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理你?”陆北辰闻言后微微挑眉,看着她似笑非笑,“嗯,好。”
嗯?
他什么反应啊?什么叫做嗯好?
顾初不解地看着他。
陆北辰十分优雅地叉了块切割四方整齐的牛排入口,说了句,“你记住,就算我不理你,你也不准再去找乔云霄。”
“你吃醋了?”顾初咬着叉子,大眼睛亮晶晶的,如头顶上的水晶灯。
陆北辰抬眼看了她,“吃饭的时候不准咬叉子。”
“我又不是小孩子了。”顾初嘟囔了句。
“我只是怕你疯疯癫癫起来见血封喉。”他轻描淡写地说。
顾初抿唇,又歪头瞅着他,“哎,你还没说你到底吃不吃醋呢。”
“不吃醋。”他回答得干脆,“不让你去找他,只是不希望你被他连累,例如,照片的事。”
她一愣,半晌后问,“为什么你不吃醋?”
“我为什么要吃醋?”他反问。
顾初张了张嘴巴,他这话问的她有点受伤了,照这么说,他压根就不在乎她跟乔云霄怎么样是吗?低头吃牛排就不再理会他,心头小小的酸楚。陆北辰坐在对面,将她的情绪尽收眼底,忍着笑,清了清嗓子,“如果没遇上我,乔云霄也能算上人中龙凤马中赤兔。只可惜啊,论长相,他帅不过我,论智慧,他斗不过我。说白了,他乔云霄就是个手下败将,我犯得上吃醋?”
平常吃饭的时候他都很安静,这也算是他在用餐时讲话讲得最多的一次。顾初虽说希望他在吃饭的时候多说说话,但这番话落在耳朵里就有点变味了,抬眼瞪着他,“你也太自大了吧?”
“我更喜欢称这个为自信。”
顾初撇撇嘴。
“你已经是我的了。”陆北辰看着她,眼底含笑。
顾初的脸颊一燥,就有点心跳加速了。他是她男朋友,她是他女朋友,这般承认真是美好。
“初初。”他念了她的名字。
她喜欢听他这么唤她,声调低柔,气流在他的齿间旋落,又从他涔薄而又性感的唇角间轻轻逸出,漾进耳朵里就成了最美的乐章。她抬眼与他对视,他的面色柔和,目光却略有严肃。
“你是我的女朋友。”他很郑重地说,“虽然很多甜言蜜语我不大擅长,但你是我认定的女人,不管怎样,我都不会离开你身边。希望你能够理解,我可以给你想要的自由和空间,但有些原则是务必要去坚守的,相信我,我的出发点只会为你好。所以,你再疯再闹也好,绝对不能离开我,明白吗?”
这是打从跟他确定关系以来,他对她说得最严肃的一次话。顾初先是愣了一下,很快地,心底深处泛起一丝甜意,这甜意慢慢地扩大,继而成了注满蜂蜜的汪洋。
他更像是个综合性恋人。
有时会是*,热情*;有时候会是哥哥,纵容*溺;有时候会是父亲,严苛谨慎。
以前,她总会觉得他爱工作胜过爱她,但鱼姜的那番话加上他今天的这番话,她便明白了一个道理:对于爱情,她再诚惶诚恐其实都无济于事,他有他的尺寸和节奏。他是如此自信而又强大的男人,所以面对爱情,他也绝对会是做主宰的那一位。这种人的特点就是,不轻易变心,所以会在未变心前尽善尽美地来为爱情默默付出,做得永远比说的要多,注定了不爱去解释。然而一旦变了心,那也会是绝对狠心的一个。
她很怕去面对一个狠心的陆北辰,这是她的心结,也是她日夜担忧的问题,就是因为之前她背叛过爱情,所以到了现在,越是幸福安逸她越是紧张。
但今天,陆北辰的这番话是不是给了她一个定心丸?
