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上一盏油灯,照亮道观客房,房间依旧很大,被褥全都是刚从柜子里拿出来的,沾着木头多年散发出的香味。
一切好似依旧。
道人坐在房间正中,从三花娘**锦袋最底下拿出一个厚硬的油纸包裹,对着油灯的光一层层拆开油纸,发出哗啦的声响,在这个安静得能听见极远处道童功课诵经声的夜晚里,声音十分明显。
直到露出里头的一沓纸张。
纸张已经泛黄,墨迹却还如新,刚一打开,便是一股墨香扑面而来。
这是道人收藏的凝香的味道。
收藏在了这一张张纸上。
“哗啦……”
道人小心找着,终于找出一张。
随即拿在手上,仔细查看。
“明德二年二月初,行至栩州拢郡安清县,巧遇江湖盛事,柳江大会……”
明德总计十一年。
如今大安四年三月初。
过去了十三年。
纸上所写的是自己当年的游记,是十三年前的经历和想法,也是十三年前的自己。
道人如今捧着纸细细读来。
其实奇妙的是,时隔多年,再次读来,虽然都是当初自己写的亲身经历之事,但并不每字每句都是熟悉的——大多是熟悉的,读起来便有一种回忆与品味的感觉,一旦停下,抬眼回想当初,像是夜里梦回。却也有觉得不熟悉的,要么已经忘了个七七八八,要么便是惊异、陌生于当初的自己竟会如此落笔,这些字句感慨简直不像是自己写的,此时再读来,就有一种与当年的自己对面、重新认识的感觉。
道人看得认真,常常入了神。
猫儿这种好奇心这么重的动物,自然忍不住,要跳上桌,凑到他的面前来,歪着头也盯着纸看。
道人倒也不理她。
“三花娘娘现在知道了,写游记的意义就在这里了,将自己如今的事记在纸上,给未来的自己品味缅怀,知道自己是怎么走过来的。”道人看完一页又换了一页,小声说道。
猫儿却只是认真盯着纸上,眼光闪烁,神情认真:“三花娘娘什么时候帮你护法了?”
“马蹄山上,燕仙亭中。”
“忘记了~”
“那你不聪明。”
“!”
猫儿刷的一下收回目光,直盯着他。
“那时候三花娘娘还不认识字,不然的话,也可以和我一样,看自己的游记,品阅当初的自己了。”
“你不早点教我认字写字。”
“三花娘娘此言差矣。我可是在刚出逸都不久,还没有走到这里的时候,就说了要教三花娘娘认字,三花娘娘自己不愿意。”
“是哦……”
“伱不勤奋好学,还怪我。”
“!”
猫儿神情又一凝,刷的一下再次甩头,把他盯着,想了一会儿,她才说道:“那是以前的三花娘娘!”
好像和现在的她没有关系。
“是吗?”
“对的!”
猫儿答完后,迅速扭头,看向窗外:“外头落雨了!”
