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曦答应了帮忙念英文稿子,方停归和雁秋等人都很高兴,一旁的丁秀曼也连忙跑上前,毫不犹豫地表示,她也要参加游行。ωωw.Bǐqυgétν

  时间就定在了两个月后。

  为了让明曦早日熟悉稿子,放学时,方停归把明曦叫到了办公室,提前把稿子拿给了她。

  雁秋看着明曦走了,这才出声道:“她还只是个孩子。”

  雁秋有些担心和犹豫,是不是不该把这些孩子牵扯进来。

  康冠玉正给自己的朋友写信,一听雁秋说这话,顿时就抬起头不满道:“孩子又怎么了,去年活动学生的影响能力你又不是没看到?”

  方停归也跟着点头道:“她们虽然还是个孩子,但已经长大了。”

  环境是能逼迫人早熟的,这个时代的少年少女,远比他想象中的更加懂事和坚韧。

  雁秋抿了抿唇没说话,走到康冠玉身边,轻轻捶了一下他的肩膀:“行了,你那个记者朋友联系到了吗?”

  雁秋和康冠玉一直在暗暗地谈地下恋,但其实整个办公室的人早就知道他俩是一对了,只有他们俩不知道。

  出了学校后,明曦破天荒地要送丁秀曼回家,把丁秀曼都给惊到了,想了想,该不会是因为早上的事情吧?

  丁秀曼瞥一眼不远处的两个男人说道:“早上车夫回家后和我爹说了,我爹找了两个人来保护我,以后不会再出现早上那种事情了,你就放心吧。”

  明曦想了一下,还是说道:“我还是送你回家吧。”

  丁秀曼有些惊讶,随即还是坐上黄包车,拍着自己旁边的位置笑了笑道:“那好呀,你干脆和我一块回家吃饭吧,我爹天天念叨着让你多去我家玩玩呢。”

  “诶,我跟你说啊,我爹可从来不对别人这样。”丁秀曼故意假装带上了几分醋意。

  明曦:“你爹是想让我教他说英文吧?”

  丁世贤也知道自己英文口语差劲,但是他又实在不愿意跟洋人打交道。他知道洋人很多东西都是好的,都是值得学习的,但是就是看不惯洋人在华夏境内那副高高在上的模样,更看不惯**面对洋人一副哈巴狗的模样。ъìQυGΕtV

  丁秀曼:“啊对对对,你怎么知道的?我跟你说啊,我爹……”

  两人正在说这话,一个面目俊朗的青年突然骑着车子从旁边路过,因为道路不平整,自行车颠簸的时候,口袋里一个精致的盒子顿时跳了出来。

  丁秀曼立刻叫车夫停住了,转头冲傅荣大喊道:“喂!你的东西掉了!”

  傅荣于是停下车子,一边循声低头捡起小盒子,一边抬头,目光和丁秀曼的目光相撞在一起。

  坐在黄包车上的女学生,梳着整齐的短发,眉清目秀,发上带着蕾丝编的蓝色发箍,看起来像是洋货,一身学生装崭新又整洁,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姑娘。

  丁秀曼也没想到居然还是个帅哥,面对对方毫不回避的眼神,顿时脸庞微红,有点害羞。

  明曦一把就把她的脸掰正了,切断两人的目光对视,然后叫车夫继续走。

  明曦:“他很好看吗?”感情这种事情大部分都是始于颜值,如果傅荣是个丑八怪,丁秀曼绝壁不会多看他一看。

  被明曦这么一打断,丁秀曼原本那点旖旎心情突然不见了:“还好吧,就是长得挺清秀的。”

  女校里都是女生,丁秀曼根本没有接触过多少男孩子。

  所以和傅荣在一起后,傅荣非常反对丁秀曼继续上大学,觉得女人读那么多的书有什么用?这点和丁世贤的观念恰好相反,所以丁世贤非常不喜欢自己女儿交的这个男朋友。

  但是那个时候,丁秀曼已经陷进去了。非常叛逆,越劝,她就越要傅荣在一起。

  傅荣恍了一下神,眼看黄包车走远了,随即连忙骑上单车追上来:“等等……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