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歌直挺挺的躺在了沙发上,“那家伙又在抢我身体。”
佛之光对国师的神魂非常感兴趣,“主银,这个女人有大气运,其实把她弄去我们的小世界里滋养小世界也不错。”
主要是这家伙也受不了这个国师锲而不舍的骚扰了。
简直疯魔了一般,一下又一下的攻击明歌,和她讲理这是谁的身体也不行。
国师一直啰嗦的一句话就是,“我乃你的祖宗,我不过是借用一下你的身体,待我的魂源稳定了,便会把身体还你,你这小家伙为什么要做无畏的抵抗。”
这什么屁话,明歌才不会相信肉包子打狗还能回来的事儿。
所以她继续抵抗。
佛之光的建议明歌不是没有想过,但国师身上有大气运,算是这个位面里的女主。
她有点不太清楚,如果她把女主吞噬了,天道规则会不会有所察觉从而做出什么措施。
这种直白的为自己身上揽仇恨值的事儿不是明歌的风格。
而且她也不相信自己一个活了多少辈子的人竟然会争不过国师。
明歌还以为自己和国师的争斗会是一个长久的过程。
然而没想到,更快就把这国师踢出去了。
把国师踢出身体是一次意外。
雷时锐带着他养的那只黑狗来明歌的房间里,他见明歌又在翻白眼,立刻对身边的大黑狗喊,“明歌,过去抱抱你亲妈。”
他刚一喊明歌两个字,和明歌又在打拉锯战的国师被明歌猛的一踹,神魂直接进入了黑狗的身体里。
明歌惊讶的起身瞪着黑狗。
黑狗摇晃着尾巴朝明歌吐舌头,末了低头舔明歌的手指。
雷时锐问明歌,“怎么了?”
明歌指着黑狗,“那家伙被我踹到了狗身体里。”
雷时锐在自家黑狗身上打了个来回,末了对明歌说,“你厉害。”
他想起自己曾经很多次也诅咒着把霸占着他身体的明歌踹到狗身体里去。
但没想到,这种事他没做到,明歌却做到了。
雷时锐对明歌的佩服真是如滔滔江水啊。
明歌修养了段时间,顺便观察了下雷时锐的那条和她重名的黑狗,发觉这狗没有半点异常,她的精神力去感应黑狗的神识时候,略惊讶的发觉,黑狗的神识竟然把国师的神魂压制的死死的。
这什么缘故?一物降一物?
明歌想不通,不过她发觉国师没了威胁后,就没再搭理这件事。
她开始修炼宿主的功法,她打算着按照宿主的心愿,把宿主的通灵师职业发扬光大。
得知明歌竟然放弃他给予的锦衣玉食,又要去四处流浪着当神棍坑蒙拐骗,雷时锐气得伸手指着明歌半晌都说不出话。
“你不是想当厨子吗?你不是想开餐厅吗?你现在好不容易又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里,怎么脑子抽筋了啊你,竟然又要去当个神棍,你也不瞅瞅自己是个什么年龄了,你以后不找男人了吗,你不嫁人了吗?你还是不是个女人啊你?”
明歌歪头瞪着雷时锐,她觉得,雷时锐这家伙是喜欢上她了。
宿主会是什么感觉?
膈应吗?还是悲哀!
“当厨子是帮你学技能,想讨好你爸就得先讨好你爸的胃。开餐厅是给你个拼搏的机会,和我自己有什么关系。再次重申,我不是什么神棍,我是通灵师,一个非常神圣的职业,通灵师必须得处子之身,所以我没打算找男人结婚生孩子。”
顿了顿,明歌又说,“雷时锐,你别总拿我是不是女人说事儿,女人千万种,不是每一个都是你心目中的那样子。”
雷时锐没说话,他还在被明歌的话震惊着没法反应。
所以明歌一开始在他身体里瞎鼓捣那么多,其实每一件事都是为他而做么?