她开始慢慢觉得,他对爱情的厚重感,也许是她远远不及的。
吃过了饭时间尚早。
天际被夕阳染了漫天的红,由远及近地渲染开来。初秋后,天就开始变短,人也开始变得慵懒。白天还会是热气腾腾,日光沉落时气温就变得微凉,其实大多数人会觉得二十度上下的傍晚舒适极了,但对于顾初来说,她更喜欢琼州入夜的温度,总是要比上海再温暖一点点。
以前她没觉得,现在愈发清晰,也许,是因为她在上海失去了根的缘故。
出了餐厅,夕阳的光稀薄了些,余晖撒落在四处耸立的钢化玻璃上,异常炫彩。
顾初突然很想走走,不想这么早就坐车直奔家里。从她回上海后她就很少逛街,说得更实在些是没倒出功夫逛街。现在正值晚高峰,整个静安区都活络得很,餐厅又靠近南京西路,人来人往甚是热闹。
没了白日的燥热,越夜就越奢华。
是城市的人们,用金钱堆积出来的奢华。
陆北辰见她有点贪婪城市的热闹,便也顺从了她的意愿。
就这样,他一手搭着西服外套,一手拉着她的手,悠闲走在满是繁华的上海街头。在他们身后不远处,是保镖开的车子,缓缓前行,默默保护。再远处,他们的背后是大片的火烧云,映亮了男人英俊的眉宇,柔化了女人含笑的羞涩。
两人外形出色,男的高大,女的娇小,绝然成了来往路人频频回头的对象。
顾初逛了一些小店,无足轻重的小店,就算什么都不买只是瞧着看也够让她心情愉悦了。这是她回上海后最放松的一次,也许,是因为身边陪着他。
“看好什么了?”他问。
顾初嘻嘻笑着,主动挎上了他的胳膊,“倒也没什么。”
“看好什么就告诉我。”他轻声说了句。
“知道了。”她仿佛又找到在厦门时的感觉了,跟钱无关,主要是他可以静静相陪。
顾初承认自己有点虚荣心,尤其是其他女孩子看陆北辰时的眼神,惊艳而又痴迷,再看向他身边的她时,眼神又转为羡慕,甚至还有嫉妒。是的,她能看出那些眼神中的嫉妒之意来,这令她没由来地有种自豪感。
有个很帅气的男朋友,是件挺骄傲的事儿,至少顾初这么认为。
到了南京西路的时候,顾初停了脚步。
看着近在尺咫的高楼,近乎可以耸入云层,与即将霓虹燃亮的繁华上海相互辉映。
她静静地看着它,脸上滑过一丝难以言喻的寂寥。
“怎么了?”陆北辰问,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对面是恒隆广场。
顾初半晌后才说,“以前,我经常来这里买衣服。”只是说了这么一句,剩下的千言万语都堙没在记忆的长河之中,她不应该去回忆的,快乐的也好,悲伤的也罢,过去了就是过去了。
可上海这座城承载了她太多的回忆,哪怕无意间穿过的一个弄堂,都有可能是她曾经留下身影的地方。
陆北辰沉吟片刻,环过她的肩膀,“走。”
“干嘛去?”顾初吓了一跳,被他一路拥着走。
“陪你逛商场买衣服。”
顾初回头张望保镖的车,见那辆车被堵在了马路中央,想掉头有点难,急切地说,“可是车——”
“他们会想办法。”陆北辰拉着她进了恒隆。
这个时间段逛商场的人还不算太多,因为还未到夜深邃的时刻。进了商场,顾初有一瞬的恍惚。有很多店铺已经不是她所熟悉的样子,有的位置变了,有的店面扩了,有的换了装修风格,有的换了代言人……
一时间,她突然觉得这个恒隆有些陌生了。
“喜欢什么就跟我说。”他还是那句话,低柔体贴。
顾初微微上扬了唇角,她知道他这次是顺着她的,关于花钱的方面,他似乎总是特别慷慨。可是,她无法告诉他的是,这里有关她的记忆好像淡了很多,不再是以前她恨不得都能包场的恒隆了。
这里变得陌生而奢华,充满了太多现代感的元素,倒是少了一份怀念。
秋冬的新品早早就挂上了展柜,各大品牌各种设计理念。顾初一家一家地走,步履缓慢,这些品牌这些新品对于她来说都不陌生,虽然她没能力再去消费,但不意味着她远离时尚圈,对于一个近乎是被名牌喂大的她来说,就算家道中落,也不代表她会接受平庸。
平庸,跟是否穿得起品牌无关,只关乎品味。
这是打小母亲就教会她的,告诉了她,一个女人即使再贫穷,也要有精神上的富有,就正如对生活的品味,这是人能区别动物的最好方式。失去了品味,失去了精神上的富有,那么,这个女人就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穷人。
她曾经反驳过母亲,认为品味只跟金钱有关,当时母亲什么都没有,带着她在别墅的林间拾到了一截枯木,回家后,母亲在枯木上打了个小洞,很深的小洞。那时正值春季,迎春花开得正旺,母亲便又随意折了只迎春花,轻轻插在了枯木的小洞里,就摆在了餐桌上。然后问她,觉得怎么样?
