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泰一脸的生无可恋,自己只不过上了一封象征性地奏折,凑个热闹罢了,怎么就点自己一个人的名?
现在拿《大明律》来说事,是不是有点无赖了?
没错,《大明律》三十卷,包括了五刑、十恶、八议、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合计四百六十条,里面就找不到一条明文说官员不能给百姓道歉的。
但如果非要让自己去盘查《大明律》,还真的能找出来几条甚至几十条,足够让茹瑺就地正法的,比如,可以将茹瑺定为“奸党”。
理由?
太祖用一个胡惟庸、蓝玉“奸党”的罪名处理过多少人,几年之后还可以接着用,一句他参与过胡惟庸的谋反,他是蓝玉的同党,管你是什么身份,一并干掉了事。
现在也不是不可以创造出一个茹瑺案……
虽然《大明律》使用了“轻其轻罪,重其重罪”的原则,就是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定罪较轻;贼盗及有关帑项钱粮等事,定罪较重。但是,《大明律》还有一个极大的操作空间,那就是:
不当而为则犯法!
所谓的“不当而为则犯法”,通俗点来讲,不应该做的事做了,那就是犯法。
具体什么事不应该做,那就需要发挥点想象了。
像是早上你应该吃点清淡的,但你非要吃大蒜,还在朝堂上唾沫横飞,你说这是不是不当而为?
再比如你在朝堂上打了个哈欠,这内阁大臣在报告国家大事,你怎么能打哈欠呢?
茹瑺这种行为,典型的就是不当而为,应该归入到犯法之中,加以严惩。
对于这一点,朱允炆也是心知肚明,《大明律》也好,《唐律》也好,任何古代律法,都是以法家思想为核心的,而法家的一个思想,那就是: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意思也很简单,就是说,法律如果不公布的话,它的威力是无穷尽的。
你都不知道有这些刑罚,刑罚的威严自然是深不可测的,奉劝你们最好不要以身试法,试着试着,哎,它还就出来这个法律了。
这就是“不当而为则犯法”的理论基础,也是历代律法“因律起例,因例生例”、所谓“变通”的来由。
这一条害人不浅,也极具生命力,即便是后世,每个人都遇到过这一条,上至婴孩,上至死人,无一幸免。
那就是:
最终解释权归某某所有。
在这句话后面,绝不可能标注上如何解释,不可能将这部分公开化,文字化,毕竟“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都说出来了,还怎么有“威严”,怎么有转圜的余地,怎么有退路?
一句话:只要解释权不公布的话,它的解释余地则是无穷尽的。
在古代,掌握最终解释权的不是刑部,也不是大理寺、都察院,那是皇帝本人啊。
朱允炆很嘚瑟,吃准了侯泰不能反驳,毕竟握着最终解释权的不是刑部,也不是大理寺、都察院,是自己啊。
你们说茹瑺不当,那我非要解释为当,咋滴,要不要翻书对质?
侯泰看着倒打一耙的朱允炆,彻底没话说了,于是学习了茹瑺的部分做派,跪下来喊道:“臣有罪……”
不承认罪,那就得背构陷同僚的黑锅,这个就有点狠了。
眼见朝局有了变化,不等郁新清完嗓子,整理好官服,解缙已经站了出来,高声喊道:“皇上英明,按《大明律》茹大人并无不妥,也无罪过……”
其他官员顿时窝火,你说茹瑺没罪过,那就是我们有罪过?你解缙虽然在内阁混得风生水起,但也不能这样坑人吧?
解缙并没有打算得罪大多数,转而说道:“然茹瑺所作所为,终有损朝廷颜面,朝臣上书弹劾,也是为朝廷着想,臣以为,百官无罪,应降旨山西,斥责茹瑺一二。”
短短几句话,解缙即维护了百官,替百官出头,赢得了人心,又给出了解决的办法,可见此人**功底之深。
百官见解缙如此说,对其看法顿时改观。原本因“教材之争”站在解缙对面的官员,也在这一刻认识到,解缙这个人也不是那么令人讨厌,还是会护大家周全的。
解缙听着朝臣低语,就知道自己做对了。
可他还是错了。
朱允炆站了起来,向前走了两步,严厉地看着所有官员,威严地说道:“忻州府衙强取豪夺,欺压百姓,致丧白衣,如此恶劣行径,与强盗何异?茹瑺代忻州府衙给百姓认错,道歉,当真是丢了朝廷颜面?既然你们一个个都如此要脸,那为何要做出这种事,难道这不比道歉更无耻,更丢人?”
