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球员离开NBA,或者退役,也就意味着他的商业价值会大打折扣。
所以不少球员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规避风险,会在和球队签约的时候要求一份长年限合同。
在商业代言上也是一样,会争取一份年限足够长的合同,哪怕他们因为伤病等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职业生涯出现风险,也能很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
比如德里克-罗斯。
他在10-11赛季获得“常规赛MVP”,成为NBA历史上最年轻的常规赛MVP。
次年,也就是2012年,阿迪达斯与罗斯续约,送出一份为期13年,总价值达到1.85亿美元的巨额合同。
与此同时,合同里还有一些奖励条款。
如果罗斯在获得MVP的情况下满足其中条款,比如获得得分王等,那么他的收益最高可以达到2.8亿美元。
这在当初是一份不折不扣的天价合同,也被看做诚意十足。
在续约当年,阿迪达斯为罗斯推出了他的个人签名战靴,这一举动帮助阿迪达斯获得了高达4000万美元的年销售额,仅次于耐克公司科比系列的5000万美元规模。
毫无疑问,和罗斯签约一度令阿迪达斯收益巨大。
但很快罗斯就遭遇大伤,并在之后不断遭遇伤病,短短几年内就从“最年轻MVP”跌落凡尘,到如今已经连全明星都进不去了。
从罗斯个人的角度来讲,他和阿迪达斯签下的这份合同极大的保障了他的利益。
即便因为伤病等原因,他无法激活全部的奖励条款,但依然能保障相当一部分的收益。
但这种事情不是绝对的,毕竟甲方不是慈善家,更不是人傻钱多的大**。
举一个例子。
在90-91赛季公牛队夺冠之后球队二当家斯科蒂-皮蓬面临续约问题,他最终选择了球队签下一份7年2000万美刀的长期合同。
当时乔丹还曾劝过他不要签太长年限,但皮蓬是穷苦人家的孩子,穷怕了,加上当时他受到背伤困扰,担心自己的未来,所以最终还是选择签下一份7年合同。
结果没过两年联盟工资帽上涨,乔丹都拿三千万年薪了,而他却只能拿三百万,差了足足十倍之多。
这个事情显然是公牛队占了便宜。
所以可以这样看,如果庄宇是皮蓬,那么和耐克签约,那一份长年限合同铁定吃亏。
可如果他是罗斯,那么就是他占便宜了。
因此,在考虑到庄宇未来风险的情况下,泰伦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自然是建议他签下一份长年限合同,这样无论庄宇未来如何,他都已经赚到了一大笔钱,外国没有“入袋为安”这个词,但道理也是懂的。
庄宇明白这一点,也清楚泰伦未必那么看好他的未来,不是很愿意陪他一起冒险。
当然,庄宇也没想过一直和泰伦合作。
“我觉得......”庄宇终于开口:“这三家都不行。”
“呃......”泰伦傻眼。
周志明倒是并不意外,他似笑非笑的看了泰伦一眼。
庄宇解释道:“我已经签约安踏了,那就得讲信誉。如果我今天可以背叛安踏,那么明天另一个公司给出更高的价码,我是不是也可以背叛耐克、阿迪达斯,或者安德玛?如果给人一种这样的印象,还有人愿意找我代言吗?”
泰伦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反驳道:“不是,这种情况不会出现。你如果签约耐克,耐克肯定会设置一份极高的违约金,其他公司出不起的那种,你明白吗?”
庄宇笑了。
呵呵,我当然明白,他们让我当叛徒,结果又害怕我背叛他们,淦,真是太淦了。
当即,庄宇脸色一沉:“泰伦,我们要讲信誉,信誉明白吗?做人总是要讲原则的对吧。”
呃......
察觉到庄宇的语气不善,泰伦干笑两声,道:“是的,我们既然已经和安踏签约,就应该遵守合约。我会告知耐克和阿迪达斯、安德玛方面的。”说完,他话题一转:“对了,LV方面也联系我,他们愿意给你提供一份大合同,还有......”