她觉得甚美。
于是母亲便说,如果你有心品味,就算没钱,天地万物都能给你提供资源。就像是这株花,与枯木做得花瓶可以搭配,盛开时点缀餐桌,枯落时成了干枝反而多了禅意,如果你不喜欢了,随便剪枝绿植插上也能春意盎然。所以,品味只跟你的心有关。
有些天然形成的东西,是无论如何都丢不了的,她从母亲身上继承了品味,以至于哪怕日后再如何辛苦她都不曾辜负过生活。
对于品牌的东西她当然是喜爱,这更是女孩子的属性了,每一年每一个品牌的新品她都看在眼里,汲取品味的资源很多,例如这些品牌的设计理念,又何尝不是设计师们的品味?
“喜欢的话进去试试。”在展柜前站得久了,陆北辰误以为她是在看模特身上的衣服出神,说了句。
顾初这才反应过来,“不,我不是——”
“大衣很适合你。”他轻轻打断她的话。
顾初抬眼看过去。
是件冬季新品大衣,以焦橙色为主,介于橙色和黄色之间的暖调色彩,不会太过扎眼,却又因为比橙色多了那么一份沉稳感而令人眼前一亮。是今年的主打色,让人想起日落时分的漫天晚霞,于深秋初冬声时节最为合适。大衣又以浅灰色调点缀,两种颜色一主一辅,交织在一起是最上层的搭配。
这件大衣她见过,在凌双负责的时尚杂志上曾推出过,是巴黎时装周上号称最为奢贵的大衣,听说用料都以全球最顶级的山羊绒为主,而且还都是摘取山羊绒最柔和的部分,纯手工设计,为今秋这个品牌最受瞩目的限量版。
衣服往往就是这样,一分钱一分货,这件大衣着实漂亮又内敛。
极奢的材质,必然会有极奢的价格。
顾初死活就不进去。
陆北辰没辙,干脆牵过她的手拉着她进了店。
进店没多久,两名保镖也赶到了,但没进店打扰,只是在店前附近,来默默守护陆北辰和顾初的安危。
看见新衣服会心生愉悦,这是女孩子们的通病。新品到店不少,秋冬设计感往往最能代表一个品牌的品味。陆北辰命人拿了那件大衣,除此之外,他又亲自选了几套适合她的裙装。
“太多了。”顾初压低着嗓音对他说。
身后一直恭恭敬敬跟着两名女店员,她也不好意思推拖。
陆北辰浅笑,“不多,看看还喜欢哪件。”
顾初也不想让身后的女店员觉得自己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便挺直了腰板,在店内逐一地看。最后又选了几套出来,女店员有条不紊地逐一拿进了试衣间。
顾初试衣服的时候,陆北辰坐在沙发上等候。
这间店很聪明,不会在杂志架上放太多女性杂志,而是财经、商界或男性感兴趣为主的读物。陆北辰先是拿了手旁的一本金融杂志,翻开看了几页,当看到有一篇文章是关于“陆门”的,便将其阖上。有信手择了本有关科学物理等方面的杂志,这一次,看得仔细。
一名女店员守在试衣间门口,另外两名女店员凑在一起用极小的声音嘀咕着。
“那男的真帅。”
“女的也漂亮啊,站在一起不要太抢眼啦。”
“出手阔气的男人就是迷人,看人家进店,随便挑随便选,那女的太幸福了。”
“还不知道最后能买走几件呢,话别说得太早,单是那件大衣价格就不菲,还一次性选了那么多衣服,我看啊,说不准最后就只是试试啦,咱们又不是没遇上过这样的客人。”
“所以说要你平时多观察客人嘛。”其中一个女店员朝着陆北辰方向努努嘴,“先不说他身上的衬衫一看就是私人定制的,单说他的那条皮带就大有来头,这男人啊,一看手表二看腰带,一点都没错的。”
“皮带怎么了?顶多不就是一名牌嘛。”
“是stefanoricci的皮带,是来自佛罗伦萨手工坊最卓越的手工技术。听说他们的皮带都是用密西西比河的小鳄鱼皮为原料,光是打磨原皮就是耗费数月之多呢,再加上来自法国山区的顶级小牛皮,整条腰带下来,那只能是身份的象征。”另一名女店员叹息,“能买得起这种皮带的男人,可不容小觑,很多有钱人未必有这个品味。”
“你这么一说,我倒是觉得他有点眼熟呢。”
“肯定是个大人物,你看门外的那两个人没有?十有八九是保镖。”
“唉,长得帅身份又尊贵的男人我怎么碰不到?”
