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凌躲在墙角偷听了一会,等陈二柱离开后,才从暗处走出来。
心里也是纳闷,秦冬梅这婆娘别说跟她姐姐秦秋梅比了,就是跟孙艳红比,也差一大截呢。
二柱这孙子咋就跟她勾搭上了?
真是怪事!
进家门前忍不住又瞄了对门一眼,陈凌摇摇头,就没去多想,反正他对这种破事不感兴趣,就是撞见了也权当没看到好了。
所以回到家,陈凌随后把鹰隼放进屋檐下的竹篓里,就进屋睡觉了。
只是天蒙蒙亮的时候,许是那只鹰隼恢复了不少,竟与家里的狗对上了,还不断发出沙哑刺耳的叫声,吵得陈凌小两口没法睡了。
“素素你再躺会儿吧,昨天半夜家里进来只鹰,不知道被谁下的夹子夹住了,半死不活的,我把夹子帮它拿下来后,就扔在房檐下没管它。”
“啊?我怎么没听见动静?”
“本来就没啥动静,那只鹰都快死了,叫都没力气叫,狗都不带理它的。”
陈凌说着从床上爬起来,穿好衣服走了出去。
院子里,那只鹰隼跑出了竹篓,正张着翅膀,炸起浑身羽毛,与两只狗对峙。
而两只狗后边还有几只小兔子,不断耸动着鼻子,围观这只奇怪的大鸟。
见陈凌走出来,黑娃率先叫了一声,像是在询问陈凌的意见,毕竟这大鸟是主人带回来的,没有陈凌的许可,它们也不敢轻举妄动。
要是换做其他闯入院子的东西,这时早被咬死了。
“一只杂毛鸟而已,别搭理它就好。”
陈凌把两只狗叫到身前,几只小兔子也紧随其后跑到他脚边。
不过在这个空当,陈凌突然注意到,这只鹰隼的视线一直落在小兔子身上,直勾勾的盯着,随着小兔子的移动而移动。
见此陈凌心中顿时明白过来。
定然是经过半个晚上的休养,这只鹰隼精气神恢复了不少,腹中饥饿之际,盯上家里的小兔子了。
但黑娃和小金把家里的东西看得很紧,这些小兔子平时又没少跟它们两个玩闹,哪会让一个陌生的杂毛鸟伤害到它们。
于是就有了刚才的一幕。
“咦?这不是鹰,是只鹞子啊。”
这时王素素也走了出来,见到这鹰隼的模样后,就惊讶的说道。
“鹞子?那不也是种鹰吗?”
陈凌仔细打量了一下,这大鸟一身灰褐色的羽毛,带着些淡黄色弯钩喙,乍一看和鹰隼也没啥区别,就摇摇头道:“反正我是分不太清这些玩意儿的……”
王素素听了就笑:“那是因为这只鹞子比一般鹞子要大上两圈,不信你看它眼圈,有黄眼圈的才是鹰呢,这只显然不是。”
陈凌听了就蹲身去瞧,结果这鹞子好似受惊一般,发出尖锐的一声鸣叫,“嗖”的一下啄向陈凌手腕。
这一下快若闪电,换普通人非被啄下一块肉皮不可。
得亏陈凌的身体素质各方面得到提升,反应也是极其迅速的,手腕一翻就躲开了,并顺势捏住了这只鹞子的脑袋。
虽然被捏住,但这鹞子依然厉声叫着挣扎,爪子也不老实的向陈凌抓来。
>
陈凌顿时气急,捏着脑袋把它甩到了一旁:“他**,我好心救你,你这扁毛畜生还想咬我。”
谁知,从手上把它甩开后,这鹞子竟只是在地上垫了一脚,就扑腾着翅膀,吃力的飞到前边陈玉强家的房檐上了,满眼惊惧的望着下方的陈凌二人。
王素素抬头瞧了两眼,就扭过脸对陈凌道:“它肚子上有伤,应该是被猎枪打中过,这样的鹞子非常害怕人,留下也养不活的。”
陈凌一听也是,这其实跟惊弓之鸟是差不多的道理,心里的气也渐渐顺了。
“其实鹞子不算什么,我小时候还养过白面鸟,气性才叫大,捉到后要是不及时放走,小半天工夫就咽气了。”
王素素笑着道。
这个陈凌小时候也养过,白面鸟有地方叫白颤儿,或者张飞鸟,学名叫“白鹡鸰”,气性很大,被人捉到后,往往养不过夜,便会活活气死。
小两口说着话,也没注意到房檐上的鹞子什么时候溜走的。
陈凌也没在意,只是拍了拍两只狗的脑袋:“你俩最近几天表现不错,今天给你们放假,出去好好疯玩去吧。”
这话一出,黑娃的小金就高兴的不成样子了,激动地哼唧着往他怀里拱,尾巴摇得像两把扫帚。
虽把两只小狗支了出去,但陈凌今天也有事干的。
这些日子采的药材可不少,上午要帮王素素晾晒一下,下午就去田里催生点蔬菜出来,等去县城卖药材的时候顺便卖一下。
不过在吃早饭的时候,村里的大喇叭响了,说是二柱的大棚还有小半个月就要盖好了,今天晚上让乡亲们放松一下,看一场电影。
“好家伙,前段时间村里刚放一场,他又来放,这不会是庆祝有了新欢吧?”
