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郡守下乡
赵锦儿生怕相公得罪了郡守大人,连忙解释道:
“我的药,都是很温和的药,无病之人喝了,可预防感染,已患病之人服用,则可平稳病情、阻碍恶化,虽不一定有大用,但肯定是无害的,大人请放心。”
蒲兰彬黑眸一亮,“无病之人喝了会怎么样?”
“可以预防。”赵锦儿重复道,“这些日子,民女与相公还有秀儿日日喝着,都没有被传染呢。”
蒲兰彬与身后师爷李良使了个眼色,师爷心领神会。
“小娘子,可否把这个方子写给我?我散给各州县县官,让百姓们都喝起来,预防着。”ωωw.Bǐqυgétν
赵锦儿看秦慕修一眼,用眼神征询他的意见。
秦慕修点点头,“大人既看得起你,你就写给他们,若能预防一场大灾疫,亦是你的功德。”
蒲兰彬喉结微滚,鹰隼般的目光又落到秦慕修身上,显然是听出了他暗藏的讥讽之意。
两人对上目光,秦慕修也没有半分躲闪,眼中的千钧气势,竟有碾压之势。
蒲兰彬知他是在报复自己方才对他妻子的不信任,不由在心中暗叹:
年轻人,还是幼稚了些!分明是成大器的料,却困囿于儿女情长,可惜,可惜!
秦慕修哪管他想什么,已经大步往前走去。
里正夹在中间,尴尬不已:咋回事啊,这一路上,一官一民明明相谈甚欢,怎么这会儿跟闹脾气似的。
“大人,咱们看看病人去吧。”
蒲兰彬负手点头,“走。”
赵锦儿拦道,“慢着!”
蒲兰彬一怔,一脸疑问地看着她。
赵锦儿小跑着回张家拿了面巾和罩袍出来,“鼠疫是会通过口沫传染的,大人和师爷还请保护好自己。”
蒲兰彬再看赵锦儿的眼神,已经由最初的轻视和不信任,带上了几分欣赏。
倒是以貌取人了,这姑娘,温柔坚定,心细如尘,是天生做大夫的好料子。
一圈视察下来,蒲兰彬的心情很是沉重。
一个小小的村庄,竟然有这么多重症病人!
这可是鼠疫啊!
稍有不慎,可以颠覆一个王朝的严重传染病啊!
西部有匈奴虎视眈眈,这病若是再传播开,马上就会迎来战争。
到时候,一发不可收拾!
必须把病源扼杀在这个村庄里!
“师爷,你辛苦些,骑我的快马,连夜赶回郡上,务必召集十个有经验的大夫,明天中午之前,带上药材,回到这里!”
师爷挠挠头,“属下倒是不辛苦,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鼠疫凶险,大夫也有很大的感染风险,一般大夫不愿意接手,您一下子就要十个,委实有些难。”
蒲兰彬目带锋芒,“且不谈大医精诚,身为大夫,治病救人、悬壶济世既是本分;这些大夫,挣着老百姓的救命钱,过着体面的生活,享着受人尊敬的地位,现在百姓有难,难道不该回馈吗?若有不从者,直接吊销行医资格,责令医馆关闭!我管辖的州境内,不允许这等投机倒把的人存在!”
师爷笑道,“有这句话,别说十个,就是二十个大夫,属下也能找得来。”
又问,“属下去找大夫,那大人您呢?”
蒲兰彬道,“本官今晚宿在王家村,看能不能把传染源找出来。”
师爷惊道,“您乃是一方郡守,怎能宿在病村,万一染上病,整郡的百姓可如何是好?”
“不扎根百姓之中的郡守,如何能知百姓的困苦?你去吧,我会照料好自己。”ъìQυGΕtV
师爷见劝不动,只得跨上马背,飞奔而去。
前头的秦慕修,听了二人对话,对蒲兰彬的气稍微消了点:对百姓还算负责,不是个样子货草包。
是夜,蒲兰彬顺理成章住到了王大舅家。
一家人紧张得不行:老王家世代种田,都是本本分分的农民,几辈人也没招代过这么大的官儿!
大妗子想让秀儿去镇上割点卤牛肉,再打点酒回来,奈何为了治病,家底儿都快掏空了,哪有这个闲钱!
