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最快更新都市狂少 ! 丰收节,一直持续到深夜的时分,篝火也渐渐熄灭的时候,众人才意犹未尽的往自己的家走去。
钱金生邀请叶凡,去他的家里住,总比露宿在外面要好得多。
但是叶凡却摇头拒绝了,因为他现在就要离开这里,要赶着天黑,气温不是那么高的时候,再继续的赶路,等到白天的时候再休息也不迟。
钱金生也没有再继续的挽留,而是把叶凡一直送出部落,等到叶凡的身影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的时候,他才回到自己的家。
重新踏上旅程的叶凡,此时的心情也特别的好,至少自己也参加了一个,蛮荒大陆上的一个传统的节日。
虽然这个节日持续的时间并不是很长,自己也没有能够好好的体会这个节日的快乐,但至少这也是自己能够感受到的一份温暖,也值得留在自己的记忆当中。
想想自己在没有丢失记忆之前,也一定是一个喜欢旅行的人。
不然的话,他现在不可能对旅程这么的快乐。
其实有的时候到处的走一走,也是一种很好的选择,至少可以见到很多的传统习俗,这可是别人想见都见不到的。
如果自己没有估计绝影,估计很难看到什么丰收节。
虽然这个丰收节也不是什么真正意义上的节日,但至少每个人都过得很快乐。
只要人活着,总得有点节日来让自己开心一下。
等到自己回到火神城之后,也要定几个节日,也让大家开心一些。
马儿在吃饱了肚子之后,奔跑的速度也变得快乐起来,到了早上的时候,已经走出七百多里地。
清晨的时候,天空特别的昏暗,叶凡抬头看了看,应该是要下雨了。
蛮荒大陆上最缺少的就是雨水,如果能够做下一些的话,这里的土地也不用这么的干旱。
如果能够持续下雨的话,没准儿他们还能够开发出新的粮食来。
既然要下雨的话,自己就不能够在下雨天赶路,应该找一个地方先简单的休息一下。
正向到这里的时候,叶凡就发现前面有一个小山坳,正好可以让他的绝影放在里面。
把马儿都拴好之后,叶凡钻进绝影,才躺下之后,就听见噼噼啪啪的雨声落了下来。
听着雨滴的声音,特别的容易让人入睡。
但是在睡觉之前,叶凡还是看了看马儿,确定都算好之后,他在躺下睡觉。
这样的天气,如果要是打雷的话,马儿一定会受到惊吓,把他们都拴得结实一点,就不需要再担心什么了。
就算是马儿受到惊吓的话,他们要是跑开,也会带着绝影一块离开,儿自己在绝影之内,立刻就会感觉得到。
可是叶凡却感觉到这场雨有些不对劲儿,之前下过那么多的雨,雨点儿打在绝影之上,只是会响起噼噼啪啪的声音,但是这一次的声音却特别的响,好像是石头子落在了绝影之上一样。
叶凡把窗户打开了一道缝隙,往外这么一看,当时就是一阵惊讶。
外面居然下起了冰雹,而且这些冰雹还特别的大。
马儿都被这些冰雹打的有些激动,发出了嘶鸣的声音。
叶凡立刻爆发一股力量,覆盖在了这些马儿的身上,这才让他们安静了下来。
在冰雹没有过去之前,看来自己是不能够睡觉了,先等着冰雹过去之后,再睡觉也不迟。
不论如何,都不能让马儿受到惊吓。
但是这场冰雹却下了很长的时间,连地面都落起了厚厚的一层,在慢慢的消失,这个时候冰雹已经没有了,然后就是真正的雨。
但是空气却变得异常的寒冷,叶凡不得不把火盆点了起来,这才能让周围的温度升高一些。
叶凡拿起了几块咸肉,放在了火盆的边上,当自己睡醒之后在吃。
旅途当中就是如此,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遇见特别艰难的天气,好在自己身体里还保存着力量,如此也能够让这场旅途,变得顺利一些。