“是啊……”
外面确实响起了雨声。
安清的雨并不少见。
春雨打着青瓦,发出清脆的声音,真当是又清又脆,像是谁在奏乐。
道人放下了纸张,安静听雨。
又是一场雨啊。
纸上是从前,雨中亦然。
……
“道长,且借一把撑花。”
“这就去拿。”
一把土黄色的油纸伞,一名身着旧道袍的道人,一只三花猫儿,走出道观,走入烟雨朦胧的安清山中。
安清地貌奇特,都是一坨一坨的小山,如笋如林,奇形怪状,大多都陡峭得爬不上去,大多也没有爬上去的意义,因为它实在太小了,上面连一块用于耕种的小土也没有,却是雨天烟雾最喜欢停留的地方。
道人又走到了马蹄山、燕仙台。
今日的雨好像比当年要大些,淋在油纸伞上,是笃笃的沉闷声响,一点不吵,只使人心静。
道人举着伞抬头望去——
依旧有一只燕子,飞在烟雨群山中,时左时右,忽上忽下,轻灵矫健,是这幅雨雾山水画里的一点自在与灵光。
“……”
道人走进了燕仙台。
燕仙台是一片位于山脚与江边的空地,很大一片,通体由青石板铺就,青石板被雨水一淋,洗得干干净净,只是今日上面却空空荡荡,莫说曾经那挤满了的江湖人,就是一个路人闲人也没有。
唯有撑伞的道人与猫。
道人转头一看,看向马蹄山。
山上也飘荡着一圈烟雨。
“呼……”
烟雨陡然散开,露出一座亭子。
不知何时,山上也多了一条小路,下连燕仙台的边缘,上连半山腰上的亭舍。
“走吧。”
道人迈步走了上去。
沿着小路直上亭中,这才收伞,倒立在亭柱旁,随即坐在亭中。
俯瞰下方,只见细雨蒙蒙,水地生烟,光线被阻挡在了雨云之外,于是山与水都变成了墨一样的灰黑,只是深浅各有不同。
江边柳枝细如丝,千条万条,被风雨吹向一个方向,江上泛起无数涟漪,整片世界在云烟雾雨中都是模糊的,朦朦胧胧,真当如画一般。
宋游恍然间好像看见了燕仙台上有江湖人,一粒一粒的,成了烟雨中的小黑点儿,有人在台中比斗,一枪横扫,地上的雨水掀起成墙,一剑斩过天雨成珠,身法闪转腾挪,像是比斗,又像起舞。
道人一时入了定,又入了神。
当年初来此地,见这一幕,是下了阴阳山难得的修行,如今故地重游,却没想到又有新的感触。
就连三花猫坐在前边,坐在亭舍即将飘来雨点的边缘,抬头看着这幅景象,看着那只在天空中胡乱飞着的燕子,琥珀似的眼中闪烁灵光,当年的记忆也涌了上来,回头再看这道人时,好似真的听见了他叫自己帮他护法,只是那声音已经是从很多年前传过来的了。
不知过去了多久。
天上的燕子都飞得累了,落回了山间亭舍中,扭头梳理着湿漉漉的羽毛,虽然还是下意识的和猫儿保持着距离,却已没了当初那般害怕。
三花猫盯着他,眼光闪烁,也觉得奇异。
“啪……”
一滴雨水落在了道人面前,绽开花朵,水珠溅到了道人身上,带来暮春时的凉意。
“……”
道人打了个激灵,抬头看去。
燕仙如今已被封为正神,自然不住在安清了,并且他老人家在民间极受欢迎,香火越来越盛,各地都是他的庙宇神像,忙碌之下,也不知道多久没有回过安清、多久没有来过这座亭舍了,以至于亭子年久失修,都开始漏雨了。
这点雨珠,好似在催促道人,应当离去了。
“走吧……”
道人站了起来,一手抄起雨伞,一手拿起竹杖,往山下走去。
燕仙台上终于又有人来。
远看是两个老者,披着蓑衣戴着斗笠,手上拿着镰刀,背着背篓,近看原来只是两个半大少年,都赤着脚,似要穿过燕仙台往江边去。烟雨中远远觉得一阵暮气,近了一看,才知仍是少年心气。
道人听见了他们说话的声音。
“上回柳江大会才热闹,比上上回还更热闹,惊雷剑圣舒一凡都来了,听大人们说,周边作乱的妖怪只是听见他的名字就跑了个干净!”
“剑圣啊……”
“那些江湖人都这么叫,叫以武入道,就是练武练成了神仙!”个子略高一些的少年说得煞有其事,“不过听说以武入道的不光他一个,还有另外一个大侠也以武入道了,也来了,但是没有露面!”
“练武练成神仙得多难啊,不如直接去道观里学法术,直接变成真神仙!城外走蛟观的观主就是会法术的!”
“那你去学吧……”
“你去……”
“你去你去……”
“咦这个道士从哪里来的?”
