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 92 沈念和苟圣

小说:混蛋 作者:陈正义 更新时间:2024-05-27 01:00:40 源网站:乐文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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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开我!”

  “老子不放!”

  我跟苟圣互相大吼着。

  这么多年,他从未好好对待我这个弟弟。

  那么我也不需要好好对待这个哥哥。

  更何况,他还闯了祸。

  他每次回来,不是偷钱,就是给我们惹祸。

  每一次都逃之夭夭。

  仿佛这里是他的避难所,在外面惹了事就回家躲一躲,等雨过天晴以后,就出去浪。

  他不让我们过好日子。

  那我也不会让他过好日子。

  “你走了,刀哥会找我,那我又找谁?”

  “你特么把偷的钱还给人家!”

  偷钱,是我哥最大的爱好了。

  他曾经还偷过我十万块钱。

  见我如此执着地缠着他,苟圣似乎也软弱了下来。

  他轻轻吐出一口长气,终于服软地说道。

  “好,我还钱,但是你要先让我走,我要去找一个人。”

  “找谁?”

  我警惕地发问。

  心里在想,怕不是他又在耍什么花招。

  “沈念。”

  苟圣看着我说道。

  现在的我,一听见“沈念”这两个名字就烦。

  龙儿,也是因为向沈念证明自己,才吸毒的。

  我哥,也是因为给沈念买毒品,才偷钱的。

  我沉下心来,让怒气隐藏在自己的平静之中。

  看向眼前的苟圣。

  “好,我跟你一起去找沈念。”

  苟圣并不知道,我有多么痛恨沈念。

  等我发现了这个杂种,一定要手撕了他!

  苟圣听后,默默朝黑影当中走去。

  ——

  大名鼎鼎的蓉城首富之子。

  贵气逼人的大少爷沈念。

  或许从来没有想过,他竟然会跟贫民窟的穷人一样。

  像个死人似的,躺在肮脏的老鼠窝里。

  命运就是这样捉弄凡人。

  让穷人更穷,从物质上摧残他。

  让富人更烦,从心灵上毁灭他。

  当我跟着苟圣,来到一处郊区的废弃农民楼里面时,我看见了躺在草席上的沈念。

  他平躺在草席上,两只摊开的手,密密麻麻全是针孔,头发跟鸡窝一样,乱却油腻。

  身上还穿着那天他出狱时的白衬衫,不过这白衬衫已经发黄发旧,而且还散发出一股馊味。

  这样一个跟垃圾似的人,谁能知道,他竟然是沈临风的儿子?

  苟圣推开门,无比关心地走上前去,然后轻轻地将沈念抱了起来。

  “沈念!我们走,我们离开这里,我带你去好地方!”

  苟圣抱着沈念,嘴里还嘟囔着胡言乱语。

  不过,我还是第一次看见如此温情的苟圣。

  沈念微微睁开眼睛,看见关心自己的苟圣,也抱了上去。

  二人亲在了一起。

  我彻底明白了,苟圣对沈念的感情是什么。

  他们两个,究竟是什么时候搞在一起的呢?

  我也彻底明白了,为什么沈念要抛弃龙儿。

  因为这混蛋根本不喜欢女人。

  “不走了,我累了,我想死在这儿。”

  沈念无比虚弱地在苟圣耳边说出这句话。

  苟圣显得十分生气,拉着沈念的手往他那边拽。

  “不许你胡说!”

  “你说想要药,我去给你弄了,你说想离开,我这就带你走。”

  “但你说你想死!我绝对不会答应!”

  沈念仿佛对这个世界失去了希望。

  我很好奇,他这样一个衣食无忧,受人喜爱的富家少爷究竟有什么烦恼?

  让他堕落成这个样子?

  我拿起了电话。

  看了看沈念,又看了看苟圣。

  一时之间,我不知道是该打给沈临风,还是刀哥。

  再三斟酌之后,我觉得还是打给沈临风的性价比高。

  于是我朝沈临风拨通了电话。

  “苟旦?”

  沈临风那憔悴的声音,从电话里传出。

  这些天,他为了寻找沈念,居然还来找过我。

  可见他的心里有多么担忧沈念。

  “沈......叔叔,我找到沈念了。”

  没人的时候,我不敢叫沈临风为爹。

  因为他没把我当过儿子。

  所以我还是改口叫了“叔叔”。

  “真的吗?他现在在哪儿!”

  沈临风无比激动地朝我询问起来。

  我侧头再次看了看沈念的模样。

  我怕沈临风接受不了。

  于是朝他提醒起来:“地址我发给你,但你要做好心理准备,现在的沈念,或许跟你印象之中的沈念,差别有些大。”

  沈临风沉默之后,挂断了电话。

  或许,他的心里早有准备了吧。

  “走,我们走,离开这个鬼地方!”

  挂断了电话,苟圣已经将沈念背在了背上,我堵在门口,拦住了他。

  “苟圣,放下沈念。”

  我冷漠地看着我的哥哥。

  眼前这两人,都跟我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苟圣,是我亲哥哥。

  沈念,是我亲弟弟。

  但是他们,却都是gay,而且还搞在了一起。

  不过,他们两个却没有血缘关系。

  但不妨碍我,对他们的讨厌都是一样的。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离谱,什么事情你都能碰见。

  一向强势的苟圣,此刻竟然卑微地看着我。

  “苟旦,哥求你了,放我们走。”

  苟圣的双腿弯曲了下来。

  咚地一声!

  他竟然朝我下跪了!

  “我只想带着沈念离开这儿,成全我们,求你了......”

  我想笑,但笑不出。

  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没有一个人是容易的。

  今天,苟圣做出了如此离谱的事情。

  或许明天,我也会做出失去理智的决定。

  我们都是被生活逼疯的人。

  他对沈念的痴情,不亚于我对龙儿的执着。

  其实,我还挺钦佩他的。

  因为他不在乎世俗,还为沈念做到了这一步。

  得罪了刀哥,放弃了前途,毁灭了自己。

  但是苟圣还是太天真了。

  他以为感情能突破一切枷锁。

  殊不知,拦在穷人和富人中间的,不是什么枷锁,而是一座你永远都无法翻越的长城!

  “放下沈念,滚回家,刀哥的事情我帮你搞定。”

  我朝苟圣做出了最后的让步。

  我愿意给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但是苟圣,却依旧坚持。

  他不但下跪,还朝我磕头起来。

  砰——

  脆弱的脑门,撞击在坚硬的地板上,擦出鲜红的血迹。

  “弟弟,看在我是你哥哥的份儿上,让我们走。”

  “就包容我最后一次。”

  “今天以后,你再也不会见到我,我保证!”

  我听后,露出了冷漠的笑容。