总之那些马儿是不能够受到任何伤害的,不然的话,绝影也不可能再跟着自己了。
可叶凡才躺在床上,还没等入睡的时候,就感觉地面传来了一阵阵的颤抖。
他猛然站了起来,仔细的听着。
这颤抖不是地下转来的,而是地面之上传来的,犹如万马奔腾一般。
声音越来越近,颤抖也越来越强烈,连绝影外面的马儿,都跟着激动了起来。
叶凡立刻打开窗户往后面看去,这一看不要紧,让他是大吃一惊。
真的是万马奔腾。
在山坳的山坡之上,有不计其数的马儿,再往下面狂奔。
自己现在应该离开这里,否则的话,自己的马儿都会被他们卷到蹄子下面。
他立刻跳到外面,大声的喊你的出发的命令。
马儿在听到命令之后,也是因为感觉到可怕,迈开蹄子就狂奔而出。
好在他们的速度比后面的马群要快很多,渐渐的距离也越来越远。
叶凡一边跑一边回头看去,那个马群并不是由什么人控制的,儿完全都是一群野马。
现在能够在蛮荒大陆上看到野马的机会,可不是很多了。
而且其中还有好几匹马,特别的强壮,速度也特别的快,叶凡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些马。
虽然他们都是野马,但是只要把他们驯服之后,完全可以为自己所用。
想到这里,叶凡立刻让绝影往一边跑去,尽量的放慢速度,让马群追上他们。
马群并不是那种横冲直撞的动物,他们只是在向前奔跑而已,只要你不去阻挡他们,他们也绝对不会去伤害你。
此时此刻,叶凡已经看到了那匹,最强壮的黑马。
他直接爆发了一股力量,跳在了那黑马的背上。
黑马正在奔跑,忽然被人夹住了肚子,也变得狂暴起来,不仅前后的乱蹬,而且还狂叫了起来。
更让叶凡感觉到吃惊的是,这匹黑马的马蹄,居然冒出了阵阵的火焰,看上去是特别的神奇。
越是如此,夜班越是喜欢的不得了。
钱金生邀请叶凡,去他的家里住,总比露宿在外面要好得多。
但是叶凡却摇头拒绝了,因为他现在就要离开这里,要赶着天黑,气温不是那么高的时候,再继续的赶路,等到白天的时候再休息也不迟。
钱金生也没有再继续的挽留,而是把叶凡一直送出部落,等到叶凡的身影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的时候,他才回到自己的家。
重新踏上旅程的叶凡,此时的心情也特别的好,至少自己也参加了一个,蛮荒大陆上的一个传统的节日。
虽然这个节日持续的时间并不是很长,自己也没有能够好好的体会这个节日的快乐,但至少这也是自己能够感受到的一份温暖,也值得留在自己的记忆当中。
想想自己在没有丢失记忆之前,也一定是一个喜欢旅行的人。
不然的话,他现在不可能对旅程这么的快乐。
其实有的时候到处的走一走,也是一种很好的选择,至少可以见到很多的传统习俗,这可是别人想见都见不到的。
如果自己没有估计绝影,估计很难看到什么丰收节。
虽然这个丰收节也不是什么真正意义上的节日,但至少每个人都过得很快乐。
只要人活着,总得有点节日来让自己开心一下。
等到自己回到火神城之后,也要定几个节日,也让大家开心一些。
马儿在吃饱了肚子之后,奔跑的速度也变得快乐起来,到了早上的时候,已经走出七百多里地。
清晨的时候,天空特别的昏暗,叶凡抬头看了看,应该是要下雨了。
蛮荒大陆上最缺少的就是雨水,如果能够做下一些的话,这里的土地也不用这么的干旱。
如果能够持续下雨的话,没准儿他们还能够开发出新的粮食来。
既然要下雨的话,自己就不能够在下雨天赶路,应该找一个地方先简单的休息一下。