“……”
道人撑着雨伞,与少年擦肩而过,也偏头凝视着他们的面容,如他们凝视自己一样,是对这场相遇缘分的敬重。
慢慢走出燕仙台。
……
当年给道人开门的道童果真聪慧,只是如今他已是而立之年,不好用聪慧二字来形容了,性格里的机灵也变成了沉稳智慧,如今的他起码得到了当年青阳子的七八分真传,而他距离当年的青阳子,起码还隔着四十年的光阴。
而且他还很喜欢钻研道法,好不容易遇到宋游,自是要留他多住几天,请他出门转山,游玩安清风景,十里画廊,于山水春景之间,向他请教修行和法术的事,便是道人们的山间闲聊了。
好比文人出去踏春,游山玩水,见天地广阔景色出奇,便吟诗唱词,饮酒作赋,好不快活。
道人之间也如此。
双方都很开心。
只是终究是该离去的。
几日之后。
安清县城。
北城门边上有家旅店,旅店对面有家肉汤馆子,包浆的榆木桌子,宽板凳,店家倒还是原先那位,比起道人记忆中苍老了不知多少。
“两斤的骨头,一碗帽儿头,啊不,来两碗吧。”
“好嘞!”
仍旧是两人相对而坐。
只是一面坐的是道人,另一面坐的却是不安分的女童。
女童胡乱扭头,眼睛到处瞄。
饭菜很快就上来了。
大坨的筒子骨和龙骨,与同样切成大坨的白萝卜一同炖成了汤,骨头上的肉被炖得耙软,白萝卜被炖得半透明,汤上浮着一层油花儿,又有如玉一样的葱花葱白作为点缀,很简单的做法,却能轻易勾起人的食欲。
“三花娘娘,请吧。”
“唔!”
女童这才老实下来,不断晃头乱瞄,转而盯着道士,一脸严肃,似是刚才坐在这里的那个女童不是她一样,学着说道:
“道士,请吧!”
女童学着道人,直接伸手上去,抓起筒骨放到面前来啃。
不忘撕下一点肉,用来喂燕子。
啃完一块筒骨,满嘴肉香,意犹未尽,又学着道人,拿来一根筷子,**萝卜中,串着萝卜到嘴边啃。
萝卜吸饱了肉香,也带上了肉香,还微微泛甜,好吃是好吃的,只是相比起大坨的肉定是不如的。于是三花娘娘举着筷子,看向燕子,看了几眼后又收回目光,看向外头,将这萝卜喂给了马儿,继续吃肉。
“我们好像吃过这个……”
三花娘娘抬起头,对道人说道。
“是的……”
道人只是回应了一句,便继续吃了。
吃完结账,不到一百文。
外面依然在下雨。
春雨如丝,被风吹斜,烟雾朦胧,随风而走,透过城池可见远处山水,依旧美得像是一幅惊艳的水墨画,只是不见当年旧人。
马蹄踏青石,也踏雨水,步步都是花,随着道人一同,慢慢出了城。
这次的路与上次完全不同。
不过还是靠燕子探路寻溪。
穿过栩州北部,不经平州,直去竞州。
山高皇帝远,草盛贼人多,天地一乱,妖魔频出,如今降妖除魔的主力变成三花娘娘和燕子了。
不知不觉,春季已尽。
夏季到来,阳光愈盛。
人间五月,道人终于到了竞州。
竞州有名山,名曰真山。
是和逸州青成山、鹿鸣山齐名的道教四大名山之一,山上宫观无数,隐士极多,道人上回就想来拜访,只是中途去了别处。
如今有燕子帮忙寻路,顺路就来了。
真山附近满是桃树,不仅山上长满了,当地百姓房前屋后长满了,就是路边也常常长着有,五月盛夏,桃树正是茂盛之时,密密麻麻的枝叶间结着一颗颗硕大的白水桃,小的也有拳头大,大的有常用的碗口那么大。
一路走过,都是**的香气。
宋游停下询问外出劳作的老人,问他哪里可以买得到桃子,却被老者数落痴愚,给他说此地桃子**如野草,随便摘就是。
说着还自己摘来一颗塞他怀里。
道人见状笑笑,也学他摘桃。
真山附近的桃子与道观一样出名,哪怕是在窦大家的画中,当地百姓也对此心心念念。
