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了北地后, 彻彻底底连一丝绿色都看不见了。南方的冬日里, 仍旧有葱笼树木, 南上京此时虽也是秋末了, 但菊花肥硕,裴舜卿离京之时还是满城的花香。然而北地寒苦, 未及入冬便已寒风彻骨。
马车粼粼, 已经能隐约看见远处成片的灰色军营帐篷顶。裴舜卿喉中发痒,压抑住想要咳嗽的感觉后, 呼出一口白气,拉上了马车帘子。
盛勇侯应朗早早便得到了消息, 此刻站在军营门口,见到从马车上下来的裴舜卿, 他几步上前去道了声:“裴大人, 此行辛苦了!”
裴舜卿同样, 态度恭敬的下了马车后,行礼道:“下官裴舜卿见过侯爷, 此番是来传信的,北宁驻军二十万, 明日便到。”
盛勇侯身后的几个将士闻言都露出笑容, 显得轻松不少。
“来来,裴大人快进营去, 外边风大, 这回可多亏裴大人了, 唉, 前些日子粮草吃尽,大家伙吃不上饭,御敌都没力气,现在好了,粮草也有了,援兵也有了,这回可要好好把那些狼戎杀杀威风!打的他们再不敢来犯!”
一行人进了军营,商量过正事后,已经过了两个时辰。帐子里点上了灯,其他将士们全都离开了,军帐里就只剩下了两人。
裴舜卿从一旁的位子上坐起来,来到盛勇侯应朗面前,深深一鞠,“岳丈在上,小婿没能照顾好妻子,她在上月初十那日,已经去了,请岳丈节哀。”
盛勇侯是个长髯大汉,五十多快六十岁的年纪,看上去身体还很硬朗,但两鬓已经斑白。此刻的盛勇侯不复刚才的果断自信,眉间深深的沟壑布满了痛楚,他弯腰扶起了裴舜卿,口中道:
“我已经知道了,前些日子收到京中来信……你没有哪里做的不好,你把娴娴照顾的很好,也没有违背我们当年的约定,我该感谢你,我知道作为一个父亲,我是自私的,你怪我也好,不怪我也好,如今我也该向你慎重道谢以及赔礼。”
说着,他站起来就要跪,被裴舜卿一把扶住。“岳丈万万不可!我怎么能受你这一跪。”
盛勇侯却不管,执拗的给他行了一礼,然后才站起来,他一个多年征战的铁血男儿,此刻却是双眼发红,语气里都带着两分沙哑。
“我的娴娴啊,从出生起就有几次差点死去,养活的那么艰难。她刚出生的时候,小的还没有我一只手大,我都怕说话大声点也会震着她。这么多年,我一个人既当爹又当娘的把她拉扯大,生怕哪天她一个不小心就死了,我这二十多年,没有一天睡过好觉。”他摸了摸自己的白发,“从知道娴娴活不过二十岁开始,我这头发就白了。”
“连清台山的柳真人都说,娴娴活不过二十,但她现在却活到了二十一,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这已经是上天保佑了,裴舜卿啊,我真的应该感谢你,作为一个父亲,我这辈子已经尽了自己所有的力气去保护我的孩子,现在她死了,我虽然心里难过,但我更希望她早早去投胎,下辈子做个健健康康的孩子,有个健康的身体,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
裴舜卿看到盛勇侯说着说着,伸手捂住了脸,从指缝里溢出透明的水渍。
听说当年这位盛勇侯跟随先帝北征的时候,在战场上半个身子几乎都被劈开了,也没吭一声,可现在,说起去世的女儿,他再也忍不住悲痛的落下泪来。
裴舜卿坐在他身边,什么话都没说。他很清楚盛勇侯是什么样的心情,因为他也是如此,心上的人走了,心里也空了一块,日日夜夜都冰凉透骨,空虚难言。
良久之后,盛勇侯收拾了心情,他抬起皲裂的手掌擦了擦脸上的泪水,看向身旁的裴舜卿,认真的说:“虽然这话不应当我说,但是,你家已经没有长辈了,我也算是你的长辈,于情于理我该说两句。”
“我家娴娴走了,你别想着她了,早些再娶妻生子吧,莫再耽误了。”
“我很感谢你当初娶娴娴的时候,愿意同意我无礼的要求,即便其中有其他缘由,但我相信你是爱娴娴的,可是人死不能复生,你还是听我一句劝,人生那么长,不要太死心眼了。”
