籍销量排行榜,王欢必输无疑,这甚至和实力无关。”
查理也认同这个观点。
完全是不争的事实,甚至是无法用实力改变的。
就算你的书写得再好,再天花乱坠也没有用。
保罗和奥森这两个超级大神,自带销量。
弗里曼道:“查理,你想要赢吗?”
查理道:“当然?”
弗里曼道:“保罗的《发条女孩》是另一家出版巨头发行的,但奥森《安德的影子》也是你们集团出版的啊。”
查理道:“负责《安德的影子》发行正好是我的死对头,也是我在集团内最大的竞争对手,所以我当然想赢。”
弗里曼道:“哪怕王欢是中国人?”
查理道:“能够给我带来利益的都是天使,你会在乎天使是哪一个国家的人吗?”
弗里曼道:“当然不会,王欢的作品想要战胜这两个人,实在是太难太难了,他在文坛上的基础太差了,尽管歌剧比赛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名声,《歌剧2》拥有非凡的传唱度,但是你也知道,喜欢看电视和喜欢看书的,其实是两拨人。”
查理道:“是啊,这太糟糕了。”
弗里曼道:“甚至在美国读者心中,王欢是一个充满负面的名字,因为很多看书的人,尤其看科幻书籍的人,都非常排斥流行娱乐。尽管王欢是在歌剧这个高雅艺术上战胜了帕瓦罗尼,但真正让他声名大噪的,还是在庸俗的流行娱乐上。”
查理也完全认同这个观点。
因为当天晚上王欢和帕瓦罗尼的歌剧比赛,真正观看的人很少,也没有主流电视台进行直播。
真正让王欢大红大紫的是王欢声音震碎玻璃杯和水晶灯这件事情。
还有许多明星传唱《歌剧2》而引起的潮流,归根结底还是庸俗的流行娱乐。
而喜欢科幻文学的读者,很多都有极客精神,最排斥的就是庸俗的流行娱乐。
查理道:“王欢缺乏的文坛的名声,所以我要在一个月时间内,疯狂炒作他的名声。”
弗里曼道:“对!”
查理道:“而且不能正向炒作,而是要反向炒作。”
弗里曼道:“太对了。”
在这个世界,正向炒作是没用的,你的夸奖都只会被人排斥。
只有贬低,才能吸引眼球。
查理道:“反向炒作,那实在是太容易了。”
弗里曼道:“确实很容易,王欢先生这一个月的写作生涯,就充满了绝对的槽点。”
………………
接下来,查理对王欢的疯狂炒作就开始了。
王欢在酒店创作时期的临时秘书,向电视台提供了一段偷拍录像。
在录像里面,王欢疯狂地打字,双手如同暴风骤雨,完全看不到残影。
快到了极致。
然后,她曝光出来。
王欢一分钟写三百个字。
短短几个小时内,就写出了五万字。
他不但写中文版,还写英文版。
也就是说,他半天时间内,就写出了十万字。
这个消息一旦爆出。
许多人也要疯了。
一分钟写三百字,一小时写一万多字。
这……这还是写作吗?
比脸滚键盘都不如吧?
这种疯狂的速度,怎么可能写得出好书来?
甚至连贯的句子都做不到吧。
接下来,兰登书屋立刻开除了这个女秘书。
紧接着,前著名作家弗里曼透露,他已经看过了中国运动员王欢的书。
他只用了一句话。
“简直就是一场灾难,我简直无法想象,这种书是怎么写出来的,太荒谬了。”
紧接着,负责王欢的编辑道:“我们已经为他准备了最好的翻译团队,但是他固执地拒绝了,完全坚持自己进行英文版的创作。而更加荒谬的是,英文创作,他一分钟也是三百字。”
所有人再一次惊绝。
王欢来到美国后,根本就不懂英文啊,从头到尾都需要翻译的。
而现在,他竟然自己进行英文创作?
拜托,你认识几个单词啊?
更加疯狂的是,一分钟三百个字,一小时一万多字,还是英文?