顾初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恰巧听见了女店员的最后一句话,她听在耳朵里,虽表面不动声色,但心里已是乐开了花。抬眼看向店内休息区,陆北辰就靠在沙发上,一手搭在沙发扶手一手在翻看杂志。
他很安静地坐在那儿,白衬衫烟灰色西裤,简约而干净,店内的光亮来自棱角分明的水晶灯,投落在他宽阔的肩膀上,又有零星的光亮跃入他的眼角眉梢,衬得他愈发英俊尊贵。
有女店员上前恭敬地将他的外套挂好,眼里是亮的光,顾初看得清楚。
见这一幕,她的心就蓦地跳窜一下,这么看着他,便会愈发觉得这个男人是如此地优秀,他吸纳了太多人的目光却熟视无睹,静静地坐在那儿,只是为了,陪她。
他抬眼,见她出来后唇角微微上扬,将手里的杂志搁放一旁。
如此,更是令她倍感骄傲。
“好看吗?”顾初在他面前轻轻转了一圈。
陆北辰说,“很好看。”
女为悦己者容,听了这话,顾初自然是高兴。
“还有其他几件,我试了之后你要帮我看啊。”她愉悦地说。
“好。”
她便兴高采烈地“扑”回试衣间。
就这样,顾初的兴致被挑了起来,一件一件地试。女人试衣服本来就耗时,他却始终耐性等待,不急不躁,看得女店员们一脸的羡慕。
“你不能说每件都好看啊。”当顾初穿着新装再次得到他的肯定后,冲着他瞪了一眼说。
陆北辰抿唇展笑,“你穿得好看我当然会说好看。”
“那你觉得哪件不适合我?”顾初故意问。
陆北辰思量了片刻,说,“冷色调的衣服不要穿了。”
“我不适合冷色调的吗?”顾初反驳,小眉头微微一扬。
“不是不适合,而是我更喜欢看你穿暖色调的衣服。”陆北辰起身,趁着为她调整衣衫的空档顺势落下脸颊,“穿冷色调的衣服会让你的脸色看上去更苍白,别人会误会。”
“误会什么?”
他低笑,近乎耳语,“会误会我在*上有多么欲求不满。”
“你本来就——”顾初话说到一半儿,脸蹭地红了,推搡了他一下,“讨厌!”
陆北辰笑了,唇角上扬。
“你的喜好可决定不了我。”顾初虽这么说着,但还是转手将冷色调的衣服给了店员。
陆北辰刚要开口,就听有人叫了声,“北辰?”
女人的声音,轻轻柔柔。
顾初一怔,转头看过去,进店的竟然是许久不见的林嘉悦。
她的头发又长了一些,显得愈发女人味十足,露出一侧漂亮的耳骨,精致的耳垂有微微的闪亮。顾初认得那枚耳钉,林嘉悦说是陆北辰送给她的,她最为喜欢所以一直戴着。
直到,此时此刻。
陆北辰的面色没有太大变化,不见惊愕,但也不见熟络,只是听他淡淡开口说了句,“很巧。”
“是啊真巧。”林嘉悦上前,眼睛落在了顾初身上,笑容温柔,“我刚从国外回来,想着来逛街轻松一下,没想到遇上你们了。”
只是一眼,林嘉悦竟恍然间觉得快不认识眼前的女人就是顾初了。
她承认顾初是漂亮,只是过去她的脸色太过苍白,令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眼里的忧伤、退缩和隐忍,那时候在她眼里,顾初就是那只折断了翅膀的雏鸟,就算再漂亮也像个废人似的,男人靠近她许都是因为她的楚楚可怜,但怜悯不等同于爱情,她知道陆北辰再清冷也不过是个男人,是男人都抵不过她的楚楚可怜吧。
可现在,顾初像是变了个人似的,有着脱胎换骨的美。她的脸颊是白希不再是苍白虚弱,白里透着浅浅的粉红,剔透得如同水蜜桃,她的眼晶莹光亮,闪烁着异常逼人的灵气,嫣红的樱唇轻轻一抿时,有勾得男人犯罪的性感,又有令男人忍不住*溺的俏皮。
这,还是她所认识的顾初吗?
一个处于恋爱中的女人,最明显的变化就是眼神和皮肤,顾初两样都占了,再加上能使得陆北辰亲自相陪逛商场,看来,他们两人的感情已经很浓厚了。
她因为陆北辰而变得愈发漂亮,他也因为她去做了平日不屑去做的事。
虽然知道要放手,但林嘉悦心里还是堵得慌,陆北辰未曾这么对待过她,哪怕只有一次,都是奢望。
题外话:
今天更新完毕,明天上午九点有预设,大家看文请早,再次感谢读者朋友们的理解和支持!sxbiquge/read/28/28802/ )
嗯?
