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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敬亭就叫人安排住处,要招待李沐尘和林曼卿,顺便谈股份转让及今后合作的事情。
李沐尘现在哪有心情,便说:“这样吧,曼卿留下来谈股份的事,她是我未婚妻,完全可以代表我,她的意见就是我的意见。”
他要去杀澹台玉,捉影魔,带着林曼卿也不方便,这是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决定以后,就问了澹台玉在百花山和龙门天关两个落脚点的具体方位,准备出发。
萧鸣鹤道:“父亲,让我和李公子一起去吧,我要亲手杀了澹台玉,为您老人家报仇!”
萧笙道:“连我都差点没命了,你去有什么用?”
萧鸣鹤老脸一红:“我……那我给李公子打个下手,总有点用处。”
萧笙沉吟片刻,道:“澹台玉不可怕,他的魔功是厉害,但也不是没有弱点。此人怕火,你们可以多带点霹雳火,破他的阴功。另外,他手上有一面旗,能释放怨魂,我以武魂相抗,倒也勉强能抗住。我担心的是那个影子……”
他看了李沐尘一眼。
从李沐尘为他点明天路,萧笙丝毫不怀疑李沐尘的境界。
但境界是境界,实战是实战。
看他如此年轻,萧笙还是有些担忧,怕他情急之下,疏忽大意。
“也好,鸣鹤你就陪李公子一起去,打个下手。记得,不要惜命!”
萧鸣鹤自然听懂了,说道:“父亲放心,我随李公子去,冲为矛,挡为盾,不惜此命,一定帮李公子宰了那魔头!”
李沐尘原本是不想让人跟着的,但萧家父子都这么说了,他再拒绝也不太好。
这时,忽听白方兴道:“澹台玉是魔修,还有一个来路不明的影子。李公子,你虽然医术高明,还是南江新晋的当今最年轻的宗师,却不知玄门世界的奇诡之处。对付魔道,你们这些宗师加起来,也不如长春道法管用。还是让我和你一起去吧。”
萧鸣鹤听得有些不高兴,正想反驳,却听萧笙说道:“长春道法奥妙无穷,有白道长相助,自然更好了。”
萧笙是武魂大成的先天宗师,武林泰斗,连王崇仙都十分推崇他。得萧笙赞赏,白方兴顿觉脸上有光,一股傲然之气油然而生。
李沐尘不觉摇头,又多了一个人跟着。
他对白方兴并无好感,不过他现在主持白云观,还要让他带去王崇仙闭关之地,多少给他留点面子。
这时,侯老板忽然怯生生地举起了手说:“我……我也去。”
人们这才想起,这里还站着一个公证人。
白君堂没好气地说:“你凑什么热闹?今天你也出够风头了,够你吹一辈子牛逼了,还不过瘾?瞧瞧这屋子里的人的姓,萧、李、白,再看看你自己姓什么?是不是想要公证费?回头我给你打二十万,赶紧给我滚蛋!”
侯老板的脸涨得通红,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鼓起勇气来说这句话,可就是鬼使神差地说了,就和在百草堂门口时下定决心站在李沐尘一边,赌一场人生。
“白爷,我知道自己姓什么,我也不要什么公证费。”侯老板说,“我就是对龙门天关和野三坡那一带比较熟,那里有很多破庙和古墓,我都去过,或许我能帮忙认个路。”
李沐尘忽然觉得侯老板有点意思,虽然是有所图,却也的确够胆。
自己在京城无亲无故,要重振李家,总要几个心腹的人,禾城那边的人手暂时也调不出来,这个侯老板或是个可用之人。
反正有两个累赘跟去了,不在乎再多一个。
另外,他也想到一个问题。澹台玉为什么要选择龙门天关的破庙作为落脚点?
听侯老板说那里有很多古墓,他似乎想到了什么。
如果澹台玉是在寻找什么,或者那里一直是他的秘密据点,那就未必只是一座破庙了。
那时候,侯老板能发挥的作用,或许比白方兴和萧鸣鹤要大上许多。
于是就说:“好,你跟着我吧。”
李沐尘的话让众人皆愕然,不知他为什么要答应侯老板的要求。
就连侯老板自己也不敢置信,站在那里愣了半天,才胀红着一张脸,兴奋地手足无措起来。
他听明白了,“你跟着我吧”这句话意味着只要他好好表现,以后很有机会一直跟在李公子身边。他仿佛看见了一条康庄大道,在他面前铺开,前程似锦……
……
龙门天关山林深处的一座破庙。
这里远离景区,人迹罕至。
破庙的地上丢着一只麋鹿,四肢已经折断,躺在那里哟哟哀嚎。
附近的地上血迹斑斑,角落里堆积着许多白骨。
一个黑衣人从外面走进来,身上扛着一个大麻袋,麻袋里有什么东西在动。
那人将麻袋丢到地上,打开来,里面装着的,是两个年轻的女子,二十多岁,模样俊俏,只是眼神里充满了惊恐,脸色因害怕而显得苍白。
黑衣人在她们身上轻点了两下。
两女子嗯啊一声,喉咙里能发出声音了,顿时大叫起来:“救命啊!救命啊!……”
黑衣人笑嘻嘻地看着她们,仿佛在欣赏一幅画。
“叫吧,继续叫,我就喜欢听你们的声音,听听都让人兴奋,哈哈哈!”