裴舜卿摇了摇头,却没有再说什么,稍坐一会儿就直接告辞离开了。
帐篷中只剩下盛勇侯一个人后,他望着跳跃的火光,想起三年前那会儿的光景。那会儿先帝越老越糊涂,几个儿子为了皇位斗得你死我活,而他应朗就是个人人都想争夺的香饽饽,大皇子说要娶他的女儿做侧妃,七皇子更是让出了正妃之位,就为了能得到他的支持。
这些人明明知道他的女儿是个活不了多久的病秧子,还是为了他的支持,到处造势要娶他的女儿。先帝也是个傻的,临死了还把心偏到了天边,竟然听七皇子怂恿,想给女儿和七皇子赐婚。
应朗又不傻,他怎么会愿意把女儿嫁进那种七皇子府那种乌烟瘴气的地方,要是真进去了,怕是没几天就要被气死了。不得已之下,他找了不少的青年才俊让女儿挑选,想赶在赐婚前把女儿安顿好。
那些都是他精挑细选出来的好男儿,不管女儿要嫁哪一个,他这个当爹的都能保证以后女儿的日子过得舒心。这些男子虽然家世不好,可是好拿捏,至少不会让女儿嫁过去后受委屈。
但是那天,裴舜卿找上了门。
应朗对裴舜卿早有耳闻,当年的殿试他不在,但是因为宰相宋渊和翰林院的老学士都跟他说起过这个年轻人,称他为今后的朝中栋梁,假以时日定能成大气候,所以应朗就记住了他。
应朗也知道裴舜卿是五皇子的人。最开始他以为裴舜卿过来,也是因为五皇子那边出手,可是接下来裴舜卿的一番话,却叫应朗惊讶。
裴舜卿他是爱上他家娴娴,才会主动来求娶的。如果不是这一遭,他恐怕要一直等到功成名就才会上门来求娶,而不是如今这样,像是为了交换利益一般。
应朗并没有立刻答应他求娶,却松口让他一起在那里等待。最后果然就如应朗所料,他的女儿选择了裴舜卿。确实,裴舜卿不仅有才,还长得一表人才风度翩翩,即便应朗欣赏的是军队里那些硬汉子,也不得不承认小姑娘家确实会比较喜欢裴舜卿这种俊美至极的男子。
可是那时候就算女儿选择了裴舜卿,应朗心中也不太乐意把女儿嫁给他,因为他感觉到女儿非常喜欢裴舜卿。
只是见了一面而已,若是真的嫁给他了,朝夕相处,女儿日后一定会爱上他的。若是他的女儿身体健康,裴舜卿又是个佳婿,两情相悦他自然没什么好阻拦。
可是,清台山的柳真人说了,她的娴娴若想活到二十,便不能乍惊乍喜,不能极喜极怒,任何太过剧烈的情绪波动她都最好不要有。
这样无法承受正常人一般喜怒哀乐的娴娴,他就连书画下棋之流都害怕会耗损女儿心神,如何能看她沾染世间上最伤人的情爱,他宁愿给娴娴找个不那么喜欢的,平平淡淡,过完她剩下的那两年。
可终究还是抵不过裴舜卿的执拗,所以应朗告诉他,应娴最多只能再活两年了,她的身体无法承受男女之间的欢爱,所以他不能碰她。还有,他必须保证,不和应娴太过亲密,不能让应娴爱上他。
他裴舜卿若是一定要娶,就只能是像这样,请回去一个玉娃娃一般,不能接近,不能表露自己的喜爱,不能牵动对方的心绪起伏。
就连应朗自己都觉得这对于一个心中有爱的人来说太过过分,可是裴舜卿沉默良久后却答应了下来。
“即便如此,我也不愿意看着她嫁给他人。”裴舜卿那时候是这么说的。
后来,女儿嫁了过去。裴舜卿遵守着他们的约定,和女儿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应朗对他很满意,可心里也忍不住觉得愧疚。他自己明白,爱一个人却要硬生生藏住,是多么难忍的事情,可裴舜卿做到了。
他的女儿被照顾的好好的,还活到了二十一岁。
“娴娴啊,爹希望你下辈子投胎个好人家,有个健健康康的身子,还能有一个人愿意这样爱护你。”
——
第三天,裴舜卿准备离开,应朗前去相送。裴舜卿站在马车旁遥望一眼远处满是风霜的城墙,然后对应朗道:“她的尸身我令人收殓,用冰制棺木保存完好,等岳丈得胜归京,再去见她一面后,我才会将她下葬。我想她也希望,最后能有岳丈相送。”
应朗握紧拳头,大声应道:“好,待我得胜归去,送我爱女最后一程,定不会让她久等!”