他什么反应啊?什么叫做嗯好?
顾初不解地看着他。
陆北辰十分优雅地叉了块切割四方整齐的牛排入口,说了句,“你记住,就算我不理你,你也不准再去找乔云霄。”
“你吃醋了?”顾初咬着叉子,大眼睛亮晶晶的,如头顶上的水晶灯。
陆北辰抬眼看了她,“吃饭的时候不准咬叉子。”
“我又不是小孩子了。”顾初嘟囔了句。
“我只是怕你疯疯癫癫起来见血封喉。”他轻描淡写地说。
顾初抿唇,又歪头瞅着他,“哎,你还没说你到底吃不吃醋呢。”
“不吃醋。”他回答得干脆,“不让你去找他,只是不希望你被他连累,例如,照片的事。”
她一愣,半晌后问,“为什么你不吃醋?”
“我为什么要吃醋?”他反问。
顾初张了张嘴巴,他这话问的她有点受伤了,照这么说,他压根就不在乎她跟乔云霄怎么样是吗?低头吃牛排就不再理会他,心头小小的酸楚。陆北辰坐在对面,将她的情绪尽收眼底,忍着笑,清了清嗓子,“如果没遇上我,乔云霄也能算上人中龙凤马中赤兔。只可惜啊,论长相,他帅不过我,论智慧,他斗不过我。说白了,他乔云霄就是个手下败将,我犯得上吃醋?”
平常吃饭的时候他都很安静,这也算是他在用餐时讲话讲得最多的一次。顾初虽说希望他在吃饭的时候多说说话,但这番话落在耳朵里就有点变味了,抬眼瞪着他,“你也太自大了吧?”
“我更喜欢称这个为自信。”
顾初撇撇嘴。
“你已经是我的了。”陆北辰看着她,眼底含笑。
顾初的脸颊一燥,就有点心跳加速了。他是她男朋友,她是他女朋友,这般承认真是美好。
“初初。”他念了她的名字。
她喜欢听他这么唤她,声调低柔,气流在他的齿间旋落,又从他涔薄而又性感的唇角间轻轻逸出,漾进耳朵里就成了最美的乐章。她抬眼与他对视,他的面色柔和,目光却略有严肃。
“你是我的女朋友。”他很郑重地说,“虽然很多甜言蜜语我不大擅长,但你是我认定的女人,不管怎样,我都不会离开你身边。希望你能够理解,我可以给你想要的自由和空间,但有些原则是务必要去坚守的,相信我,我的出发点只会为你好。所以,你再疯再闹也好,绝对不能离开我,明白吗?”
这是打从跟他确定关系以来,他对她说得最严肃的一次话。顾初先是愣了一下,很快地,心底深处泛起一丝甜意,这甜意慢慢地扩大,继而成了注满蜂蜜的汪洋。
他更像是个综合性恋人。
有时会是*,热情*;有时候会是哥哥,纵容*溺;有时候会是父亲,严苛谨慎。
以前,她总会觉得他爱工作胜过爱她,但鱼姜的那番话加上他今天的这番话,她便明白了一个道理:对于爱情,她再诚惶诚恐其实都无济于事,他有他的尺寸和节奏。他是如此自信而又强大的男人,所以面对爱情,他也绝对会是做主宰的那一位。这种人的特点就是,不轻易变心,所以会在未变心前尽善尽美地来为爱情默默付出,做得永远比说的要多,注定了不爱去解释。然而一旦变了心,那也会是绝对狠心的一个。
她很怕去面对一个狠心的陆北辰,这是她的心结,也是她日夜担忧的问题,就是因为之前她背叛过爱情,所以到了现在,越是幸福安逸她越是紧张。
但今天,陆北辰的这番话是不是给了她一个定心丸?
