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开诚已经开始开始和魔鬼族展开交流,从目前的交流状况来看,形势还好,尤其项开诚是支持地下世界与地表世界进行文化交流以及资源交易的——开玩笑,地球上谁不知道交流和互市的重要性。
魔鬼族那边对项开诚突然抛来的橄榄枝当然是有疑虑,但是互市的承诺,还是非常有诱惑力的,尤其这应该是第一次人类与魔鬼族的和谈,他们也很重视。
项开诚也很重视,具体表现就是把刘德胜都请了去,这个玩儿冰的和魔鬼族这些活在火里头的,可天生就是对头。
而且刘德胜那个影遁的能力,也不比大魔鬼的火焰传送差。
大魔鬼,就是魔鬼族的七阶生物,他们有一个特殊能力:能化作一团火焰消失,然后在其视线可及的地方,诞生一朵火焰跳出来。
空间传送速度当然很快,但也没快到人类完全反应不过来的程度,只不过大魔鬼作为七阶生物,个体实力本来就很强,再加上这个,就显得有些无赖了,也难怪其他种族针对他们。
项开诚不怕这个传送,但是他担心自己被魔鬼缠住,就没有办法指挥幽灵骑兵,他的阴兵却无所谓,那是自身的本事,动念即可,和指挥骑兵作战不是一个方法。
刘德胜带着鬼王披风,可以通过和火焰传送类似效果的影遁满场乱窜,不耽误指挥军队,而且刘德胜本身,实力也够,战术能力也是相当不错的。
魔鬼族的圣王亲自出面和项开诚谈判,刘德胜压阵,其他人有条件的,就在线上围观——至少康王是在的。
康王其实不想管,但是项开诚不同意,因为亚巴特除了尸体和幽魂,哪有什么特产,所以互市的资源,肯定是从荒原调出来,这需要康王同意,同时要和国防军及新启城商讨和做调度。
再说,亚巴特城头挂的大王旗,可是康王的,没有康王的认可,互市协议的效果可没有办法保证。
协议签署的还算顺利,这些魔鬼虽然狡诈,但是限于见识,对项开诚这边拟订的条款叹为观止,太详细了,其中超过一半的情况,是他们没想到的,以至于魔鬼圣王连连感叹,果然还是人类更狡猾。
其实项开诚也是规避了很多东西,比如在协议里就没有提及承认魔鬼族政权的事儿,只是以族群的名目做下来,虽然这位圣王确实可以代表魔鬼一族,可未必能永远都在。
柯罗尼这边的风俗习惯,类似于游牧部落,一个种族有一个统一政权是很不容易的,往往就是出了一个强力英雄,硬压着所有人,等这个英雄一死,这个所谓的“帝国”立刻就分崩离析,重回诸侯争霸。
到时候这个互市协议,恐怕也是一纸空文。
等成了空文,他们也有理由开战了——其实柯罗尼人不讲究这个,有没有协议无所谓,想开战就开战,但是项开诚觉得,自己有义务给这些个土著上一堂“师出有名”的课,演示一下什么叫“文明的战争”。bigétν
康王对他的想法嗤之以鼻,还文明的战争,挺好个人就是被西式文化给抹了粪了。
他也懒得纠正,反正日后吃了亏会自己掰回来的,他自己这边也有事儿要忙呢。
第四戈壁终于还是出了点问题,部队在日常巡逻的时候于靠近海边的地方,发现了一个新出现的天坑,地表通道已经建设过半,而在通道不远处,一座城池也已经有些基础了。
从城池风格上看,这是一座黑龙城,也就是地下世界原生种族的那种城市。
康王没有去见识一下那个圣王,就是在观察这个种族的情况。
他自己本身好奇心不旺盛,所以对这些奇异品种没有过什么想象,于是对这些地下来客的容貌也就没有感到意外,令他琢磨不透的是,这些东西并不符合生物进化规律。