所幸家里还剩有赵锦儿秦慕修之前扛来的一小截猪腿,王锦秀一把子全拾掇出来,炖了一锅肉汤,用以招待蒲兰彬。wap.bΙQμGètν
不料,蒲兰彬却是一口没吃,“你爹娘奶奶大病初愈,都需要好好补补身子,端去给他们吃吧。”
他自己只就着咸菜,喝了一碗稀粥罢了。
秦慕修觉得这是一个好官应该的,倒没什么反应。
赵锦儿和王锦秀却面面相觑:郡守大人,竟然就喝一碗稀粥?
“大、大人,您吃饱了吗?”赵锦儿结结巴巴问。
蒲兰彬摸摸肚子,“晚饭七分饱,足矣。”
赵锦儿咽口口水,郡守大人,好养生。
王锦秀劝道,“稀饭不顶饿的,现在夜长,不到半夜就得饿醒。锅洞里还有烘地瓜,您要不要来一个?”
蒲兰彬摇摇头,“不了,吃多了长肥。”
王锦秀见劝不动,也就不敢多言,从锅洞里扒拉出几个烤得外焦里嫩的地瓜,用小竹筛子端到桌上。
掰开一个,只见里头红通通、黄艳艳的瓤子,一股一股的往外喷香气。
赵锦儿和秦慕修一人拿起一个,掰开就吃。
蒲兰彬闻到那一阵阵香气,不由食指大动,喉结滚了滚,“还有吗?”
王锦秀托了托自己手上的,“就烤了仨。您吃吗?”
蒲兰彬哪好意思从一个小丫头手里抢食,一边吞沫一边摇头,“不吃,不吃。”
王锦秀年纪小,心思比赵锦儿还单纯,哪里看得出蒲兰彬快馋死了,听他说不吃,就一口咬下去。
三个人都在他面前吃,那香味儿还一股一股的往鼻子里钻,蒲兰彬备受煎熬。
噌的一下起身,“我的屋在哪?我歇着去了。”
秦慕修从自己的地瓜上,掰了一半递给他。
蒲兰彬正要拒绝,秦慕修已经道,“我这个太大,吃不完。”
“……”蒲兰彬犹豫片刻,“既是吃不完,那就却之不恭了。”
说罢,啃了一口。
香啊!
乡下的吃食就是比城里头有味道!
待将来致仕归田,一定要置几亩薄田,种些瓜果蔬豆……
几个人正啃得香,忽的门外一声惊叫,“赵娘子,救命啊!”
赵锦儿生怕相公得罪了郡守大人,连忙解释道:
“我的药,都是很温和的药,无病之人喝了,可预防感染,已患病之人服用,则可平稳病情、阻碍恶化,虽不一定有大用,但肯定是无害的,大人请放心。”
蒲兰彬黑眸一亮,“无病之人喝了会怎么样?”
“可以预防。”赵锦儿重复道,“这些日子,民女与相公还有秀儿日日喝着,都没有被传染呢。”
蒲兰彬与身后师爷李良使了个眼色,师爷心领神会。
“小娘子,可否把这个方子写给我?我散给各州县县官,让百姓们都喝起来,预防着。”ωωw.Bǐqυgétν
赵锦儿看秦慕修一眼,用眼神征询他的意见。
秦慕修点点头,“大人既看得起你,你就写给他们,若能预防一场大灾疫,亦是你的功德。”
蒲兰彬喉结微滚,鹰隼般的目光又落到秦慕修身上,显然是听出了他暗藏的讥讽之意。
两人对上目光,秦慕修也没有半分躲闪,眼中的千钧气势,竟有碾压之势。
蒲兰彬知他是在报复自己方才对他妻子的不信任,不由在心中暗叹:
年轻人,还是幼稚了些!分明是成大器的料,却困囿于儿女情长,可惜,可惜!
秦慕修哪管他想什么,已经大步往前走去。
里正夹在中间,尴尬不已:咋回事啊,这一路上,一官一民明明相谈甚欢,怎么这会儿跟闹脾气似的。
“大人,咱们看看病人去吧。”
蒲兰彬负手点头,“走。”
赵锦儿拦道,“慢着!”
蒲兰彬一怔,一脸疑问地看着她。
赵锦儿小跑着回张家拿了面巾和罩袍出来,“鼠疫是会通过口沫传染的,大人和师爷还请保护好自己。”
蒲兰彬再看赵锦儿的眼神,已经由最初的轻视和不信任,带上了几分欣赏。
倒是以貌取人了,这姑娘,温柔坚定,心细如尘,是天生做大夫的好料子。
一圈视察下来,蒲兰彬的心情很是沉重。
一个小小的村庄,竟然有这么多重症病人!