庄宇打手一挥,打断道:“不用了。”
“那,好吧。”泰伦苦笑,他虽然是庄宇的经纪人,但是否签约还得看庄宇自己的意愿。
而且他已经感觉到了,如果继续说下去庄宇就该要生气了。
庄宇没这么容易生气,他只是忽然之间意识到,自己和泰勒可能真不是一条路上的人,理念和想法不一样。
泰伦在球员经纪人圈子里非常有名气,也很有实力,而且他对庄宇一直很客气,但两人只是合作关系,在泰伦看来庄宇也只是一个合作伙伴,一切以利益为先。
当然,这很正常,毕竟两人非亲非故的,不是因为利益又怎么会一起坐在这里?
想通了这点,庄宇感觉豁然开朗,他笑着对泰伦道:“继续说其他的代言合同吧。”
之后双方又谈了一些其他的代言合同。
不过对一个篮球运动员来说,球鞋或者体育用品代言才是大头,其他的代言合同价值能有个千万美刀就不错了。
而体育用品代言,比如签约耐克、阿迪达斯这些,合同价值可是上亿,甚至数亿。
差距不小。
泰伦整理的代言合同很多,足足几十个,品类也很杂,有服装、食品、家居、电器等等......
一番探讨之后,庄宇心里有了决定。
他说道:“我不可能全都签,太多了。这样,泰伦,还有周叔,你们和对方继续谈,我的要求是修改合同年限,最长不能超过三年,最好是签两年,他们要签一年也行。在合同金额上我们可以让一让,但年限必须降低。”
“里边肯定有一些愿意,一些不愿意,不愿意的就不用再谈了。”
“把愿意的挑选出来,到时候我和对方的负责人见一面,没什么问题就签约。”
“至于商业活动,你们再挑选一下,这方面要少一点,我还需要训练。对了,可以多一些公益性的活动。”
这番话说的不容置疑,泰勒无奈的看了周志明一眼,周志明没什么表示,他也只好答应下来。
临走的时候,庄宇想了想,还是对泰伦解释道:“我的想法是等再过两年我的新秀合同就到期了,我就不再是一个新秀。正好各种代言合同也到期,到时候我再重新做商业规划比较好。还有就是,我对自己有信心,我相信两年之后我会比现在更好。”
泰伦道:“好吧,听你的。”
他耸了耸肩,我还能说什么呢?
所以不少球员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规避风险,会在和球队签约的时候要求一份长年限合同。
在商业代言上也是一样,会争取一份年限足够长的合同,哪怕他们因为伤病等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职业生涯出现风险,也能很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
比如德里克-罗斯。
他在10-11赛季获得“常规赛MVP”,成为NBA历史上最年轻的常规赛MVP。
次年,也就是2012年,阿迪达斯与罗斯续约,送出一份为期13年,总价值达到1.85亿美元的巨额合同。
与此同时,合同里还有一些奖励条款。
如果罗斯在获得MVP的情况下满足其中条款,比如获得得分王等,那么他的收益最高可以达到2.8亿美元。
这在当初是一份不折不扣的天价合同,也被看做诚意十足。
在续约当年,阿迪达斯为罗斯推出了他的个人签名战靴,这一举动帮助阿迪达斯获得了高达4000万美元的年销售额,仅次于耐克公司科比系列的5000万美元规模。
毫无疑问,和罗斯签约一度令阿迪达斯收益巨大。
但很快罗斯就遭遇大伤,并在之后不断遭遇伤病,短短几年内就从“最年轻MVP”跌落凡尘,到如今已经连全明星都进不去了。
从罗斯个人的角度来讲,他和阿迪达斯签下的这份合同极大的保障了他的利益。
即便因为伤病等原因,他无法激活全部的奖励条款,但依然能保障相当一部分的收益。
但这种事情不是绝对的,毕竟甲方不是慈善家,更不是人傻钱多的大**。
举一个例子。
在90-91赛季公牛队夺冠之后球队二当家斯科蒂-皮蓬面临续约问题,他最终选择了球队签下一份7年2000万美刀的长期合同。
当时乔丹还曾劝过他不要签太长年限,但皮蓬是穷苦人家的孩子,穷怕了,加上当时他受到背伤困扰,担心自己的未来,所以最终还是选择签下一份7年合同。
结果没过两年联盟工资帽上涨,乔丹都拿三千万年薪了,而他却只能拿三百万,差了足足十倍之多。
这个事情显然是公牛队占了便宜。
所以可以这样看,如果庄宇是皮蓬,那么和耐克签约,那一份长年限合同铁定吃亏。
可如果他是罗斯,那么就是他占便宜了。
因此,在考虑到庄宇未来风险的情况下,泰伦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自然是建议他签下一份长年限合同,这样无论庄宇未来如何,他都已经赚到了一大笔钱,外国没有“入袋为安”这个词,但道理也是懂的。
庄宇明白这一点,也清楚泰伦未必那么看好他的未来,不是很愿意陪他一起冒险。
当然,庄宇也没想过一直和泰伦合作。
“我觉得......”庄宇终于开口:“这三家都不行。”
“呃......”泰伦傻眼。
周志明倒是并不意外,他似笑非笑的看了泰伦一眼。
庄宇解释道:“我已经签约安踏了,那就得讲信誉。如果我今天可以背叛安踏,那么明天另一个公司给出更高的价码,我是不是也可以背叛耐克、阿迪达斯,或者安德玛?如果给人一种这样的印象,还有人愿意找我代言吗?”