正向到这里的时候,叶凡就发现前面有一个小山坳,正好可以让他的绝影放在里面。
把马儿都拴好之后,叶凡钻进绝影,才躺下之后,就听见噼噼啪啪的雨声落了下来。
听着雨滴的声音,特别的容易让人入睡。
但是在睡觉之前,叶凡还是看了看马儿,确定都算好之后,他在躺下睡觉。
这样的天气,如果要是打雷的话,马儿一定会受到惊吓,把他们都拴得结实一点,就不需要再担心什么了。
就算是马儿受到惊吓的话,他们要是跑开,也会带着绝影一块离开,儿自己在绝影之内,立刻就会感觉得到。
可是叶凡却感觉到这场雨有些不对劲儿,之前下过那么多的雨,雨点儿打在绝影之上,只是会响起噼噼啪啪的声音,但是这一次的声音却特别的响,好像是石头子落在了绝影之上一样。
叶凡把窗户打开了一道缝隙,往外这么一看,当时就是一阵惊讶。
外面居然下起了冰雹,而且这些冰雹还特别的大。
马儿都被这些冰雹打的有些激动,发出了嘶鸣的声音。
叶凡立刻爆发一股力量,覆盖在了这些马儿的身上,这才让他们安静了下来。
在冰雹没有过去之前,看来自己是不能够睡觉了,先等着冰雹过去之后,再睡觉也不迟。
不论如何,都不能让马儿受到惊吓。
但是这场冰雹却下了很长的时间,连地面都落起了厚厚的一层,在慢慢的消失,这个时候冰雹已经没有了,然后就是真正的雨。
但是空气却变得异常的寒冷,叶凡不得不把火盆点了起来,这才能让周围的温度升高一些。
叶凡拿起了几块咸肉,放在了火盆的边上,当自己睡醒之后在吃。
旅途当中就是如此,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遇见特别艰难的天气,好在自己身体里还保存着力量,如此也能够让这场旅途,变得顺利一些。
总之那些马儿是不能够受到任何伤害的,不然的话,绝影也不可能再跟着自己了。
可叶凡才躺在床上,还没等入睡的时候,就感觉地面传来了一阵阵的颤抖。
他猛然站了起来,仔细的听着。
这颤抖不是地下转来的,而是地面之上传来的,犹如万马奔腾一般。
声音越来越近,颤抖也越来越强烈,连绝影外面的马儿,都跟着激动了起来。
叶凡立刻打开窗户往后面看去,这一看不要紧,让他是大吃一惊。
真的是万马奔腾。
在山坳的山坡之上,有不计其数的马儿,再往下面狂奔。
自己现在应该离开这里,否则的话,自己的马儿都会被他们卷到蹄子下面。
他立刻跳到外面,大声的喊你的出发的命令。
马儿在听到命令之后,也是因为感觉到可怕,迈开蹄子就狂奔而出。
好在他们的速度比后面的马群要快很多,渐渐的距离也越来越远。
叶凡一边跑一边回头看去,那个马群并不是由什么人控制的,儿完全都是一群野马。
现在能够在蛮荒大陆上看到野马的机会,可不是很多了。
而且其中还有好几匹马,特别的强壮,速度也特别的快,叶凡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些马。
虽然他们都是野马,但是只要把他们驯服之后,完全可以为自己所用。
想到这里,叶凡立刻让绝影往一边跑去,尽量的放慢速度,让马群追上他们。
马群并不是那种横冲直撞的动物,他们只是在向前奔跑而已,只要你不去阻挡他们,他们也绝对不会去伤害你。
此时此刻,叶凡已经看到了那匹,最强壮的黑马。
他直接爆发了一股力量,跳在了那黑马的背上。
黑马正在奔跑,忽然被人夹住了肚子,也变得狂暴起来,不仅前后的乱蹬,而且还狂叫了起来。
更让叶凡感觉到吃惊的是,这匹黑马的马蹄,居然冒出了阵阵的火焰,看上去是特别的神奇。
越是如此,夜班越是喜欢的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