“朝议纷纷,弹劾漫天,朕看到你们只是在意脸面,却无一人谈及忻州府衙所犯不法!你们认为茹瑺为何要将忻州知府等人押解京师?!他就是希望你们看清楚,罪过和脸面哪个更重要!怕丢脸,就应该珍惜自己的脸面,自己不珍惜,反而怪别人,真乃荒谬至极!”
“内阁拟旨,茹瑺扶危墙于既倒,挽民心于惊涛,为正臣典范,加封武英殿大学士,赏赐锦罗绸缎!这些奏折,谁写得谁就拿回去,好好想想自己错在哪里!”
朱允炆没有被解缙牵着走,选择骑墙的处理办法,两边都不得罪,而是选择了认可与支持茹瑺,同时让百官反思。
至于他们会不会心怀不满,那就是他们自己的事了。
有些官员,用不了几年就会离开朝堂,他们的小心思,就随他们去吧。
无论如何,茹瑺这件事终于结束了,原本应该是惊涛骇浪,舟船倾覆,结果却成了风雨飘摇,不动如山。
郁新暗暗叹息,朱允炆说得没错,茹瑺之事的背景是忻州府衙强取豪夺,可所有人都没有问一句为什么,只关注茹瑺的行为本身,并不断进行攻击。
这就是所谓的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吧。
“解大人,后日孙女满月,可要早点来。”
郁新走向解缙,含笑道。
解缙微抬眉头,看着平和的郁新,点了点头,道:“既是满月酒,自要早点去。”
郁新与解缙说说笑笑,离开奉天殿。
受茹瑺之事冲击,纷乱的教材之争也逐渐走向和解,说到底,还是**对抗没有结果的结果。
守旧派弄不死革新派,虽然革新派根基浅薄,核心人员以新进入朝廷之人为主,但他们的靠山是朱允炆,朱允炆不让他们倒,那他们就倒不了。
而革新派也干不掉守旧派,说来滑稽,他们的靠山也是朱允炆……
斗来斗去,不过是皇权制衡的把戏。
朝堂难得清净了两日,朱允炆雷打不动,上午在武英殿处理政务,下午就跑到后湖钓鱼,不说马恩慧,就连淑妃、宁妃等人也意识到了一些问题,但她们都很聪明的闭口不谈。
不回后宫,那就不回吧,反正后湖比后宫好多了,至少有山有水有风景。
坐在湖边,朱允炆正与马恩慧谈笑着一些趣事,双喜走过来道:“皇上,安全局指挥史大人求见。”
马恩慧将鱼竿插在石缝中,看了一眼朱允炆,带着几分幽怨,道:“那臣妾回避?”
朱允炆点了点头,不给马恩慧欲擒故纵的机会。
马恩慧只好郁闷地去了一旁的凉亭,去找宁妃等人说话。
顾三审行礼。
朱允炆询问道:“事情调查的如何了?”
顾三审拿出了一本册子,呈送上来,说道:“按刑罚记录,并结合宫中老人回忆旁证,前尚服吕珊、神宫监丘贺等人,皆因犯错受过刑,其中吕珊重责三十杖,丘贺重则六十杖……其他官员大抵相当。”
朱允炆看着湖水,目光中有些悲伤。
六十杖,这估计还是留情了,若不留情,二十杖就足以把人给打死。伤了,抹上药养几个月容易好,可挨打的痛苦与仇恨,不是药可以医治的。
他们有着共同的悲惨,他们成为了一类人,就这样,苟合在宫中,然后,密谋着什么。
回顾历史,也不是没有被宦官、宫女-干掉或差点干掉的皇帝。
比如宦官宗爱,这个家伙就是个猛人,可以说是历史上独一无二的强横太监,什么刘瑾、魏忠贤,和他比就是小儿科。
宗爱不仅是历史上第一个获封王的太监,还是唯一一个干掉两个皇帝的太监。而他干掉的皇帝,是北魏太武帝拓跋焘与敬寿帝拓拔余。
而引发宗爱杀害拓跋焘的一个原因,那就是拓跋焘脾气暴躁,杀戮无常。
这一点,朱元璋也有……
再比如唐敬宗李湛,也是因为好玩、残暴,被太监刘克明等人还干掉,还有被宫女用被子活活闷死的晋孝武帝司马曜,差点被宫女勒死的明嘉靖皇帝……
皇帝也只有一个脑袋,也不是真龙,如果不得人心,一样可能会被人整死。
虽然明代历史只有一个不太成功的案例,但谁能保自己身边就没几个心理阴暗,被太祖整过,将账记在自己头上的家伙?