她开始慢慢觉得,他对爱情的厚重感,也许是她远远不及的。
吃过了饭时间尚早。
天际被夕阳染了漫天的红,由远及近地渲染开来。初秋后,天就开始变短,人也开始变得慵懒。白天还会是热气腾腾,日光沉落时气温就变得微凉,其实大多数人会觉得二十度上下的傍晚舒适极了,但对于顾初来说,她更喜欢琼州入夜的温度,总是要比上海再温暖一点点。
以前她没觉得,现在愈发清晰,也许,是因为她在上海失去了根的缘故。
出了餐厅,夕阳的光稀薄了些,余晖撒落在四处耸立的钢化玻璃上,异常炫彩。
顾初突然很想走走,不想这么早就坐车直奔家里。从她回上海后她就很少逛街,说得更实在些是没倒出功夫逛街。现在正值晚高峰,整个静安区都活络得很,餐厅又靠近南京西路,人来人往甚是热闹。
没了白日的燥热,越夜就越奢华。
是城市的人们,用金钱堆积出来的奢华。
陆北辰见她有点贪婪城市的热闹,便也顺从了她的意愿。
就这样,他一手搭着西服外套,一手拉着她的手,悠闲走在满是繁华的上海街头。在他们身后不远处,是保镖开的车子,缓缓前行,默默保护。再远处,他们的背后是大片的火烧云,映亮了男人英俊的眉宇,柔化了女人含笑的羞涩。
两人外形出色,男的高大,女的娇小,绝然成了来往路人频频回头的对象。
顾初逛了一些小店,无足轻重的小店,就算什么都不买只是瞧着看也够让她心情愉悦了。这是她回上海后最放松的一次,也许,是因为身边陪着他。
“看好什么了?”他问。
顾初嘻嘻笑着,主动挎上了他的胳膊,“倒也没什么。”
“看好什么就告诉我。”他轻声说了句。
“知道了。”她仿佛又找到在厦门时的感觉了,跟钱无关,主要是他可以静静相陪。
顾初承认自己有点虚荣心,尤其是其他女孩子看陆北辰时的眼神,惊艳而又痴迷,再看向他身边的她时,眼神又转为羡慕,甚至还有嫉妒。是的,她能看出那些眼神中的嫉妒之意来,这令她没由来地有种自豪感。
有个很帅气的男朋友,是件挺骄傲的事儿,至少顾初这么认为。
到了南京西路的时候,顾初停了脚步。
看着近在尺咫的高楼,近乎可以耸入云层,与即将霓虹燃亮的繁华上海相互辉映。
她静静地看着它,脸上滑过一丝难以言喻的寂寥。
“怎么了?”陆北辰问,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对面是恒隆广场。
顾初半晌后才说,“以前,我经常来这里买衣服。”只是说了这么一句,剩下的千言万语都堙没在记忆的长河之中,她不应该去回忆的,快乐的也好,悲伤的也罢,过去了就是过去了。
可上海这座城承载了她太多的回忆,哪怕无意间穿过的一个弄堂,都有可能是她曾经留下身影的地方。
陆北辰沉吟片刻,环过她的肩膀,“走。”
“干嘛去?”顾初吓了一跳,被他一路拥着走。
“陪你逛商场买衣服。”
顾初回头张望保镖的车,见那辆车被堵在了马路中央,想掉头有点难,急切地说,“可是车——”
“他们会想办法。”陆北辰拉着她进了恒隆。
这个时间段逛商场的人还不算太多,因为还未到夜深邃的时刻。进了商场,顾初有一瞬的恍惚。有很多店铺已经不是她所熟悉的样子,有的位置变了,有的店面扩了,有的换了装修风格,有的换了代言人……
一时间,她突然觉得这个恒隆有些陌生了。
“喜欢什么就跟我说。”他还是那句话,低柔体贴。
顾初微微上扬了唇角,她知道他这次是顺着她的,关于花钱的方面,他似乎总是特别慷慨。可是,她无法告诉他的是,这里有关她的记忆好像淡了很多,不再是以前她恨不得都能包场的恒隆了。
这里变得陌生而奢华,充满了太多现代感的元素,倒是少了一份怀念。
秋冬的新品早早就挂上了展柜,各大品牌各种设计理念。顾初一家一家地走,步履缓慢,这些品牌这些新品对于她来说都不陌生,虽然她没能力再去消费,但不意味着她远离时尚圈,对于一个近乎是被名牌喂大的她来说,就算家道中落,也不代表她会接受平庸。
平庸,跟是否穿得起品牌无关,只关乎品味。
这是打小母亲就教会她的,告诉了她,一个女人即使再贫穷,也要有精神上的富有,就正如对生活的品味,这是人能区别动物的最好方式。失去了品味,失去了精神上的富有,那么,这个女人就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穷人。
她曾经反驳过母亲,认为品味只跟金钱有关,当时母亲什么都没有,带着她在别墅的林间拾到了一截枯木,回家后,母亲在枯木上打了个小洞,很深的小洞。那时正值春季,迎春花开得正旺,母亲便又随意折了只迎春花,轻轻插在了枯木的小洞里,就摆在了餐桌上。然后问她,觉得怎么样?