泰伦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反驳道:“不是,这种情况不会出现。你如果签约耐克,耐克肯定会设置一份极高的违约金,其他公司出不起的那种,你明白吗?”
庄宇笑了。
呵呵,我当然明白,他们让我当叛徒,结果又害怕我背叛他们,淦,真是太淦了。
当即,庄宇脸色一沉:“泰伦,我们要讲信誉,信誉明白吗?做人总是要讲原则的对吧。”
呃......
察觉到庄宇的语气不善,泰伦干笑两声,道:“是的,我们既然已经和安踏签约,就应该遵守合约。我会告知耐克和阿迪达斯、安德玛方面的。”说完,他话题一转:“对了,LV方面也联系我,他们愿意给你提供一份大合同,还有......”
庄宇打手一挥,打断道:“不用了。”
“那,好吧。”泰伦苦笑,他虽然是庄宇的经纪人,但是否签约还得看庄宇自己的意愿。
而且他已经感觉到了,如果继续说下去庄宇就该要生气了。
庄宇没这么容易生气,他只是忽然之间意识到,自己和泰勒可能真不是一条路上的人,理念和想法不一样。
泰伦在球员经纪人圈子里非常有名气,也很有实力,而且他对庄宇一直很客气,但两人只是合作关系,在泰伦看来庄宇也只是一个合作伙伴,一切以利益为先。
当然,这很正常,毕竟两人非亲非故的,不是因为利益又怎么会一起坐在这里?
想通了这点,庄宇感觉豁然开朗,他笑着对泰伦道:“继续说其他的代言合同吧。”
之后双方又谈了一些其他的代言合同。
不过对一个篮球运动员来说,球鞋或者体育用品代言才是大头,其他的代言合同价值能有个千万美刀就不错了。
而体育用品代言,比如签约耐克、阿迪达斯这些,合同价值可是上亿,甚至数亿。
差距不小。
泰伦整理的代言合同很多,足足几十个,品类也很杂,有服装、食品、家居、电器等等......
一番探讨之后,庄宇心里有了决定。
他说道:“我不可能全都签,太多了。这样,泰伦,还有周叔,你们和对方继续谈,我的要求是修改合同年限,最长不能超过三年,最好是签两年,他们要签一年也行。在合同金额上我们可以让一让,但年限必须降低。”
“里边肯定有一些愿意,一些不愿意,不愿意的就不用再谈了。”
“把愿意的挑选出来,到时候我和对方的负责人见一面,没什么问题就签约。”
“至于商业活动,你们再挑选一下,这方面要少一点,我还需要训练。对了,可以多一些公益性的活动。”
这番话说的不容置疑,泰勒无奈的看了周志明一眼,周志明没什么表示,他也只好答应下来。
临走的时候,庄宇想了想,还是对泰伦解释道:“我的想法是等再过两年我的新秀合同就到期了,我就不再是一个新秀。正好各种代言合同也到期,到时候我再重新做商业规划比较好。还有就是,我对自己有信心,我相信两年之后我会比现在更好。”
泰伦道:“好吧,听你的。”
他耸了耸肩,我还能说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