像一直在被猎杀的坑道蚯蚓,对阳光是很排斥的,不是捕猎根本不会在地表浅层活动,晒太阳是会把自己晒死的。
这些地下种族去没有这个问题,顶着大太阳,工程并没有被耽搁。
还有视力,一般来说地下世界光线没有地表好,因此地下生物,对光线的敏感度是很高的,突然到地表这种高光环境下工作,应该是会出现一些生理反应,但是没看到。
他们的城市也高高大大的,除了建筑风格之外,在性能上和地表建筑区别不大,通风,采光,空间结构,完全符合地表要求。biqμgètν
康王没去过地下,从这个城市结构来看,地下世界和地表好似区别不大,但是那些作为苦工的奴隶,很明显有些不对——这些长得跟站起来的胖头鱼似的小东西,没有眼睛,没有鼻子。
佝偻着身躯,头几乎和肩一边儿宽,完全看不出来脖子,很有点大鲵的风范。
本应是眼睛的位置,在前方长着一横排的突起,看起来这就是代替眼睛的视觉结构,鼻子没有,但是有鼻孔,鼻孔边儿上还有瓣膜,能像骆驼一样自由开合。
没有耳廓,有耳孔,而且还是像鲨鱼腮一样的多层栅栏式可以自由开闭的,每一个栅格都能单独调节,整个下来,这一套感知系统看着就非常厉害了。
问题是,他们这个表征,就完全是地下生物该有的生物特征。
其余的,也就那些眼怪眼睛多,像是那么回事儿——本来康王还以为这是吸灵怪或者眼魔,实实在在的被吓了一跳,结果观察了一段时间,发现这东西和魔鬼一样,是眼魔的劣等品,来历十分可疑,战力十分拉胯。
这些生物康王在杏儿仙的资料库里都有发现,那些小个子奴隶,是洞穴人,穴居者种族的一个分支,那些眼突是红外感应装置,确实是他们的视觉器官。
洞穴人很弱小,他们的生存要诀,就是依附强者,擅长种植蘑菇、蕈类、苔藓,确实是非常好的苦工,关键是对生存物资要求不高,数量极其庞大,是排名前三的擅长繁殖的种族,仅次于哥布林。
魔鬼族那边对项开诚突然抛来的橄榄枝当然是有疑虑,但是互市的承诺,还是非常有诱惑力的,尤其这应该是第一次人类与魔鬼族的和谈,他们也很重视。
项开诚也很重视,具体表现就是把刘德胜都请了去,这个玩儿冰的和魔鬼族这些活在火里头的,可天生就是对头。
而且刘德胜那个影遁的能力,也不比大魔鬼的火焰传送差。
大魔鬼,就是魔鬼族的七阶生物,他们有一个特殊能力:能化作一团火焰消失,然后在其视线可及的地方,诞生一朵火焰跳出来。
空间传送速度当然很快,但也没快到人类完全反应不过来的程度,只不过大魔鬼作为七阶生物,个体实力本来就很强,再加上这个,就显得有些无赖了,也难怪其他种族针对他们。
项开诚不怕这个传送,但是他担心自己被魔鬼缠住,就没有办法指挥幽灵骑兵,他的阴兵却无所谓,那是自身的本事,动念即可,和指挥骑兵作战不是一个方法。
刘德胜带着鬼王披风,可以通过和火焰传送类似效果的影遁满场乱窜,不耽误指挥军队,而且刘德胜本身,实力也够,战术能力也是相当不错的。
魔鬼族的圣王亲自出面和项开诚谈判,刘德胜压阵,其他人有条件的,就在线上围观——至少康王是在的。
康王其实不想管,但是项开诚不同意,因为亚巴特除了尸体和幽魂,哪有什么特产,所以互市的资源,肯定是从荒原调出来,这需要康王同意,同时要和国防军及新启城商讨和做调度。
再说,亚巴特城头挂的大王旗,可是康王的,没有康王的认可,互市协议的效果可没有办法保证。
协议签署的还算顺利,这些魔鬼虽然狡诈,但是限于见识,对项开诚这边拟订的条款叹为观止,太详细了,其中超过一半的情况,是他们没想到的,以至于魔鬼圣王连连感叹,果然还是人类更狡猾。