陈凌瞧了对门一眼,依然没有往别处想。
吃过早饭后,小两口把药材晾晒出来。
忙活完这些,陈凌就继续窝在躺椅上看书,王素素则在院子里修整葡萄架,至于陈凌买回来的小说,她是没怎么看的。
不过也对陈凌解释了,她其实喜欢看杂闻轶事,尤其喜欢民间医学类的小故事,对那种以神奇偏方救人,带有玄奇色彩的故事有极大的兴趣。
这是小时候受她爷爷的影响。
陈凌听后就记在心里,准备下次进城看看有没有类似的书,不行等有机会去市里买几套去。
中午的时候,黑娃和小金从外面疯玩回来了,浑身沾满了草叶和泥土,嘴里分别叼着一只半大的野鸡,也不知道是从哪里逮到的。
回到家后,就围着陈凌兴奋的汪汪乱叫,殷勤的围着他摇头摆尾的打转,炫耀自己的战利品。
“素素,咱们今天晌午饭有着落了啊,绝对的美味,……”
王素素这时刚去了趟玉强家,找玉强媳妇借了两把菜种子,准备在后院种上,等长起来后,也不必老往田里跑。
只是王素素进院子后还没搭腔,就有一个大脑袋从她身后钻了出来。
“来,快让俺瞅瞅,富贵你晌午想做啥子好饭哩。”
王素素也跟着笑:“聚胜哥有事找你,晌午饭恐怕得我一个人吃了。”
“哟呵,聚胜哥你这是能喝酒了?那不是巧了嘛,今天晌午,咱们整个小野鸡炖蘑菇。”
陈凌起身一看,发现王聚胜身后还拎着两瓶子酒,惊讶了一下,就高兴的道。
“没有没有,俺就是不能喝这不才来找你的嘛。”
王聚胜急忙摆手,然后笑着道:“秦主任今天过来了,被俺好不容易拉到了家里,俺现在这情况想感谢人家吧,不能喝酒做饭烧菜也拿不出手,只能来找你了。”
陈凌躲在墙角偷听了一会,等陈二柱离开后,才从暗处走出来。
心里也是纳闷,秦冬梅这婆娘别说跟她姐姐秦秋梅比了,就是跟孙艳红比,也差一大截呢。
二柱这孙子咋就跟她勾搭上了?
真是怪事!
进家门前忍不住又瞄了对门一眼,陈凌摇摇头,就没去多想,反正他对这种破事不感兴趣,就是撞见了也权当没看到好了。
所以回到家,陈凌随后把鹰隼放进屋檐下的竹篓里,就进屋睡觉了。
只是天蒙蒙亮的时候,许是那只鹰隼恢复了不少,竟与家里的狗对上了,还不断发出沙哑刺耳的叫声,吵得陈凌小两口没法睡了。
“素素你再躺会儿吧,昨天半夜家里进来只鹰,不知道被谁下的夹子夹住了,半死不活的,我把夹子帮它拿下来后,就扔在房檐下没管它。”
“啊?我怎么没听见动静?”
“本来就没啥动静,那只鹰都快死了,叫都没力气叫,狗都不带理它的。”
陈凌说着从床上爬起来,穿好衣服走了出去。
院子里,那只鹰隼跑出了竹篓,正张着翅膀,炸起浑身羽毛,与两只狗对峙。
而两只狗后边还有几只小兔子,不断耸动着鼻子,围观这只奇怪的大鸟。
见陈凌走出来,黑娃率先叫了一声,像是在询问陈凌的意见,毕竟这大鸟是主人带回来的,没有陈凌的许可,它们也不敢轻举妄动。
要是换做其他闯入院子的东西,这时早被咬死了。
“一只杂毛鸟而已,别搭理它就好。”
陈凌把两只狗叫到身前,几只小兔子也紧随其后跑到他脚边。
不过在这个空当,陈凌突然注意到,这只鹰隼的视线一直落在小兔子身上,直勾勾的盯着,随着小兔子的移动而移动。
见此陈凌心中顿时明白过来。
定然是经过半个晚上的休养,这只鹰隼精气神恢复了不少,腹中饥饿之际,盯上家里的小兔子了。
但黑娃和小金把家里的东西看得很紧,这些小兔子平时又没少跟它们两个玩闹,哪会让一个陌生的杂毛鸟伤害到它们。
于是就有了刚才的一幕。
“咦?这不是鹰,是只鹞子啊。”
这时王素素也走了出来,见到这鹰隼的模样后,就惊讶的说道。
“鹞子?那不也是种鹰吗?”