她觉得甚美。
于是母亲便说,如果你有心品味,就算没钱,天地万物都能给你提供资源。就像是这株花,与枯木做得花瓶可以搭配,盛开时点缀餐桌,枯落时成了干枝反而多了禅意,如果你不喜欢了,随便剪枝绿植插上也能春意盎然。所以,品味只跟你的心有关。
有些天然形成的东西,是无论如何都丢不了的,她从母亲身上继承了品味,以至于哪怕日后再如何辛苦她都不曾辜负过生活。
对于品牌的东西她当然是喜爱,这更是女孩子的属性了,每一年每一个品牌的新品她都看在眼里,汲取品味的资源很多,例如这些品牌的设计理念,又何尝不是设计师们的品味?
“喜欢的话进去试试。”在展柜前站得久了,陆北辰误以为她是在看模特身上的衣服出神,说了句。
顾初这才反应过来,“不,我不是——”
“大衣很适合你。”他轻轻打断她的话。
顾初抬眼看过去。
是件冬季新品大衣,以焦橙色为主,介于橙色和黄色之间的暖调色彩,不会太过扎眼,却又因为比橙色多了那么一份沉稳感而令人眼前一亮。是今年的主打色,让人想起日落时分的漫天晚霞,于深秋初冬声时节最为合适。大衣又以浅灰色调点缀,两种颜色一主一辅,交织在一起是最上层的搭配。
这件大衣她见过,在凌双负责的时尚杂志上曾推出过,是巴黎时装周上号称最为奢贵的大衣,听说用料都以全球最顶级的山羊绒为主,而且还都是摘取山羊绒最柔和的部分,纯手工设计,为今秋这个品牌最受瞩目的限量版。
衣服往往就是这样,一分钱一分货,这件大衣着实漂亮又内敛。
极奢的材质,必然会有极奢的价格。
顾初死活就不进去。
陆北辰没辙,干脆牵过她的手拉着她进了店。
进店没多久,两名保镖也赶到了,但没进店打扰,只是在店前附近,来默默守护陆北辰和顾初的安危。
看见新衣服会心生愉悦,这是女孩子们的通病。新品到店不少,秋冬设计感往往最能代表一个品牌的品味。陆北辰命人拿了那件大衣,除此之外,他又亲自选了几套适合她的裙装。
“太多了。”顾初压低着嗓音对他说。
身后一直恭恭敬敬跟着两名女店员,她也不好意思推拖。
陆北辰浅笑,“不多,看看还喜欢哪件。”
顾初也不想让身后的女店员觉得自己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便挺直了腰板,在店内逐一地看。最后又选了几套出来,女店员有条不紊地逐一拿进了试衣间。
顾初试衣服的时候,陆北辰坐在沙发上等候。
这间店很聪明,不会在杂志架上放太多女性杂志,而是财经、商界或男性感兴趣为主的读物。陆北辰先是拿了手旁的一本金融杂志,翻开看了几页,当看到有一篇文章是关于“陆门”的,便将其阖上。有信手择了本有关科学物理等方面的杂志,这一次,看得仔细。
一名女店员守在试衣间门口,另外两名女店员凑在一起用极小的声音嘀咕着。
“那男的真帅。”
“女的也漂亮啊,站在一起不要太抢眼啦。”
“出手阔气的男人就是迷人,看人家进店,随便挑随便选,那女的太幸福了。”
“还不知道最后能买走几件呢,话别说得太早,单是那件大衣价格就不菲,还一次性选了那么多衣服,我看啊,说不准最后就只是试试啦,咱们又不是没遇上过这样的客人。”
“所以说要你平时多观察客人嘛。”其中一个女店员朝着陆北辰方向努努嘴,“先不说他身上的衬衫一看就是私人定制的,单说他的那条皮带就大有来头,这男人啊,一看手表二看腰带,一点都没错的。”
“皮带怎么了?顶多不就是一名牌嘛。”
“是stefanoricci的皮带,是来自佛罗伦萨手工坊最卓越的手工技术。听说他们的皮带都是用密西西比河的小鳄鱼皮为原料,光是打磨原皮就是耗费数月之多呢,再加上来自法国山区的顶级小牛皮,整条腰带下来,那只能是身份的象征。”另一名女店员叹息,“能买得起这种皮带的男人,可不容小觑,很多有钱人未必有这个品味。”
“你这么一说,我倒是觉得他有点眼熟呢。”
“肯定是个大人物,你看门外的那两个人没有?十有八九是保镖。”
“唉,长得帅身份又尊贵的男人我怎么碰不到?”