这可是鼠疫啊!
稍有不慎,可以颠覆一个王朝的严重传染病啊!
西部有匈奴虎视眈眈,这病若是再传播开,马上就会迎来战争。
到时候,一发不可收拾!
必须把病源扼杀在这个村庄里!
“师爷,你辛苦些,骑我的快马,连夜赶回郡上,务必召集十个有经验的大夫,明天中午之前,带上药材,回到这里!”
师爷挠挠头,“属下倒是不辛苦,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鼠疫凶险,大夫也有很大的感染风险,一般大夫不愿意接手,您一下子就要十个,委实有些难。”
蒲兰彬目带锋芒,“且不谈大医精诚,身为大夫,治病救人、悬壶济世既是本分;这些大夫,挣着老百姓的救命钱,过着体面的生活,享着受人尊敬的地位,现在百姓有难,难道不该回馈吗?若有不从者,直接吊销行医资格,责令医馆关闭!我管辖的州境内,不允许这等投机倒把的人存在!”
师爷笑道,“有这句话,别说十个,就是二十个大夫,属下也能找得来。”
又问,“属下去找大夫,那大人您呢?”
蒲兰彬道,“本官今晚宿在王家村,看能不能把传染源找出来。”
师爷惊道,“您乃是一方郡守,怎能宿在病村,万一染上病,整郡的百姓可如何是好?”
“不扎根百姓之中的郡守,如何能知百姓的困苦?你去吧,我会照料好自己。”ъìQυGΕtV
师爷见劝不动,只得跨上马背,飞奔而去。
前头的秦慕修,听了二人对话,对蒲兰彬的气稍微消了点:对百姓还算负责,不是个样子货草包。
是夜,蒲兰彬顺理成章住到了王大舅家。
一家人紧张得不行:老王家世代种田,都是本本分分的农民,几辈人也没招代过这么大的官儿!
大妗子想让秀儿去镇上割点卤牛肉,再打点酒回来,奈何为了治病,家底儿都快掏空了,哪有这个闲钱!
所幸家里还剩有赵锦儿秦慕修之前扛来的一小截猪腿,王锦秀一把子全拾掇出来,炖了一锅肉汤,用以招待蒲兰彬。wap.bΙQμGètν
不料,蒲兰彬却是一口没吃,“你爹娘奶奶大病初愈,都需要好好补补身子,端去给他们吃吧。”
他自己只就着咸菜,喝了一碗稀粥罢了。
秦慕修觉得这是一个好官应该的,倒没什么反应。
赵锦儿和王锦秀却面面相觑:郡守大人,竟然就喝一碗稀粥?
“大、大人,您吃饱了吗?”赵锦儿结结巴巴问。
蒲兰彬摸摸肚子,“晚饭七分饱,足矣。”
赵锦儿咽口口水,郡守大人,好养生。
王锦秀劝道,“稀饭不顶饿的,现在夜长,不到半夜就得饿醒。锅洞里还有烘地瓜,您要不要来一个?”
蒲兰彬摇摇头,“不了,吃多了长肥。”
王锦秀见劝不动,也就不敢多言,从锅洞里扒拉出几个烤得外焦里嫩的地瓜,用小竹筛子端到桌上。
掰开一个,只见里头红通通、黄艳艳的瓤子,一股一股的往外喷香气。
赵锦儿和秦慕修一人拿起一个,掰开就吃。
蒲兰彬闻到那一阵阵香气,不由食指大动,喉结滚了滚,“还有吗?”
王锦秀托了托自己手上的,“就烤了仨。您吃吗?”
蒲兰彬哪好意思从一个小丫头手里抢食,一边吞沫一边摇头,“不吃,不吃。”
王锦秀年纪小,心思比赵锦儿还单纯,哪里看得出蒲兰彬快馋死了,听他说不吃,就一口咬下去。
三个人都在他面前吃,那香味儿还一股一股的往鼻子里钻,蒲兰彬备受煎熬。
噌的一下起身,“我的屋在哪?我歇着去了。”
秦慕修从自己的地瓜上,掰了一半递给他。
蒲兰彬正要拒绝,秦慕修已经道,“我这个太大,吃不完。”
“……”蒲兰彬犹豫片刻,“既是吃不完,那就却之不恭了。”
说罢,啃了一口。
香啊!
乡下的吃食就是比城里头有味道!
待将来致仕归田,一定要置几亩薄田,种些瓜果蔬豆……
几个人正啃得香,忽的门外一声惊叫,“赵娘子,救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