现在拿《大明律》来说事,是不是有点无赖了?
没错,《大明律》三十卷,包括了五刑、十恶、八议、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合计四百六十条,里面就找不到一条明文说官员不能给百姓道歉的。
但如果非要让自己去盘查《大明律》,还真的能找出来几条甚至几十条,足够让茹瑺就地正法的,比如,可以将茹瑺定为“奸党”。
理由?
太祖用一个胡惟庸、蓝玉“奸党”的罪名处理过多少人,几年之后还可以接着用,一句他参与过胡惟庸的谋反,他是蓝玉的同党,管你是什么身份,一并干掉了事。
现在也不是不可以创造出一个茹瑺案……
虽然《大明律》使用了“轻其轻罪,重其重罪”的原则,就是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定罪较轻;贼盗及有关帑项钱粮等事,定罪较重。但是,《大明律》还有一个极大的操作空间,那就是:
不当而为则犯法!
所谓的“不当而为则犯法”,通俗点来讲,不应该做的事做了,那就是犯法。
具体什么事不应该做,那就需要发挥点想象了。
像是早上你应该吃点清淡的,但你非要吃大蒜,还在朝堂上唾沫横飞,你说这是不是不当而为?
再比如你在朝堂上打了个哈欠,这内阁大臣在报告国家大事,你怎么能打哈欠呢?
茹瑺这种行为,典型的就是不当而为,应该归入到犯法之中,加以严惩。
对于这一点,朱允炆也是心知肚明,《大明律》也好,《唐律》也好,任何古代律法,都是以法家思想为核心的,而法家的一个思想,那就是: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意思也很简单,就是说,法律如果不公布的话,它的威力是无穷尽的。
你都不知道有这些刑罚,刑罚的威严自然是深不可测的,奉劝你们最好不要以身试法,试着试着,哎,它还就出来这个法律了。
这就是“不当而为则犯法”的理论基础,也是历代律法“因律起例,因例生例”、所谓“变通”的来由。
这一条害人不浅,也极具生命力,即便是后世,每个人都遇到过这一条,上至婴孩,上至死人,无一幸免。
那就是:
最终解释权归某某所有。
在这句话后面,绝不可能标注上如何解释,不可能将这部分公开化,文字化,毕竟“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都说出来了,还怎么有“威严”,怎么有转圜的余地,怎么有退路?
一句话:只要解释权不公布的话,它的解释余地则是无穷尽的。
在古代,掌握最终解释权的不是刑部,也不是大理寺、都察院,那是皇帝本人啊。
朱允炆很嘚瑟,吃准了侯泰不能反驳,毕竟握着最终解释权的不是刑部,也不是大理寺、都察院,是自己啊。
你们说茹瑺不当,那我非要解释为当,咋滴,要不要翻书对质?
侯泰看着倒打一耙的朱允炆,彻底没话说了,于是学习了茹瑺的部分做派,跪下来喊道:“臣有罪……”
不承认罪,那就得背构陷同僚的黑锅,这个就有点狠了。
眼见朝局有了变化,不等郁新清完嗓子,整理好官服,解缙已经站了出来,高声喊道:“皇上英明,按《大明律》茹大人并无不妥,也无罪过……”
其他官员顿时窝火,你说茹瑺没罪过,那就是我们有罪过?你解缙虽然在内阁混得风生水起,但也不能这样坑人吧?
解缙并没有打算得罪大多数,转而说道:“然茹瑺所作所为,终有损朝廷颜面,朝臣上书弹劾,也是为朝廷着想,臣以为,百官无罪,应降旨山西,斥责茹瑺一二。”
短短几句话,解缙即维护了百官,替百官出头,赢得了人心,又给出了解决的办法,可见此人**功底之深。
百官见解缙如此说,对其看法顿时改观。原本因“教材之争”站在解缙对面的官员,也在这一刻认识到,解缙这个人也不是那么令人讨厌,还是会护大家周全的。
解缙听着朝臣低语,就知道自己做对了。
可他还是错了。
朱允炆站了起来,向前走了两步,严厉地看着所有官员,威严地说道:“忻州府衙强取豪夺,欺压百姓,致丧白衣,如此恶劣行径,与强盗何异?茹瑺代忻州府衙给百姓认错,道歉,当真是丢了朝廷颜面?既然你们一个个都如此要脸,那为何要做出这种事,难道这不比道歉更无耻,更丢人?”