宋游对它也仰慕许久了。
如今摘来,洗净绒毛,放到嘴边就是一口,只觉果然香甜,汁水充沛,不负盛名。
随即这才转身,前往浮云观。
依稀记得怎么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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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好似依旧。
道人坐在房间正中,从三花娘**锦袋最底下拿出一个厚硬的油纸包裹,对着油灯的光一层层拆开油纸,发出哗啦的声响,在这个安静得能听见极远处道童功课诵经声的夜晚里,声音十分明显。
直到露出里头的一沓纸张。
纸张已经泛黄,墨迹却还如新,刚一打开,便是一股墨香扑面而来。
这是道人收藏的凝香的味道。
收藏在了这一张张纸上。
“哗啦……”
道人小心找着,终于找出一张。
随即拿在手上,仔细查看。
“明德二年二月初,行至栩州拢郡安清县,巧遇江湖盛事,柳江大会……”
明德总计十一年。
如今大安四年三月初。
过去了十三年。
纸上所写的是自己当年的游记,是十三年前的经历和想法,也是十三年前的自己。
道人如今捧着纸细细读来。
其实奇妙的是,时隔多年,再次读来,虽然都是当初自己写的亲身经历之事,但并不每字每句都是熟悉的——大多是熟悉的,读起来便有一种回忆与品味的感觉,一旦停下,抬眼回想当初,像是夜里梦回。却也有觉得不熟悉的,要么已经忘了个七七八八,要么便是惊异、陌生于当初的自己竟会如此落笔,这些字句感慨简直不像是自己写的,此时再读来,就有一种与当年的自己对面、重新认识的感觉。
道人看得认真,常常入了神。
猫儿这种好奇心这么重的动物,自然忍不住,要跳上桌,凑到他的面前来,歪着头也盯着纸看。
道人倒也不理她。
“三花娘娘现在知道了,写游记的意义就在这里了,将自己如今的事记在纸上,给未来的自己品味缅怀,知道自己是怎么走过来的。”道人看完一页又换了一页,小声说道。
猫儿却只是认真盯着纸上,眼光闪烁,神情认真:“三花娘娘什么时候帮你护法了?”
“马蹄山上,燕仙亭中。”
“忘记了~”
“那你不聪明。”
“!”
猫儿刷的一下收回目光,直盯着他。
“那时候三花娘娘还不认识字,不然的话,也可以和我一样,看自己的游记,品阅当初的自己了。”
“你不早点教我认字写字。”
“三花娘娘此言差矣。我可是在刚出逸都不久,还没有走到这里的时候,就说了要教三花娘娘认字,三花娘娘自己不愿意。”
“是哦……”
“伱不勤奋好学,还怪我。”
“!”
猫儿神情又一凝,刷的一下再次甩头,把他盯着,想了一会儿,她才说道:“那是以前的三花娘娘!”
好像和现在的她没有关系。
“是吗?”
“对的!”
猫儿答完后,迅速扭头,看向窗外:“外头落雨了!”
“是啊……”
外面确实响起了雨声。
安清的雨并不少见。
春雨打着青瓦,发出清脆的声音,真当是又清又脆,像是谁在奏乐。
道人放下了纸张,安静听雨。
又是一场雨啊。
纸上是从前,雨中亦然。
……
“道长,且借一把撑花。”
“这就去拿。”
一把土黄色的油纸伞,一名身着旧道袍的道人,一只三花猫儿,走出道观,走入烟雨朦胧的安清山中。
安清地貌奇特,都是一坨一坨的小山,如笋如林,奇形怪状,大多都陡峭得爬不上去,大多也没有爬上去的意义,因为它实在太小了,上面连一块用于耕种的小土也没有,却是雨天烟雾最喜欢停留的地方。