女人十分害怕,其中一个哀求起来:“求求你,放了我们吧!”
另一个说:“我家里有钱,你放了我们,我让我爸妈给你钱!”
黑衣人不说话,转身走到了地上的麋鹿前,蹲下来,用两只手生生把麋鹿的头给拧了下来。
鲜血喷油而出,溅了他一身。
但他却仿佛很兴奋,把头埋在了麋鹿断裂的脖子上,吸起血来。
这一幕,把两个女孩给吓坏了,连救命都不敢喊了。
过了片刻,黑衣人抬起头来,满足的啊了一声,仿佛酒鬼喝饱了酒。
黑衣人回过头,朝两个女孩笑了起来。
他满脸是血,犹如饿鬼。而他手里的麋鹿的身体,被掏空了似的,只剩下一张皮,包裹在骨架上。
两个女孩吓得瑟瑟发抖。
她们深深地后悔,不该离开偏离旅游路线,往没人的深山里走。
可惜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黑衣人丢下麋鹿,转身朝她们走来。
“啊,兽血虽然够劲,怎奈没有人血鲜美,何况是美人的血!”
他嘿嘿笑着,笑声在阴森的破庙里回荡。
“不过你们这样的美人,直接吃掉也太可惜了。不如一个被我吃了,另一个做我的美妾,陪我渡过这山林间的无聊岁月。如果把我伺候好了,我一高兴说不定就把你放了呢。”
他看着两个女子,左看右看,迟疑不决。
“哪个吃,哪个睡呢?”
一个女孩吓得哭起来:“不要……呜呜……求求你……放过我们……”
而另一个女孩刚刚也在哭喊,这一会儿却突然镇定下来,擦了擦眼角的泪,把肩上的衣服往下一拉,露出香肩,眼露媚态,忸怩道:“大王,我来伺候你吧……”
白敬亭就叫人安排住处,要招待李沐尘和林曼卿,顺便谈股份转让及今后合作的事情。
李沐尘现在哪有心情,便说:“这样吧,曼卿留下来谈股份的事,她是我未婚妻,完全可以代表我,她的意见就是我的意见。”
他要去杀澹台玉,捉影魔,带着林曼卿也不方便,这是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决定以后,就问了澹台玉在百花山和龙门天关两个落脚点的具体方位,准备出发。
萧鸣鹤道:“父亲,让我和李公子一起去吧,我要亲手杀了澹台玉,为您老人家报仇!”
萧笙道:“连我都差点没命了,你去有什么用?”
萧鸣鹤老脸一红:“我……那我给李公子打个下手,总有点用处。”
萧笙沉吟片刻,道:“澹台玉不可怕,他的魔功是厉害,但也不是没有弱点。此人怕火,你们可以多带点霹雳火,破他的阴功。另外,他手上有一面旗,能释放怨魂,我以武魂相抗,倒也勉强能抗住。我担心的是那个影子……”
他看了李沐尘一眼。
从李沐尘为他点明天路,萧笙丝毫不怀疑李沐尘的境界。
但境界是境界,实战是实战。
看他如此年轻,萧笙还是有些担忧,怕他情急之下,疏忽大意。
“也好,鸣鹤你就陪李公子一起去,打个下手。记得,不要惜命!”
萧鸣鹤自然听懂了,说道:“父亲放心,我随李公子去,冲为矛,挡为盾,不惜此命,一定帮李公子宰了那魔头!”
李沐尘原本是不想让人跟着的,但萧家父子都这么说了,他再拒绝也不太好。
这时,忽听白方兴道:“澹台玉是魔修,还有一个来路不明的影子。李公子,你虽然医术高明,还是南江新晋的当今最年轻的宗师,却不知玄门世界的奇诡之处。对付魔道,你们这些宗师加起来,也不如长春道法管用。还是让我和你一起去吧。”
萧鸣鹤听得有些不高兴,正想反驳,却听萧笙说道:“长春道法奥妙无穷,有白道长相助,自然更好了。”
萧笙是武魂大成的先天宗师,武林泰斗,连王崇仙都十分推崇他。得萧笙赞赏,白方兴顿觉脸上有光,一股傲然之气油然而生。
李沐尘不觉摇头,又多了一个人跟着。
他对白方兴并无好感,不过他现在主持白云观,还要让他带去王崇仙闭关之地,多少给他留点面子。
这时,侯老板忽然怯生生地举起了手说:“我……我也去。”
人们这才想起,这里还站着一个公证人。
白君堂没好气地说:“你凑什么热闹?今天你也出够风头了,够你吹一辈子牛逼了,还不过瘾?瞧瞧这屋子里的人的姓,萧、李、白,再看看你自己姓什么?是不是想要公证费?回头我给你打二十万,赶紧给我滚蛋!”