这个世界太疯狂了吧。
查理进行了疯狂的炒作,但绝大部分的炒作,都是失效的。
最终疯狂流传的,还是一小段画面。
王欢的抽搐式打字。
看上去实在是太鬼畜了。
全身仿佛抽筋触电了一般,整个人都在发抖。
那速度,简直就是非人类的。
关于王欢的创作,最后凝聚成一句话。
王欢一天写十万字。
因为这一场文学大战,本来就吸引了整个文坛的注意力。
王欢一天写十万字消息一出。
所有的作家都要疯了,感觉自己的智商是受到了玷污。
原本王欢宣扬一个月要写近百万字,已经是非常荒谬了。
而现在一天写十万字,那简直就是……神经病了。
“这个人在玷污文学。”
“我无法想象,一天写十万字会是什么作品?这都不能用垃圾来形容了,文字垃圾,起码还有段落,这比复制黏贴还要恶劣,简直就是无数文字的胡乱排列组合。”
“保罗和奥森,应该非常懊悔,他们不应该迎战的,因为这一场文学大战也是对他们的羞辱。”
“我已经无比期待一个月后,究竟会有一部什么样的惊世大烂作诞生了。”
果然最简单的言语,才最容易流行。
接下来,所有的声音都凝聚成为一句话。
一个月后,惊世大烂作诞生,一天十万字的惊世大烂作。
查理立刻进行了病毒式的大营销。
王欢触电抽搐式的疯狂码字画面。
一天写十万字,一个月后,惊世大烂作。
抓住这两条内容,疯狂地传播。
把这两条内容,传播到任何一个可以传播到的地方。
而且还不需要花钱,因为这两条本身就自带炒作属性。
无数的网站,报纸,电视。
疯狂传播。
如果查理看过大腕的话,一定会说出那句话:我允许你不读,但我绝对不允许你不知道王欢要出书了。
在这种疯狂的病毒式营销下。
几乎每一个关心文学的人都知道了。
王欢要在文学上挑战整个美国,而且还是中国科幻文学。
王欢一天写十万字,他英文单词都认不全,却完全自己写英文版,英文版也是一个小时一万多字。
在这种舆论轰炸下。
无数人也涌起了巨大的期待。
王欢的作品究竟会烂到什么地步?
不仅仅喜欢读书的人关心,很多不读书的人,也无比关注。
这个世界,美的东西不一定会流行。
但是丑的东西,尤其是极度之丑的东西,经常会火爆,因为太吸引眼球了。
查理和兰登书屋的反向炒作,彻底成功了。
而且直接出圈了,再一次变成了社会流行现象。
接下来!
查理和兰登书屋在一些报纸上刊登了广告。
距离中国王欢的惊世大作,还有9天。
距离中国王欢的惊世大作,还有8天。
无数人的好奇心,简直被彻底吊起来了。
太有悬念了啊。
真的迫不及待了。
我们真的很想知道,一天十万字的惊世大烂作,究竟会烂到什么地步啊?
………………
这次王欢作品会在中美同时发行。
美国这边的舆论,自然也传到了中国。
中国这边是王欢的大本营,无数粉丝拥护。
美国这边对王欢新作品的极度讽刺,极度嘲笑,当然惹怒了中国粉丝。
无数粉丝纷纷上网谩骂,争辩。
但是看到王欢真的一分钟谢三百字,一个小时写一万多字的时候。
连粉丝也有些洗不动了。
这……这太疯狂了。
完全超过了认知,根本就不敢洗了。
这个时候,网络文学还没有发达,一个小时写四五千字的大神也没有出现。
对于文学所有人都有一个概念,一个作家,一年能写十万字都算了不起了。
曹雪芹,一辈子才写了六七十万字。
吴承恩,一辈子才写了一本《西游记》。
你王欢老大一天写十万字,真的洗不动啊。
很多作家也纷纷发表看法。
“我一年都写不到十万字,文字是需要精雕细琢的,是需要反复修改的。我虽然也非常崇拜王欢的运动成绩,但是……一天十万字,我完全无法想象。说一句不怕得罪人的话,我觉得一天十万字写出来的东西,甚至不能称之为文字垃圾,连句子通顺都很难。”
“一天十万字,还有英文版?我认同美国同行的话,这部作品是一个灾难,彻底的灾难。”
“我是王欢的粉丝,我想说的是,一天十万字写出来的作品,只要有故事,只要让人读得下去,那王欢就已经非常了不起了,或许他正在创造一个全新的写作流派,无意识流。”
真是粉到极致自然黑。
这个作家的表态,真的让人看不出来,他究竟赞扬还是讽刺了。
……………………………
“距离中国王欢惊世之作,还有5天。”
“还有4天。”
负责这本书的查理,浑身都在颤抖。
太激动了,太期待了。
这是他职业生涯来,最伟大的操盘。
这本书内容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依旧是绝对保密的。
但是,他已经看过了,弗里曼也看过了。
疯狂的王欢,仅仅用了二十天就抄完了三部曲。
不,是写完了三部曲。
整整九十万字。
而且还有英文版。
查理和弗里曼,几乎是不眠不休,看了整整两天一夜,终于看完了。
因为他们都看得非常认真。
看完之后。
两个人再一次被震惊了。
他们之前已经看过了五万字,所以知道这部作品会非常宏大,非常惊艳。
但也没有想到,会宏大到这个地步?