道人又走到了马蹄山、燕仙台。
今日的雨好像比当年要大些,淋在油纸伞上,是笃笃的沉闷声响,一点不吵,只使人心静。
道人举着伞抬头望去——
依旧有一只燕子,飞在烟雨群山中,时左时右,忽上忽下,轻灵矫健,是这幅雨雾山水画里的一点自在与灵光。
“……”
道人走进了燕仙台。
燕仙台是一片位于山脚与江边的空地,很大一片,通体由青石板铺就,青石板被雨水一淋,洗得干干净净,只是今日上面却空空荡荡,莫说曾经那挤满了的江湖人,就是一个路人闲人也没有。
唯有撑伞的道人与猫。
道人转头一看,看向马蹄山。
山上也飘荡着一圈烟雨。
“呼……”
烟雨陡然散开,露出一座亭子。
不知何时,山上也多了一条小路,下连燕仙台的边缘,上连半山腰上的亭舍。
“走吧。”
道人迈步走了上去。
沿着小路直上亭中,这才收伞,倒立在亭柱旁,随即坐在亭中。
俯瞰下方,只见细雨蒙蒙,水地生烟,光线被阻挡在了雨云之外,于是山与水都变成了墨一样的灰黑,只是深浅各有不同。
江边柳枝细如丝,千条万条,被风雨吹向一个方向,江上泛起无数涟漪,整片世界在云烟雾雨中都是模糊的,朦朦胧胧,真当如画一般。
宋游恍然间好像看见了燕仙台上有江湖人,一粒一粒的,成了烟雨中的小黑点儿,有人在台中比斗,一枪横扫,地上的雨水掀起成墙,一剑斩过天雨成珠,身法闪转腾挪,像是比斗,又像起舞。
道人一时入了定,又入了神。
当年初来此地,见这一幕,是下了阴阳山难得的修行,如今故地重游,却没想到又有新的感触。
就连三花猫坐在前边,坐在亭舍即将飘来雨点的边缘,抬头看着这幅景象,看着那只在天空中胡乱飞着的燕子,琥珀似的眼中闪烁灵光,当年的记忆也涌了上来,回头再看这道人时,好似真的听见了他叫自己帮他护法,只是那声音已经是从很多年前传过来的了。
不知过去了多久。
天上的燕子都飞得累了,落回了山间亭舍中,扭头梳理着湿漉漉的羽毛,虽然还是下意识的和猫儿保持着距离,却已没了当初那般害怕。
三花猫盯着他,眼光闪烁,也觉得奇异。
“啪……”
一滴雨水落在了道人面前,绽开花朵,水珠溅到了道人身上,带来暮春时的凉意。
“……”
道人打了个激灵,抬头看去。
燕仙如今已被封为正神,自然不住在安清了,并且他老人家在民间极受欢迎,香火越来越盛,各地都是他的庙宇神像,忙碌之下,也不知道多久没有回过安清、多久没有来过这座亭舍了,以至于亭子年久失修,都开始漏雨了。
这点雨珠,好似在催促道人,应当离去了。
“走吧……”
道人站了起来,一手抄起雨伞,一手拿起竹杖,往山下走去。
燕仙台上终于又有人来。
远看是两个老者,披着蓑衣戴着斗笠,手上拿着镰刀,背着背篓,近看原来只是两个半大少年,都赤着脚,似要穿过燕仙台往江边去。烟雨中远远觉得一阵暮气,近了一看,才知仍是少年心气。
道人听见了他们说话的声音。
“上回柳江大会才热闹,比上上回还更热闹,惊雷剑圣舒一凡都来了,听大人们说,周边作乱的妖怪只是听见他的名字就跑了个干净!”
“剑圣啊……”
“那些江湖人都这么叫,叫以武入道,就是练武练成了神仙!”个子略高一些的少年说得煞有其事,“不过听说以武入道的不光他一个,还有另外一个大侠也以武入道了,也来了,但是没有露面!”
“练武练成神仙得多难啊,不如直接去道观里学法术,直接变成真神仙!城外走蛟观的观主就是会法术的!”
“那你去学吧……”
“你去……”
“你去你去……”
“咦这个道士从哪里来的?”