侯老板的脸涨得通红,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鼓起勇气来说这句话,可就是鬼使神差地说了,就和在百草堂门口时下定决心站在李沐尘一边,赌一场人生。
“白爷,我知道自己姓什么,我也不要什么公证费。”侯老板说,“我就是对龙门天关和野三坡那一带比较熟,那里有很多破庙和古墓,我都去过,或许我能帮忙认个路。”
李沐尘忽然觉得侯老板有点意思,虽然是有所图,却也的确够胆。
自己在京城无亲无故,要重振李家,总要几个心腹的人,禾城那边的人手暂时也调不出来,这个侯老板或是个可用之人。
反正有两个累赘跟去了,不在乎再多一个。
另外,他也想到一个问题。澹台玉为什么要选择龙门天关的破庙作为落脚点?
听侯老板说那里有很多古墓,他似乎想到了什么。
如果澹台玉是在寻找什么,或者那里一直是他的秘密据点,那就未必只是一座破庙了。
那时候,侯老板能发挥的作用,或许比白方兴和萧鸣鹤要大上许多。
于是就说:“好,你跟着我吧。”
李沐尘的话让众人皆愕然,不知他为什么要答应侯老板的要求。
就连侯老板自己也不敢置信,站在那里愣了半天,才胀红着一张脸,兴奋地手足无措起来。
他听明白了,“你跟着我吧”这句话意味着只要他好好表现,以后很有机会一直跟在李公子身边。他仿佛看见了一条康庄大道,在他面前铺开,前程似锦……
……
龙门天关山林深处的一座破庙。
这里远离景区,人迹罕至。
破庙的地上丢着一只麋鹿,四肢已经折断,躺在那里哟哟哀嚎。
附近的地上血迹斑斑,角落里堆积着许多白骨。
一个黑衣人从外面走进来,身上扛着一个大麻袋,麻袋里有什么东西在动。
那人将麻袋丢到地上,打开来,里面装着的,是两个年轻的女子,二十多岁,模样俊俏,只是眼神里充满了惊恐,脸色因害怕而显得苍白。
黑衣人在她们身上轻点了两下。
两女子嗯啊一声,喉咙里能发出声音了,顿时大叫起来:“救命啊!救命啊!……”
黑衣人笑嘻嘻地看着她们,仿佛在欣赏一幅画。
“叫吧,继续叫,我就喜欢听你们的声音,听听都让人兴奋,哈哈哈!”
女人十分害怕,其中一个哀求起来:“求求你,放了我们吧!”
另一个说:“我家里有钱,你放了我们,我让我爸妈给你钱!”
黑衣人不说话,转身走到了地上的麋鹿前,蹲下来,用两只手生生把麋鹿的头给拧了下来。
鲜血喷油而出,溅了他一身。
但他却仿佛很兴奋,把头埋在了麋鹿断裂的脖子上,吸起血来。
这一幕,把两个女孩给吓坏了,连救命都不敢喊了。
过了片刻,黑衣人抬起头来,满足的啊了一声,仿佛酒鬼喝饱了酒。
黑衣人回过头,朝两个女孩笑了起来。
他满脸是血,犹如饿鬼。而他手里的麋鹿的身体,被掏空了似的,只剩下一张皮,包裹在骨架上。
两个女孩吓得瑟瑟发抖。
她们深深地后悔,不该离开偏离旅游路线,往没人的深山里走。
可惜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黑衣人丢下麋鹿,转身朝她们走来。
“啊,兽血虽然够劲,怎奈没有人血鲜美,何况是美人的血!”
他嘿嘿笑着,笑声在阴森的破庙里回荡。
“不过你们这样的美人,直接吃掉也太可惜了。不如一个被我吃了,另一个做我的美妾,陪我渡过这山林间的无聊岁月。如果把我伺候好了,我一高兴说不定就把你放了呢。”
他看着两个女子,左看右看,迟疑不决。
“哪个吃,哪个睡呢?”
一个女孩吓得哭起来:“不要……呜呜……求求你……放过我们……”
而另一个女孩刚刚也在哭喊,这一会儿却突然镇定下来,擦了擦眼角的泪,把肩上的衣服往下一拉,露出香肩,眼露媚态,忸怩道:“大王,我来伺候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