其实项开诚也是规避了很多东西,比如在协议里就没有提及承认魔鬼族政权的事儿,只是以族群的名目做下来,虽然这位圣王确实可以代表魔鬼一族,可未必能永远都在。
柯罗尼这边的风俗习惯,类似于游牧部落,一个种族有一个统一政权是很不容易的,往往就是出了一个强力英雄,硬压着所有人,等这个英雄一死,这个所谓的“帝国”立刻就分崩离析,重回诸侯争霸。
到时候这个互市协议,恐怕也是一纸空文。
等成了空文,他们也有理由开战了——其实柯罗尼人不讲究这个,有没有协议无所谓,想开战就开战,但是项开诚觉得,自己有义务给这些个土著上一堂“师出有名”的课,演示一下什么叫“文明的战争”。bigétν
康王对他的想法嗤之以鼻,还文明的战争,挺好个人就是被西式文化给抹了粪了。
他也懒得纠正,反正日后吃了亏会自己掰回来的,他自己这边也有事儿要忙呢。
第四戈壁终于还是出了点问题,部队在日常巡逻的时候于靠近海边的地方,发现了一个新出现的天坑,地表通道已经建设过半,而在通道不远处,一座城池也已经有些基础了。
从城池风格上看,这是一座黑龙城,也就是地下世界原生种族的那种城市。
康王没有去见识一下那个圣王,就是在观察这个种族的情况。
他自己本身好奇心不旺盛,所以对这些奇异品种没有过什么想象,于是对这些地下来客的容貌也就没有感到意外,令他琢磨不透的是,这些东西并不符合生物进化规律。
像一直在被猎杀的坑道蚯蚓,对阳光是很排斥的,不是捕猎根本不会在地表浅层活动,晒太阳是会把自己晒死的。
这些地下种族去没有这个问题,顶着大太阳,工程并没有被耽搁。
还有视力,一般来说地下世界光线没有地表好,因此地下生物,对光线的敏感度是很高的,突然到地表这种高光环境下工作,应该是会出现一些生理反应,但是没看到。
他们的城市也高高大大的,除了建筑风格之外,在性能上和地表建筑区别不大,通风,采光,空间结构,完全符合地表要求。biqμgètν
康王没去过地下,从这个城市结构来看,地下世界和地表好似区别不大,但是那些作为苦工的奴隶,很明显有些不对——这些长得跟站起来的胖头鱼似的小东西,没有眼睛,没有鼻子。
佝偻着身躯,头几乎和肩一边儿宽,完全看不出来脖子,很有点大鲵的风范。
本应是眼睛的位置,在前方长着一横排的突起,看起来这就是代替眼睛的视觉结构,鼻子没有,但是有鼻孔,鼻孔边儿上还有瓣膜,能像骆驼一样自由开合。
没有耳廓,有耳孔,而且还是像鲨鱼腮一样的多层栅栏式可以自由开闭的,每一个栅格都能单独调节,整个下来,这一套感知系统看着就非常厉害了。
问题是,他们这个表征,就完全是地下生物该有的生物特征。
其余的,也就那些眼怪眼睛多,像是那么回事儿——本来康王还以为这是吸灵怪或者眼魔,实实在在的被吓了一跳,结果观察了一段时间,发现这东西和魔鬼一样,是眼魔的劣等品,来历十分可疑,战力十分拉胯。
这些生物康王在杏儿仙的资料库里都有发现,那些小个子奴隶,是洞穴人,穴居者种族的一个分支,那些眼突是红外感应装置,确实是他们的视觉器官。
洞穴人很弱小,他们的生存要诀,就是依附强者,擅长种植蘑菇、蕈类、苔藓,确实是非常好的苦工,关键是对生存物资要求不高,数量极其庞大,是排名前三的擅长繁殖的种族,仅次于哥布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