“朝议纷纷,弹劾漫天,朕看到你们只是在意脸面,却无一人谈及忻州府衙所犯不法!你们认为茹瑺为何要将忻州知府等人押解京师?!他就是希望你们看清楚,罪过和脸面哪个更重要!怕丢脸,就应该珍惜自己的脸面,自己不珍惜,反而怪别人,真乃荒谬至极!”
“内阁拟旨,茹瑺扶危墙于既倒,挽民心于惊涛,为正臣典范,加封武英殿大学士,赏赐锦罗绸缎!这些奏折,谁写得谁就拿回去,好好想想自己错在哪里!”
朱允炆没有被解缙牵着走,选择骑墙的处理办法,两边都不得罪,而是选择了认可与支持茹瑺,同时让百官反思。
至于他们会不会心怀不满,那就是他们自己的事了。
有些官员,用不了几年就会离开朝堂,他们的小心思,就随他们去吧。
无论如何,茹瑺这件事终于结束了,原本应该是惊涛骇浪,舟船倾覆,结果却成了风雨飘摇,不动如山。
郁新暗暗叹息,朱允炆说得没错,茹瑺之事的背景是忻州府衙强取豪夺,可所有人都没有问一句为什么,只关注茹瑺的行为本身,并不断进行攻击。
这就是所谓的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吧。
“解大人,后日孙女满月,可要早点来。”
郁新走向解缙,含笑道。
解缙微抬眉头,看着平和的郁新,点了点头,道:“既是满月酒,自要早点去。”
郁新与解缙说说笑笑,离开奉天殿。
受茹瑺之事冲击,纷乱的教材之争也逐渐走向和解,说到底,还是**对抗没有结果的结果。
守旧派弄不死革新派,虽然革新派根基浅薄,核心人员以新进入朝廷之人为主,但他们的靠山是朱允炆,朱允炆不让他们倒,那他们就倒不了。
而革新派也干不掉守旧派,说来滑稽,他们的靠山也是朱允炆……
斗来斗去,不过是皇权制衡的把戏。
朝堂难得清净了两日,朱允炆雷打不动,上午在武英殿处理政务,下午就跑到后湖钓鱼,不说马恩慧,就连淑妃、宁妃等人也意识到了一些问题,但她们都很聪明的闭口不谈。
不回后宫,那就不回吧,反正后湖比后宫好多了,至少有山有水有风景。
坐在湖边,朱允炆正与马恩慧谈笑着一些趣事,双喜走过来道:“皇上,安全局指挥史大人求见。”
马恩慧将鱼竿插在石缝中,看了一眼朱允炆,带着几分幽怨,道:“那臣妾回避?”
朱允炆点了点头,不给马恩慧欲擒故纵的机会。
马恩慧只好郁闷地去了一旁的凉亭,去找宁妃等人说话。
顾三审行礼。
朱允炆询问道:“事情调查的如何了?”
顾三审拿出了一本册子,呈送上来,说道:“按刑罚记录,并结合宫中老人回忆旁证,前尚服吕珊、神宫监丘贺等人,皆因犯错受过刑,其中吕珊重责三十杖,丘贺重则六十杖……其他官员大抵相当。”
朱允炆看着湖水,目光中有些悲伤。
六十杖,这估计还是留情了,若不留情,二十杖就足以把人给打死。伤了,抹上药养几个月容易好,可挨打的痛苦与仇恨,不是药可以医治的。
他们有着共同的悲惨,他们成为了一类人,就这样,苟合在宫中,然后,密谋着什么。
回顾历史,也不是没有被宦官、宫女-干掉或差点干掉的皇帝。
比如宦官宗爱,这个家伙就是个猛人,可以说是历史上独一无二的强横太监,什么刘瑾、魏忠贤,和他比就是小儿科。
宗爱不仅是历史上第一个获封王的太监,还是唯一一个干掉两个皇帝的太监。而他干掉的皇帝,是北魏太武帝拓跋焘与敬寿帝拓拔余。
而引发宗爱杀害拓跋焘的一个原因,那就是拓跋焘脾气暴躁,杀戮无常。
这一点,朱元璋也有……
再比如唐敬宗李湛,也是因为好玩、残暴,被太监刘克明等人还干掉,还有被宫女用被子活活闷死的晋孝武帝司马曜,差点被宫女勒死的明嘉靖皇帝……
皇帝也只有一个脑袋,也不是真龙,如果不得人心,一样可能会被人整死。
虽然明代历史只有一个不太成功的案例,但谁能保自己身边就没几个心理阴暗,被太祖整过,将账记在自己头上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