明歌叹了口气,“雷时锐,你能不能别这样瞪着我,眼睛都要凸出来了,你有话就说。”
“为什么必须得处子之身?身边没个人同走,一个人禹禹独行多孤单。”
雷时锐说的其实更像是他自己。
他习惯了那段和明歌共用身体的日子,习惯了和每个每天斗嘴吵架,后来一个人的时候,便觉得这日子不仅无聊而且还漫长。
“不觉得。”明歌说,“为喜欢的事情付出努力,我只会快乐。”
雷时锐张了张口,心底只觉得慌慌的,一点都不想明歌走,可却不知道怎么说话来挽留。
还是明歌继续说,“这段时间多谢你收留,以后要是有缘咱们再见。”
雷时锐从恍惚中惊醒,他望着眉眼平静的明歌,一腔慌促突然又变成了荒凉难过。
他都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明歌,不能不走吗?我们可以一起开餐厅,你可以一直住在这里,想修炼你那什么就修炼,你一个女孩子,你说你走南闯北的多难。”
“别看不起我。”明歌说,“得了,知道你看不起女人,懒得和你扯,我得收拾东西走人了,这段时间感谢你的照顾,以后有什么需要可以和我打电话。”
雷时锐留着明歌吃了一顿晚餐。
他以为,以后见面的时间还会很多。
他总是能说服明歌的。
可是没想到,这一别就是永远。
明歌的电话永远都没有打通过,他后来得到她消息,还是在新闻里。
某个地区发生了地震,她作为志愿者和她的同伴们一起去倒塌的学校里救那些被埋在教室里的学生。
她身体小进入了碎裂的楼板里把受伤的孩子推了出去,可她自己却因为没来得及逃出而被继续倒塌的楼房压在了里面。
救援队挖出她尸体的时候,已经没了呼吸。
新闻里放了一张她笑容满面的黑白照片,他盯着那张照片有那么一瞬间天旋地转着什么思绪都没了。
雷时锐一生未娶,雷老爷子说他是雷家的奇葩,雷时锐觉得他的确是个奇葩。
前半生糊糊涂涂,后半生倒是清清楚楚,可过的太清楚了,让他觉得活着实在是一种煎熬。
他认领了南宫明歌的尸首,他死之前把自己所有的产业捐献。
唯一的要求就是死后与南宫明歌合墓。
生不同衾,死同穴!
南宫明歌会不会气得指着他的鼻子骂他不要脸。
要是能骂他就好了。
他幻想着那画面,含笑闭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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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更,这个位面完了,明天是新的位面
佛之光对国师的神魂非常感兴趣,“主银,这个女人有大气运,其实把她弄去我们的小世界里滋养小世界也不错。”
主要是这家伙也受不了这个国师锲而不舍的骚扰了。
简直疯魔了一般,一下又一下的攻击明歌,和她讲理这是谁的身体也不行。
国师一直啰嗦的一句话就是,“我乃你的祖宗,我不过是借用一下你的身体,待我的魂源稳定了,便会把身体还你,你这小家伙为什么要做无畏的抵抗。”
这什么屁话,明歌才不会相信肉包子打狗还能回来的事儿。
所以她继续抵抗。
佛之光的建议明歌不是没有想过,但国师身上有大气运,算是这个位面里的女主。
她有点不太清楚,如果她把女主吞噬了,天道规则会不会有所察觉从而做出什么措施。
这种直白的为自己身上揽仇恨值的事儿不是明歌的风格。
而且她也不相信自己一个活了多少辈子的人竟然会争不过国师。
明歌还以为自己和国师的争斗会是一个长久的过程。
然而没想到,更快就把这国师踢出去了。
把国师踢出身体是一次意外。
雷时锐带着他养的那只黑狗来明歌的房间里,他见明歌又在翻白眼,立刻对身边的大黑狗喊,“明歌,过去抱抱你亲妈。”
他刚一喊明歌两个字,和明歌又在打拉锯战的国师被明歌猛的一踹,神魂直接进入了黑狗的身体里。
明歌惊讶的起身瞪着黑狗。
黑狗摇晃着尾巴朝明歌吐舌头,末了低头舔明歌的手指。
雷时锐问明歌,“怎么了?”
明歌指着黑狗,“那家伙被我踹到了狗身体里。”
雷时锐在自家黑狗身上打了个来回,末了对明歌说,“你厉害。”
他想起自己曾经很多次也诅咒着把霸占着他身体的明歌踹到狗身体里去。
但没想到,这种事他没做到,明歌却做到了。
雷时锐对明歌的佩服真是如滔滔江水啊。
明歌修养了段时间,顺便观察了下雷时锐的那条和她重名的黑狗,发觉这狗没有半点异常,她的精神力去感应黑狗的神识时候,略惊讶的发觉,黑狗的神识竟然把国师的神魂压制的死死的。
这什么缘故?一物降一物?