裴舜卿点点头,上了马车,离开了寒风凌冽的北地。
——
一个月后,盛勇侯大军在琅塬城外三十里,歼敌十万,大胜。狼戎残兵败逃,连同王帐一起迁入了草原深处。sxbiquge/read/34/34477/ )
马车粼粼, 已经能隐约看见远处成片的灰色军营帐篷顶。裴舜卿喉中发痒,压抑住想要咳嗽的感觉后, 呼出一口白气,拉上了马车帘子。
盛勇侯应朗早早便得到了消息, 此刻站在军营门口,见到从马车上下来的裴舜卿, 他几步上前去道了声:“裴大人, 此行辛苦了!”
裴舜卿同样, 态度恭敬的下了马车后,行礼道:“下官裴舜卿见过侯爷, 此番是来传信的,北宁驻军二十万, 明日便到。”
盛勇侯身后的几个将士闻言都露出笑容, 显得轻松不少。
“来来,裴大人快进营去, 外边风大, 这回可多亏裴大人了, 唉, 前些日子粮草吃尽,大家伙吃不上饭,御敌都没力气,现在好了,粮草也有了,援兵也有了,这回可要好好把那些狼戎杀杀威风!打的他们再不敢来犯!”
一行人进了军营,商量过正事后,已经过了两个时辰。帐子里点上了灯,其他将士们全都离开了,军帐里就只剩下了两人。
裴舜卿从一旁的位子上坐起来,来到盛勇侯应朗面前,深深一鞠,“岳丈在上,小婿没能照顾好妻子,她在上月初十那日,已经去了,请岳丈节哀。”
盛勇侯是个长髯大汉,五十多快六十岁的年纪,看上去身体还很硬朗,但两鬓已经斑白。此刻的盛勇侯不复刚才的果断自信,眉间深深的沟壑布满了痛楚,他弯腰扶起了裴舜卿,口中道:
“我已经知道了,前些日子收到京中来信……你没有哪里做的不好,你把娴娴照顾的很好,也没有违背我们当年的约定,我该感谢你,我知道作为一个父亲,我是自私的,你怪我也好,不怪我也好,如今我也该向你慎重道谢以及赔礼。”
说着,他站起来就要跪,被裴舜卿一把扶住。“岳丈万万不可!我怎么能受你这一跪。”
盛勇侯却不管,执拗的给他行了一礼,然后才站起来,他一个多年征战的铁血男儿,此刻却是双眼发红,语气里都带着两分沙哑。
“我的娴娴啊,从出生起就有几次差点死去,养活的那么艰难。她刚出生的时候,小的还没有我一只手大,我都怕说话大声点也会震着她。这么多年,我一个人既当爹又当娘的把她拉扯大,生怕哪天她一个不小心就死了,我这二十多年,没有一天睡过好觉。”他摸了摸自己的白发,“从知道娴娴活不过二十岁开始,我这头发就白了。”
“连清台山的柳真人都说,娴娴活不过二十,但她现在却活到了二十一,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这已经是上天保佑了,裴舜卿啊,我真的应该感谢你,作为一个父亲,我这辈子已经尽了自己所有的力气去保护我的孩子,现在她死了,我虽然心里难过,但我更希望她早早去投胎,下辈子做个健健康康的孩子,有个健康的身体,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
裴舜卿看到盛勇侯说着说着,伸手捂住了脸,从指缝里溢出透明的水渍。
听说当年这位盛勇侯跟随先帝北征的时候,在战场上半个身子几乎都被劈开了,也没吭一声,可现在,说起去世的女儿,他再也忍不住悲痛的落下泪来。
裴舜卿坐在他身边,什么话都没说。他很清楚盛勇侯是什么样的心情,因为他也是如此,心上的人走了,心里也空了一块,日日夜夜都冰凉透骨,空虚难言。
良久之后,盛勇侯收拾了心情,他抬起皲裂的手掌擦了擦脸上的泪水,看向身旁的裴舜卿,认真的说:“虽然这话不应当我说,但是,你家已经没有长辈了,我也算是你的长辈,于情于理我该说两句。”
“我家娴娴走了,你别想着她了,早些再娶妻生子吧,莫再耽误了。”
“我很感谢你当初娶娴娴的时候,愿意同意我无礼的要求,即便其中有其他缘由,但我相信你是爱娴娴的,可是人死不能复生,你还是听我一句劝,人生那么长,不要太死心眼了。”
裴舜卿摇了摇头,却没有再说什么,稍坐一会儿就直接告辞离开了。
帐篷中只剩下盛勇侯一个人后,他望着跳跃的火光,想起三年前那会儿的光景。那会儿先帝越老越糊涂,几个儿子为了皇位斗得你死我活,而他应朗就是个人人都想争夺的香饽饽,大皇子说要娶他的女儿做侧妃,七皇子更是让出了正妃之位,就为了能得到他的支持。