顾初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恰巧听见了女店员的最后一句话,她听在耳朵里,虽表面不动声色,但心里已是乐开了花。抬眼看向店内休息区,陆北辰就靠在沙发上,一手搭在沙发扶手一手在翻看杂志。
他很安静地坐在那儿,白衬衫烟灰色西裤,简约而干净,店内的光亮来自棱角分明的水晶灯,投落在他宽阔的肩膀上,又有零星的光亮跃入他的眼角眉梢,衬得他愈发英俊尊贵。
有女店员上前恭敬地将他的外套挂好,眼里是亮的光,顾初看得清楚。
见这一幕,她的心就蓦地跳窜一下,这么看着他,便会愈发觉得这个男人是如此地优秀,他吸纳了太多人的目光却熟视无睹,静静地坐在那儿,只是为了,陪她。
他抬眼,见她出来后唇角微微上扬,将手里的杂志搁放一旁。
如此,更是令她倍感骄傲。
“好看吗?”顾初在他面前轻轻转了一圈。
陆北辰说,“很好看。”
女为悦己者容,听了这话,顾初自然是高兴。
“还有其他几件,我试了之后你要帮我看啊。”她愉悦地说。
“好。”
她便兴高采烈地“扑”回试衣间。
就这样,顾初的兴致被挑了起来,一件一件地试。女人试衣服本来就耗时,他却始终耐性等待,不急不躁,看得女店员们一脸的羡慕。
“你不能说每件都好看啊。”当顾初穿着新装再次得到他的肯定后,冲着他瞪了一眼说。
陆北辰抿唇展笑,“你穿得好看我当然会说好看。”
“那你觉得哪件不适合我?”顾初故意问。
陆北辰思量了片刻,说,“冷色调的衣服不要穿了。”
“我不适合冷色调的吗?”顾初反驳,小眉头微微一扬。
“不是不适合,而是我更喜欢看你穿暖色调的衣服。”陆北辰起身,趁着为她调整衣衫的空档顺势落下脸颊,“穿冷色调的衣服会让你的脸色看上去更苍白,别人会误会。”
“误会什么?”
他低笑,近乎耳语,“会误会我在*上有多么欲求不满。”
“你本来就——”顾初话说到一半儿,脸蹭地红了,推搡了他一下,“讨厌!”
陆北辰笑了,唇角上扬。
“你的喜好可决定不了我。”顾初虽这么说着,但还是转手将冷色调的衣服给了店员。
陆北辰刚要开口,就听有人叫了声,“北辰?”
女人的声音,轻轻柔柔。
顾初一怔,转头看过去,进店的竟然是许久不见的林嘉悦。
她的头发又长了一些,显得愈发女人味十足,露出一侧漂亮的耳骨,精致的耳垂有微微的闪亮。顾初认得那枚耳钉,林嘉悦说是陆北辰送给她的,她最为喜欢所以一直戴着。
直到,此时此刻。
陆北辰的面色没有太大变化,不见惊愕,但也不见熟络,只是听他淡淡开口说了句,“很巧。”
“是啊真巧。”林嘉悦上前,眼睛落在了顾初身上,笑容温柔,“我刚从国外回来,想着来逛街轻松一下,没想到遇上你们了。”
只是一眼,林嘉悦竟恍然间觉得快不认识眼前的女人就是顾初了。
她承认顾初是漂亮,只是过去她的脸色太过苍白,令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眼里的忧伤、退缩和隐忍,那时候在她眼里,顾初就是那只折断了翅膀的雏鸟,就算再漂亮也像个废人似的,男人靠近她许都是因为她的楚楚可怜,但怜悯不等同于爱情,她知道陆北辰再清冷也不过是个男人,是男人都抵不过她的楚楚可怜吧。
可现在,顾初像是变了个人似的,有着脱胎换骨的美。她的脸颊是白希不再是苍白虚弱,白里透着浅浅的粉红,剔透得如同水蜜桃,她的眼晶莹光亮,闪烁着异常逼人的灵气,嫣红的樱唇轻轻一抿时,有勾得男人犯罪的性感,又有令男人忍不住*溺的俏皮。
这,还是她所认识的顾初吗?
一个处于恋爱中的女人,最明显的变化就是眼神和皮肤,顾初两样都占了,再加上能使得陆北辰亲自相陪逛商场,看来,他们两人的感情已经很浓厚了。
她因为陆北辰而变得愈发漂亮,他也因为她去做了平日不屑去做的事。
虽然知道要放手,但林嘉悦心里还是堵得慌,陆北辰未曾这么对待过她,哪怕只有一次,都是奢望。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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