明歌想不通,不过她发觉国师没了威胁后,就没再搭理这件事。
她开始修炼宿主的功法,她打算着按照宿主的心愿,把宿主的通灵师职业发扬光大。
得知明歌竟然放弃他给予的锦衣玉食,又要去四处流浪着当神棍坑蒙拐骗,雷时锐气得伸手指着明歌半晌都说不出话。
“你不是想当厨子吗?你不是想开餐厅吗?你现在好不容易又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里,怎么脑子抽筋了啊你,竟然又要去当个神棍,你也不瞅瞅自己是个什么年龄了,你以后不找男人了吗,你不嫁人了吗?你还是不是个女人啊你?”
明歌歪头瞪着雷时锐,她觉得,雷时锐这家伙是喜欢上她了。
宿主会是什么感觉?
膈应吗?还是悲哀!
“当厨子是帮你学技能,想讨好你爸就得先讨好你爸的胃。开餐厅是给你个拼搏的机会,和我自己有什么关系。再次重申,我不是什么神棍,我是通灵师,一个非常神圣的职业,通灵师必须得处子之身,所以我没打算找男人结婚生孩子。”
顿了顿,明歌又说,“雷时锐,你别总拿我是不是女人说事儿,女人千万种,不是每一个都是你心目中的那样子。”
雷时锐没说话,他还在被明歌的话震惊着没法反应。
所以明歌一开始在他身体里瞎鼓捣那么多,其实每一件事都是为他而做么?
明歌叹了口气,“雷时锐,你能不能别这样瞪着我,眼睛都要凸出来了,你有话就说。”
“为什么必须得处子之身?身边没个人同走,一个人禹禹独行多孤单。”
雷时锐说的其实更像是他自己。
他习惯了那段和明歌共用身体的日子,习惯了和每个每天斗嘴吵架,后来一个人的时候,便觉得这日子不仅无聊而且还漫长。
“不觉得。”明歌说,“为喜欢的事情付出努力,我只会快乐。”
雷时锐张了张口,心底只觉得慌慌的,一点都不想明歌走,可却不知道怎么说话来挽留。
还是明歌继续说,“这段时间多谢你收留,以后要是有缘咱们再见。”
雷时锐从恍惚中惊醒,他望着眉眼平静的明歌,一腔慌促突然又变成了荒凉难过。
他都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明歌,不能不走吗?我们可以一起开餐厅,你可以一直住在这里,想修炼你那什么就修炼,你一个女孩子,你说你走南闯北的多难。”
“别看不起我。”明歌说,“得了,知道你看不起女人,懒得和你扯,我得收拾东西走人了,这段时间感谢你的照顾,以后有什么需要可以和我打电话。”
雷时锐留着明歌吃了一顿晚餐。
他以为,以后见面的时间还会很多。
他总是能说服明歌的。
可是没想到,这一别就是永远。
明歌的电话永远都没有打通过,他后来得到她消息,还是在新闻里。
某个地区发生了地震,她作为志愿者和她的同伴们一起去倒塌的学校里救那些被埋在教室里的学生。
她身体小进入了碎裂的楼板里把受伤的孩子推了出去,可她自己却因为没来得及逃出而被继续倒塌的楼房压在了里面。
救援队挖出她尸体的时候,已经没了呼吸。
新闻里放了一张她笑容满面的黑白照片,他盯着那张照片有那么一瞬间天旋地转着什么思绪都没了。
雷时锐一生未娶,雷老爷子说他是雷家的奇葩,雷时锐觉得他的确是个奇葩。
前半生糊糊涂涂,后半生倒是清清楚楚,可过的太清楚了,让他觉得活着实在是一种煎熬。
他认领了南宫明歌的尸首,他死之前把自己所有的产业捐献。
唯一的要求就是死后与南宫明歌合墓。
生不同衾,死同穴!
南宫明歌会不会气得指着他的鼻子骂他不要脸。
要是能骂他就好了。
他幻想着那画面,含笑闭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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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更,这个位面完了,明天是新的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