这些人明明知道他的女儿是个活不了多久的病秧子,还是为了他的支持,到处造势要娶他的女儿。先帝也是个傻的,临死了还把心偏到了天边,竟然听七皇子怂恿,想给女儿和七皇子赐婚。
应朗又不傻,他怎么会愿意把女儿嫁进那种七皇子府那种乌烟瘴气的地方,要是真进去了,怕是没几天就要被气死了。不得已之下,他找了不少的青年才俊让女儿挑选,想赶在赐婚前把女儿安顿好。
那些都是他精挑细选出来的好男儿,不管女儿要嫁哪一个,他这个当爹的都能保证以后女儿的日子过得舒心。这些男子虽然家世不好,可是好拿捏,至少不会让女儿嫁过去后受委屈。
但是那天,裴舜卿找上了门。
应朗对裴舜卿早有耳闻,当年的殿试他不在,但是因为宰相宋渊和翰林院的老学士都跟他说起过这个年轻人,称他为今后的朝中栋梁,假以时日定能成大气候,所以应朗就记住了他。
应朗也知道裴舜卿是五皇子的人。最开始他以为裴舜卿过来,也是因为五皇子那边出手,可是接下来裴舜卿的一番话,却叫应朗惊讶。
裴舜卿他是爱上他家娴娴,才会主动来求娶的。如果不是这一遭,他恐怕要一直等到功成名就才会上门来求娶,而不是如今这样,像是为了交换利益一般。
应朗并没有立刻答应他求娶,却松口让他一起在那里等待。最后果然就如应朗所料,他的女儿选择了裴舜卿。确实,裴舜卿不仅有才,还长得一表人才风度翩翩,即便应朗欣赏的是军队里那些硬汉子,也不得不承认小姑娘家确实会比较喜欢裴舜卿这种俊美至极的男子。
可是那时候就算女儿选择了裴舜卿,应朗心中也不太乐意把女儿嫁给他,因为他感觉到女儿非常喜欢裴舜卿。
只是见了一面而已,若是真的嫁给他了,朝夕相处,女儿日后一定会爱上他的。若是他的女儿身体健康,裴舜卿又是个佳婿,两情相悦他自然没什么好阻拦。
可是,清台山的柳真人说了,她的娴娴若想活到二十,便不能乍惊乍喜,不能极喜极怒,任何太过剧烈的情绪波动她都最好不要有。
这样无法承受正常人一般喜怒哀乐的娴娴,他就连书画下棋之流都害怕会耗损女儿心神,如何能看她沾染世间上最伤人的情爱,他宁愿给娴娴找个不那么喜欢的,平平淡淡,过完她剩下的那两年。
可终究还是抵不过裴舜卿的执拗,所以应朗告诉他,应娴最多只能再活两年了,她的身体无法承受男女之间的欢爱,所以他不能碰她。还有,他必须保证,不和应娴太过亲密,不能让应娴爱上他。
他裴舜卿若是一定要娶,就只能是像这样,请回去一个玉娃娃一般,不能接近,不能表露自己的喜爱,不能牵动对方的心绪起伏。
就连应朗自己都觉得这对于一个心中有爱的人来说太过过分,可是裴舜卿沉默良久后却答应了下来。
“即便如此,我也不愿意看着她嫁给他人。”裴舜卿那时候是这么说的。
后来,女儿嫁了过去。裴舜卿遵守着他们的约定,和女儿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应朗对他很满意,可心里也忍不住觉得愧疚。他自己明白,爱一个人却要硬生生藏住,是多么难忍的事情,可裴舜卿做到了。
他的女儿被照顾的好好的,还活到了二十一岁。
“娴娴啊,爹希望你下辈子投胎个好人家,有个健健康康的身子,还能有一个人愿意这样爱护你。”
——
第三天,裴舜卿准备离开,应朗前去相送。裴舜卿站在马车旁遥望一眼远处满是风霜的城墙,然后对应朗道:“她的尸身我令人收殓,用冰制棺木保存完好,等岳丈得胜归京,再去见她一面后,我才会将她下葬。我想她也希望,最后能有岳丈相送。”
应朗握紧拳头,大声应道:“好,待我得胜归去,送我爱女最后一程,定不会让她久等!”
裴舜卿点点头,上了马车,离开了寒风凌冽的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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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盛勇侯大军在琅塬城外三十里,歼敌十万,大胜。狼戎残兵败逃,连同王帐一起迁入了草原深处。sxbiquge/read/34/344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