陈凌仔细打量了一下,这大鸟一身灰褐色的羽毛,带着些淡黄色弯钩喙,乍一看和鹰隼也没啥区别,就摇摇头道:“反正我是分不太清这些玩意儿的……”
王素素听了就笑:“那是因为这只鹞子比一般鹞子要大上两圈,不信你看它眼圈,有黄眼圈的才是鹰呢,这只显然不是。”
陈凌听了就蹲身去瞧,结果这鹞子好似受惊一般,发出尖锐的一声鸣叫,“嗖”的一下啄向陈凌手腕。
这一下快若闪电,换普通人非被啄下一块肉皮不可。
得亏陈凌的身体素质各方面得到提升,反应也是极其迅速的,手腕一翻就躲开了,并顺势捏住了这只鹞子的脑袋。
虽然被捏住,但这鹞子依然厉声叫着挣扎,爪子也不老实的向陈凌抓来。
>
陈凌顿时气急,捏着脑袋把它甩到了一旁:“他**,我好心救你,你这扁毛畜生还想咬我。”
谁知,从手上把它甩开后,这鹞子竟只是在地上垫了一脚,就扑腾着翅膀,吃力的飞到前边陈玉强家的房檐上了,满眼惊惧的望着下方的陈凌二人。
王素素抬头瞧了两眼,就扭过脸对陈凌道:“它肚子上有伤,应该是被猎枪打中过,这样的鹞子非常害怕人,留下也养不活的。”
陈凌一听也是,这其实跟惊弓之鸟是差不多的道理,心里的气也渐渐顺了。
“其实鹞子不算什么,我小时候还养过白面鸟,气性才叫大,捉到后要是不及时放走,小半天工夫就咽气了。”
王素素笑着道。
这个陈凌小时候也养过,白面鸟有地方叫白颤儿,或者张飞鸟,学名叫“白鹡鸰”,气性很大,被人捉到后,往往养不过夜,便会活活气死。
小两口说着话,也没注意到房檐上的鹞子什么时候溜走的。
陈凌也没在意,只是拍了拍两只狗的脑袋:“你俩最近几天表现不错,今天给你们放假,出去好好疯玩去吧。”
这话一出,黑娃的小金就高兴的不成样子了,激动地哼唧着往他怀里拱,尾巴摇得像两把扫帚。
虽把两只小狗支了出去,但陈凌今天也有事干的。
这些日子采的药材可不少,上午要帮王素素晾晒一下,下午就去田里催生点蔬菜出来,等去县城卖药材的时候顺便卖一下。
不过在吃早饭的时候,村里的大喇叭响了,说是二柱的大棚还有小半个月就要盖好了,今天晚上让乡亲们放松一下,看一场电影。
“好家伙,前段时间村里刚放一场,他又来放,这不会是庆祝有了新欢吧?”
陈凌瞧了对门一眼,依然没有往别处想。
吃过早饭后,小两口把药材晾晒出来。
忙活完这些,陈凌就继续窝在躺椅上看书,王素素则在院子里修整葡萄架,至于陈凌买回来的小说,她是没怎么看的。
不过也对陈凌解释了,她其实喜欢看杂闻轶事,尤其喜欢民间医学类的小故事,对那种以神奇偏方救人,带有玄奇色彩的故事有极大的兴趣。
这是小时候受她爷爷的影响。
陈凌听后就记在心里,准备下次进城看看有没有类似的书,不行等有机会去市里买几套去。
中午的时候,黑娃和小金从外面疯玩回来了,浑身沾满了草叶和泥土,嘴里分别叼着一只半大的野鸡,也不知道是从哪里逮到的。
回到家后,就围着陈凌兴奋的汪汪乱叫,殷勤的围着他摇头摆尾的打转,炫耀自己的战利品。
“素素,咱们今天晌午饭有着落了啊,绝对的美味,……”
王素素这时刚去了趟玉强家,找玉强媳妇借了两把菜种子,准备在后院种上,等长起来后,也不必老往田里跑。
只是王素素进院子后还没搭腔,就有一个大脑袋从她身后钻了出来。
“来,快让俺瞅瞅,富贵你晌午想做啥子好饭哩。”
王素素也跟着笑:“聚胜哥有事找你,晌午饭恐怕得我一个人吃了。”
“哟呵,聚胜哥你这是能喝酒了?那不是巧了嘛,今天晌午,咱们整个小野鸡炖蘑菇。”
陈凌起身一看,发现王聚胜身后还拎着两瓶子酒,惊讶了一下,就高兴的道。
“没有没有,俺就是不能喝这不才来找你的嘛。”
王聚胜急忙摆手,然后笑着道:“秦主任今天过来了,被俺好不容易拉到了家里,俺现在这情况想感谢人家吧,不能喝酒做饭烧菜也拿不出手,只能来找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