“……”
道人撑着雨伞,与少年擦肩而过,也偏头凝视着他们的面容,如他们凝视自己一样,是对这场相遇缘分的敬重。
慢慢走出燕仙台。
……
当年给道人开门的道童果真聪慧,只是如今他已是而立之年,不好用聪慧二字来形容了,性格里的机灵也变成了沉稳智慧,如今的他起码得到了当年青阳子的七八分真传,而他距离当年的青阳子,起码还隔着四十年的光阴。
而且他还很喜欢钻研道法,好不容易遇到宋游,自是要留他多住几天,请他出门转山,游玩安清风景,十里画廊,于山水春景之间,向他请教修行和法术的事,便是道人们的山间闲聊了。
好比文人出去踏春,游山玩水,见天地广阔景色出奇,便吟诗唱词,饮酒作赋,好不快活。
道人之间也如此。
双方都很开心。
只是终究是该离去的。
几日之后。
安清县城。
北城门边上有家旅店,旅店对面有家肉汤馆子,包浆的榆木桌子,宽板凳,店家倒还是原先那位,比起道人记忆中苍老了不知多少。
“两斤的骨头,一碗帽儿头,啊不,来两碗吧。”
“好嘞!”
仍旧是两人相对而坐。
只是一面坐的是道人,另一面坐的却是不安分的女童。
女童胡乱扭头,眼睛到处瞄。
饭菜很快就上来了。
大坨的筒子骨和龙骨,与同样切成大坨的白萝卜一同炖成了汤,骨头上的肉被炖得耙软,白萝卜被炖得半透明,汤上浮着一层油花儿,又有如玉一样的葱花葱白作为点缀,很简单的做法,却能轻易勾起人的食欲。
“三花娘娘,请吧。”
“唔!”
女童这才老实下来,不断晃头乱瞄,转而盯着道士,一脸严肃,似是刚才坐在这里的那个女童不是她一样,学着说道:
“道士,请吧!”
女童学着道人,直接伸手上去,抓起筒骨放到面前来啃。
不忘撕下一点肉,用来喂燕子。
啃完一块筒骨,满嘴肉香,意犹未尽,又学着道人,拿来一根筷子,**萝卜中,串着萝卜到嘴边啃。
萝卜吸饱了肉香,也带上了肉香,还微微泛甜,好吃是好吃的,只是相比起大坨的肉定是不如的。于是三花娘娘举着筷子,看向燕子,看了几眼后又收回目光,看向外头,将这萝卜喂给了马儿,继续吃肉。
“我们好像吃过这个……”
三花娘娘抬起头,对道人说道。
“是的……”
道人只是回应了一句,便继续吃了。
吃完结账,不到一百文。
外面依然在下雨。
春雨如丝,被风吹斜,烟雾朦胧,随风而走,透过城池可见远处山水,依旧美得像是一幅惊艳的水墨画,只是不见当年旧人。
马蹄踏青石,也踏雨水,步步都是花,随着道人一同,慢慢出了城。
这次的路与上次完全不同。
不过还是靠燕子探路寻溪。
穿过栩州北部,不经平州,直去竞州。
山高皇帝远,草盛贼人多,天地一乱,妖魔频出,如今降妖除魔的主力变成三花娘娘和燕子了。
不知不觉,春季已尽。
夏季到来,阳光愈盛。
人间五月,道人终于到了竞州。
竞州有名山,名曰真山。
是和逸州青成山、鹿鸣山齐名的道教四大名山之一,山上宫观无数,隐士极多,道人上回就想来拜访,只是中途去了别处。
如今有燕子帮忙寻路,顺路就来了。
真山附近满是桃树,不仅山上长满了,当地百姓房前屋后长满了,就是路边也常常长着有,五月盛夏,桃树正是茂盛之时,密密麻麻的枝叶间结着一颗颗硕大的白水桃,小的也有拳头大,大的有常用的碗口那么大。
一路走过,都是**的香气。
宋游停下询问外出劳作的老人,问他哪里可以买得到桃子,却被老者数落痴愚,给他说此地桃子**如野草,随便摘就是。
说着还自己摘来一颗塞他怀里。
道人见状笑笑,也学他摘桃。
真山附近的桃子与道观一样出名,哪怕是在窦大家的画中,当地百姓也对此心心念念。
宋游对它也仰慕许久了。
如今摘来,洗净绒毛,放到嘴边就是一口,只觉果然香甜,汁水充沛,不负盛名。
随即这才转身,前往浮云观。
依稀记得怎么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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