会这样充满极致的想象力。
而更加让他们惊喜的是这本作品对人性的剖析,这一点是美国作家的最强项,他们对王欢作品其实是不敢抱有太大的希望的。
但……竟然如此让人惊喜?
如此之优秀?
这是一部世界殿堂级的作品。
当天晚上睡觉之后,两个人的梦境里面,都是宇宙,都是虚无,都是光怪陆离的降维打击等等画面。
第二天醒来之后,查理立刻给弗里曼打电话。
“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噩梦,我梦到太阳系变成二维的了。”
弗里曼道:“我也做噩梦了,我梦到我们的天上出现了三个太阳。”
接着,弗里曼道:“老朋友,恭喜你,你将获得前所未有的成功。”
…………………………
距离中国王欢惊世之作,还有3天。
还有两天。
无数人的好奇心,简直被勾到了极致。
甚至很多不看书的明星,也纷纷在博客上发表了看法。
我就是想要看一眼,究竟会是怎么样的惊世大烂作。
我真的很想知道,一天十万字的究竟会烂到何等地步?一个不懂英文的中国人,写出来的英文会是什么样的?里面会有多少个错误单词?
在查理的反向炒作,病毒营销之下。
王欢新作品的名声,完全不亚于保罗和奥森两个大神的作品。
只不过对于那两个大神,许多人对内容之优秀,故事之精彩充满了期待。
而对于王欢,纯粹就是对于究竟有多么烂充满期待。
不过也有一些人发表了疑问。
王欢在歌剧比赛上如此优秀出色,如果写出了一本京师大烂书,不怕毁掉自己的名声吗?
我无法相信,一个在歌剧表演上如此出色的人,会写出一堆毫无意义的文字垃圾。
我觉得,这可能是一种反向炒作。
不过,我对这本书的内容,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期待。
一天十万字,实在是太疯狂了。
只要内容通顺,只要还有故事可言,我觉得这已经很了不起了。
至于和保罗、奥森的文学之战?
我觉得王欢先生或许是想要在写作速度上战胜两位文学大师。
………………………………
距离中国王欢惊世之作,还有1天!
次日一早!
美国的无数书店开门了。
惊世之作《三体》正式发行。
摆放在每一个书店最最显眼的位置,堆得如同小山一样高。
与此同时,另外两个超级科幻大神,保罗的《发条女孩》,奥森的《安德的影子》这两部作品,也摆在书店最显眼之处,就在《三体》的左右两边。
书店一开门。
立刻涌进来了许多读者。
因为这一场文坛的世纪大战实在太有名了。
无数人的胃口实在被吊起得太高了。
他们真的很想知道,一天十万字写出来的作品,会烂到什么地步。
当然,凌晨来书店排队这种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
又不是苹果手机发布?嘿嘿……
但是全美无数家书店,都非常热闹。
许多不差钱的读者,冲进书店之后,直接就买走了王欢的《三体》。
真正的读者,直接把《发条女孩》、《安德的影子》、《三体》全部买走了。
而不是那么真正的读者,完全被炒作勾起好奇心的人。
甚至不买另外两本,只买《三体》。
就是想要尝一尝,传说中的屎究竟是什么味道得。
所以许多书店反馈过来的结果,吓人一跳。
一开始的销量,竟然是中国人王欢的《三体》更高一些。
至此。
轰动全美的文坛大战,正式爆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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